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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浙沪医药产业重组: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

时间:2023-12-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章苏浙沪医药产业重组第一节医药产业总体现状一、苏浙沪医药产业地位长三角经济圈是中国最重要的经济增长极,长三角的医药产业是两省一市的重要支柱产业,长三角的医药产业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江苏、浙江和上海分列全国医药产值总量省市排名的第2、3和6名。

苏浙沪医药产业重组: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

第三章 苏浙沪医药产业重组

第一节 医药产业总体现状

一、苏浙沪医药产业地位

长三角经济圈是中国最重要的经济增长极,长三角的医药产业是两省一市的重要支柱产业,长三角的医药产业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7年全国规模以上医药生产企业工业总产值6 361.90亿元,总资产6 916.55亿元,利润581.28亿元,从业人员137.34万人。而长三角地区(含江浙沪两省一市)工业总产值达到全国的26%,总资产达到24%,利润达到25%,从业人员达到24%。江苏、浙江和上海分列全国医药产值总量省市排名的第2、3和6名。

表2-3-1 长三角两省一市医药产业主要指标占全国总量比重及排名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2008年国家统计年鉴。

二、长三角与环渤海、珠三角医药产业对比

从全国医药产业布局看,已基本形成以江苏、浙江、上海为主体的长三角医药经济圈,以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为主体的环渤海医药经济圈,以及以广东为主体的珠三角医药经济圈。三大经济圈覆盖的九省市医药工业产值、销售收入、利润等指标基本全部进入全国排名前十,销售收入和利润占全国医药工业总量的比例分别为63%和62.6%。[1]

环渤海医药工业规模最大,整体盈利最多

在三大经济圈中环渤海医药经济规模最大,占全国医药工业总销售收入30%,长三角次之占比为26%。从三大经济圈的利润贡献看,环渤海利润贡献同样最大,占全国医药工业利润总额的比例基本与销售收入比例相同,长三角的利润贡献稍弱于销售收入贡献占25%,而珠三角的利润贡献高于销售收入占比为8%,显示珠三角医药工业企业的盈利能力较强。

表2-3-2 三大医药产业集聚区占全国医药工业比重

资料来源:根据上海医药行业协会2008年1—11月医药工业统计资料整理。

长三角化学药工业规模最大,盈利能力最强

三大经济圈化学药规模巨大,占全国化学药工业销售总额的68%,其中长三角的化学药工业规模最大,盈利能力最强。长三角化学药工业约占全国31.15%,利润总额比例远超销售收入比例达到38.74%,反映长三角化学药产业整体盈利能力强劲。

长三角医药产业整体实力与环渤海、珠三角对比,长三角在化学药方面优势明显,化学药应该是长三角重点发展的产业方向;在生物制药医疗器械方面虽然长三角总体规模不占优势,但与环渤海差距较小,考虑到长三角土地面积只有环渤海的不到一半、人口只有环渤海的2/3,而江苏、浙江和上海的单体实力都很强,仅次于山东,因此这两个产业也应该作为重点发展产业,加以重点推进。

三、苏浙沪两省一市的医药经济对比

苏浙沪医药企业以药品制造为重点,以新品研发、试验、教育为支撑,以生物医药、天然药物、现代中药、化学原料药和新型医疗器械和制药机械为特色,成为国内重要的医药制造中心,生物医药和现代中药以上海和江苏为中心,化学原料药以浙江为中心,化学药以江苏为中心,初步形成了差异化错位发展的格局。

表2‐3‐3 2007年长三角医药工业总产值、增加值统计分析  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2008年统计年鉴、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2008年工业统计年鉴。

从数据分析,江苏单位企业产值规模最显著,上海则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低于浙江近20%。江苏工业增加值明显高出上海和浙江。而从单位企业增加值分析长三角平均水平低于全国,浙江在长三角中最低,而江苏最高,超出全国平均水平。

表2-3-4 2007年长三角医药工业资产负债统计分析  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2008年统计年鉴、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2008年工业统计年鉴。

表2-3-5 2007年长三角医药工业收入利润数据  单位:亿元

损益数据分析,江苏主营收入最高,超出浙江和上海200亿元,江苏利润总额也超出浙江和上海20亿元以上。从利润总额/主营收入比例分析,江苏盈利能力最强为10%,浙江最低为8%。

图2-3-1 长三角人均收入、人均利润总额、人均利税比较

从人均数据分析,长三角的人均收入、人均利润和人均利税均超出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人均收入是超出全国最高的数据,江苏的人均收入最高,上海最低,接近于全国平均水平。上海的人均利润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两省一市从投入产出数据分析,江苏明显高出一筹,江苏在各项指标上都明显高于浙江和上海,从而带动长三角的整体数据超出全国平均水平。上海除单位资产产值比例略低于浙江外,其他各项数据略好于浙江,但上海和浙江的投入产出数据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图2-3-2 长三角医药产业投入产出效率比较

通过长三角和全国平均水平的对比,可以反映出长三角在医药产业上投入形成较大的产业规模,在国内有一定的优势。但除江苏外,浙江和上海都存在着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投入产出效率低的现象。从单位资产产值数据分析,浙江优于上海,从单位资产工业增加值数据分析,上海优于浙江,反映出浙江整体偏重于原料药导致盈利能力相对较弱。上海医药企业小、多、盈利能力弱,反映出通过产业重组,调整产业结构,增强企业竞争力的紧迫和重要。

第二节 医药产业重组现状

在国际并购市场医药产业一直是并购主力。(www.xing528.com)

一、医药产业并购现状

在国内的医药行业并购中,长三角由于医药资产规模巨大,医药经济较为发达,一直属于并购的热点区域。

长三角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部分应归因于区域内的并购重组,但回顾近年来的产业重组历程,发现大型并购重组大多受外力推动,如近年来发生的最大的医药产业并购就是2002年华源集团出资11亿元重组上海医药集团。华源力图利用资本力量将国内最大的两大医药集团上药集团和北药集团整合在一起,打通南北医药产业链,但由于自身实力不足,最终华源被华润整体托管,而上药和北药的控制权重归地方政府。

远大集团也选择医药产业作为战略投资方向,先后收购苏州雷允上药业公司、常熟雷允上制药有限公司,还分别控股或参股了华东医药(000963)、浙江医药(600216),试图在江浙两地构筑完整的医药产业链。

长三角两省一市地方政府推动的并购重组主要集中在整合内部资源,如上海将主要医药资源集中在上海医药集团,并将上海医药集团的60%股权划归上实集团,希望通过上实的投资运作能力整合区内各类医药资源;江苏成立南京医药产业集团,将南京金陵制药集团、南京医药集团等企业的国有资产划归该公司,打造地方医药产业发展平台。恒瑞医药和同城企业豪森医药早已有合并意向,这两家医药企业主要产品都集中在抗肿瘤药领域,这两家企业的合并将使得抗肿瘤药物的研发资源得以集中。

两省一市互相之间的兼并和收购主要集中在处理一些非医药主营的企业集团的医药资产,如1999年初,上海实业收购了正大集团旗下的正大健康产品有限公司90%的股份,从而拥有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55%的股份。2004年8月上海医药收购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三家控股医药企业:宁波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四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宁波亚太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复星医药2004年收购江苏万邦医药等。

长三角的主要医药企业大多大而全,覆盖了医药产业链上多个环节,如扬子江药业和上药集团都拥有化学制剂、中成药、生物制品等多个产业方向,但两省一市之间企业的强强合并基本没有。

二、医药产业战略联盟

长三角医药企业的战略联盟主要由工商联盟和产研同盟构成,呈现由上海、南京、杭州为中心的放射状合作关系,在产研同盟中22家企业涉及84个合作关系,其中69个合作关系涉及科研机构和大学,即与科研机构和大学的合作关系占了全部合作关系的82.14%。而制药企业同行之间的合作非常少见,仅有9个合作关系涉及同类型企业之间的合作,仅占全部合作关系的10.71%。在这个网络中,科研机构和大学占据了网络的中心位置,如中国药科大学、中科院上海医药所、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浙江大学等是多个企业的合作对象[2]。在工商联盟中商业企业越来越发挥核心作用,区域分销商上海医药、南京医药和华东医药都是各区域联盟的核心。

长三角的部分战略联盟关系已经转变为产权合作关系,如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发起人就是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国家药物制剂工程研究中心在该公司中也拥有股份。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中国药科大学则参股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医药生物技术研究所为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长三角的医药战略联盟复杂多样,其中工商联盟和工业企业与研发机构的联盟最多,但是这种联盟都是短期多变的,没有形成持续性的合作关系,而从国外医药企业的经验看,工业企业与研发机构的结盟是提升工业企业研发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国内由于没有联盟管理的统一组织机构,联盟的活动非常松散没有约束力,联盟的治理尚没有形成规范的标准和范式,因此目前可以在形成密切合作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产权并购约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合作关系的持久性和效力。

第三节 医药产业现有重组模式的主要问题

一、长三角医药企业少有研发目的驱动的并购重组

长三角医药产业近年来发生较多并购重组,但多数的并购重组是以扩大市场份额和完善产品链为目的,研发目的驱动重组只占6%的比例。而从国际并购市场分析多数的重组都是以增强研发能力为目的[3],如2009年辉瑞以680亿美元收购惠氏,罗氏(Roche)拟以457亿美元增持生物制药公司基因泰克的股份都是以增强某一领域的研发能力提升未来产品的利润率为目的的。

二、长三角有大量的研发为目的的战略联盟但合作关系没有持续性

从长三角两省一市的医药产业联盟看,研发+制造战略同盟是较为常见的结盟方式,而且取得了较多成果。但这种战略联盟也存在较多问题,一是关系松散多变,很多企业与科研机构只是一次性合作,研发创新的持续性难以保障;二是没有专业组织协调和组织,成功的联盟比例较小,大量的联盟无疾而终,缺乏指导和约束,运作不规范。

三、长三角医药企业没有充分利用丰富的研发资源

长三角的研发资源在全国首屈一指,上海已形成了由10多所高校、30多家专业研究机构、30多个研发中心(含外资)、30多家新药临床研究基地、200多家研发型企业组成的生物医药创新网络。上海市生命科学和生物医药领域有近80位两院院士。“十五”期间在国际顶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约占全国总数的50%。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是国内唯一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的医药研究机构,拥有国内最完备的医药研究设施和人才队伍。

江苏以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医科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等高等院校为依托,建立新药筛选中心、药效学评价中心、药物动力学重点实验室、药物代谢安全性评价中心、药物质量控制研究中心、药物制剂技术研究中心、中药复方制剂和质量标准研究中心、生物技术研究中心、药物提取和合成技术研究中心、医药知识产权申请指导服务中心等多个开放性技术创新平台。

浙江拥有多层次的人才储备,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覆盖医药研究的不同层次。浙江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4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8个。[4]

长三角尤其是上海对本地的科研成果利用率偏低,上海大部分成果为其他省市所吸收而本地企业就地转化较少。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申报的62个临床批文中,有52个转让外地,占82.3%;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申报的58个临床批文中,有40个转让外地,占70%。[5]

第四节 医药产业未来重组模式

一、从战略联盟到产权并购

我国医药产业目前还处于内部增长驱动的阶段,市场中最具竞争力的企业如扬子江和恒瑞等都是内生增长的典型。这种内生增长模式显然难以适应现代医药创新研发的需要,我国的医药企业要早日与国际市场接轨,就需要借助外部增长模式,获取外部研究资源,快速提高研发创新能力。

从长三角医药产业重组态势看,三地的研发机构与制造型企业战略结盟较多,而兼并和收购则很少,由于缺少产权关系制约,合作的层次相对较低,没有能够达到研发资源和制造资源的有效结合。根据陈扬(2009)的研究,中国的企业并购受政府推动往往效果不佳,联盟则是市场化驱动,往往是企业为寻找强竞争力资源而自发形成的,长三角医药企业联盟关系中较多的是研发和制造同盟,反应了企业对研发资源的渴求,企业希望通过研发创新获得持续发展的保障,但由于我国医药市场发展的滞后,联盟关系的治理结构异常脆弱,这种松散的联盟关系难以保障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的获得,只有将其转化为法律上有明确界定的产权治理结构才能对约定双方产生实际约束力,从而可以把双方的资源真正整合在一起。

Bleeke&Ernst(1993)的研究显示,联盟会有很大可能以其中一方收购另一方为结束,因为联盟使得双方获得额外信息供给,对对方资源的竞争力了解充分,更倾向于通过并购来整合消化对方优势资源。结合长三角医药产业的现状,一个可行的思路是以战略联盟为基础,在双方形成较好的合作关系后,推动企业互相投资,进而合并重组,提高企业竞争力和产业集中度。

长三角已经拥有比较成功的研发型企业与制造型企业的战略联盟,如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与海正、华海、恒瑞、浙江医药的合作,复旦张江与南京医药的合作更深入一步,通过产权关系构筑稳定的联盟关系。因此长三角未来可以研发型企业为核心构筑紧密型战略同盟,通过研发型企业与生产制造型企业合作关系的深入发展,逐步形成产权投资关系,整合具有优势互补效应的研发和制造营销资源,打造有核心竞争实力的现代医药产业集团。

二、以品种为核心整合长三角医药资源

世界前10强企业的利润主要来自一些“重磅炸弹专利药,例如1998年上市的万艾可,给研发该产品的辉瑞公司带来了惊人的巨额回报。2006年全球十大销售量最大的药物销售总额高达602亿美元,占全球医药总产值的近10%,利润率往往可达30%以上[6]。近年来国内医药工业增长越来越多地依赖于大品种的快速增长。从中国医药工业的代表性企业——医药工业百强来分析,2008年进入百强榜的底线为8.9亿元,超出2007年37%,百强企业总体销售增长26.37%,远高于行业平均增长速度,百强企业的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大品种的快速增长,全国5亿元以上的大品种大部分为百强企业所拥有,北京双鹤药业降压0号2008年实现销售8亿元,2009年一季度实现销售3亿元,同比增幅达50%。大品种高增长构成医药工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

长三角拥有丰富的医药品种资源,已形成一批名优产品。但单品种销售过10亿的品种基本没有,距离国内如复方丹参滴丸等优秀品种还有差距,距离国际专利药的销售规模差距更大。差距反映出长三角在发展大品种方面还有巨大的潜力,在化学药领域长三角应以恒瑞医药为方向大力发展成系列创新品种,以扬子江为方向大力发展全品种覆盖规模型企业,以上海医药集团为方向打通上下游产业链,形成一批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在中药领域长三角应以正大天晴为方向发展植物提取现代制剂,以康缘药业为方向发展传统配方的二次开发,以上海雷允上为方向发展中药生产的现代化改造。通过现有品种资源的深度挖掘,有效实施大品种战略,推动医药工业的快速发展。

(嵇尚洲)

【注释】

[1]根据SFDA数据整理。

[2]孙长青:《长江三角洲制药产业集群协同创新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博士毕业论文2009。

[3]胡济平、盛成德:《国内制药企业并购应以产品及研发能力为主要考虑因素》,《上海医药》2006年第27卷第9期。

[4]浙江省经贸委医药石化行业办副主任何宁生:《改革开放30年:浙江医药跻身行业全国第3位——来自浙江省经贸委医药石化行业办的报告》。

[5]任荃:《解读上海生物医药产业新一轮发展“路线图”》,《文汇报》2009年8月4日。

[6]数据来源于I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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