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国忌讳:历传千年的盗墓风潮

中国忌讳:历传千年的盗墓风潮

时间:2023-12-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历传不衰的盗墓风在我的印象中,敢于从事盗墓这个行当的人,除了忌讳被执法者逮捕、判刑之外,应是无所顾忌的。我国古代素来崇尚厚葬,无论君王、公侯、显贵与平民,都会在死者的墓中和棺中,放置价值不菲的陪葬品,于是便出现了以盗墓为业的行当,称之为盗墓贼。据古籍记载,盗墓之风,已延续三千多年,其目的主要是谋取不义之财。专业的盗墓贼,或单挑独干,或形成团伙。这种大规模的盗墓,必成团伙方可为之。

中国忌讳:历传千年的盗墓风潮

历传不衰的盗墓

在我的印象中,敢于从事盗墓这个行当的人,除了忌讳被执法者逮捕、判刑之外,应是无所顾忌的。盗掘古墓,与之打交道的是阴森森的墓地坟丘,是已经腐败、破碎的尸骨,其胆量可想而知。

数年前,因公安战线友人的关照,我采访过一位因屡教不改而判了重刑的盗墓贼,才知干这一行的,还有许多禁忌。

他们一旦挖开坟墓,都会遵循古训,不胡言乱语,不彼此争吵,硬要说话时必小声必简短,为的是怕惊扰了死人,给他们带来不吉。

细想来,他们是怕说话多且声音大,惊扰了周围的活人,暴露了他们的行径。

他们往往带着烈性的白酒。一旦打开棺木,见到死人的尸骨,忌讳马上从棺木里翻寻值钱的东西,而是先说:“请您喝杯酒!”然后,灌了满口的酒水,喷向死人的头部、面部,再喷向棺木内的各处。做完了这些,又说:“请付酒钱。您别动,我们自己来拿。”于是,他们开始手忙脚乱地寻找金、银、玉器。

这个程序,其最终的用意,是为了消毒、壮胆,并找到一种心理的平衡。

盗挖出来的所有物品,禁忌当场派分,而是迅速携之离开,说是免得鬼魂追索。(www.xing528.com)

其实是为了安全,速离现场,以免被人当场捉住。

秘密找人出卖文物时,买的人不能问东西出自哪里,卖的人更不会说。彼此只是“开价”、“还价”。

历朝历代,法律对于惩治盗墓贼的条款,皆切峻严厉,就连无意中毁坏棺椁、死尸的,以及毁坏墓上树木的,都难逃罪责。特别是对于盗毁帝王陵墓的,更是必死无疑。《淮南子·汜论训》说:“天下县官发曰:发墓者诛。”汉代诸陵都由太常寺负责管理,凡盗伐陵内一棵树的,处以“弃市”(在闹市中斩首并陈尸示众)。《唐律》规定盗掘皇陵属“十恶”中的“谋大逆”(造反),只要有预谋,即处以绞刑;若已着手实施,不但本人处斩,还要累及家人及亲戚。《大明律》对于谋毁皇陵的,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其亲属一并满门抄斩。即使是盗挖普通的坟墓,也会受到判刑、流放、杖笞等处罚。

尽管如此,因盗墓是重利之业,直到今天依然有不少人敢于以身试法,铤而走险。我们在报纸上,仍经常读到古墓被盗和打击盗墓贼的新闻报道

我国古代素来崇尚厚葬,无论君王、公侯、显贵与平民,都会在死者的墓中和棺中,放置价值不菲的陪葬品,于是便出现了以盗墓为业的行当,称之为盗墓贼。据古籍记载,盗墓之风,已延续三千多年,其目的主要是谋取不义之财。

专业的盗墓贼,或单挑独干,或形成团伙。《吴异录》载:“自正德中,吴中古墓如城内梁朝公主坟、盘门外孙王陵、张士诚母坟,俱为势豪所发,获其殉葬金玉古器万万计,开吴民发掘之端。”这种大规模的盗墓,必成团伙方可为之。《录异记》还记载唐李道为凤翔府府曹参军时,曾捕获一个从事盗墓三十年的职业盗墓贼,他招供“咸阳之北,岐山之东,陵域之外古冢皆开发矣”。《涌幢小品》中说:“梁、豫之郊,多帝王陵及卿相冢,小者犹延里许”,故当地居民“俗善伐冢”。

盗墓贼在长期的职业生涯中,采用种种伪装术,以躲避官府的制裁。他们筑假坟、设守墓屋,再从假坟和屋子里挖地道通向真坟的墓室,盗取宝藏;在古墓周围开荒种植高茎植物(亚麻、高粱玉米),待植物高可及人时作掩护进行盗墓。盗墓者具有识别古墓、穿穴打洞、启椁开棺、鉴定文物、经营古董等方面的独特本领,同时还发明了一些盗墓的专用工具,如洛阳铲。洛阳铲因旧时洛阳一带的盗墓者首创而得名,“铲头为铁制的半筒形,安装在木质或铁质的长柄上,柄端可系长绳。盗墓者在古墓云集的地方持铲下探,短时间即可打入地下深处,明确地下墓穴的具体位置和宝物的埋藏情况。洛阳铲制作简单,携带方便,用处却很大,为盗墓者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段啸虎、姚子明《盗墓史》)。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