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附录
以价格体制改革为中心带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99〕
要找到体制改革本身的机制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应该是:通过改革,把计划建立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导入市场机制,建立一个具有自动调节功能的计划经济的新体制,以保证经济系统在正常的轨道上正常地运行。旧体制存在的根本问题就在于缺乏一个保证经济系统正常运行的机制。尽管我们的经济系统也是一个有机体,但维持这个有机体生命的不是其本身的机能,而是药物。世界上没有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更何况,生命不能永远靠药物来维持。
改革的目的是创造机制,这是许多人都已看到的。但改革本身也需要机制,这却是多数人所没有注意到的。经济改革的实践已经证明,能否找到改革本身的机制,关系到改革能否顺利进行,从而关系到能否为经济系统提供机制。首先找到改革本身的机制,再通过机制创造机制,这应该是我们的着眼点。
改革本身需要机制,这也是农村改革给我们的启示。农村改革给农村经济带来了奇迹,关键是农村改革找到了本身的机制,专业户的出现,分工分业的发展,新的经济联合体的形成,乡镇经济的繁荣,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这一切,并不是我们事先设想出来的,而是改革的机制创造出来的。机制的威力是我们无法想像的。
我们曾试图把农村改革的经验应用于城市,但迄今为止,我们干得并不很成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对农村改革的机制没有一个很清晰的认识,恐怕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我们把注意力集中于一个“包”字上,而没看到更深刻的东西是在“活”字上。大包干责任制产生了巨大的威力,但这种威力只有通过放活市场才能充分显示出来。如果只包不放,充其量只能使农民吃得好些,穿得好些,不挨饿免寒袭,而绝不可能使农村出现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化这样一个历史的转变时期。另一方面,只要放活市场,责任制就是不言而喻的要求。简单地说,农村改革的机制就是放活市场。
相比之下,城市工业体制改革却要逊色得多。城市经济改革要比农村改革复杂得多,这无疑使改革变得更为艰巨。但这种逊色恐怕很大程度上应归于我们没有把注意力放在找到改革本身的机制上来。我们组织了大批人力,耗费了大量财力,企图设计一个理想的新体制,从计划体制、财政体制、物资体制、商业体制、价格体系,到劳动工资体制、社会福利体制,等等,可以说是无所不包,无处不及,但始终没有很好地注意研究改革本身的机制。我们干得不很成功——始终拿不出一个令人满意的改革方案。这是必然的。因为,我们把着眼点始终放在人上,而不是放在体制上。我们只想到用人来改造体制,而没有想到用体制来改造体制。这种苦干的精神是可嘉的,但缺乏巧干的意识却是不可取的。当然,城市改革的实践还是令人振奋的,但振奋的原因本身就包含着改革的机制在发挥作用。可惜的是,我们许多人并没有自觉地意识到这一点。
我们不少研究城市改革的同志,往往舍弃了农村这个经济系统。这是一个错误。我们必须看到,随着乡镇经济的兴起,农村人开始进城,农业劳动资源开始向工业挤压,农村正兴起一个工业化浪潮,农村经济系统和城市经济系统正在日趋融合。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农村经济的主流,但商品经济要求有一个统一的市场,它不可能局限于农村,它必然要覆盖整个社会。农村经济机体正在一个内在机制的作用下蓬勃发育,以一种势不可挡的气势向城市袭来。如果我们看不到这一点,就城市论城市,又找不到城市改革本身的机制,原来的城市经济系统就有在新的经济系统的冲击下崩溃的危险。除非我们现在就当机立断地把农村改革扼杀在摇篮之中。
中国已开始走向世界。当代世界,是一个经济竞争的世界。要走向世界,就得适应世界。如果不适应世界,我们就会落后。能不能适应世界,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们的经济系统有没有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我们办经济特区,开放沿海14个大中城市,这也给中国境内引进了一种新的运行机制。这是我们进行城市体制改革时不能不考虑的一个重要方面。
总之,找到经济改革本身的机制,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急迫的任务了。为了找到这样一个机制,我们就得对旧体制运行的基本规则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旧体制运行的基本规则
我们先来谈点理论问题。
社会经济的基本矛盾就是供给与需求的矛盾。计划经济是这一基本矛盾的一种历史表现形态。
在一定的技术条件下,社会可供生产的资源总是有限的。经济活动的一个基本问题就是在各种可能的生产中作出选择: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以及用什么样的要素组合方式进行生产。要增加某种产品的生产,就得相应降低其他种产品的生产。增加的谓之所得,减少的谓之所失。所谓选择,就是在所得与所失之间进行比较,择其优者,这就是我们平时讲的经济效益。没有选择,就没有经济。所谓经济,就是在满足资源有限的这个约束条件下,使得目标函数——经济效益达到最大的选择过程。
选择的结果通过经济结构这样一个实体表现出来。所谓经济结构,就是由一定的要素结构(供给)和社会需求结构所决定的产业分布状态。这样,需求与供给的矛盾,就表现为经济结构的矛盾。一种经济结构,如果能使各种产品的供给与需求保持平衡,我们就说它是一种平衡的结构,这就是我们平时讲的综合平衡的基本含义。由此可见,综合平衡和经济效益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孪生弟兄。一方面,平衡是以效益为标准的选择的结果。另一方面,效益又只有在平衡的条件下取得。二者的区分只有借助于理论思维才能做到。
无论资源也好,产品也好,就其实物形态而言,是无法比较的。而比较是选择的前提,没有比较,就没有选择可言。为了比较,就得有一种可用于比较的共同语言。这种语言应满足以下条件:真实地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保证有限的资源用于效益最大的生产;协调各产业之间的关系,保证经济结构的平衡。这种共同语言就是价格。
因此,价格是选择的标准,是把经济效益和综合平衡统一起来的工具,它的基本功能就在于协调供求关系。如果没有价格,我们就无法在众多可供选择的可能中作出取舍。既没有经济效益可言,也没有综合平衡可言。
在现实社会,技术在进步,资源结构在变化,社会需求结构在改变。因此,经济的发展过程,实际上就是经济结构的演化过程。经济结构的静态平衡是不存在的。选择是一个不停顿的过程,经济结构的调整也就是一个不停顿的过程。价格作为一种选择标准,正是以它的易变性引起生产替代和消费替代,从而保证经济的动态平衡。除非一个社会处于绝对静止状态,否则,价格的凝固化必将使选择标准失灵,从而使经济结构失去动态平衡的可能。
因此,价格又是一种信号,它传递情报、引导资源按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转移,以保证经济结构的动态合理化和经济效益的极大化。
现在来谈现实问题。
在旧的体制下,我们曾试图摆脱价格的束缚,但它却一直像幽灵一样支配着我们,对我们进行了无情的报复。
僵化的价格制度导致不合理的价格体系,不合理的价格体系提供给我们一种错误的信号和错误的选择标准,引起经济结构的扭曲,使得综合平衡和经济效益这对形影不离的孪生兄弟成了两个同归于尽的冤家对头,并由此造成了宏观与微观的对立,计划与市场的对立,集中与分散的对立,整体与局部的对立,长远与眼前的对立,速度与效益的对立,速度与比例的对立。这些对立又进一步上升为中央与地方的对立,行政与经济的对立,国家与农民的对立,工人与农民的对立,城市与乡村的对立,等等。经济系统正是在这种极端矛盾的状态中强行运转的。这应该是我们理解中国经济问题的主线。
首先,错误的价格信号使得经济核算失真,企业按这种价格做出的效益最大化选择必然破坏宏观计划平衡。而宏观计划是以计划者心目中的“核算价格”为依据作出的,这种“核算价格”不同于传达给生产者的现实价格。这样,或者允许企业按经济效益的原则进行选择,破坏计划平衡。或者强迫企业按计划生产,剥夺企业选择的权利(也就是剥夺企业进行经济活动的权利)。二者必居其一。这就是所谓“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根本原因所在。提出所谓“经济账”与“政治账”、“低级盈利”与“高级盈利”等的对偶概念,把完成计划说成是社会主义,讲求盈利说成是资本主义,等等,与其说是理论家们的主观臆造,不如说是实际工作者摆脱窘境的客观要求。当然,绝对不讲盈利是不可想像的,国家还要积累,人民还要生活,财政总不能凭口支付,浪费也得先有可供浪费的东西存在才行。这就出现了所谓“适当的盈利”的概念。孙冶方同志曾猛烈抨击这个含糊不清的概念,但他不知道,这个概念具有高度的辩证思想,正是它提供给我们一种理论依据,使我们在保证完成计划的前提下又不致使财政破产。
其次,价格失真,使综合平衡失去了客观依据,因为计划者心目中的“核算价格”毕竟是没有客观标准的想像。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无法确知,究竟哪些产品是供不应求,那些产品是供过于求,计划完全成了主观的东西。这样,长线与短线这个暂时性的问题就得以永久存在,短缺与过剩同时并存。尽管我们把综合平衡作为计划的基本内容,但我们往往是在有计划地破坏综合平衡。
第三,价格的歪曲使得实物指标和价值指标相对立,宏观评价和微观评价相对立。为了使扭曲的经济结构得以强制平衡,计划只能以实物的形式来下达,计划的实现只能靠行政命令的办法来保证。这就客观上要求有一个从上到下的行政系统来控制经济,要求企业不讲效益、不讲利益,要求有“铁饭碗”、“大锅饭”的分配制度。结果,企业既没有活力,又没有动力,不关心经营状况,不关心技术进步,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第四,歪曲而僵化的价格体系使得经济结构无法合理演化,造成经济结构的畸形,使国民经济出现周期性的比例失调,每次失调都使经济濒临崩溃的境地。
总之,僵化的价格制度必然对应于高度集中的、以行政命令为主的、不讲物质利益原则的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又必然导致政治对经济的不适当干预,妨碍经济系统的正常运转。
正确认识旧体制的运行规则,明白它的症结所在,我们就可以找到体制改革本身的机制。这个机制就是价格制度的改革。不改革现行的价格制度,就解不开旧体制的纠结点,整个改革就不能顺利进行,就达不到“宏观控制,微观搞活,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目的。
在进一步讨论价格体制改革以前,我们先谈谈有关价格调整的问题。
不要把宝押在价格调整上
旧的价格体系类似这样一个温度计,这个温度计里装的不是水银,而是不胀钢。现在,大家都感到这个温度计所指的温度与实际温度极不相符,该换一个温度计了。
这是一个可喜的进步,说明幽灵已经开始显露原形。但换一个什么样的温度计呢?
价格体系的不合理,使得整个国民经济体制的改革无法顺利进行。许多人认为,当前的迫切任务是调整价格,打掉体制改革的“拦路虎”。但调整价格不仅遇到许多经济上的困难,而且要冒相当的政治风险。所以大家都认为价格应该调整,但就是不敢调整。
我们认为,调整价格并不解决根本问题,它只是以新的不胀钢温度计代替了旧的不胀钢温度计,我们要的是水银温度计。
调整价格并不是价格改革,它只是旧体制解决问题的办法。价格改革是要解决价格制度的弊病。价格体系不合理只是其表现形式,价格制度的不合理才是其根本原因。价格的问题在于僵化的价格制度切断了供给与需求的关系,使得价格不成其为价格。在这种价格体制下,即便初始价格完全合理,也会很快变得不合理,除非经济处于绝对静止状态。
我们曾把物价稳定理解为固定价格,这是一个极大的错误。物价稳定是指物价总指数的稳定。物价指数不稳定,价格的变化就不反映供求关系的真实变化,这就破坏了价格的功能。物价稳定的目的类似于让温度计具有一定的准确性:相同的指数总代表相同的实际温度。但固定价格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价格一旦固定,就不反映供求关系,也就不成其为价格了。价格之所以叫价格,就因为它是变化的。因此,固定价格和物价稳定是背道而驰的,它的结果倒是与通货膨胀更为相似:二者都使价格失灵,只不过程度不同,方式有异罢了。固定价格类似一个指数不变的温度计,通货膨胀类似温度计的指数变化没有规则。
把调价作为解决问题的办法之所以不可取,还基于以下理由:
第一,价格是一个体系,这个体系具有无穷多个参数。如果我们不能知道每种产品的供给函数和需求函数,我们就无法知道这些参数的值。我们只知道价格变化具有连锁反应,但无法把握连锁反应的具体程度。如果我们现在认为有两种产品的价格都偏低,都应该提高,但事实上,很可能第一种产品提价后,第二种产品反倒要降价了。如果我们把两种产品都提价,那么,新的价格很可能更不合理。
第二,不合理的价格体系对应于不合理的经济结构。在不合理的经济结构下,能使资金利润率达到均等的生产价格不同于能使供求平衡的市场价格,按生产价格定价会造成市场不平衡,而按市场平衡价格定价又会引起利润率的不均等。因此,即使我们算出了所有价格参数,我们仍然不知道该如何定价。而且,在旧的体制下,无论成本资料,还是市场需求资料,都具有很大的虚假性,因为生产和消费都不是经济活动参与者选择的结果。即使有选择,也是按照不合理的价格所作的选择。如果我们按这些资料调整价格,很可能就受骗上当了。这就类似让敌人指挥我们打仗,不失败的可能性很少。
第三,价格改革的目的是促使经济结构的合理化。经济结构的合理化是一个不停顿选择的动态过程,但价格调整却是一种间断的行动。把注意力放在价格调整上,实际上是把经济看成是一种静止状态,企图用静态的办法解决动态问题,这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会引起经济的阶段性振荡。特别是,如果新的价格体系仍然是不合理的,必将使经济结构出现新的扭曲。
第四,调整价格的办法,实际上是国家拿钱的办法。这就使一些人出于对财政问趣的恐惧而反对调价,价格问题就迟迟得不到解决。
第五,老百姓对调价异常敏感,任何微小的上涨都会牢骚满腹,而对调价带给他的好处(有些产品降价)却往往熟视无睹。这样,即便人人都沾了调价的光,也会个个都感到吃了调价的亏,结果是家家怨声载道,户户叫骂不绝。国家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花钱买得挨骂。不要说出现大的政治乱子,即便仅仅是反感情绪的增长也会对改革造成很大的障碍。
第六,把宝押在调价上,如若调价不成功,就延误了改革的战机,堵塞了改革的有利途径。
我们并不一味地否定价格调整,而只是说,价格调整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对一个饿汉来说,宴会之前吃点零食也不是没有好处的。
抓住价格体制改革这个中心环节
所谓改革价格体制,就是有计划地放活价格管制,逐步形成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平衡的价格体系,以充分发挥价格在计划经济中的功能作用。
为什么说价格体制的改革是整个体制改革的中心和机制呢?(www.xing528.com)
第一,体制改革的总原则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宏观控制,微观搞活。所谓宏观控制,就是经常地、自觉地保持国民经济的总体平衡。这是计划经济为主的基本内容。所谓微观搞活,就是允许企业根据效益最大的原则选择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有了选择权后,要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就必须有一个合理的价格制度。
第二,体制改革的目的是要在计划经济内导入市场机制,市场机制的核心是价格,价格体制的改革过程实际上就是市场机制的形成过程。
第三,旧的计划体制、物资供应体制、商业体制、财政体制、劳动工资体制等都是与旧的价格体制相对应的。价格体制不改,其他体制就不可能有根本性的改变。另一方面,只要价格体制松动了,整个市场关系就会发生变化,就会迫使其他体制也跟着松动。从这个意义上讲,价格体制的改革就是整个体制的改革。抓住了价格体制,就是抓住了改革的“牛鼻子”。
第四,伴随价格体制的改革,计划管理体制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计划指标由以实物为主、指令性为主转向价值为主、指导性为主,计划工作的重心转向制定中长期战略计划,转向宏观控制。国家只要控制住宏观经济变量(如:总供给与总需求、总投资规模、利率水平、货币供应量、工资增长幅度、物价水平等),就可以保证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而无需直接控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整个微观就彻底搞活了。
第五,利改税的工作已经开始,但合理的税制只能建立在合理的价格制度上。在价格不合理的条件下实行利改税,就类似在一个庄稼长得参差不齐的田里使用收割机,很难奏效。目前,我们不得不以税率的多样化(不同企业不同税率)来对付僵化的价格,这是违背税收的经济法则的。只有把僵化的价格变为灵活的价格,多样化的税率才能变成统一的税率。
第六,价格体制的改革将带动经济结构的合理化,合理的管理体制和合理的经济结构会同时形成,改革和调整就统一起来了。
第七,随着价格的合理化,各地区的优势可以充分地显示出来,竞争的浪潮将冲破地方割据的防堤,合理的地域分工体系就会形成,中心城市的威力就可以得到充分发挥。
第八,价格体系改革后,城市经济系统和农村经济系统就融合起来了,在一个共同的机制作用下有条不紊地运行,新的经济系统就形成了。
价格体系改革的具体办法,可以参照农副产品价格改革的办法,实行双轨制价格,旧价格用旧办法管理,新价格用新办法管理,最后,建立全新的替代价格制度。与价格调整相比,价格体制的改革是一个连续的逼近过程。问题不在于第一步是否达到合理,问题在于它是不是趋向于合理。
我们初步设想可采取以下步骤:
第一,核定原牌价定量供应范围,把这个范围按基期年度水平固定下来不再扩大,并强迫供应企业按旧价格保证供应。这里既包括产品品种,也包括定量指标。一切新品种以及对原品种的新增需求不再保证牌价供应。不限量牌价供应的产品,说明牌价符合市场平衡价,牌价自行废除。
第二,冻结牌价定量供应的生活资料价格,严肃价格政策,安定民心。这部分商品的倒挂亏损继续由财政补贴。在正式改为市场价格以前,可以考虑适当程度的调价。但调价的目的是为改价创造条件,而不是堵塞改价的道路。某些只有少数人享受的物品应取消牌价。
第三,开放所有产品的议价市场,作为探索平衡价格的先驱市场。允许个人和企业对牌价供应的商品进行再交易,但对国营企业再交易的收入,应通过税收杠杆将其一部分上缴国家。
第四,划定统一价格、协议价格和自由价格的范围。非竞争性商品和公共物品及劳务由国家统一定价,其他商品一律实行供求双方协议价格或自由市场价格。
第五,参照议价市场所形成的价格调整非竞争性产品的价格。允许议价市场长期存在以作为调价的反馈机制。对生产这类产品的大型企业实行国家经营。
第六,逐步放开实行协议价和自由价的生产资料产品市场。对原牌价与市场议价相差过大的产品可以实行分阶段放开,或先调后放。
第七,在经济结构有所调整后,市场供求关系将发生变化,一部分定量供应的消费品牌价可能失去意义(如纺织品),牌价就自行取消。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消费结构将发生显著变化,现牌价定量供应的消费品在总支出中所占的比重将逐步下降。这样,在适当的时候就采取适当的办法取消全部消费品的牌价供应。这样做并不会引起大的不满情绪,因为人富了是不会计较小小得失的。
第八,在价格制度的改革过程中,国家应该进行灵活的市场经营,低价市场买进高价市场卖出,低价时期买进高价时期卖出。另外,也应该鼓励商业企业和个体经商者进行类似的经营活动。当然,总的目的是抑制价格波动。但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欺行霸市行为的发生和联合瓜分市场等垄断行为的出现。
价格体制的改革事实上已经在进行,只是很大程度是一种自发的行为。目前市场上各种商品价格的管理很混乱,这种混乱表明了旧的价格制度的危机。企图用旧的价格管理办法来解决这种混乱是不会成功的。我们认为,这种混乱本身并不是坏事,关键在于我们对体制改革采取什么态度。如果我们能把价格体制的改革作为整个改革的一个机制,自觉地利用目前市场上出现的多头价格的局面,坏事就变成了好事。事实上,这种所谓的混乱给了我们一个下台阶的机会,为我们有计划地改革价格制度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就是说,价格改革的前期工程已经开始,先遣部队已经出发,现在该是我们因势利导、乘胜前进的时候了。
长期流行着这样一种观点,这种观点认为,若放活价格,必然引起哄抬物价,价格全面上涨。这种观点既没有经济学道理也没有事实根据。它把价格作为完全由人主观确定的东西,似乎卖者想要多少价,就可以得到多少价。如果这种观点正确的话,那8亿农民早就成为百万富翁了。事实上,价格决定有其客观的规律,绝不是人为可以改变的。过去我们运用政权的力量强行规定价格,但并没能取消市场价格的存在。设想某个供应者可以任意规定价格,就更是幼稚了。当然,不可否认,有些垄断性产品,生产者可以根据利润极大化原则规定一种不利于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的价格。也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我们才主张对这类产品采取国家统一定价的政策。
价格改革会不会引起物价总水平的上升呢?我们认为是不会的,如果我们采取正确的宏观政策的话。理由是:第一,物价总水平取决于货币总供应量和商品供应量的比率。在货币流通速度不变的条件下,只要货币供应量的增长率不超过商品供应量的增长率,物价水平就不会上升。在连锁反应的作用下,发生变化的只是价格体系,而不是物价水平。第二,随着价格体系的合理化,供过于求的产品价格下降,而供不应求的产品一方面由于浪费性需求的消失,另一方面由于供给的增加,价格不会上升太多,估计会落在现牌价与现市价的中间地带,总的物价水平基本上会保持稳定。第三,随着价格的合理化,要素和商品的流动性加大,统一的全国市场就会形成。市场越大,价格就越稳定,这是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常识。我们还应该看到,牌价价格体系可以说是任意给定的,由此计算的物价水平并不反映真实的物价水平,用这种不真实的物价水平来衡量价格体系合理化的物价水平是没有道理的。
不要被财政问题吓破了胆
我们知道,价格的功能在于调节供求关系,合理地分配资源。但在旧体制下,价格很大程度上是被当作税收杠杆(低价统购的所谓“暗拿”)和福利杠杆(低价供应、免费供应)来使用的,即被当作收入再分配的工具来使用的。我们赋予价格过多的责任,结果就破坏了它本身的职能。现在要把价格召回来,让它安安心心地完成本职工作。但它过去的工作由谁来接管呢?这就提出了个财政问题。
财政问题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问题。但它真的像我们有些同志想像得那么严重吗?我们的回答是否定的。相反,我们认为,只有改革价格体制,财政状况才会有根本好转。
先从财政收入看。
第一,在不合理的价格体制下,经济结构严重扭曲,造成资源配置的不合理,使得社会总生产停留在生产可行性边际之内。价格改革的根本意义就在于促成经济结构的合理化,把社会生产推到生产可行性边际上。这种仅由价格改革而带来的国民收入增长就是我们难以估计的。这虽然仅是一种想像,但如果我们看一看农村近几年的发展情况,就不难看出,这是一种非常科学的想像。国民收入总额增加了,财源就扩大了。只要我们及时改革税收体制,财政收入怎么能不增加呢?
第二,伴随价格制度改革而带来的“大锅饭”制度的废除,会极大地调动企业和职工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积极性。这种收入的责任制效应也是巨大的。原材料、能源涨价后,加工企业和耗能企业的收入并不一定有相应幅度的减少,这已有经验为证。如果我们的税制是健全的,怎么会出现企业多收财政反而少收呢?
第三,伴随价格改革,一大批“投入大于产出”的企业将会被淘汰。国家甩掉了亏损补贴这个包袱,等于财政收入增加。
第四,随着人民收入的提高,社会闲散资金聚多,居民储蓄剧增,国家可以适量发行公债,将一部分资金集中到手。
第五,开辟农村财源。农民富了,理应对国家多缴税。事实上,许多富起来的农民对征税是有思想准备的。
总的讲,我们对财政收入抱乐观的态度。
然后,再来看看财政支出。
第一,由于限定了消费品的牌价定量供应范围,国家用于这方面的支出不会有多大增加。
第二,价格改革后,基本建设是按效益的标准选择的,这就可以避免一些盲目建设、重复建设项目的出现。这样,国家生产建设支出就限于一些重点项目,其他项目统统让地方和企业自己去办,即便造成浪费,国家也不承担责任,谁酿的苦酒谁喝。
第三,鼓励个人办学、企业办学,鼓励企业和个人向学校投资,鼓励科研单位与生产单位挂钩,促使科研单位的企业化。这样,国家用于教育科研的经费就不必增加很多。
第四,农村经济发展了,国家用于支援农业的款项可以相对缩小。许多事可以让农民自己办,城镇公共工程建设让地方办。
总之。我们认为,在价格体制的改革中,保持财政收支的基本平衡是可以做到的。如国家仍感不放心,可将原财政收入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强迫地方和企业缴纳。现在许多企业和地方并不害怕缴不上利税,只是苦于绑得太死。只要放开手脚,就会出现“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局面。
不仅如此,我们还认为,在改革时期,有适当的赤字并不一定是坏事,这已为近几年的实践所证实,有些主张搞赤字财政的同志还引用西方国家为例证。而反对者则认为,西方社会是需求不足,而我们是供给不足,搞赤字等于火上浇油。我们认为,这两种观点都过于简单化。应该看到,我们国家的经济正处于结构性转变时期,如果搞赤字有利于结构调整,有利于动员闲散的资源,其结果正是增加供给而不是简单地扩大需求。在这个时期,出现某种程度的结构性通货膨胀是不可避免的,与财政赤字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另外,现在城乡居民个人储蓄增加很快,这些资金大多没有用于投资,国家向银行贷款并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如果财政的不平衡有利于总体经济的平衡,搞赤字就是值得的,这叫舍车保帅。把财政问题看得过于严重,实际上是自己吓唬自己。
对财政收入与国民收入同步增长的观点也不可绝对化。财政的目的无非有二,一是控制宏观经济,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二是实现收入的再分配。前者奉行的是效率原则,后者奉行的是公平原则。财政收入究竟应该占国民收入的多大比例,应以满足这两个目的为限。实践证明,收入过于集中使用,往往不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
体制改革的几个障碍因素
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有以下几个障碍因素应加以注意:
第一,中国经济系统仍处于形成过程之中,许多运行功能不健全,既妨碍了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也给计划控制带来一定的困难。这包括:大量自给性生产的存在,资源缺少流动性,信贷制度不发达,统计系统不健全,税务管理不严,信息传递不灵,司法制度不完善,人们的法治观念淡薄,等等。新体制下的宏观控制,是一种神经性控制,而运行功能的不健全使许多经济组成部分成为一块块“死肉”,对神经中枢的信息指令没有反应,这就使许多经济手段不能奏效。
第二,企业不适应市场,缺乏一代企业家。我们过去实行的是“国家本位论”,企业是行政机关的奴仆,只从事生产不从事经营。现在放活市场,企业要由生产型转变为生产经营型,这就类似于要让一个从来没有离开过父母的孩子独立生活,总得有个适应过程,开始时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这就加大了改革的摩擦系数。但我们应该把市场本身的缺陷和由于企业不懂市场机制而造成的混乱区分开来。市场本身的缺陷要由计划来解决,但企业不适应市场的问题就只能由市场本身来解决。
企业家是企业的灵魂。企业素质的核心是企业家的素质。伴随企业的转型,企业家的功能愈益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讲,未来的时代是企业家的时代。企业家要具有获取新情报、发现新的投资机会、筹集资金、组织生产、引进新技术、开拓新市场的能力。这就要求企业家必须具备开拓精神和冒险精神。但旧的体制窒息了这样的企业家集团的形成,领导我们企业的大多是一些“安全第一”的行政官员,而不是一批勇于探索的企业家。很难设想,一个导入市场机制的计划经济体制可以在没有一大批企业家的条件下顺利运行。可以预料,如果我们有一大批新时代的企业家,我们的体制改革就会顺利得多。
第三,经济管理部门的不适应。旧体制下,上级管理部门是依靠直接的行政命令来实现对经济的管理的,新体制要求经济管理无论从指导思想上还是具体方法上都来一个根本性的转变,这无异于让一个作战指挥部去接管一个跨国公司。许多同志搞经济,可以说是“管死有方、搞活无法”。新体制下,要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他们就束手无策了。
第四,人们的价值观念不适应。我们过去总是习惯于用道德标准衡量经济活动,把经济与道德混为一谈。历史已经证明,道德的统治在经济上已经行不通了。但现实又告诉我们,经济的统治又在道德上受到鄙视。对先富起来的农民的看法就突出地反映了这一点。看来,人们价值观念的不适应是体制改革的一个严重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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