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加强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思考
陈晋勇
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有效的履行监督职能,是检验人大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按照中共泽州县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忆峥嵘、看变化、传精神、话发展”理论调研活动的有关要求,近日,我结合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多年来我县历届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果,以及今后如何加强和改进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
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总体回顾
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1985年9月我县前身晋城市郊区召开了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常务委员会。近30年来,历届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监督机制更趋科学、监督程序更为规范、监督方式更加完善,为促进全县争先转型跨越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监督工作成效明显,成果丰富
多年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工作、法律、人事三方面工作坚持不懈地实施监督,对一些影响面广、涉及面大的重点工作及时开展监督,取得了显著成绩,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监督过程中,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抓大事、议大事”的工作原则,紧紧抓住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改革开放、加快扶贫攻坚、调整经济结构、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工作开展监督,认真审查和批准计划、预算和有关执行情况的报告,积极推动中央、省、市、县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同时,密切关注民生、化解民忧、解决民难,围绕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三农”、环境与资源保护、节能减排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推动一系列民生发展问题的解决。切实加强对行政、司法活动的监督,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两错”责任追究,保证宪法、法律和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方法完善
多年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总结经验,在创新监督方式,规范监督程序,改进监督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在开展专题审议,建立计划、预算初审制度,建立跟踪监督机制等方面都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监督渠道进一步拓宽,监督实效进一步提高。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题工作报告时,通过采取视察调研,交办督办,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表决等方法,采取连续跟踪监督等方式,促进了“一府两院”对常委会作出的审议意见、决定、决议贯彻落实。县三届人大期间,常委会建立了计划和预算“两上两下”的初审制度。首先召开先期审查会议对计划和预算进行先期审查,修订后常委会议对修订后的计划和财政预算进行初步审查,再次修订后提交人代会审议,极大地改进了计划预算审查工作。通过多年来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共同努力,人大监督方式进一步健全,人大监督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三)监督制度科学规范,合理有效
我县历届人大十分重视推进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实际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先后建立了《关于“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和监督办法》、《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工作制度,真正把监督工作贯穿于年初制定、年中实施、年终执行全过程。在工作中,通过采取听汇报、深入基层调研、司法案件备案、下达监督意见书等形式,制定相应规范,加强督办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监督,做到了任前、任中、任后全程监督。通过制度的不断建立和完善,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效,为保障和促进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www.xing528.com)
二、今后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加强人大监督,努力提升人大监督工作水平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我认为,今后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要在强重点、建机制、提素质三个方面做文章,促进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有效地开展监督,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全县争先转型跨越发展。
(一)突出监督重点,在提高人大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上做文章
人大监督工作的范围很大,内容很多,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来开展监督,选好监督的议题,找准监督的切入点,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选择一些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进行监督,一抓到底,抓出实效,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促进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推动全县争先转型跨越发展。一是要不断扩大人大监督面。要加强对直管部门及县人代会选举产生干部的人事监督工作,着力解决监督缺位的问题,要在进一步做好常委会任命干部述职评议基础上,积极开展对“直管”部门的工作评议,依法对直管部门实施监督。二是要切实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要广泛深入地倾听民声、了解民意、解决民求,围绕农民增收难、法院执行难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重大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要充分运用多种监督手段。既要运用会前视察、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方法加强日常监督,又要敢于和善于运用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罢免、撤职等刚性监督手段,进一步提高监督效果。要督促“两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切实解决一些久拖不决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监督机制,在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制度建设上做文章
要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实效,就必须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强化监督职能,使监督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虽然,近年来我县在加强人大监督工作过程中,也出台了一些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但人大的许多监督工作还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缺乏具体的、规范的操作程序,执行起来存在诸多困难,给监督工作带来难度,造成人大监督的不规范性和被动性。要确保监督权的有效行使,必须做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监督程序。从当前来看,县人大常委会应对法律已经规定的监督方式和工作制度,如评议、述职、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作进一步的完善,细化操作程序,明确法律后果,便于具体实施应用,确保进入程序的监督事项能有始有终。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在监督司法机关重大事项的办法和受理对司法机关的控告、申诉案件,建立干部定期进行述职评议制度等方面拿出具体的措施,规范监督行为,促进县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要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传播媒介,及时向社会公开人大工作动态,从多方面保证人大监督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广泛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知情权和意见权,使人大监督更具民主性、科学性,保证人大监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
(三)提高整体素质,在充分发挥监督主体作用上做文章
增强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整体素质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当前各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在知识结构、法律素养、参政议政能力等整体素质还与所负的重任不相适应,必须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提高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专业化和知识化程度,提高敢于和善于监督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一是要加强学习培训。要充分运用“代表活动小组”、代表集中培训、法律知识讲座等平台,多方组织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依法行使职权。二是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要适时组织人大代表参加各项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和评议活动,围绕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有关议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积极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有针对性地了解情况,听取基层群众的真实反映,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使人大监督有理有据,符合实际,科学有效,充分发挥监督主体在人大监督中的主力军作用。三是要切实提高乡镇人大效能。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就乡镇人大如何开好人代会、开展监督工作、组织代表活动和人大制度建设等提出指导性建议,采用上下联动的监督方式,充分发挥乡镇人大在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中的基石作用,使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监督效果,保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顺利推进。
(作者系泽州县人大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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