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斩断是非根
马、牛、羊、鸡、犬、豕,在我国称之为“六畜”,古代的祭祀和食用,自然离不开它们,于是便有了屠宰这个行当,从业者称之为屠夫或屠户。
在《史记》中,赫赫有名的刺客聂政,便曾是一个屠夫。“政乃市井之人,鼓刀以屠。”但他似乎是专门杀狗的,“客游以为狗屠。”
历代的屠夫,奉樊哙或张飞为祖师爷,他们认为这二位是杀猪出身,又名重一时,为这个行业增添了光彩。
但在过去,屠宰业是被人看不起的。“孟母择邻”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她为了孟子的前途,不愿与杀猪的屠户为邻,以免受到影响,因此搬家。
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传说他曾为屠夫写过一副极为有气势的对联,对屠宰这个行当赞扬备至:“双手劈开生死路,一刀斩断是非根。”(www.xing528.com)
屠宰是个又脏又累的活计,比如杀猪,“屠夫捉扎活猪要有过人的臂力,先将猪蹄扎紧,绑在长凳上,以尺许尖刀刺喉致死,放血于盆中(血可食用,也可做家具涂料),然后在猪蹄间割一小口,用细铁条通猪身皮肉之际,打气使猪身胖起来,置于大烧锅开水中,烫皮刨毛,再破膛取出脏肠(称为下脚或下水),洗净猪身,割下头蹄,从脊间劈成两爿,屠宰才算完成”(《三百六十行大观》)。
因为屠宰毕竟是将一个个生命断送,按迷信说法,屠夫“罪孽深重”,于是有了不少禁忌。杀猪讲究“一刀清”,即一刀就要令其致死,多杀一刀则猪多受一份罪,恐有报应;进刀时要念几句“超生经”,表示猪虽死却可以投入人胎,转世做人;杀猪后刮毛时,猪头上留下巴掌大一块猪毛,猪尾上也要留下三寸来长的一截猪毛,意为“有头有尾”,烧过纸钱后,再去毛一尽。这是老上海屠夫杀猪的“规矩”。
“下刀时禁忌小孩看,禁忌小孩捶猪、搅血”(任骋《中国民间禁忌》)。民俗是怕惊吓了儿童,这是很有道理的。儿童天真、幼稚、脆弱,看到这血肉淋漓的场面,会在情感上承受不了,会产生负面的影响。
现在,城里的大型肉类加工厂,屠宰已是机械化和自动化了。但乡下杀猪,仍是沿用古老的屠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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