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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豫渝陕川毗邻地区区域金融稳定长效机制完善

时间:2023-12-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鄂豫渝陕川毗邻地区区域金融稳定长效机制日益完善8月31日至9月1日,“鄂豫渝陕川毗邻地区金融稳定协调机制2006年工作联席会议”在陕西安康市召开。鄂豫渝陕川毗邻地区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将反洗钱、反假币工作纳入金融稳定工作领域,积极构建反洗钱和反假币联动联防工作体系。一年多来,成员单位结合鄂豫渝陕川毗邻地区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工作内容和辖区实际开展了多项专题调查。

鄂豫渝陕川毗邻地区区域金融稳定长效机制完善

鄂豫渝陕川毗邻地区区域金融稳定长效机制日益完善

8月31日至9月1日,“鄂豫渝陕川毗邻地区金融稳定协调机制2006年工作联席会议”在陕西安康市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了由人行安康中支提交的鄂豫渝陕川毗邻地区金融稳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成员单位协调合作制度、信息交流制度、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反假货币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意见、反洗钱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意见等七项工作制度,签订了“鄂豫渝陕川毗邻地区金融稳定协调机制2006安康协定”,使区域金融稳定长效机制更加完善。

一、机制运行的主要成效

由鄂豫渝陕川毗邻地区六地市人民银行共同倡导并建立的“鄂豫渝陕川毗邻地区金融稳定协调机制”从2005年7月正式开始运行,成员单位由湖北十堰、河南南阳、四川达州、重庆万州、陕西安康和商洛六个毗邻中支及十四个毗邻县支行组成,旨在进一步加强毗邻地区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的监测和预警,切实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经各成员单位一年多的共同努力,现已取得初步成效。

(一)加强了毗邻地区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进一步增强了区域间金融稳定工作的协作和配合。一年多来,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人民银行OA网邮件系统的方便快捷,交换工作意见。采取实地回访、网络回访和信函回访等方式,加强横向联系,通过联席会议和《金融稳定工作简报》等形式,对各自地区的经济金融运行态势、风险评估等情况进行交流和探讨,针对毗邻地区的信贷投放、金融机构改革和反洗钱等热点焦点问题共同编发《鄂豫渝陕川毗邻地区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工作简报》,达到了反馈信息、交流经验、增进了解、维持稳定的目的。

(二)拓展金融稳定工作内容,发挥监管合力,促进毗邻地区经济金融和谐健康发展。鄂豫渝陕川毗邻地区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将反洗钱、反假币工作纳入金融稳定工作领域,积极构建反洗钱和反假币联动联防工作体系。2006年春节前后,湖北十堰中支、重庆万州和河南南阳中支及时将辖区流窜作案的制贩假币犯罪分子向陕西安康方向流动的信息告知后,人行安康中支及时将这一重大线索反馈给公安铁路部门,在公安和铁路干警的严密监控下,犯罪分子还没有走出火车站就被抓获,共收缴假人民币和假外币70.86万元。毗邻的湖北竹溪县支行、郧西县支行和陕西平利、白河县支行开展了“千店万户反假币”活动,有效遏制了假币犯罪向广大农村蔓延的趋势。毗邻地区金融稳定协调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较好地促进了毗邻地区社会经济金融的和谐发展,为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三)加强调查研究,提升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工作水平。一年多来,成员单位结合鄂豫渝陕川毗邻地区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工作内容和辖区实际开展了多项专题调查。针对县域保险行业存在的潜在风险、毗邻地区金融机构信贷投放集中在水电行业的风险、民间融资可能引发的地区性不稳定因素和中介融资可能影响当地金融秩序以及跨地区假币犯罪发展趋势等大力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形成了一批较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得到了上级行和地方党政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此次会议召开使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

今年的工作联席会议在修订《对金融机构实施分类监测分析制度、风险预警报告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完善了鄂豫渝陕川毗邻地区金融稳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成员单位协调合作制度、反假货币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意见、反洗钱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意见等“七项工作制度”,为构建区域金融稳定长效机制建立了制度保障。

(一)在鄂豫渝陕川毗邻地区金融稳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中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工作职责、程序和要求。要求把工作重点放在研究影响毗邻地区金融稳定的重大问题上,制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毗邻地区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坚持按时召开协调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部署工作,督办落实。

(二)在成员单位协调合作制度中明确了成员单位协调合作的范围、原则、内容和方式。要求各单位在开展维护金融稳定、传导货币政策、反洗钱、人民币反假等各项工作中,坚持以依法办事、平等协商、及时高效、保守秘密的原则进行协调合作。

(三)在信息交流工作制度中确定了信息交流的方式和要求。着重在贯彻执行货币政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民间利率监测、人民币反假、反洗钱等13个一般信息和重大经济金融案件、系统性金融风险、区域金融稳定报告等5个重大信息方面,通过文件、人民银行OA系统、电子邮件和《工作简报》的方式进行信息交流。

(四)在反假货币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意见中明确了案件协查等5项工作内容和6项具体工作措施。主要工作内容为搭建信息平台,及时通报工作动态,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加强信息调研,做好经验交流。建立反假货币工作重点宣传站,大力开展毗邻地区城乡接合部金融业务学习培训工作。

(五)在反洗钱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意见中确定了5项工作内容和5项工作措施。建立反洗钱工作重点监测点,利用网络平台,加强联系和沟通。进一步扩大反洗钱宣传覆盖面,形成区域性强的反洗钱工作格局,使协作区成为反洗钱工作安全区。(www.xing528.com)

(六)在协调机制事务管理办法中明确了轮值行的产生办法和工作职责以及接纳新成员单位的工作程序。新任轮值行要定期落实回访工作制度,商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在坚持“自愿、平等、互利”原则下吸收接纳新成员单位。

(七)在风险监测指标体系中确定了65个监测指标。其中区域经济产业结构、物价指数、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27项,金融指标12项38个,基本上涵盖了经济金融工作中各项重要的考核监测指标,有利于维护好区域性金融稳定工作大局。

这七项工作制度的完善,使鄂豫渝陕川毗邻地区金融稳定工作协调机制从组织安排到制度框架,从工作内容到工作目标逐步建立健全。

三、今后工作的思路和目标

为切实发挥好鄂豫渝陕川毗邻地区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作用,经各成员单位共同商定,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和目标。

(一)创建货币信贷政策传导体系,力促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的对接。充分发挥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指导作用,实现经济、金融的良性互动发展。

(二)建立辖区金融稳定工作组织体系,实行梯级责任管理。首先,建立由地方政府牵头,有关职能部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共同组成的金融联席会议制度;其次,建立政银企互动联系制度;第三,建立基层人民银行梯级责任管理层次,分别是领导层次、专业层次、岗位层次。

(三)建立辖区金融稳定监测、分析、评估体系,为金融稳定提供决策支持。建立和完善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认真评估区域金融运行稳定状况,分析影响区域金融稳定的因素,找出经济金融发展中的系统性难点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前瞻性的调查研究工作。

(四)建立辖区金融稳定预警、处置体系,实现金融风险的有效防范。对可能形成的金融不稳定因素力争做到早调研、早发现、早预警、早预防、早处置,努力实现对辖区各金融机构的金融稳定状况每年做一次“安全体检”,逐步完善职责分明、程序得当、措施得力的应急处置机制,增强风险处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五)建立金融稳定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实现金融稳定信息的共同搜集和共同利用。各成员单位与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建立定期化、制度化的交流机制,对货币政策传导和金融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与地方有关部门、银监系统和各家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协调,增强控制和防范金融风险的有效性。

(六)构建金融生态环境优化体系,促进区域金融稳定发展。各成员单位要积极组织、引导和协调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大力发展地方信用经济,全面改善区域信用环境。积极维护金融机构债权,建立良性互动的银企关系,吸引区域外资金的大量流入,为本地区的产业发展、结构调整提供可持续的资金支持。

(西安分行信息专报2006年9月6日采用,总行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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