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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长江支队回忆录(长治篇)

时间:2023-12-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长江支队三大队三中队南下福建纪实潞城市政协1949年初,中共华北局积极响应党中央、毛主席“打过长江去,解放全中国”的伟大号召,从太行、太岳两个老解放区选调4000余名得力干部,组成“中国人民解放军长江支队”,随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第十兵团进军福建、解放福建、接管福建,在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8月17日,三大队三中队进驻尤溪县,准备从先期接收的解放军部队手中接管尤溪。

中国人民解放军长江支队回忆录(长治篇)

长江支队三大队三中队(主要由潞城黎城及现郊区部分干部组成)南下福建纪实

潞城市政协

1949年初,中共华北局积极响应党中央、毛主席“打过长江去,解放全中国”的伟大号召,从太行、太岳两个老解放区选调4000余名得力干部,组成“中国人民解放军长江支队”,随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第十兵团进军福建、解放福建、接管福建,在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其中主要由潞城籍和黎城籍干部组成的长江支队三大队三中队,途经河北、河南、安徽、江苏、江西、浙江六省,千里转战进驻尤溪,扎根八闽,把一生融入了解放福建、建设福建的伟大事业中。

中共潞城县委根据上级党委指示,把选调南下干部作为一项艰巨而光荣的政治任务来抓。1948年下半年,县委领导分头深入基层,了解干部的思想状况,开始选拔南下干部。当时土地改革后,受“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小农意识影响,广大干部中不愿意离开家乡的思想问题比较突出。能否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是顺利完成选拔南下干部任务的关键。为此,县委领导高度重视思想工作,县委副书记吴炳武多次深入各区调查研究,发动和选拔干部。

1949年1月中旬,县委、县政府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全县干部认真学习了毛主席《将革命进行到底》的新年献词,号召全体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紧急动员准备南下。全县干部热情高涨,争先恐后踊跃报名。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批准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党性强、觉悟高、身体健康”的选调条件,最终确定了总数为36人的南下干部名单。(其中8人为外县籍,另有9名潞城籍干部从外县参加,编入其他队伍)

2月12日,全县南下干部到晋东南地委(今长治市)集中,进行了学习编组,440余名干部编成3个县和23个区的领导班子,其中三大队三中队主要由潞城籍和黎城籍干部组成。20日,地委举行欢送大会。24日,南下干部离开长治,途经潞城、黎城,于27日到达河北省武安县城,与太行区南下干部会合,在武安集中学习整训了50多天。为适应长途行军与随时战斗的需要,在政治学习的同时,全面强化了军事训练,以中队为单位上军事课,讲防空、疏散、作战常识以及战场急救等,并进行了模拟实战演习。每名干部配发了军服蚊帐、雨布、挎包、搪瓷碗、水葫芦、粮食背袋、军袜、军鞋、急救包等,为长途行军做了充分准备。

1949年4月24日凌晨,由4100余名太行、太岳优秀儿女组成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长江支队,怀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告别巍巍太行,从河北省武安县城冒雨行军,向南挺进。武安党、政、军、工人、农民和学生夹道欢送,锣鼓声、鞭炮声响彻云霄,长江支队雄赳赳、气昂昂,踏上了南下的征途。从武安出发不久,天降大雨,道路泥泞,同志们不怕苦、不怕累,滑倒了爬起来继续前进。中午,传来我军23日解放南京的胜利消息,大家无不欢欣鼓舞。25日又传来我军攻克太原的胜利消息,极大地鼓舞了士气,振奋了军心。

长江支队原定到苏南一带开辟新区工作,但由于解放战争势如破竹,革命形势发展很快,等到长江支队风尘仆仆抵达南京时,中共中央华东局已派其他地方的干部接管苏南,令长江支队到苏州待命。5月24日,队伍抵达苏州,学习待命,准备待上海解放后接管。

5月27日,上海解放后,中央决定“三野”十兵团提前入闽,为解决干部力量严重不足,要求长江支队继续南下,入闽接管福建。从被誉为“人间天堂”的苏南一下子转到山高路险、穷乡僻壤的福建,很多人思想上产生波动,极个别同志甚至动摇。6月12日,中共中央华东局组织部长张鼎丞(后任福建省委书记、省主席)来苏州做了《当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针对南下干部的思想实际,详细介绍了福建省的情况,要求大家服从命令听指挥。三中队进行了深入学习和广泛动员,大家一致表示,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只要革命需要,党指向哪里就战斗到哪里。

7月13日,长江支队从苏州出发,徒步向南挺进。行进途中,敌机对我进行扫射、轰炸,三中队无大伤亡。进入福建后,正值中伏,天气酷热多雨。晴天骄阳似火,汗流浃背;雨天道路泥泞,举步维艰。加之气候突变,水土不服,与当地群众语言不通,国民党残匪和地主武装骚扰,行军困难无法形容。长江支队健儿临危不惧,视死如归,冒着危险阔步前进,于8月14日到达闽北重镇南平。中共南平地委决定,三大队三中队共115人,除2个小队留在南平外,其余87人全部向尤溪县进发。8月17日,在吴炳武的率领下进驻尤溪县,与长期坚持革命斗争的本地干部会师。

尤溪县地处闽北山区,是福建省和平解放的第一县,也是闽北土匪最多的县。

8月17日,三大队三中队进驻尤溪县,准备从先期接收的解放军部队手中接管尤溪。21日,中共尤溪县委第一次会议召开,宣告中共尤溪县委正式成立,吴炳武就任县委书记。县委委员有:吴炳武(书记,长子籍)、李生旺(县长,襄垣籍)、李芝(组织部长,黎城籍)、路炳生(宣传部长,晋城籍)、原宪文(公安局长,长治籍)。县委设秘书室、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4个办事机构。县委机关干部有:县委秘书魏守一(沁县籍)、组织干事陈晋龙(潞城籍)、宣传干事郝志方(襄垣籍)等。

中共尤溪县委成立后,尤溪县人民政府随即更名为尤溪县人民民主政府。李生旺任县长,蒋荣德任副县长。设秘书室、民政科、财粮科、公安局、建设科、文教科、邮政局。栗树旺(黎城籍)任政府秘书兼民政科长,程继枝(平顺籍)任财粮科长兼地方税稽征处主任,原宪文(长治籍)任公安局长,陈增进任建设科长,谢竹生任邮政局长。

根据尤溪县的传统区划和社会情况,县委将全县划分为6个区、160个乡,在区设立区委、区政府,组建武装工作队,分赴基层开展工作,在条件较好的一区、二区、六区率先开展党和政府的组建工作。

1949年8月,中共尤溪县第一区(驻地城关)、第二区(驻地梅仙)委员会建立。一区区委书记王芳芹(黎城籍)、二区区委书记秦进忠(潞城籍),各配有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秘书等。1950年1月,中共尤溪县第六区(驻地新桥)、第三区(驻地西洋)委员会相继建立。六区区委书记彭建文(黎城籍),三区区委建立后,彭建文调任三区区委书记,六区区委书记由李全盛(黎城籍)接任。3月,中共尤溪县第四区(驻地溪尾)、第五区(驻地坂面)委员会建立。四区区委书记杨森堂(黎城籍),五区区委书记李恩庆(黎城籍)。至此,全县6个区全部建立了党委。

各区公所与区党委同步建立。1949年8月,第一区、第二区建立区公所,一区区长李景堂(潞城籍),二区区长赵树德(潞城籍)。1950年1月,第六区、第三区建立区公所,六区区长王显禄(黎城籍,第四区公所建立后调任四区区长;苗全成,潞城籍,后接任六区区长),三区区长霍芳(黎城籍)。3月,第四区、第五区区公所建立,四区区长王显禄,五区区长茹景先(潞城籍)。是年12月,6个区公所全部改称区人民政府。

新政权面临的工作千头万绪:接收旧政权,招收地方干部,深入发动群众,支援大军解放全闽,以及剿灭土匪、减租减息、生产备荒度荒等等。首要任务是接收旧政权,建立新政权。根据党中央“自上而下,按照系统,原封不动,整套接收”的方针,对23个旧政权机构做了分别处理:对县政府、警察局、司法处、参议会、邮局、中学、民众教育馆、卫生院、联谊社、电报局、电话局、农业推广所、商会、民船工会、救济院、国民兵团部、教育会、农会、兴化社、闽北文化促进会尤溪分会20个单位进行全面接收和管理;对青年党部暂未接收和管理;对省、县银行及县国民党部接收后暂缓管理。对旧政权机构人员走留自愿,共留用工作人员37名。全县粮食仓库14座,接收12座,接收粮食184万多斤,接收现金402元、电话机32部。

在基层政权机构尚未完全建立之前,人民政府还得利用旧政权基层的保甲长,完成征粮、运粮和征税等工作。一些保甲长对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了解不够,不肯尽心为人民政府工作。为了尽快结束这种局面,县委将宣传群众、发动群众,培养骨干力量,组建农民协会,作为当时农村工作的重心,大力培养贫苦农民中的积极分子,建立以贫苦农民为骨干的阶级队伍。经过一段时间的宣传发动,一大批积极分子和基层群众坚定地站在了人民民主政权一边。1949年11月,县委因势利导,组建县农民协会筹委会,王甲寅任筹委会主席。1950年3月11日,县委召开县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已建立的106个乡农会和1082个农会小组,共选派代表250余人参加会议。大会号召各地农会会员广泛联系群众,支持政府工作,积极投入减租反霸斗争。同年10月12日,县第二次农民代表大会召开,正式成立尤溪县农民协会,王甲寅当选首任农会主席。

同期,召开了全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建立了县武装大队和民兵组织,建立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尤溪县工作委员会、民主妇女联合会、总工会、抗美援朝分会、中苏友好协会等人民群众团体,既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广泛联系,同时也充分调动了社会各界人士为完成政府工作献计出力的积极性。

解放初期的尤溪,满目疮痍,百废待兴。在组建机构的同时,县委、县政府积极发动群众,大力开展了清剿土匪、减租反霸、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山林权属改革、禁毒禁赌禁娼和平抑市场物价等各项工作,维护和稳定了全县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清剿土匪 尤溪县是民国时期土匪军阀卢兴邦的老家,是闽北地区土匪最多的县。据不完全统计,解放初期全县土匪约有5000余人。这些土匪多是国民党的残兵败将,他们不甘心灭亡的命运,相互勾结,暗中活动,收藏枪支弹药和黄金,伺机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妄图长期与我人民政权相对抗,等待蒋匪反攻大陆,推翻新生的人民政权。

原尤溪县参议会参议长洪钟元在阻挠尤溪和平解放失败后,暗中网罗兵痞、土匪,组织了特务组织“中国闽南反共救国军尤溪城关地下纵队”。一方面派遣特务混入人民政府机关窃取情报,散布谣言,一方面积极发展反革命武装。1949年11月,洪钟元上山为匪后,又与德化匪首陈伟彬勾结,于1950年3月组建“尤溪县政府”,自任县长。而后又将割据一方、互争地盘的土匪统一编成“中国人民反共救国军闽南军区闽中纵队挺进总队”,编成4个大队。各匪大队烧掉了全县匪占区的所有土堡,伏击通信兵,围攻区公所,包围驻夏阳武工队,抢劫仓库,劫走干谷,疯狂杀害我税务人员和为我工作的保甲长,气焰十分嚣张。

在后楼一带活动的土匪,以“自新”为名,诱杀了乡农会主席和农会委员。在台溪一带活动的土匪,将傅家四兄弟和陈家父子活埋。在纪洪地区活动的土匪,组织了100多人的“纪洪自卫队”。有的匪首投诚后再度上山为匪,与台湾特务头子王调勋搭线,组建反革命武装“福建人民反共突击队第一纵队第十八支队”。一时间,地霸、匪特倾巢而动,流氓、兵痞纷纷出笼,到处烧杀抢掠、征粮派款,甚至袭击、包围我区、乡公所,残杀我干部和群众,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妨碍了党和政府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50年8月,土匪袭击、攻击我区公所3次、乡政府2次、工作组8次;烧毁民房45座、2020间,强奸妇女246人,派款65865块银元,派粮88.5万公斤,抢、杀耕牛166头、猪84头,抢掠棉被1200多条。我方牺牲区干部3人、积极分子12人、解放军战士4人,被害群众69人。

不灭匪患,无以为安。清剿匪特是巩固新生人民政权的重要保证。县委、县政府在做好接管工作的同时,把全面剿匪作为中心任务,整顿充实县、区地方武装,配合解放军坚决剿灭土匪,稳定社会秩序。1950年3月,县委召开首次农民代表会议,部署组织农会、组织民兵,号召“一手拿锄,一手拿枪,消灭土匪,保卫家乡”。是年7月,全县有106个乡组织起农会,在农会中组建了民兵组织。至10月,又有97个乡建立起民兵和自卫队组织,全县共有民兵4656名、自卫队员8289名。拥有步枪237支、毛瑟枪147支、土枪1323支、土炮304门。广大民兵白天带枪下田保卫生产,夜间站岗放哨、设卡巡逻,堵截流窜土匪,搜捕资匪、窝匪、通匪的坏人,并搜集匪情,提供情报,积极参与和配合剿匪。

在剿匪工作中,尤溪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福建省委确定的“军事政治双管齐下”的剿匪基本方针,“争取多数、打击少数,利用矛盾、各个击破,以政治分化瓦解为主,结合军事打击”的斗争策略,和“首恶必办、协从不问、立功受奖”的政策。1950年5月,县召开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成广泛的剿匪斗争统一战线,成立了瓦解土匪工作小组,推选地方知名人士卢兴荣、詹化南等9人参加,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向土匪开展强大的政治攻势,配合武装清剿。是年8月,县剿匪指挥部发出《告土匪官兵书》,警告土匪认清形势,放下武器,向人民投诚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告土匪官兵书》极大地震慑了土匪及其亲属,不少土匪在亲属的动员下下山自新。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大力配合下,至1951年2月,历时20个月的剿匪斗争取得了全面胜利。据统计,共歼匪3057名(其中毙匪98名、伤匪157名、俘匪767名、自新投诚2035名),缴获轻机枪6挺、冲锋枪2支、步枪485支、短枪170支、子弹5万余发。尤溪人民饱受半个多世纪的匪患从此结束。广大人民群众在剿匪斗争中受到了教育,经受了锻炼,提高了阶级觉悟,为后来开展的减租反霸斗争打下了良好基础。

减租反霸斗争 减租减息是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行之有效的土地政策。它减轻了农民受地主剥削的程度,提高了农民的阶级觉悟和组织程度。实行土地改革前,尤溪县委、县政府首先领导农民进行了减租斗争。

解放前的尤溪,多数缺地无地的农民租种地主富农和族众的公田,向土地所有者缴纳租额不等的租谷。租额确定视土地等级有“二八分成”、“三七分成”、“四六分成”、“五五分成”数种。农民使用自己的种子、肥料、农具,辛辛苦苦劳作一年,只能得到收成的少部分,地主富农不劳动却获得收成的大部分。遇到灾年,农民用汗水换来的粮食全部进了地主的谷仓,只能悲伤地叹息:“禾割断,没米饭。”(www.xing528.com)

1949年11月20日,尤溪县委召开扩大会议,决定领导农民组织起来,成立农民协会,开展减租减息运动和反霸斗争。减租,当时实行的是“二五”减租,按地租原额减少25%,即每50公斤租谷减少12.5公斤;减息,即高利贷只还本,不付或少付利息。是年,全县被减租减息户1136户,谷子198.33万公斤,得益户14814户、56818人,户均减租134公斤。

反霸斗争与减租减息运动是同步进行的。因为不打击地主恶霸的嚣张气焰,许多贫雇农就不敢放手向地主恶霸要求减租减息,甚至白天从地主那儿挑回租谷,晚上又偷偷给送了回去。

1950年1月,全县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斗争地主恶霸运动。受迫害受苦难的农民提高了阶级觉悟,联系自己的亲身遭遇,上台控诉长期压在他们头上作威作福的地主恶霸的罪行。一些作恶多端、民愤极大的恶霸,如一区的周维棻,三区的吴作舟、陈规山,四区的陈天佑等,受到了人民的清算。其中陈天佑被判处死刑,就地执行。在减租反霸斗争中,全县共批斗恶霸地主和不法分子458人,占地主总数的37.9%。收回被霸占农田124亩、被强收谷子372233公斤、被霸占山地11片、房屋48间、耕牛20头。得益户4063户、7158人。

通过减租反霸斗争,广大贫苦农民提高了阶级觉悟,纷纷要求参加农会、参加民兵,农会组织迅速壮大。到1951年3月,全县农会会员达4万余人,其中女会员1.3万人;在农会中发展民兵组织,有民兵7770人、自卫队员7382人。全县初步形成了“一切权力归农会”的政治形势。

镇压反革命 1950年7月21日,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纠正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右倾偏向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纠正在一段时间和一些地方存在的对反革命分子“宽大无边”的偏向,对一切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分子予以严厉制裁。县委遵照中央指示和广大群众的强烈要求,大张旗鼓地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运动中,全面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即“首恶者必办,协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政策。在广大群众的检举揭发下,再经公安司法人员的缜密调查,对一些罪大恶极、怙恶不悛、不杀难平民愤的土匪头子、地主恶霸、反动党团骨干、特务分子、反动会道门分子,坚决予以枪决。

1950年至1952年,先后侦破“东南人民反共救国军自卫大队”、“中国人民反共救国军福建第一自卫大队”、“东南人民反共救国军闽北纵队独立大队”等反动特务组织事件,缴获大量枪支弹药、法书、法器等。期间,共开庭公审118次,参加公审大会群众11万余人(次),上庭控诉反革命分子罪行的受害群众1844人(次)。

在镇反运动中,各区、乡建立了治安保卫委员会、治安保卫小组537个,有治保人员2262人。运动中涌现出的大批积极分子,成为后来各项革命工作胜利开展的中坚力量。

土地改革 尤溪县是个闭塞的山区,封建统治非常严重。1949年,占农村人口仅2.59%的地主,占有全县13.83%的耕地;而占农村人口53.36%的贫雇农,只拥有全县8.62%的耕地。贫雇农人均耕地0.37亩,地主人均耕地7.12亩,是贫雇农的19.2倍。广大贫苦农民为生存计,不得不向地主租种土地,租额一般高达三七分成,地主不劳而获得七成,农民辛苦一年只能得三成。1949年,全县粮食平均亩产仅86公斤。广大农民过着“地瓜当粮食,火笼当棉袄”的穷困生活。推翻沿袭千百年来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只有实现耕者有其田,让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才能解放农村生产力,才能迅速恢复发展生产。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在全国掀起了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12月,县委召开县第四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县委书记吴炳武在会上作了《关于土地改革的建议报告》。会后,亲率工作组深入二区梅营乡进行土地改革试点,总结土地改革经验。1951年,县委先后召开党员代表会、干部会、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农民代表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使土地改革政策深入人心。

在此基础上,县委抽调2164名干部,与200名省委派来的军事政治大学学员和几十名福建人民革命大学毕业生,联合组成土地改革工作队。经过短期学习培训后,工作队分头深入基层,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

划分阶级,分清界限,是土改分田地工作关键的一步。各乡村认真学习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划分阶级主要是分清界限,正确执行党在农村的阶级政策,区分谁是依靠力量、谁是专政对象,达到团结95%以上群众的目的。划分阶级时,一般以乡(即现在的村)为单位,以贫雇农为骨干,以农会为主体,吸收非农会会员的农民参加,通过本人自报、群众公议、民主评定、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等环节予以评定。

根据成分划分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没收了地主的土地和土改法规定的有关财产,征收了半地主式富农和祠堂、寺庙、教堂等在农村的土地及公地。没收征收后,用抽、补、调的方法,合理分配了土地、房屋、耕牛、农具和粮食。

通过土地改革,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耕者有其田”,为全县财政经济状况好转和实现农业合作化创造了条件。

山林权属改革 尤溪是个林业县。1950年前,尤溪的山林权属以村落姓氏族众公有的山林为多,占山林总面积的54.84%;乡村公共山林占29.13%;地主、半地主式富农、富农山林占5.01%;贫雇农、中农及其他劳动群众山林占9.1%。

县委根据尤溪县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实际,在土地改革分田地时,同步进行了山林改革。1951年6月,在第一批土改基本结束时,县委派出工作组,深入林区七尺乡进行林改试点,随后全县分两批进行:第一批53个乡,于1951年12月底完成;第二批70个乡,于1952年夏结束。

在林改工作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福建省土地改革中山林处理办法》,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原山主自报登记,工作组抽户检查落实;二是将自报的山林占有情况张榜公布,听取群众意见;三是依法没收征收山林;四是依法分配山林;五是各乡成立护林委员会,进行护林育林工作。

通过山林权属改革,各阶级占有山林情况发生了根本变化:地主人均0.687亩,比林改前减少了6.17亩;富农人均1.14亩,比林改前减少了0.15亩;劳动人民人均2.22亩,比林改前增加了1.53亩。

禁毒、禁赌、禁娼 同土地改革、镇反运动相配合,县委、县政府对于旧社会遗留下来的贩毒吸毒、聚众赌博、卖淫嫖娼等恶习,予以坚决的打击与查禁。

1952年6月,县委发出《关于尤溪肃清毒品流行准备工作计划的指示》,要求对全县烟毒情况进行调查收集与材料整理,为下一步的打击做好准备。6月25日,县委肃清毒品指挥部正式成立,县长李生旺任总指挥,关合义、程继枝任副指挥,委员有杨森堂、李景堂、秦进忠、茹景先、赵树德、王芳芹、王福珍7人。从公安、司法、民政、检察等部门抽调干部组成若干组,到一、二、四、五、七、十一区6个重点区进行调查,摸清了全县的烟毒情况。有吸食鸦片烟的,有以贩卖毒品为生的,一些偏僻乡村有种植罂粟的,还有走私贩毒的,禁毒形势非常严峻。县政府除采取强制和群众监督、帮助等办法严禁吸毒外,明令禁种鸦片,收缴毒品,查禁非法烟土交易,严厉打击贩毒分子;对于中毒过深、禁烟后产生软瘫症状的“烟鬼”,强制施行医药戒毒。全县共查获贩运、吸食毒品案3起,缴获大烟0.6公斤,禁绝了吸食鸦片现象。

在禁毒的同时,开展了禁赌。县政府在城内严肃教育处理赌头赌棍46人,没收大量赌具,赌博现象基本禁绝。

解放前夕,尤溪没有公开的妓院,但是有少数暗娼卖淫。解放后,人民政府坚决打击和查禁娼妓活动,对从事卖淫的暗娼进行教育改造,安排她们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学习文化和技术,最终将她们改造成自食其力的新人。

平抑市场物价 物价关乎国计民生。尤溪解放初期,物价以市场调节为主。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发出“整理收支、稳定物价”的指示,尤溪县政府采取整顿财税、组织物资交流会等措施,保障了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稳定,同时对哄抬物价和抢购、套购粮食的不法商人予以打击。此外,对一些农副产品采取逐步缩小季节差价,直至取消季节差价等措施;适当调高了农产品价格,调低了日用工业品价格。1953年,大米价格由1951年的每50公斤8.7元上调至10.4元,龙头白布价格由1951年的每匹36.72元下调为35.2元。1951年,50公斤大米可兑换25.6尺龙头白布,1953年调为兑换33.5尺。

1953年,对粮食、食用植物油和木材实行计划价格管理。县政府规定:粮食、花生等必须在指定市场集中交易,按定价购销;木材按国家统一牌价收购。是年3月开始,分期分批调整了全县商品的地区差价和批零差率。在严厉打击投机倒把的同时,定期进行物价检查,及时制止了市场物价混乱的局面。国有贸易部门掌握了粮食、棉布、食用油、食盐等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通过供销合作社进行配售,避免了投机商人的中间盘剥,从而平抑了市场物价,安定了群众生活,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长江支队三大队三中队坚决服从党的领导,背井离乡,舍生忘死,千里行军,进驻尤溪后,把尤溪作为自己的第二故乡,紧密团结本地干部和广大群众,顺利接管政权,圆满完成了剿匪、反霸、土改、镇反等各项政治任务,为尤溪的和平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其中潞城选派的36名南下干部(其中8人为外县籍)中,2人牺牲:王凤善1951年在尤溪被敌特杀害,王甲寅1952年在南平因公殉职。

16人留在尤溪县工作:吴炳武(长子籍)曾任中共尤溪县委书记,后调南平地委和福建省厅工作;李根深长期在尤溪工作,曾任尤溪县县长;郝志芳(襄垣籍)曾任尤溪县县长,后调南平地委和建阳地委工作;宋炳龙曾任尤溪县公安局秘书,后调南平市公安处工作;陈晋龙曾任尤溪县七区区委书记,后调南平地委和国家外经部工作;李廷俊长期在尤溪工作,曾任县人武部副部长、交通局副局长;刘双有(壶关籍)长期在尤溪工作,离休前任尤溪县工会主席;赵树德曾任尤溪县一区、二区区长及县民政科长,后调南平行署和建阳地区工作;茹景先曾任尤溪县五区农会主席、三区区长、县政府财政科科长,后调南平地委工作;苗全成曾任尤溪县三区农会主席、六区区长、人武部副部长,后调南平军分区、晋江军分区工作;宋忠则曾任尤溪县人武部征集科科长,后调泰宁县工作;秦进忠曾任尤溪县二区区委书记、检察院检察长,后调福建省检察院和公安厅工作;李景堂曾任尤溪县政府民政科长、司法科长、法院院长,后调三明地区工作;王群聚曾任尤溪县区委宣传委员、专署副科长、县粮食局长,后调中科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工作;赵裕存曾任尤溪县区分委书记、县委秘书、科长、社长,后调南平地委工作;韩宝奋曾任南平电厂和化工厂厂长,后调任尤溪县工交部部长、手管局局长。

5人在南平市工作:魏起忠曾任南平市公安局副局长、法院副院长、研究所保卫科长,后调杭州工作;赵树枝在南平市顺昌县工作;李国安、王安贵在南平市工作;赵联考(平顺籍)离休前任南平专区工会组织部长。

7人回原籍:郭珠海(曾任尤溪县区委书记)、秦存德、史荣芳、史春红、马国骏、吕七孩、段买苟调回原籍工作。

史喜福1人调河南省工作。

另有:卫守一(沁县籍)离休前在厦门大学工作;耿全保(平顺籍)生前任区武装部长;张育魁(平顺籍)1949年8月入闽后任龙岩地区建委主任,以后情况不详;申苗喜、张开基(垣曲籍)情况不详。

三中队的南下干部把一切献给党,献给了尤溪人民。其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太行人民的骄傲与自豪,是留给后人的宝贵的精神财富,永远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

潞城人民、尤溪人民永远不会忘记南下干部的历史功绩。长江支队精神永放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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