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何谓伊斯兰的经济观?
伊斯兰经济观是有关阐述伊斯兰教内一切经济方面的理论观点。其渊源来自《古兰经》和圣训,以及早期哈里发国家在长期实践中所总结形成的、并由教法家演绎出的一系列经济法律制度的总称。
伊斯兰经济观的宗旨是遵循《古兰经》和圣训,从宗教信仰和道德规范出发,以服从和遵从安拉的法度为基础。经济的本质是服从于人的,伊斯兰首先提倡的是劳动者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原则,反对一切不劳而获的人。《古兰经》教诲:你们应当在大地的各方行走,应当吃他的给养。(67:15)而在白昼寻求他的恩惠,以便你们感谢。(28:73)当礼拜完毕的时候,你们当散步在地方上,寻求真主的恩惠。(62:10)先知穆罕默德说:“自食其力的人,是最高尚的人。”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穆斯林认为财产的私有权是相对的,而绝对权是属于安拉掌管
所以,当个人占有一定的财产权时要施舍于人,绝不可做违背安拉的法度、为富不仁、不义的事。否则安拉有权随时收回其恩典的可能,或以天灾、人祸等方式考验人们。相信世人有私人占有权,但经济占有出现大的差别时,要合理使用,节制资本,反对囤积垄断又反对平均主义,严禁一切手段的欺骗、抢夺。信道的人们啊!有许多博士和僧侣,的确借诈术而侵吞别人的财产,并且阻止别人走真主的大道。窖藏金银,而不用于主道者,你应当以痛苦的刑罚向他们报喜。(9:34)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不要借诈术而侵蚀别人的财产,惟借双方同意的交易而获得的除外。(4:29)
二、在商品交易上
反对作媒介物的经济储藏、投机冒险、欺行霸市、以假充真等不法行为,而主张公平、公正、合法、诚信和信守合同的原则。以真主准许买卖,而禁止利息(2:275)等经文为金融活动的基本原则,称为“利息禁令”。
三、课税制度(www.xing528.com)
伊斯兰税务制,主要体现在宗教功修中的“天课”上。其天课收取的额度、天课的使用范围和救助对象在《古兰经》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四、关于遗产继承
认为男人和女人皆有权继承父母和至亲的遗产,每人应得法定的部分。男子得享受父母和至亲所遗财产的一部分,女子也得享受父母和至亲所遗财产的一部分,无论他们所遗财产多寡,各人应得法定的部分。(4:7)。主张保护孤儿、寡妇、贫民、弱者的权益,并以遗产的一部分周济他们。析产的时候,如有亲戚、孤儿、贫民在场,你们当以一部分遗产周济他们,并对他们说温和的言语。(4:8)。
五、瓦克夫
有的学者称之为公益金。主要适用于各种事项的济贫、慈善、教育等一切有益于社会、民族、国家、人民等福利事业。
近现代伊斯兰经济观内容更为系统充实,不同学派间的差异也更为明显。近代以来,由于传统经济思想与社会本身的发展不相适应,伊斯兰教内部兴起改革思潮,形成现代主义和原教旨主义两种经济观。现代主义在坚持伊斯兰教基本教义的前提下,主张修改某些不合时宜的旧传统,对伊斯兰经济思想做了某些新的解释。
总之,在信仰和道德规范的前提下,伊斯兰的经济观具有独特的优越性,只要在遵循经训的原则指导下,力求消除贫穷、愚昧、落后和剥削,积极努力建立一种平等、自由、公正、合法的经济制度,必对社会,对人类发展都是有益的。所以说,伊斯兰的经济观是既不同于资本主义,又区别于社会主义的一种普世性的经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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