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玩行的“捡漏”与“打眼”
以买卖古玩为业的古玩铺,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行当,从门面的装饰到店堂的摆设,往往古雅有致,充满着浓郁的文化气息。门楣悬以名人题写的铺名,如“集古斋”、“博古堂”、“聚珍阁”等;紫檀木雕镌的对联,体现出经营的特色,如“夏鼎商彝传流千古;秦砖汉瓦罗列一堂”、“一窥篆隶知秦汉;半向尘埃拾宝珍”。
古玩,在乾隆年代以前,称之为骨董或古董。“骨董”一词,最只录于下;早见于唐开元年间张萱写的《疑耀》卷五:“骨董二字乃方言,初无定字。”南宋朱熹在《语类》中称之为“汩董”。明代董其昌在《骨董十三说》中云:“杂古器物不类者为类,名骨董。”乾隆年间始称之为“古玩”。
所谓古玩,涵盖面极广,举凡青铜器、金银器、瓷器、玉器、字画、碑帖……年深日久的东西,皆属此列,具有文史性、观赏性,可供研究和收藏之用。
古玩业到底起源于何时,已不可考,但确实是由来已久。有的说起源于战国春秋时,因吕不韦曾以五百金买奇物珍玩奉献华阳夫人。但古玩行一般不持此说。
古玩
“古玩行业中的上、中、下三等,即古玩铺、挂货铺、旧货店和摊。旧货店和摊经营零七八碎古董玩器,不能入古玩商会,在行业中人们不承认他们是古玩行”(陈重远《古玩史话与鉴赏》)。(www.xing528.com)
开古玩铺,一是买进,二是卖出。这首先要求从业人员具备这方面的鉴定知识,通过长期的实践,训练出自己的眼力,不但能辨别真假、优劣,推断出年代,而且能评判出它的价值。故古玩店往往各有自己的专项买卖,拥有这个方面的专业人才。
“古玩铺陈列的古玩有真有假,还有‘撂跤货’,即真假未定的货,但不标明真伪。鉴定文物的眼力不一样,有人看真,有人看假。买主看真,卖主看假,如果是真东西,被人买走了,这叫‘拣漏’;如果是假东西,被人买了,这叫‘打眼’。都不能称之为骗人或受骗,双方都认为是眼力问题”(陈重远《古玩史话与鉴赏》)。“拣漏”又称之为“捡漏”。
古玩铺的买卖并不是人声鼎沸,顾客盈门,相反地显得有些冷清,但行话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做的是价值不菲的大买卖。
开古玩铺的人,不但知识渊博,在接待上讲究礼貌迎客,谦逊和蔼,说话文雅,对答如流。故古玩店往往在厅堂里摆着桌、椅,供人休息、喝茶、聊天。讲究的还设有专门的雅室,以便客人安静地看货。
开古玩铺的,被人“捡漏”——真东西、好东西当一般的东西,很便宜地出了手,绝对忌讳去找买家退回,或再报高价让对方补钱。顾客买了“打眼”货——假东西、差东西,却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也同样忌讳去古玩铺退货,索回钱款。
“如一件无款瓷器,当作乾隆官窑出售,无论胎、釉、片儿(画)都有乾隆朝的特点,买主买时也认可,但是古玩商人即使能够拿回来再卖钱,也不能承诺‘保真保退’的条件”(张仲《古玩商的生意经·古玩商人的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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