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可更改的保护大框架
遗产概念不是旅游力量主推而生的,自遗产概念出现之日起就被冠以保护的招牌,旅游改变不了产生于比旅游系统还大、还要重要的社会所决定的遗产概念的初衷。在接受保护大原则的前提下,我们发现遗产的存在对旅游的发展有利,其不仅丰富了旅游资源概念,而且还有重组资源的意义。
为了不与保护的大前提发生冲突,旅游学术界相继提出了诸如“保护第一,开发第二”、“保护与开发相协调”、“旅游促进遗产保护”等口号。仔细研究这些口号,我们可以发现其立场的微妙变化,或者说出现了变味的迹象,先是以保护的大框架来谈论旅游,接着摆出了保护与旅游并重的姿态,最后走向了旅游第一、兼顾保护的境界,这是社会科学经常认识到的一种基于自身利害归属关系所表现出来的立场演变,先是比较公正和客观,而后就不自觉地为了自我利益而作了立场上的概念偷换。
我们承认保护第一的大框架,也不隐瞒旅游视野下兼顾保护的学术倾向,后者虽然不客观和全面,但这种似乎有避重就轻嫌疑的做法有助于发挥我们的专业优势,尽力做基于我们自身立场的努力,也是对遗产保护做了一个有特色的贡献,也即要做最适合于我们自己的努力,但应注意不要过度坚持旅游立场而扭曲了保护遗产的初衷。(www.xing528.com)
如果放大视野我们会发现,旅游只是遗产保护力量的一员,虽然我们希望推动那个事业,但社会分工有时会需要我们施加总体向前的侧推力,以克服某种与我们相对的侧推力,这样才能保证遗产事业的正常前进路线。
2.遗产旅游要有技术性支持
既然坚定地站在自己熟悉的旅游立场上研究遗产问题,研究就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号上,而要将关于旅游的技术、技能应用于遗产旅游研究上,甚至是要专门研究适合于遗产的旅游知识体系。在知识积累的初级阶段,知名学者可以就新发现作框架性、展望性的研究工作,而进入知识增长阶段,就不能一味地重复那些渐渐习以为常的意义、概念,此时遗产旅游研究就要进入文化、技术、制度层面,形成既具有理论框架、又有技术支持的结构体系,通过调查和研究,决定如何实现具体区域、具体类型的遗产保护技术和旅游开发战略,如此思考也是本书力图着手解决的问题范畴。
既有的旅游知识体系,都可以作为拿来主义的作用对象为我所用,但仅仅如此还不够,因为遗产旅游凸显了旅游对象需要保护的重要性,怎样才能做到利益相关者心甘情愿地为保护遗产付出,研究者需要拿出具体的方案来,要提供成员间可以共享的道具平台,要给出大家可以共循的新颖理念或者是可以持续行动的准则,要将遗产那种看不见、触摸不到的深邃价值,转换为科学可视的产品或者是可以感觉到的场景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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