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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供应链整合及区域一体化

时间:2023-12-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章供应链整合第一节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跨地区供应链整合一、跨区域供应链整合的理论基础价值链理论认为企业是一个综合设计、生产、销售、运送和管理等活动的集合体,其创造价值的过程可分解为一系列互不相同但又相互关联的增值活动,总和即构成“价值系统”。

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供应链整合及区域一体化

第三章 供应链整合

第一节 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跨地区供应链整合

一、跨区域供应链整合的理论基础

价值链理论认为企业是一个综合设计、生产、销售、运送和管理等活动的集合体,其创造价值的过程可分解为一系列互不相同但又相互关联的增值活动,总和即构成“价值系统”(波特,1990)。其中每一项经营管理活动就是这一“价值系统”中的“价值链”。企业的价值系统具体包括供应商价值链、生产单位价值链、销售渠道价值链和买方价值链等。

根据价值链理论,可以把供应链看作是以一组组上下游企业间的契约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产业纽带,类似于规模和长度都扩大了的“价值链”。而基于网络化地缘关系的供应链,本质上就是一种介于企业内部规制和市场规制之间的多边规制结构,各环节中的价值形成和增值过程所要求的生产要素集聚所产生的外部规模经济以及产业链内部分工、协作各不相同直接相关。然而任何规定的区域内,要素资源都是有限的,过分集聚会带来区域内过分拥挤的现象,导致要素成本上升,产生集聚不经济性。当集聚不经济性超过链内部的分工协作所带来竞争优势时,将部分生产环节外包给区域外其他的企业,或加强与跨区域之间的合作互动,将更为有效地促进产业链的发展。由于任何企业都只能在“价值链”的某些环节上拥有优势,而不可能拥有全部的优势。在某些价值增值环节上本企业拥有优势,在其余的环节上,其他企业可能拥有优势。为达到“双赢”的协同效应,彼此在各自的关键成功因素——价值链的优势环节上展开合作,可以求得整体收益的最大化,这是跨区域供应链整合的原动力(Christopher,2004)。

二、跨区域供应链整合的模式分析

基于全球价值链理论,本研究提出跨区域供应链整合的四种模式:资源共享整合模式、优势互补整合模式、核心能力整合模式和跨区域物流整合模式。

(一)资源共享整合模式

在跨区域供应链整合过程中,资源共享型整合模式是指品牌、专有技术、信息和市场等各种无形资源在各节点企业之间传递、消化和吸收。这种整合模式比较适合IT产业、软件产业、人力资源培训产业等行业。这些行业对有形资源需求比较少,其竞争优势主要来源于其所含有的无形资源的质量,而无形资源本身的边际使用成本很小,因此,通过资源共享,不仅可以极大地促进有用信息在网络中迅速传递,而且可以积极推进先进技术在网络节点企业之间广泛扩散,同时在分工协作和竞争合作过程中还可以加强知识交流,从而产生网络积聚效应。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多媒体产业为例,通过专有技术和信息等资源共享,在该地区形成了几个明显具有竞争优势的多媒体产业集群:(1)教育培训产业;(2)多媒体和游戏产业;(3)文化娱乐和传媒产业;(4)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产业。这些集群在专业化方向上有着明显的区别,它们不只是区位上邻近,更重要的联系就是共担风险、共享资源。

这种整合模式的运作机制主要在于建立强大的中间组织提供可共享的基础结构——管理、技术、市场或资金等。若各行政区之间各自为政,将无法实现资源共享型整合,因为这种整合的效应主要来自对公共性资源的投入,如对公共性技术的研发、专有技术型劳动力市场的形成等,然而公共产品的供给一经形成就无法排斥不付费的消费者,于是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外部经济性,而中间性组织的投资可以更好地避免群体企业之间的“搭便车”行为。因此,由各行政区域共建中间组织机构,可以将各区域的优势真正发挥出来,从而取得最佳的整合效益。

(二)优势互补整合模式

优势互补整合模式的显著优点在于,区域企业之间从产业链上表现为一种纵向供配关系,耦合于产业链之中的各个供应链节点企业有明确的专业分工,各节点企业既对其上游节点提出需求,又对下游的环节进行供给。在于当区域之间存在比较效益时,产业在效益高的区位形成集聚将获得更强的竞争优势。因此,将生产相同系列产品的供应链进行整合,即避免了区域之间重复生产所导致的恶性竞争,又能充分发挥不同区域的资源优势,实现产品的横向分工互补。这种产业整合模式建立在区域间发展不均衡、优势互补、利益共赢基础之上,以各地区之间产品结构的异构互补和产业梯度传递为推动力。整合的根本目的是要充分利用各区域生产要素的差异性以及产业结构上的互补性,促进生产要素和互补产业在地区间的转移,实现产品横向分工互补,从而满足市场的不同需求,提升整个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对于一国的产业发展而言,同样可以利用不同地区的比较优势,合理的产品结构,使其能够满足更多的市场需求,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这种整合模式通常适合传统的资源密集型产业,如纺织服装化工以及简单机械加工业等行业。这些行业的工艺技术一般都比较成熟,对有形资源消耗比较多,决定这些行业的竞争优势主要是各种有形资源的成本,由于不同区域之间的资源成本存在着明显的比较优势,因此,通过跨区域供应链整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三)核心能力整合模式

核心能力整合模式以区域内主导产业或大企业为核心,以供应链为纽带吸附和发展周围联合配套企业,从而形成一种网络状的关联拓展关系。这种整合模式在实施过程中,主导企业通过逐步剥离一些相关制造环节,吸附区域外集群并带动周边的集群为其提供配套或服务,自身则主要专注于核心技术的研发、关键环节的制造以及下游市场的开拓上,类似于一种蛛网式的整合结构。这种整合模式主要适合于产品较为复杂、系统集成性较强的产业,这样可以更好地分离各制造环节,使各集群之间形成比较明确的分工,同时在单个产品的制造上拥有显著的规模经济效益,从而更加有效地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同时,这些集群间的“粘结性”主要依靠主导产业或大企业的作用来实现,其他地区的企业群与主导产业或大企业发生联系,并享受与大组织聚合的效用。因而在此类整合模式中,主导产业是否具有较高的生产技术水平、是否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以及是否表现出较强的关联效应是决定这个网络辐射半径大小的关键,也是决定该网络联结强度的主要因素。

此类整合模式的运作机制主要在于主导产业或大企业充分发挥核心带动作用,同时也需要相关的协商性组织提供相应的配套体系。因为这类产业整合主要是为主导产业的发展提供服务,通过整合使其他集群企业围绕该产业的发展进行交易,在体制上使集群之间组成了该主导产业的利益共同体。因此,扶持和促进主导产业的发展是形成网络整合模式的关键。

(四)跨区域物流整合模式

在区域发展一体化过程中,物流系统作为各种有形资源流动的必要通路,一方面通过在供应链中提供各种专业化服务,来拓展区域企业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通过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和减少社会物流过程中重复劳动而获得规模经济效应。因此,物流一体化整合是提升区域经济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基于欧盟和我国长三角珠三角物流一体化的成功经验,跨区域物流整合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一是搭建跨区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是优化区域物流管理与供应链管理的基础,是实现区域物流共享的“血脉”和“神经中枢”。跨区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通常综合运用信息系统、控制系统、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卫星导航定位GPS、移动通信、CDROM电子地图等,它一方面可以汇集区域范围内相互独立的物流信息,充分发挥物流网络的规模效应,另一方面将分布在不同区域的服务网点连接起来,大幅度提高区域物流系统的服务效率。二是建立区域物流信息系统标准化。物流信息标准化是实现区域物流网络对接的基础,它主要包括物流信息分类编码标准、物流信息采集标准、物流电子单证及信息交换平台标准的工作。制定能够与国际同行业接轨的、在国家标准基础下的细化标准,并强化应用的协调和组织工作。三是统一物流基础设施规划。现代物流基础设施规划,主要涉及“点”、“线”布局以及“联网”的问题,其中,“点”主要指物流中心、物流基地港口和物流企业的建设;“线”主要指道路的规划,还要通过“联网”形成有机联系的物流体系。

这种整合模式的运行机制是以物流协会作为桥梁和纽带,来协调不同区域物流企业、地方政府和制造企业,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开展研讨会、组织专项研究活动等,促进物流产业内部的交流与合作。二是通过建立与各地政府的对话机制和交流渠道,反映行业的呼声和利益要求,积极寻求政府对跨区域物流产业发展的支持。三是代替政府行使一些管理职能:如考核技术资质、制定行业技术标准的职能;协调市场价格、规范市场秩序、组织信息交流、人才引进和培训职能等。

三、跨区域供应链整合的实现机制

要真正实现跨区域供应链整合,加强相互协作是关键。无论是建立在具有硬性约束力的契约关系基础之上,还是建立在依靠自觉维护供应链整体利益的合作伙伴关系基础之上,跨区域供应链各协作层次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有赖于以信任机制为基础、以整合重组机制为手段、以信息反馈机制为前提、以委托代理机制为保证的供应链整合管理团体实现机制的建立。

(一)信任机制

跨区域供应链整合是建立在区域范围内供应链节点企业相互协作的基础上,而地方政府之间利益矛盾和企业之间目标冲突成为相互协作的重要障碍,要突破这一障碍,首先必须建立良好的信任机制。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任机制通常是以利益公平为前提。尽管从区域发展协同性角度来看,整合收益可能大于整合成本;但对于地方政府和企业来说,跨区域整合则是一种利益再分配。因此,信任机制的建立主要依赖于完善分配机制、注重程序公平、加强组织相互依赖等相关措施。其中分配机制的完善和合理与否是建立稳固信任关系的关键,主要包括利润分配机制、转移支付体系、收益补偿机制以及成本、风险共担机制等。同时,信任机制的建立与信任关系的延续、发展应以共同愿景描述为基础,这种愿景包括区域协同的发展愿景和企业自身的发展愿景。愿景的设立应选准某个“切入点”,并沿着一条共同的“价值主线”不断展开诉求,这种“价值主线”可以是降低成本、可以是提高核心能力、也可以优势互补。只有这样,才能推动企业参与跨区域供应链整合的主动性。

(二)重组机制

跨区域供应链整合绝不是区域供应链节点企业的简单组合,而是一个区域企业之间以供应链为纽带的系统性集成。在整合过程中,不仅要认识整合构建的战略阶段性,更要把握重组运作的层次性,这个过程可以“四个整合阶段,六个运作层次”进行概括。四个阶段即个别功能性组织架构阶段、组织内部供应链整合阶段、跨组织供应链整合阶段和区域供应链网络价值体系整合阶段。从管理运作层面来看,要提高跨区域供应链联盟的协同性和敏捷性,具体落实还需要从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多个角度和层次来完成,包括从信息支持角度提供整个供应链活动过程信息的快速集成和快速重构的供应链管理系统;从经营管理角度进行提高工作执行效率的组织、管理方式的变革,实施业务过程重组;从文化角度建立团结协作的团队文化并提高企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责任感以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等等。可见,众多的角度一方面表现为供应链联盟整合运作的基本支撑要素,主要体现在信息整合、组织整合和文化整合三个层次;另一方面表现为由执行层次运作整合向战略层次运作整合逐步过渡的过程,主要体现在功能重组、过程重组和战略资源重组三个层次。这两个方面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根据供应链整合基本实体协作层次,并基于联盟整合构建的阶段性特征,沿着信息整合——功能重组——组织整合——过程重组——文化整合——战略资源重组的层次交叉路线螺旋式推进的过程。

(三)信息反馈机制

供应链整合管理的根本目标在于构建协同运作的供应链实体,而实现的手段在于通过供应链整合重组实现实体物流网络与虚拟信息网络的紧密结合。同时,供应链中各企业的计划能否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冲突能否得到妥善解决等,都需要有效的监督控制机制作为保证。要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必须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重点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方面要限制订货信息在供应链内部反向传播时容易导致的“牛鞭效应”;另一方面要减少信息延迟。而传统的企业信息反馈机制是一种链式反馈机制。组织与组织之间、过程和过程之间的信息沟通以递阶式的串行结构为主,彼此相互关系是顺序的输入—输出关系,信息的交流基本上在两两之间进行,无法实现高效的、全方位的信息共享和实时的管理控制。而以团队工作为特征的多层代理组织模式使供应链具有网络化结构特征。为了使供应链达到同步化运作,供应链企业之间的信息交互频率应比传统企业信息传递的频率要大得多。因此,必须改变传统链式反馈机制下点对点的信息沟通方式,将信息沟通过程的串行结构转变为并行结构,建立网络式信息反馈机制。通过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网络平台,实现全方位的网络化信息共享,为供应链联盟主体提供一个高效的信息沟通和协同运作的环境

(四)委托代理机制

从供应链多阶结构的某一个环节来看,供应链节点企业间的供需双方往往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一方面,处于供应链上游的供应商由于不具备提供某种服务水平的能力,而可能会作出错误的服务承诺,处于供应链下游和信息劣势的客户不能正确辨识供应商的能力,由此产生了逆向选择问题;另一方面,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供应商为实现其利益最大化有可能不以供应链整体利益最大化作为其行为选择的标准,而采取欺诈行为,即存在败德行为问题。而两者都是具有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可见供应链上供需双方之间的关系集中体现为信息不对称性和契约不完全性,它们之间具有严格经济学意义上的委托代理关系。由此也就决定了供应链联盟的构建是一种“非零和合作博弈”行为,需要各节点企业的积极配合和必要的协调让步。因此,各参与实体在联盟时要主动诚信。同时还可以采用信号理论的方法,利用信号来揭示参与者的私有信息,解决逆向选择问题。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来研究供应链节点企业之间的协作关系,建立完善促使各方信守承诺的激励约束机制也必不可少。通过加强对合作伙伴的选择、合作风险的分担以及更多的价格折扣、增加订单的批量柔性、收益共享、利益补偿等激励措施和基于惩罚的约束方法,来设计供应链契约和进行制度安排,能有效地防止代理人(一般是供应商或经销商)隐藏行动或隐藏信息的道德风险,促使代理人在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增进委托人(一般是制造商或核心企业)利益,即实现委托人与代理人双方利益的一致性。否则,相互背叛的结果只能是陷入“囚徒困境”,造成不必要的“租值耗散”。

(潘文安)

第二节 长江三角洲粮食安全问题与供应链合作

一、长江三角洲存在的粮食安全的突出问题

(一)长江三角洲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与种粮效益下降

1.耕地面积减少(www.xing528.com)

随着长江三角洲城市化、工业化的不断发展,维系粮食生产的耕地面积进一步减少,耕地质量也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据苏浙沪相关年份统计年鉴,从1980年至2007年,长江三角洲总耕地面积呈逐年缩减态势,已由1980年的681.55万公顷下降至2007年的653.38万公顷,减少了28.17万公顷,相当于422.55万亩,下降幅度达4.13%。其中,上海市和浙江省历年来基本呈下降趋势,耕地面积分别减少了14.81万公顷和22.57万公顷,下降幅度较平缓;江苏省在2000年耕地面积达历年来最高点500.84万公顷,比1995年增加56.01万公顷,增幅达12.6%,带动长江三角洲耕地面积也达历年最高点,江苏省耕地面积总体呈上涨趋势,为长江三角洲耕地面积下降幅度的减少作出了不小贡献。

2.粮食播种面积与粮食产量双双减少

随着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城市建设迅速发展,城镇化率不断提高,长江三角洲自从1990年开始,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总产量呈波浪形变化,但是总的趋势在逐渐减少,粮食自给率发生明显变化。据苏浙沪相关年份统计年鉴,2008年长江三角洲粮食播种面积为698.18万公顷,相比2000年减少了81.46万公顷,下降幅度达10.45%;粮食总产量为4 066.22万吨,减少了411.33万吨,下降幅度达9.19%。此外,长江三角洲还存在着农田基础设施普遍薄弱、农业投入品利用效率不高,农业机械化水平较低等不足。

3.种粮成本增加,比较经济效益低下

虽然2006年底以来市场粮价和种粮补贴有所提高,但是相对于不断上涨的种粮成本,粮食种植的比较经济效益仍较低。2007年长江三角洲种粮成本中成本减少项目(农膜费、销售费、管理费等)与成本增加项目(化肥费、排灌费、农药费)相抵后,成本净增56.26元,同比增幅为16.6%(《2007年中国粮食发展报告》);农民人均农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越来越低。表1‐3‐1统计数据显示:2000年江苏农民人均农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为33.79%,而到2008年时已下降到16.00%;2008年与2000年相比,浙江农民农业收入占总收入相比下降了37.80%。

表1-3-1 2000—2008年苏浙农民人均农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

资料来源:根据苏浙相关年份统计年鉴整理而得,其中2008年数据参考2009年苏浙统计公告。

(二)保障数量充裕与稳定的外来粮源方面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缺陷

1.对日趋复杂的金融性粮食市场波动缺乏相应的粮食安全预警体系

在一般情况下,粮食属于实用性产品,满足人们日常生活水平需要,但是粮食又是一种敏感性商品,很容易受金融性因素(如国际投机资本炒作、国际粮商试图垄断粮食等)影响,在特殊情况下它需要转变成应急性产品,以面对环境的不确定性。例如,2008年初的雪灾和5月的汶川大地震,粮食就以应急性产品的身份通过军事物流送到受灾人们手中。我国军事物流在这种情况下发挥了重大作用,但付出巨大的人力财力代价,即原先的粮食供应链管理体系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用,而采取军事物流进行快捷响应的成本很高。归根到底是现行粮食供应链不能有效地应对粮食行情变化的不确定性需要,即不能及时实现粮食从功能性产品向应急性产品的转变。具体表现为粮食安全预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非常薄弱、从粮食生产到消费整个系统的预警不够完备、粮食应急体系不健全等。

2.对跨国粮商控制国内粮食加工流通的图谋缺乏应有的警觉与措施

目前,简称“ABCD”的国际四大粮商(ADM、邦基、嘉吉和路易·达孚)垄断着世界大约80%的粮食交易份额,他们不仅有强大的资金与品牌优势,而且能较快地建立批发与零售网络。根据WTO相关条款,外资进入我国粮食加工、流通领域的设限消除,ABCD国际四大粮商正通过各种渠道染指我国粮食市场,在粮源、加工、物流三大体系进行布局。跨国粮商在对国内大豆产业已控制到位的基础上,加大了对国内粮食加工流通的控制权,从而可能使长江三角洲乃至国家粮食宏观调控和粮食安全陷入被动。近年来,跨国粮商不仅大规模进入国内大豆产业,目前已控制了70%以上的压榨能力,还逐步垄断了国内大豆的进口,并将本土大豆逐渐排挤出产业的采购单。从1997年后的10年间,国内大豆年度进口量从269.5万吨增加到2 800多万吨,增长10倍还多,远远超过国产大豆的年产量。国内大豆产业对进口大豆的过度依赖,已经使国内的大豆产区及大豆相关产业深陷困境,完全受制于人。已尝到甜头的跨国粮商,最近几年纷纷大举进入大米、饲料等加工分销业。例如,2005年益海集团在黑龙江投资益海米业后,近期又把触角伸向了长江三角洲。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些地方政府对跨国粮商夺取中国“粮袋子”的“预谋”仍缺乏警惕性,简单地鼓励吸引粮食外资,为他们大量兼并国内粮食加工与储运企业提供各种便利,那么不出三年,国家难以调控的粮食品种可能不会仅仅是大豆与食用油。如果长江三角洲大米产业的主导权像大豆那样由跨国粮商掌握,则对长江三角洲乃至中国粮食安全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3.协作关系难以经受起“粮食行情突变”与“粮食运输瓶颈”的双重压力

长江三角洲很重视粮食的供需平衡,积极与主产区建立粮食购销协作关系。但就目前来讲,这种协作关系还不稳定,难以经受起“粮食行情突变”与山海关“粮食运输瓶颈”的双重压力。事实表明,当出现地区性粮食供给偏紧状况时,首要的问题是粮食调运困难,也就是即使能从国内或国际市场买到粮食,常常会形成“远水解不了近渴”的局面。虽然长江三角洲的粮食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较完备,但是与之配套的辅助设施却相对落后,如粮食接卸设备基本是传统的设备,难以满足不同品种粮食的装卸要求,无法实现无缝衔接。资料显示:2004年浙江省为补充地方储备进口了10万吨小麦,是散运进来的,到了宁波港后先是无法卸货压港,需支付滞港费,同时由于港口没有散卸散装自动化设施,只能用大斗抓到漏斗里,再装进麻袋,然后过磅称、缝包,结果10万吨小麦前后装卸了近4个月,还动用了部队。而且,装粮用的麻袋都要到4个省去采购,一只麻袋的成本要6元。不难想象,如果真的一旦粮食供给出现问题,靠这样的作业肯定是不行的。另据了解,长江三角洲地区粮情紧张时的一般做法是动用政治力量,以快捷响应的铁路运输从东北地区调粮,以良好的汽车运输条件从周边省份运粮。为此,就会打乱通常情况下的粮食运输结构与秩序。2003年由于受粮食短缺的影响,主要由铁路、公路构成的陆路粮食运输大量增加,江苏省陆路粮食运输所占比重达到60%,而在一般情况下,江苏省的粮食运输以水路为主,公路、铁路为辅,陆路粮食运输所占比重一般不超过40%。

(三)日益突出的粮食消费安全隐患

长江三角洲作为经济比较发达的区域,城镇化发展很快,每年都有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现在种粮的人少了,吃粮的人多了,而且吃粮的要求也在提高。一般来讲,农村居民的膳食结构比较简单,以植物蛋白为主;城镇居民的膳食结构则比较复杂,动物蛋白占有相当的比例。一旦农村居民迁入城镇,他们的消费结构将会被城镇居民的消费结构所同化。

表1-3-2 2007年苏浙沪城镇居民家庭人均食品消费构成  单位:元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8》整理而得。

表1‐3‐2显示,2007年长江三角洲区域粮油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食品消费中的比重较低,仅为7.72%,而肉禽蛋水产类占的比重较高,达28.10%,而且这一趋势还在继续。说明长江三角洲区域膳食中对粮食的直接需求会减少而对工业制成品的需求会增加,即需要更多的粮食转化为肉、鱼、蛋、奶等高蛋白食物;说明人们食物消费的层次与质量要求在提高,必须充分重视粮食消费安全隐患,严格防止群体性粮食质量事件发生。

近年来,粮食生产的环境让人担忧。主要表现为:长江三角洲由于工业发展较快,环境污染较重,工业排污、生活废水、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造成灌溉用水污染,质量下降;据2008年9月18日的《钱江晚报》报道,一条用来灌溉庄稼的河水,被黑心企业半夜偷偷排放污物,不仅河里的鱼死了,附近200多亩庄稼因污水灌溉而全部枯萎。由于找不到污染的责任者,政府对农民进行了相应赔偿,但由此引发的相关问题值得让人警觉:①找不到具体排污的责任人并进行严厉的处罚,又怎样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②这次因全部枯萎而引起了许多媒体直至中央电视台的高度重视,但许多没有达到如此污染程度,但累加起来又非常严重的非典型污染事件又怎样能够避免?③此次污染是否构成长期影响或其他暂时不被人们知道的其他影响?

二、基于供应链的长江三角洲粮食安全合作对策

(一)构建以综合藏粮为重要内容的可持续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对于长江三角洲这样一个产需缺口还在不断增大的地区,需要找到一种平时能减少粮食库存,而在全国粮食形势紧张时又能广开粮源、稳定粮源的做法:①藏粮于市。积极鼓励国内外粮商进行粮食购销与产业化运作,为粮食安全提供重要的流通效率与抗风险能力。②藏粮于地。平衡种粮用地与非种粮用地,确保基本的耕地面积与质量,以便为粮食安全提供重要的中长期产能调控基础。③藏粮于库。充分考虑基于成本与收益的最优储备规模,即政府必须积极实施在现有地方储备粮规模基础上进行成品粮动态储备的创新做法;必须考虑优化储备粮的空间配置效率,尝试销区储粮于产区(品质保证且轮换成本比较低)的做法;必须切实解决传统粮食储备中确实存在的一些困难,如设施老化、仓容不足、资金被挤占挪用、效率低下等问题,并通过一些有效的改革促进粮食物流设施向富有效率的粮食企业转移。④藏粮于信。通过“政府搭台与龙头企业唱戏”的方式与国内外一些有代表性的粮食主产区建立良好的销产区协作关系,并通过对协作产区部分劳动力的优惠安置,对不管粮食市场是否波动都能平稳供粮的粮商进行鼓励或奖励等做法,不断密切粮食产销协作关系。

(二)创新长江三角洲一体化条件下的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实现方式

1995年以来我国实行“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由于其在具体落实时表现为,政府以行政指令下达刚性生产与储备指标,并对指标进行层层分解,因此存在着一些不利于按比较优势进行区域合作的问题等。在没有找到更好并稳妥的替代方式前,可以就其实现的方式进行创新,主要包括:(1)增加长江三角洲一体化条件下的粮食安全共同负责制内容。对需要各省市直接协调一致才能收到如期效果的方面,努力实行基于沟通协商的粮食安全共同负责制。就目前来讲,可以主要考虑:规划各省市的耕地保护红线以及最基本的粮食播种面积;统一协调粮食收购与销售价格,防止因价格不合理而导致的粮食不合理储运,以及企图以提价来吞食周边省市粮食安全成果现象的发生;统一协调与东北三省等主要粮食主产区的关系与政策,以期争取到整体有利的谈判条件与实施基础,全面构建长江三角洲一体化下的新型粮食产销关系;在各省市既已编制粮食安全、粮食物流与粮食市场规划的基础上,协商编制长江三角洲粮食产业规划,以期对现有及新建粮食基础设施进行以专长与合作为重要内容的综合利用,不断促进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及其利用的社会化与专业化;充分重视金融危机背后隐藏更严重粮食危机的可能性,及早实施以共享“长江三角洲粮食信息平台”与粮食“就近联救”为重要内容的长江三角洲粮食安全合作机制建设。比如说上海某地区缺粮,那么临近的嘉兴、苏州可以提供粮食,进行互救,不分区域限制。(2)倡导基于粮食安全保障的有关业务流程外包。例如,长江三角洲有关城市可以把部分粮食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作外包给网络更加完善、业务更加专业的中储粮总公司;常州市粮食局可以充分利用国家在此进行粮食调控、粮食信息化与糙米技术研究与应用的有利条件,大力开展基于糙米加工、运销为重要内容的粮食物流中心建设,而把相对较弱的粮食批发市场建设与完善交由更有条件的苏州市粮食局等;各城市在加大粮食物流中心建设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物流设施的优势,与此同时,积极引入机制灵活的民营加工企业,积极发挥民营粮食加工企业对粮食物流中心与供应链建设的互补作用。

(三)大力促进以中国大企业为核心的粮食供应链建设

随着WTO后过渡期的结束,我国粮食领域出现了由农户、企业构成的弱势供应链,与世界粮商及相关成员构成的强势供应链进行正面竞争的情况。其结果,世界粮商较快地实现了对我国一些粮食产业的控制或蚕食。为此必须正视WTO下这种竞争的非对称性(不在一个量级上进行竞争的特性),大力促进以中国大企业为核心的粮食供应链建设。

目前,中储粮总公司、中粮集团和华粮集团等“国家队”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发挥的作用已经越来越大,但央企之间、央企与地方企业之间的资源优势有待进一步整合。中储粮作为全国最大的粮源控制企业,在粮油加工业务方面相对薄弱;中粮集团加工业务有所开展,但对粮源掌控方面还不够;华粮集团仅在张家港和南通港等少数港口有所布局,还未对区域粮食市场形成一定的影响力;许多龙头加工企业带动作用已初步发挥,但供应链有待完善。实行粮食仓储、物流、贸易、加工等产业的一体化发展,是国际大粮商的普遍做法与经验,这也是中国粮食大企业打造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要求。为此,需要通过现有资源整合(合并、破产、拍卖、转让、参股、控股等)形成以骨干大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为依托的供应链管理集团,不断提高行业的集中度与适应性。

2006年以来中储粮总公司通过小麦和稻谷的最低收购价收购、销售,玉米、稻谷和油脂油料的临时收储,以及跨省移库等调控措施,较好地发挥了调控粮食市场的核心作用。但与此同时也招来了许多机构与人士对中储粮所具有的优越政策、设施与资金以及产业链延伸与一体化作用发挥的非议。从各企业具有的条件不够平等角度看,该非议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从我国非常缺乏可以而且能够直接与跨国粮食集团进行供应链竞争,以及有效主导全球粮食价格方面来看,必须进一步加快粮食行业的扶优限劣步伐。

除此之外,还要努力实施以“就近联救”为重要内容的长江三角洲粮食安全合作机制,还要以供应链思想为指导保障新形势下的长江三角洲粮食质量安全,致力于强化以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为支撑的长江三角洲粮食安全预警体系等。

(吴志华 胡非凡 袁华山 胡学君 马永刚 金汉信 沙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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