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作文忌“粗口”、“俗口”
最近网络上声讨腾讯的事件,风生云起,石击波扬,闹得颇为邪门。而官方公开出版发行的《计算机世界》杂志,更是声色俱厉,赤膊上阵,刊发了《“狗日的”腾讯》的醒目文章,并有一张小企鹅身插数刀的配图!
于是,“狗日的”一语,像传染病一样风行开去,后之作文者、跟帖者,无不骄傲地、愤怒地、鄙夷地予以滥用。仿佛不用“狗日的”一语就显得不时尚,就“土老帽”了,就不足以倾泻心中的万千情愫。鲁迅先生当年就呵斥过国骂“他妈的”,若老人家九泉有灵,不知对这新的国骂作何感慨?
粗言俗语中,用“入”和“日”,表示男女交媾,并由此变为一句极为恶毒的咒骂人的痞话。
这在古今文学作品中不乏其例,常出现在一些人物的口语中。
“这小狗入的,忒也嘴尖”(《古今小说》)。
“骚精淫妇娼根,被人入昏了”(《醒世恒言》)。(www.xing528.com)
而现代文学作品中,“入”和“日”也时或见之。
“我日你娘,你这么眼中无人”(峻青《黎明的河边》)。
文学作品中,为了表现人物的粗俗、横蛮、无知,使用“粗口”、“俗口”,是一种艺术手法的运用,自当别论。二十多年前,北京作家刘恒就写过一篇很有名的小说《狗日的粮食》,人们并不以为怪,因为这种“粗口”、“俗口”,不是指向生活中具体的人和单位。而《“狗日的”腾讯》,出现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不说,锋芒所指的是实实在在的腾讯,显得粗俗不堪,横蛮无理,而且炫情、惑众,就不能不引起世人瞩目了。
在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应酬,出于我国礼仪之邦的风尚,出于对对方的尊敬,出于对本体生命的自尊、自爱,是应禁绝“粗口”、“俗口”的。作文亦如此,尤其是针对真人真事的文章,即便是有理有据,可鞭挞、可讥讽、可劝诫,但要杜绝谩骂。“谩骂不等于战斗”,应是至理名言。
古人说:“言而无文,行之不远。”这“言”包括说话和作文。意思是说话和作文如果不文雅,肯定是传播不远、不久的。
余云华所著的《丑语大观》一书中说:“丑语即詈词,顾名思义,主要指骂人的话。”而“狗入的”、“他妈的”之类“粗口”、“俗口”,属于“性丑语”。以“性丑语”进入说话和作文,对人对己,对整个社会的风气,都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岂可不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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