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山区假币流通问题日益严重的原因与对策
近年来,我国假币犯罪由城市向农村转移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尤其是广大贫困地区假币流通问题日益严重、制贩假币案件发生率、涉案金额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安康中支对这一问题,结合当地实际进行了调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安康市假币流通与制贩假币违法犯罪案件逐年上升
近年来,安康市假币流通和制贩假币违法犯罪活动呈逐年上升趋势。据统计,2001年全市收缴假币3.7万余元,全部为公安部门上缴;2002年全市收缴假币20余万元,其中公安部门上缴5.8万元,另缴获假美元6万余元;2003年全市收缴假币13.8万元,其中公安部门上缴6.5万元;2004年全市收缴假币41.8万余元,其中公安部门上缴18.2万元;2005年截至第三季度全市收缴假币25.8万余元,几乎全部为金融机构临柜收缴。
从2002年以来收缴的假币情况看,市面流通的假币主要为第五套(99版)人民币壹佰元(约占70%),其余依次为第四套人民币壹佰元(约占20%)、第五套(99版)人民币伍拾元、贰拾元(约占10%),其中第四套人民币壹佰元、伍拾元等假币已逐步消失。假外币发现的都是壹佰元面值美钞。
自2002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查处出售、购买、持有、使用假币犯罪案件62起,查处犯罪嫌疑人120名,其中,刑拘49名、逮捕30名,移送起诉判刑22名,收缴假人民币100余万元,假外币6万余元。
二、安康市假币流通问题日趋严重的原因分析
一是地域的特殊性便于假币的投放。一方面,安康地处陕西南部,与河南、湖北、四川、重庆等省市毗邻,阳安、襄渝、西康三条铁路线在此交汇,316和210国道纵横贯穿全境,区域交通比较便利,犯罪分子进出便捷,有利于其快速投放假币;另一方面,安康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山大人稀,地理环境较为复杂,即使罪行暴露,犯罪分子隐藏、逃窜也较为方便,使这里成为犯罪分子投放假币的重灾区。从犯罪分子制贩假币案件特点来看,主要表现为跨区域流窜作案次数多,金额大,也反映了犯罪分子利用安康区域特点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要特征。
2002年以来全市破获的62起假币犯罪案件中,跨区域作案30起,约占50%。120名作案成员中,流窜作案42人,占35%。2004年6月24日,石泉县公安局破获17.7万元的持有、使用假币案,抓获的8名犯罪嫌疑人均为湖南省道县籍,后分别被判处3—7年有期徒刑。
二是愚昧的暴富意识促使少数外出务工人员铤而走险。随着贫困山区打工潮的兴起,一些好逸恶劳的不法之徒,试图不劳而获,依靠不法手段,达到快速致富的目的。他们或是从外地低价购买假币后返乡贩卖和使用,或是与外地假币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共同作案。在公安机关查获的120名作案成员中,本地返乡务工人员与犯罪分子相互勾结的有70名,占62.5%。2004年5月9日,汉滨区公安分局破获了曾在河南省打工的人员刘某某、彭某某非法持有假币案,缴获假人民币3万元,就属返乡务工人员与犯罪分子相互勾结作案。值得让人深思的是个别农民由于思想愚昧落后,法律观念淡薄,竟轻信犯罪分子的谎言,明知是假币,依然大模大样拿到金融机构网点来兑换。
三是作案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更强。概括起来,作案手段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种,由原先使用大批假币购买耕牛、农产品和夹杂假币购买大宗商品等发展到现在的流窜使用大面额假币购买小商品和采取“掉包”方式以假换真。2004年安康连续出现市民(都是银行代发工资户的老年人)投诉银行有假币,后调查证实都是“好心人”以帮忙验钞为由进行了掉包。第二种,由原先将大批假币存放家中、随身携带发展到现在的将大批量假币存放在不易被人发现的空旷野外。今年3月份,安康市某机关在公园植树时,挖出一包1万余元的假币。第三种,由原先就地谈价,就地贩卖成交,发展到现在的甲地谈价,乙地、丙地交易。2005年2月1日,商洛市山阳县农民朱某从河南购买5000元假人民币,躲回山阳。3月14日流窜到安康市宁陕县汤坪镇购买香菇时被抓获。(www.xing528.com)
四是偏远、农村地区群防力量薄弱。由于近年城市中反假宣传工作持续有效的开展,市民的防范意识和辨假能力大大增强。但在农村地区,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在反假宣传工作上还滞留于“宣传周”等形式,广大农民的辨假能力和防范意识不强,这就给假币犯罪在农村猖獗提供了市场。同时,金融机构临柜收缴假币的环境较差,主要表现在持有人往往不予配合,甚至吵闹、打骂营业人员,使部分金融机构营业人员产生收缴假币的畏难情绪,致使相当一部分假币在被发现后又退还持有人,重新流入社会。同时,社会上还有一种错误的认识,认为假币问题只是银行和公安机关的工作,这就阻碍了反假宣传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使打击假币犯罪工作得不到最强有力的支持。
五是打击假币犯罪工作力度不够。近年来,由于人财物等客观因素的制约,贫困地区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对发现的假币犯罪案件只能就案办案,而不能追根求源,一查到底。安康市近年来所收缴的假币中,公安机关查获的只占约36%。由于侦查不彻底致使一些案件不能及时移送起诉和审判,致使假币犯罪分子得不到及时、有力打击,假币来源不能根除,制假者仍逍遥法外,不能受到法律的严惩。而个别公安部门以罚代刑的做法也致使犯罪分子侥幸心理增加,继续犯罪捞本的可能性增大。
三、对策建议
(一)切实发挥反假货币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各级政府作为反假货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发挥协调组织作用,检查督导有关部门单位履行各自职能。相关部门要在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将防范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常抓不懈。对安康来说,要加大对假币运输环节堵截力度,加强与铁路、公路部门的联系,促使其建立反假货币工作信息快速传递机制,为人民银行掌握反假信息和公安机关打击假币犯罪提供线索。
(二)加大人民币反假工作的执法力度。首先是各级公安政法机关要把严厉打击假币违法犯罪,列入严打整治斗争的重点,加大打击假币犯罪活动力度,做到大案要破,小案也不放过,缩小假币犯罪活动空间。其次是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与公安机关要定期相互通报情况,建立和完善毗邻地区人民币反假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信息交流与共享,提高防范假币犯罪的准确性和灵敏度,提高打击制贩假币流窜作案犯罪活动的能力,达到既“截流”又“除源”的人民币反假效果。再次是对于假币犯罪案件,公安机关要坚持快侦快破,适时召开公捕大会,以震慑假币犯罪分子,坚决杜绝以罚代刑的行为。
(三)加大反假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治的局面。反假货币工作要像禁毒工作那样,断源截流。尤其要深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开展宣传工作,利用农村信用社网点设立长期宣传点,提高农民的辨假能力和法制意识。在有条件的地方,争取做到大宗现金交易“农民有求,银行有应”和“先存款,后交易”,尽量减少假币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
(四)切实加大金融机构临柜收缴假币工作力度。金融机构临柜堵截是净化货币流通市场的关键环节和有效手段,但许多金融机构营业人员收缴假币畏难情绪严重,致使临柜堵截效果大打折扣。人民银行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督导检查,对金融机构假币收缴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尤其是“发现假币不收缴”行为要坚决纠改,必要时要采取行政处罚以示惩戒。加大对金融机构收缴假币行为的保护和鼓励,对围攻、打骂收缴假币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坚决及时予以制止,该移送司法机关给予惩治处理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惩治处理。
(五)提高现有的奖励标准,督促金融机构健全奖励机制。现有的人民币反假奖励标准伸缩性较大,而人民银行的反假经费专项支出使职能部门操作性较差,直接影响公安机关对破获假币案件后上缴假币的积极性,也是导致个别公安部门以罚代刑的间接原因,因而修改现行奖励办法势在必行。在督促金融机构健全奖励机制以鼓励临柜人员收缴假币积极性的同时,人民银行职能部门也应考虑对金融机构上缴假币予以奖励。
(西安分行信息专报2005年10月18日采用,总行、国办分别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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