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落后地区保险业展业问题研究——以陕西安康市为例
摘 要:保险业是整个金融市场的生力军,近几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险业业务拓展也步入了“快车道”。与此同时,保险市场发育不够全面和均衡、机构扩张过快,经营秩序不够规范,非理性价格竞争和监管缺失等问题日益凸现。作为地市级层面的保险市场,安康在中西部落后地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笔者通过对安康市保险业的调研分析,提出促进中西部落后地区金融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保险业作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助推器”和“稳定器”作用,为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作用。《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颁布后,保险业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进一步明确,保险业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陕西安康是全国有名的贫困山区,虽资源丰富但经济基础薄弱,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导致金融市场发育不够全面和均衡。笔者通过对安康市保险市场的调研分析,提出促进中西部落后地区金融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安康市保险业发展现状
1.保险意识逐步增强。保险产品、保险知识逐渐进入千家万户,理财、风险防范和保险意识得到增强。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扩大,保险费收入不断增加。截至2009年年末,全市保险业保费收入3.69亿元,同比增长28.13%。其中,寿险收入2.4亿元,同比增长23.71%;财险收入1.29亿元,同比增长37.23%。财险共支付赔付5975万元,简单赔付率52.64%。保险密度138.62元/人,保险深度1.4%,两项指标较上年同期有较快增长,表明保险意识和参保能力是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提高的。
2.保险企业扩张迅猛。安康市的保险公司由1996年的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2家发展到现在的12家,其中,寿险公司4家(中国人寿、泰康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财险公司8家(人保财险、永安财险、大地财险、天安财险、平安财险、安邦财险、中华联合财险、渤海财险),分支机构61家,覆盖辖内9县1区。保险企业快速增加不但加快了保险市场的培育与成熟,也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了更多的保险保障。
3.发挥经济补偿职能作用明显。自从安康首家保险公司诞生以来,在每次自然灾害和突发意外事故后,各保险公司较好地发挥了经济补偿职能。在1983年、2002年、2005年的安康市及辖区县内发生的特大洪灾以及紫阳县2006年“2·17”沉船、汉滨区2009年“8·23”交通事故等特大突发事件处理中,中国人寿和中国人保等保险公司及时理赔,缓解了政府的压力,分担了企业和家庭的损失,为稳定社会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2009年全市各种赔偿(给付)金达6555万元。
4.为促进社会就业和税收作出了贡献。2009年,安康市保险业从业人数3000多人,提供税收800多万元。从市场份额看,两家大型国有控股保险公司——人保财险和中国人寿领军财险和寿险市场,占各自市场份额的46.5%和62.7%,其他公司因进入时间较短和业务拓展深度不够,份额相对较小。其中,寿险市场相对比较稳定,泰康、太平洋占有市场分别为20.4%和16.5%,平安人寿仅占0.5%;财险市场除人保财险份额较大外,中华联合、大地财险公司分别占16.4%和10.7%,其他公司市场份额均低于10%。
从险种来看,财险市场保费收入占据前三位的是机动车辆险、企业财产险、意外健康险,占比分别是77.9%、8.1%、5.4%;寿险市场保费收入前三位的是短期分红险、普通寿险、意外险,占比分别是65.4%、24.6%、10%。
二、安康市保险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1.保险业服务水平较低,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大众不断增长的需求不相适应。从养老保险看,安康人均长期寿险保单持有量仅为0.12件,远低于发达国家1.5件以上的水平。从健康保险看,全市医疗费用由商业健康保险承担的比例不到3%,而许多发达国家这一比例超过50%。从财产保险看,安康家庭财产投保率不足5%,民营企业投保率不足13%,全市企业投保率不足20%,公众责任保险投保率不到10%,而发达国家这些险种投保率一般都在80%以上。从灾害赔款来看,安康保险赔偿占灾害损失的比例不到10%,全球平均一般在40%左右。保险功能和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保险深度世界平均为8%,全国为2.8%,安康仅为1.4%;世界平均保险密度为512美元,安康为20美元,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3.9%,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熟保险市场相比则差距更大。由于保险政策给予欠发达地区的保险工作创新空间比较狭小,加之宣传不够,导致保险与普通人的生活融洽不够深切。部分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产品过多使用专业性术语和模糊性语言的固定格式保险条款,少数保险代理人过分夸大产品的保障功能,对限制性条款和免赔责任没有如实告知客户,在产品宣传上有误导客户现象,在保险理赔上有拖赔、惜赔和无理拒赔的现象。被保险人对承保和理赔“两张脸”问题反映强烈,保险公司的诚信度遭质询。
2.保险市场规模有限,同业竞争激烈、混乱无序。适度的竞争有利于保险业的发展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无序竞争会给保险市场发展带来一系列不稳定因素。从调查情况看,目前基层保险机构之间业务竞争非常激烈,人员流动频繁,尤其是财险市场,各机构均将展业重点放在风险小、盈利高的企财险、家财险和市场较大的机动车险、交强险等业务险种。由于地市一级监管真空,个别保险机构,尤其是部分营销服务部在展业过程中纷纷采取随意降低费率、借助于权力部门搞垄断经营和权力“寻租”,或以支付高额手续费为诱饵,变相搞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抢拉客户。但是在理赔时,由于营销服务部自身功能所限,加之个别保险机构在展业时夸大其词、虚假宣传,诱使投保人签订合同,理赔纠纷案件时有发生,退保率较高。此外,金融机构代理保险现象非常普遍,为了创收,在代理过程中存在误导储户,骗拉保户现象。同业竞争不规范,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给保险业展业经营带来危害。(www.xing528.com)
3.保险业自身实力不强,存在重营销轻风险提示问题。安康保险业起步晚速度慢,保险企业规模较小,抵御各种灾害和事件的能力显得稚嫩,加之保险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与加快现代服务业务发展的要求相比,差距明显。保险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仅为0.4%(发达国家为4%左右),占金融业增加值只有4.2%。而且,当前银行业的产品创新步伐加快,理财产品众多,资本市场日益活跃,给保险业带来的竞争压力也越来越大。由于安康市辖区的大多数保险机构成立时间不长,营销队伍新手多且业务培训不足,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参差不齐,加上保险机构营销人员的主要收入来源于保费提成,从而鼓励了营销人员为争客户而故意隐瞒信息的情况发生。部分保险代理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利用客户的信任,夸大产品的保障功能,对限制性条款和免除责任没有如实告知客户,误导投保人做出非理性选择,在赔付过程中极易造成纠纷,影响保险业的声誉。
4.保险业经营创新不够,缺乏市场竞争力。在保险产品和服务方面普遍存在产品结构单一,服务水平低的情况,不能满足居民的保险需求;在经济补偿方面,与发达国家比,作用发挥不够;在为社会保障服务方面,商业养老、健康保险等覆盖程度低,在支持“三农”服务、诚信建设、公司内控机制等方面显得薄弱,特别是涉农及弱势群体保险产品创新力度不够。安康地处欠发达农业山区,目前仅有中华联合财险公司一家开办涉农保险。该公司自去年9月起开办能繁母猪保险,截至年底,保费收入达535万元,仅占全市财险保费收入4%,理赔约100万元,占总赔款的比例也仅为2%。这说明,目前安康市农业保险还存在发展水平低、险种不足、覆盖面窄和投保数额小等突出问题,难以起到保障农业生产和为农民减少经济损失的作用。同时,在对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方面,商业性保险缺乏相应的服务产品和手段。
5.保险市场监管缺失,保险体系建设亟待加强。目前保险监管机构只设立到省一级,省级以下的市县没有设立分支机构。随着市县两级机构数量的增多、同业之间的竞争不可避免,客观上要求相应的监管力量、监管水平、监管方式与之相适应。地市一级只有银行业监管机构而缺保险、证券的监管机构,未能建立金融监管信息的共享机制,难以发挥金融监管的协同效应。再加之保险、证券机构未向当地人民银行报送统计信息,人民银行难以准确、及时掌握辖区金融业发展的全面情况,不能及时分析判断保险、证券的行业风险状况,不利于人民银行全面履行维护辖区金融稳定的职责。保险机构过度膨胀,可能给社会安定和区域金融稳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1996年底安康有保险公司2家,到2009年保险公司已达到12家,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适者生存,不适者将被市场无情淘汰。保险公司是经营负债的特殊企业,尤其是寿险公司客户涉及千家万户,投保期限长,一旦经营不善被迫退市,可能给客户续保和理赔带来诸多不便,处理不好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直接影响到一个区域的金融稳定。当地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虽然关注保险行业对经济金融的影响,但无法实施有效监管。2007年8月,陕西保险行业协会安康办事处成立,在引导安康保险行业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该办事处主要工作职能是“协调、自律、维权、宣传、交流”,没有监管职责,对保险公司没有硬约束,地市一级保险行业监管处于真空状态的问题应引起各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三、促进中西部落后地区保险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保险业要不断创新发展思路,拓宽发展领域,更新发展模式,扩大覆盖面,提高服务水平,进而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目标。
1.加快业务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逐步建立健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保险机构为主体,政府、人民银行和监管部门予以指导和扶持的创新体系,积极培育行业创新文化,形成有利于保险行业健康发展的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保险产品创新,重点在“三农”保险、责任保险、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中小企业保险、困难群众保险、科技创新项目保险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争取以地方立法形式实施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加快推动开展船舶污染责任保险,开展医疗责任保险试点。争取将企业团体养老保险纳入补充养老保险优税范畴,加快发展企业团体养老保险业务。探索建立农村政策性计划生育手术保险、独生子女综合保险和计划生育夫妇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商业保险参与城镇非职工居民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管理的有效途径。努力增加保险产品,拓宽服务领域,继续探索建立保险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创新激励机制。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建立健全理赔服务标准,提高理赔速度,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信息透明度,避免产生矛盾和纠纷,营造保险双方当事人公正的交易氛围。
2.加大改革力度,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保险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风险管理,落实保险经营责任追究制度,增强保险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转变增长方式,走内涵式、集约化发展道路,兼顾速度、质量、结构和效益。加强对保险市场的宏观调控,合理开发保险资源,保持市场稳定运行。提高监管成效,有效化解风险。探索建立分类监管指标体系,依据公司偿付能力、依法合规经营和内控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对保险公司进行分类监管。对违规严重、影响恶劣的公司,依法严肃处理,切实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加快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完善高管人员的定期教育和风险提示制度,培育保险诚信文化,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切实解决误导和理赔难等问题。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加强保险监管与央行、银监、证监、工商、税务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实现政策、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全面防范保险行业风险,形成公司内控合规、内部审计与外部力量协同监管的合力。加快建立保险行业协会,实现保险行业自律。完善保险机构市场进入和退出机制。切实保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实施人才兴业战略,着力培养优秀的经营管理队伍、专业技术队伍、保险销售队伍和监管队伍。
3.助推农业保险发展,建立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保险机制。发展农业保险,有利于降低农业经营风险,稳定农民收入水平,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服务新农村建设是保险业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中西部落后地区大多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频繁,而个体农民自身抗灾能力又极其有限,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机制,实际上对保险业的需求非常迫切。但由于农村面临风险的复杂性和广泛性,商业保险公司对于农村风险的掌控能力和经验还显不足,加之农村居民对于保费的承受能力有限,都使得保险在农村还难以充分发挥应有的保障功能。因此,要将农业保险作为支农方式的创新,加大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和投入力度,对农业保险业务给予适当补贴及税收政策支持,对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适当给予经营管理费补贴,逐步建立农业保险发展的长效机制。面向农村市场大力发展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易懂的农村简易人身保险等涉农保险业务。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用“土地换保险”的思路,发展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积极推行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针对农村地区贫困学生上学难问题,要积极发展子女教育金保险、大学生助学贷款保证保险等业务。有条件的保险企业要积极推进“驻村服务员”制度,逐步实现一村有一名“驻村服务员”。积极开展“保险村”试点工作,探索为农民提供保险综合服务的路子,提高保险业务覆盖的深度和广度。
4.推进保险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取得新突破。保险企业应认真研究当地重点项目建设的风险特点,全面为重点项目提供风险保障服务,大力发展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和人身保险。大力推动《建筑法》《煤炭法》《交通安全法》等法律中强制参加保险规定的落实,全面推动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发展煤炭、建筑、旅游等高危行业的责任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公共聚集场所火灾责任保险等。保险业要深入研究不同类型保险消费需求,为不同层次、不同职业的人群做好“量体裁衣”式服务。
5.大力宣传普及保险知识,建立健全保险宣传网络。加强对保险政策、业务、作用的宣传,普及保险知识,培育和增强全民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新闻媒体要在大力宣传保险业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同时,着重宣传保险在防损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典型事例,提升保险行业的社会认识度。保险业应积极开展保险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宣传活动,加大面向农村的宣传力度,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加强保险基础知识的宣传普及,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保险的基本原理,了解保险与风险、保险与储蓄、保险与投资、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关系,使广大群众进一步认识保险、参与保险、支持保险。
(《金融时报》2008年6月23日理论版采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