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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宗教领域社会管理调查与思考的优秀成果

时间:2023-12-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十五章阳城县宗教领域社会管理的调查与思考霍丽丽我县五大教齐全,共有教徒4393人,其中:佛教居士900人,道教居士50人,伊斯兰教徒630人,天主教徒1300人,基督教徒1513人,教职人员35人,信教群众28771人。认为爱国宗教人士的培养教育只是上级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丧失了基层组织的作用。

阳城县宗教领域社会管理调查与思考的优秀成果

第十五章 阳城县宗教领域社会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霍丽丽

我县五大教齐全,共有教徒4393人,其中:佛教居士900人,道教居士50人,伊斯兰教徒630人,天主教徒1300人,基督教徒1513人,教职人员35人,信教群众28771人。全县有宗教活动场所23个(其中,佛教8个,道教2个,伊斯兰教2个,天主教2个,基督教9个),民间信仰活动点8个,宗教团体5个(其中有3个团体成立协会组织,即:佛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县基督教协会)。五大教的负责人均为县政协委员,其中1人为县政协常委。

一、我县宗教领域社会管理现状

近年来,我县宗教领域在社会稳定的大局中比较平稳,没有出现过大的不稳定事件。随着党的宗教政策宣传贯彻力度的不断加大和国务院、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的颁布和施行,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小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得到进一步显现。

1.教徒的信仰状况

文化层次上看,我县基督教徒中有少部分初高中文化程度的。天主教、伊斯兰教徒受家庭传统入教和民族关系影响,整体文化素质较高一些。佛教、道教徒文化程度偏低。

从年龄结构上看,由于受教规、教义、活动方式、家庭传统、民族关系的影响,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平均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上,佛教道教的平均年龄在55岁以上。

从信仰层次上看,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有专门的神职人员释解经文,佛、道教没有专门的神职人员解释经文。

2.宗教活动状况

经政府批准的宗教组织和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在政府宗教部门的依法管理和政策引导教育下,健全完善了管理组织和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一般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教徒过正常的宗教生活,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关系也比较和睦。但由于近年来信教群众有所增加,有的地方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宗教活动场所的布点很不均衡,造成有些信教群众宗教生活的不便,在部分地区非正常宗教活动时有发生。加之邪教势力的渗透无孔不入,使本来就信仰模糊的信教群众上当受骗,随波逐流,有的成为邪教传播者的牺牲品。

3.庙宇状况

阳城县山多、庙多,但庙杂、庙小。真正历史遗留下来的,有文物保护价值,比较有规模的寺庙宫观寥寥无几,大部分庙宇寺观解放初和“文革”中已被毁坏。现在看起来较为像样的庙宇都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党的宗教政策的落实,宗教发展速度加快,教徒不断增加,信教群众自发、简单、粗糙地在原址上维修、复修的。除了县政府批准开放的10处寺庙作为佛、道教活动场所外,还有八处民间信仰活动点。

4.民间信仰状况

无论在我国,还是在全世界,民间信仰都不仅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和深厚的社会基础,而且还是一种生命力很强的“活态”文化。据调查,除政府批准的10处庙宇为宗教活动场所外,还有不少小庙适逢时节开展着民间信仰活动,尽管人数、内容、形式与宗教活动有差别,但农村大部分群众还都热衷于参与民间信仰活动。为了加强对民间信仰的管理,我们采取了“大庙带小庙”的模式,对全县8处较大的民间信仰活动点依托佛教协会管理,同正式宗教场所一样建立组织,健全制度,纳入宗教管理,使民间信仰活动规范有序。

二、我县宗教领域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基层宗教工作力量薄弱,不适应日益繁重的宗教工作任务

一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二是基层干部对宗教政策法规掌握不够,把握力不强,缺乏对宗教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复杂性、敏感性的认识,特别是基层年轻干部岗位轮换较快、分管工作太多,对宗教理论业务与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一直落后于实际工作需要,造成对处理宗教问题分寸把握不准。三是工作力量薄弱,政策法规难以切实落实到基层。宗教局与统战部合署办公后,只有两名专职宗教干部,乡镇及行政村没有宗教工作人员,全县的宗教工作任务布置落实只有各乡镇一名分管领导,民族宗教工作中的事务,不仅管不过来,有些突发情况不能及时掌握和果断处置。四是宗教的依法管理与行政执法难度大。行政执法必须三人以上,而我县多年来只有专职人员2人。另外,有些涉及宗教事务的行政执法,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但我县还未建立相关的协调机制。(www.xing528.com)

2.基层防范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和制止非法传教活动的能力不强

一是基层没有建立群防群治机制,没有机构,没有人员,排查和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容易出现信息不灵,制约了依法打击工作。比如涉外非法传教活动往往容易发生在酒店宾馆、社会出租屋、家庭住所、外资企业等非宗教领域,没有群防体系很难控制。二是少数基层干部缺乏政策法规意识,政治敏锐性不强,对境外宗教渗透的警惕性不高。比如境外组织往往以捐资、投资为名搞宗教渗透,没有政治敏锐性很容易给渗透活动造成可乘之机。三是对常住境外人员没有及时开展宗教政策法规方面的宣传,对群众普及宗教政策法规教育也不够,很容易使群众在对外交往涉及宗教问题时往往正邪不辨、合法与非法难分。四是依法处置与防范能力还不强,受宗教部门及有关部门行政执法能力较弱等因素影响,问题被发现后,不敢大胆执法,对反复发生的问题,没有必要的针对性防范措施。

3.教职人员缺乏,对爱国宗教界人士的培养教育需要加强

我县五大宗教近5000名教徒,有资格的教职人员仅有35人,佛、道教没有教职人员,教职人员的贫乏,导致宗教团体班子结构整体素质不高,也就很难带好信教群众这支特殊的队伍。一是年轻。大都是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人生经历简单,缺乏磨练。二是文化程度较低。对党的政策法规理解程度,对教规教义和经文的解释水平还需不断提高。三是一些基层部门只注重对宗教界人士的荣誉和安排,疏于对其教育、引导、管理。认为爱国宗教人士的培养教育只是上级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丧失了基层组织的作用。

三、加强宗教领域社会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强党的宗教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宗教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首先要对各级领导干部比较系统地进行党的统战理论、民族宗教政策知识的培训,县委党校要把宗教政策理论列入县、乡、村三级干部的培训内容。只有干部掌握了政策,才能有的放矢地做好工作。其次社会各种宣传媒体,要加大宗教政策宣传力度,基层各级组织要利用各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政策,使其懂得非法宗教活动也是党的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三是统战、宗教、宣传、教育部门以及工、青、妇、科协等群团组织要密切配合,发挥各自的优势,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和青少年中加强“无神论”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教育,使人们正确认识宗教,正确区分宗教与封建迷信的界限。

2.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

宗教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党委政府和基层党组织要把宗教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成立有关部门参加的宗教工作领导组,建立起处理宗教问题的领导协调机制,建议把抓创建“无邪教乡镇”、“无邪教村”活动,与基层宗教工作结合起来,采取一个机构两项工作内容一起抓,建立起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实行宗教工作属地管理原则,做到层层有人管、有人抓,使宗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健康有序地开展。

3.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

首先,统战、宗教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正确把握党的各项宗教政策理论,特别是对《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要认真加以贯彻落实,学会依法管理、积极引导。其次宗教工作涉及到的各有关部门也要认真学习、主动配合,不能认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只是统战、宗教部门的事,要互相协调、主动工作。一要抓好县乡村三级党政干部的培训,使各级干部知法懂法、增强责任感。二要抓好宗教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涉及到的有关行政部门共同组建一支宗教执法队伍,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利,主动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三是抓好爱国宗教界人士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的培训,让他们主动配合政府依法管理、依法活动,使他们充分认识到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重要性,从而自觉按照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宗教走向规范化、法治化、正常轨道,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4.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宗教工作的主要任务在农村,农村基层组织从某种意义上讲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基层组织建设好了,凝聚力、向心力增强了,广大群众对党的信仰就会增强。农村基层组织要关心信教群众的生产、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办实事,使他们能处处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农村基层干部要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改变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到信教群众中去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特别是对非法传教者的帮教转化,既要讲政策、讲法律,又要和风细雨、耐心细致,要克服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采取村干部包组、党员包人包户责任制,用政策法律的作用和党员干部的真情,使非法传教者走向正道。

5.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的积极作用

宗教团体是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它们既是党的宗教政策的具体落实者、实践者,又是信教群众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因此,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尤为重要。一是要选拔培养好一支政治上跟党保持一致,信仰上互相尊重,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一定威望的爱国教职人员队伍,特别要加强宗教团体的班子建设,首先使他们懂政策、懂法律,跟党和政府政治上保持一致。二是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以制度强化管理,像农村实行村务公开一样,教会管理也要公开透明,特别是在财务收支上使信教群众清楚明白,避免内部不团结现象发生。三是教职人员素质要进一步提高,要组织他们有计划地学习培训,增强他们的解经能力和水平,把教规教义中的积极因素与党和政府的要求结合起来,把宗教的“善”、“爱”理念与公益事业结合起来,把开展“双五好”活动与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四是要改善宗教团体的办公条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老大难”问题,使他们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坚定爱国信念,自觉接受党和政府领导,充分发挥好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作者系阳城县委统战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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