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传媒产品定价
传媒产品定价,相比于物质商品,是多种复杂层次的定价结构。从大的品种上分,既有传媒信息产品定价,又有传媒广告产品定价。分述如下。
一、传媒信息产品定价
对传媒信息产品定价,有4种层次。
一是市场定价。指传媒产品以投入产出核算,计价出售给消费者。这里,主要是期刊、图书和一部分报纸等传统纸质传媒产品。其定价模式各有不同,以跟随市场价格为主。
二是低位定价。指以低于成本价的方式出售传媒产品。这在进入市场竞争中的报纸中是非常普遍的,常常以低价出售报纸换取发行量,赢得读者注意力,从而赢得广告量,补贴报纸发行的亏损。一部分期刊也采取了低价位策略,如《读者》在30年间月定价从0.3元只增加到3元,为国内期刊最低价,发行量却从数万份增长到1000万份。
三是零定价。是传媒产品以免费的方式提供给传媒消费者。主要为电子传媒(广播、电视等)、网络传媒、免费报纸、直邮期刊等。
四是混合定价。指产品按分类区别定价。比如广播产品、无线电视产品免费,而有线电视、数字电视、三网融合电视则收取初装费,也收取每月的收视费。网络传媒产品一般是免费的,而以网络数字形式出现的部分期刊、报纸、图书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二、传媒广告产品定价(www.xing528.com)
传媒广告产品收费,是面向广告主的收费,是传媒企业最主要的收入之一。
传媒广告产品收费定价,主要依据传媒产品的类别、品牌、影响力以及市场波动等因素进行。可以说是千差万别,各不相同。有以下方式:
一是标准定价。由各个传媒企业分版面、时段或频次等,设定一定的标准价格进行出售。
二是优惠折价。在一定的特定时期,传媒企业以低于标准价的打折价出售广告,也有以“套餐”方式在多个传媒产品中同时打出广告,是一种变相折价。
三是浮动定价。按照市场情况,在一定时期部分行业广告价格上升或下降。
四是竞价。主要体现在对黄金版面、时段的竞标。如中央电视台对晚上7点《新闻联播》节目黄金时段的广告招标。2000年的中标总价为19.2亿元,2005年的中标总价达到了52.48亿元,5年间增长了173.33%。2011年的中标总价达到126.69亿元,创下17年来的新高。
值得关注的是网络传媒、户外屏幕传媒以及其他新传媒的广告定价策略,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各显神通,需要传媒学者研究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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