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理性的道德教育构想
在社会转型时期,我们面临道德失范的危机,不能不重新思考学校道德教育问题。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我希望能找到一些简单的又能被更多人认可的学校德育方案。这个方案不能再如过去那样将道德标准设得和“圣人”一样高,也不能玄而又玄根本无法操作。
具体而言,德育应该努力做好三件事、完成三个任务。
1.教会学生在不损人的前提下追求个人幸福
自利是一个人的道德能力之一,一个能够自利的人,应该具备以下特点:
⑴ 自尊,自爱,自信。
⑵ 能正确地发现和认识自己,知道自己的需要并努力进取,去获得需要的满足。
⑶ 热爱自由,为自由和幸福,捍卫自己的权利。
⑷ 善于反思,在与外部世界发生冲突时,能调适自己,以免受到更大的伤害。
2.教会学生在利己行为中不损害别人
不损害人并不是那么容易做到的,一个不损害别人的人,应该具备以下特点:
⑴ 有同情心,能以己度人。同情心是人类善行的根基,孔子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以人类同情心为基本假设的。(www.xing528.com)
⑵ 宽容,知道每个人的言行自有其理由,对此只能尊重,而不是干预和强制。
⑶ 可以而且愿意为自己损人的言行付出代价。
⑷ “不损人”成为一种习惯和自觉。
3.教会学生在利自己的同时利他人
利己利人的一种较高的道德境界,一个利己利人的人,应该具备以下特点:
⑴以理性地思考问题,在自我与他人发生冲突时,通过价值澄清,做出正确的判断。
⑵ 有较强的自控能力,有广阔的视野和胸怀,能够放弃短期利益,而将未来与合作看得更重要。
⑶ 有良好的教养,对利己利人不是简单地看作是行为法则,而认为是一种和谐的美。
⑷ 有一个基本信念,就是所有的个人事业成就,均是自己道德完善的结果,道德缺陷只能导致失败,最多只是暂时的成功。因为,真正的善良会带给人们充足的回报,而最大的善,就是让你身边的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获得最大的满足。
上述三项任务是出于理性的道德标准,但是理性的道德不是道德的全部,传统文化中有许多非理性的因素,在学校中应继续传承。因为非理性的道德源于人类爱心和其他最朴素的感情,因而是没有理由的。
道德教育的重要目的就是通过利他而合理利己。长期以来,我们认为道德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如何最大限度地扼杀人的利己性和培养人的利他性,但事实证明,这是一种无谓的努力。道德教育的目的并不在于灭杀人的利己心,而在于如何规范和引导利己,使利己与利他尽可能达成一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