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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产生

时间:2023-12-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村民监督委员会的选举在乡镇党委指导下进行,选举结果报乡镇党委备案。1.本次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由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由每个党员、村民代表投票民主推荐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4名。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选票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画为序排列。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票、计票工作人员。

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产生

四、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产生

(一)候选人提名方式

村民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应在村党组织的组织下,由村民或村民代表提出,不搞指定或委派。村党组织应将候选人名单报乡镇党委备案后,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选举。候选人的提名实行差额制。

(二)候选人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积极拥护、自觉维护党和国家在农村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热心民主监督工作。

2.服务意识浓。主动融入、积极参与本村村务活动,主动为所在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出谋划策。

3.工作能力强。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熟悉村情、敢于反映情况。

4.原则把握准。作风正派,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敢于动真碰硬、自觉抵制各种干扰。

5.保密观念强。遵守监督纪律和保密规定,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知道的不随意打听。

6.群众基础好。为人正直,办事公道,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愿作群众的代言人。

7.自身要求严。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公私分明、淡泊名利,顾全大局,协调配合能力强。

8.公众形象好。尊老爱幼,邻里和睦。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社会新风,支持公益事业,热心公益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活动受到刑事处理的;无故拖欠村集体资金不还的;非法侵占村集体资产的;受到行政或党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等。

(三)实行回避制度

村“两委会”成员,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和近姻亲等,一律不得列为村民监督委员会候选人。

(四)选举与任期

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一般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期进行,成员选票应超过到会选民的一半。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www.xing528.com)

村民监督委员会的选举在乡镇党委指导下进行,选举结果报乡镇党委备案。

附:

某某村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

根据民主监督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次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

1.本次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由村选举委员会主持。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轮由本村党员、村民代表投票民主推荐4名候选人;第二轮由村民代表投票差额选举3名监督委员会成员。

2.所推荐的候选人不应有村“两委会”成员、村文书、村报账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近亲属的村民代表。由村选举委员会将符合条件的村民代表按姓名笔画为序,印制好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推荐票。召开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由每个党员、村民代表投票民主推荐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4名。投赞成票的,在推荐票的村民代表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等于或少于推荐名额4名的推荐票有效;超过应推荐名额4名的推荐票无效。计票后按得票多少,从高到低确定,前4名作为监委会成员候选人。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候选人时,应当就得票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3.采用直接差额选举办法,由村民代表以无记名投票,设投票箱、秘密写票处集中投票,公开唱票、计票的方式进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选票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画为序排列。村民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的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填上自己要选的代表姓名,并在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只写姓名不画“○”的无效。选举时,必须亲自填写选票。但确因故不能填写的,可以委托他人填写,但接受委托不得超过1人。选举工作人员不得引导填写选票,不得代写选票。

4.选举时须有选举权的村民代表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选举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无法辨认,不按规定地方和符号填写选票,以及出现不严肃的文字、图案的选票作无效票。

5.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代表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参选村民代表过半数选票的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票数最多者为监委会主任。

6.当应选名额不足时,举行第二次选举。以第一次选举得票数多少为序确定候选人,进行差额选举。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代表多于三分之一选票始得当选。获得参选代表多于三分之一选票的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7.本次选举设监票1人、计票2人,由村“两委会”推荐人选,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票、计票工作人员。

8.投票次序:先由监票、计票人投票,再依次投票。

9.公开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计票结果(按选票上候选人顺序宣读每个候选人的得票数),然后,由村选举委员会主任宣布选举结果并张榜公布。

10.本选举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生效。

11.本选举办法由村选举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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