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蒙计划
根据麦金太尔的观点,情感主义的自我以及与之对应的陷于任意的个人意志冲突的道德论争的衰退,首先是在启蒙时期被决定性地确定下来的。尤其是,麦金太尔声称,在启蒙计划为道德失败的合理性提供某种理性证明以后,现代文化的情感主义命运便是不可知的。基尔凯郭尔(Kierkegaard)、康德、狄德罗(Diderot)、休谟(Hume)以及史密斯(Smith)的尝试都是不成功的;尽管他们之中的每个人都试图采取他自己的形式,但麦金太尔确信,他们失败的原因是完全相同的。
所有这些哲学家都在一个令人惊讶的程度上认同他们试图证明为正当的道德本质与内容,没有哪个人否认,婚姻与家庭是基本的道德结构,或者遵守诺言和正义是不可亵渎的价值。此外,他们都在很大程度上同意,这种道德的合理性证明将不得不采取这样一种形式:其关键前提将描述人性的某种或者某些特征,道德法则将被证明为拥有这样一种本质的存在者将要接受的那些原则。问题是,他们试图证明的道德法则发生在某种历史与文化的背景下,在这一背景下,这些道德法则的功能与那些继承了这些法则但却生活在完全不同的环境下的人们所想象的全然不同。
那些法则已经在一个更为广泛的道德计划中得以发展,这个计划是由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发起的并且支配了整个中世纪。在那个框架中,在“偶然所是的人”与“如果他认识到了他的本质而可能所是的人”之间,有着明显而至关重要的区别;而且,伦理学被看做是一种使人能够理解如何从前一种状态向后一种状态转变的科学。这所依赖的前提是可能性与它在现实中的实现之间的某种区别(那种由我们用以便把橡子与橡树或者小猫与大猫联系在一起的区别),是对于真实的目的或者人性的实现可能是什么的说明,它认为人性在最初与伦理学规则相悖,所以需要经验和实践理性指导下的转变,直至它的可能性得以完全实现(达到其终极目的)。
于是,由此可以推断,为了使构成道德的诸规则有意义,就需要一个未受教化的人性的概念和终极目的或者目的的概念;它们旨在帮助人们实现“如果它认识到了它的终极目的而可能所是的人性”,使他们从现实的状态走向新的状态。可是,我们提到的那些启蒙哲学家(由于某种理由)却省去了人类终极目的的理念,以及作为偶然所是的人性与某种更高或者更充分实现的状态之间的差别的理念。这一观念的放弃使得原有的道德计划中两个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在他们那里整体上变得模糊;因为,既然他们想要证明的道德命令是想要改变、改善和改良作为恰巧所是的人而不是适应于未受教化的人,根据那种现实状态的诸多特征来推论,或者以其他的方式把它们与这种状态的诸特征联系起来,将永远不可能使这些命令得到证明。事实上,更有可能是的,人类本质因此而被理解为有着某种强烈的不服从这一道德命令的倾向。如麦金太尔所指出的那样:
……18世纪的道德哲学家所从事的是一种必然失败的计划;因为他们在事实上想要在一种对于人性的特殊理解中为他们的道德信念找到一个理性的基石,然而,他们所继承的一系列的道德命令与人性概念却被有意设计得相互矛盾……他们继承了曾经一致的思想与行为体系的某些不一致的片断,因为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所特有的历史与文化处境,他们也就无法意识到他们自我指定的任务的不可能与唐吉诃德式的本质。(AV,P. 53)(www.xing528.com)
我们或许可以用下面的方式来表述麦金太尔人的终极目的的重要性的观念。他认为,概念对于被理解为某种在理性的意义上可以证明的或者客观存在的道德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自己就能够特许从事实陈述向价值或者义务陈述的当即转换——从“是”向“应该”的转换。我们可以立即从一把刀是钝的这一事实的知晓转向它是一把坏刀的结论,从这把刀是锋利的这一事实转向它等于是一把好刀的判断,因为我们知道,刀是切割东西的工具——换句话说,我们知道,这种工具的目标或者目的(终极目的)是什么。功能的或者目的的概念似乎也因此把可估价的判断转变为某种事实陈述;因为当时这种判断立即来自于那种有着某些特殊特征的被判断的客体。如果我们认为人的本质是为某种终极目的所支配的,我们便可以同样地实现从“是”到“应该”的当即转换,因为我们对于充分实现的或者最终状态的人的本质的把握,使得我们能够把对那个终极目的的发展与实现有益和无益的性格特征或者行为模式区别开来,把后者看做“坏的”,而把前者看做“好的”。我们因此也可以把道德判断看做是某种事实的陈述。
所以,重新引入一个终极目的的概念,似乎对于任何恢复在某种意义上作为人类生活的一个方面的道德的尝试来说都将是至关重要的,而这种人类生活在内容上可以说是理性的或者客观的。这种考察人的方式当然也是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核心,但是,根据麦金太尔的观点,它甚至要比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还要古老:
它根植于古典[希腊]传统的理论家给予表达的社会生活样式。因为,根据那个传统,要成为一个人,就是要承担一系列的角色,每一个角色都有其自己的指向和目的:一个家庭的成员、市民、士兵、哲学家、教士。只有在人被看做是某种先于并且与全部的角色相分离的时候,“人”才不再是一个功能的概念。(AV,P. 56)
如果认为人是前者,那么,人们便认为他由于其角色的美德而具有特定的目标或目的,关于他应该如何行为——与他的动物、他的庄稼、他的农民伙伴以及他的公民伙伴相关——这一问题的答案也就随即从我们对于他们所履行的任务的功能把握中推导出来。于是,在麦金太尔看来,借助于人的终极目的的概念这一手段把理性重新引入道德,只能通过拒绝那种抽象、可怖的情感主义自我,并且把人看做是由其社会的、文化的以及历史环境所影响和定义的方式才可以实现。这三个要素(作为事实的道德判断,人的终极目的以及有义务的自我)是古希腊道德理解的核心,并且构成了遗留给现代性的不一致的道德片断的原初的和意义协商的背景;它因此也就是麦金太尔转向如何在现代文化中重构这样一种框架的忠告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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