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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责任落实,强化监督管理,取得优秀成果

时间:2023-12-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十二章狠抓责任落实强化监督管理田刚一、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1.分行业看:——事故起数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消防火灾事故大幅度增加,1—10月份,共发生消防火灾事故199起,同比上升68.6%;其次是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增加,共发生事故9起,同比上升28.6%;——事故死亡人数上升的主要原因是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大幅度增加,1—10月份,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55人死亡,同比上升17.4%。市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41人,同比上升20.6%。

狠抓责任落实,强化监督管理,取得优秀成果

第十二章 狠抓责任落实 强化监督管理

田刚

一、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1.分行业看:

——事故起数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消防火灾事故大幅度增加,1—10月份,共发生消防火灾事故199起,同比上升68.6%;其次是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增加,共发生事故9起,同比上升28.6%;

——事故死亡人数上升的主要原因是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大幅度增加,1—10月份,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55人死亡,同比上升17.4%。

2.分县(市、区)看:

——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上升”的有泽州县和阳城县。其中,泽州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8起,同比上升16.4%;事故死亡27人,同比上升58.8%。阳城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8起,同比上升22.9%;事故死亡23人,同比上升21.1%。

——事故起数上升的有城区、高平市和陵川县。其中,城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6起,同比上升143.5%。高平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44起,同比上升16.1%。陵川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9起,同比上升38.6%。

——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的有沁水县和市直。其中,沁水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1人,同比上升31.3%。市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41人,同比上升20.6%。

——已超市政府年度控制指标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1人,超出市政府下达年度控制指标1人。

3.从省政府考核市政府指标看:

目前,我市事故死亡人数虽然仍控制在省政府总体指标之内,但四个单项指标已超省控:农机事故死亡1人(高平市),超省控指标1人;铁路事故死亡3人(侯月线沁水段2人、太焦线高平段1人),超省控指标1人;消防火灾事故死亡2人(高平市1人、开发区1人),超省控指标1人;冶金机械行业事故死亡4人(泽州县春晨兴汇实业公司),超省控指标3人,且省安监局已将之定性为瞒报事故。(www.xing528.com)

二、当前晋城市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

今年以来安全生产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形势依然严峻,主要原因有五条:一是随着转型跨越发展的推进,我市招商引资力度加大,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不断增多,项目建设和安全监管有所脱节,安全生产“三同时”有欠缺;二是党政换届后,一批新同志走上领导岗位,对“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也是第一要务”的认识不足,抓发展的精力很集中,抓安全的力度不够;三是进入四季度后,能源原材料及运输需求增加,加之阴雨天气较多,导致道路交通事故频发,仅10月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就上升了94.1%;四是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的观念仍旧没有转变;五是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差,人员流动较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

总之,现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缺的不是方针原则,缺的不是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缺的不是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缺的不是监管手段和政策措施,缺的不是经验和教训,缺的不是社会公众和舆论的监督。我认为,少数地方、部门和单位缺的是对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和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的清醒性,缺的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指示的坚定性,缺的是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主动性,缺的是守法依规的自觉性和执法执规的严肃性,缺的是加大力度做好工作的创造性,缺的是认真履职、狠抓落实、踏实肯干的勤政性。

三、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

(一)体制不健全,认识不到位,缺乏思考,忙于应付。目前,安全生产工作流行“以成败论英雄”的说法,每年的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的控制成了考核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指标,忽视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延期效应”。一些地方政府和行政首长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没有摆正安全生产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强调经济发展,忽视安全生产。在制订工作计划时,缺乏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计划,安全工作往往“照搬照抄”,工作陷于被动,也不乏应付之嫌。究其原因,是部分地方政府和行政首长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够,研究思考太少,导致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无从下手,“一岗双责”体现在文件制订、会议传达上,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停留在文山会海,形式重于实效。

(二)利益至上,企业忽视社会责任。分析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时总会发现,众多原因导致事故的发生: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不认真、不负责;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得力;已经定的措施不落实,没有真正落实到企业;基础设施薄弱,管理混乱,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规律等。事实上,以上所有原因的背后,总会隐隐约约透露出安全与利益博弈的影子,企业为了追求利润,通过减少安全资金投入来控制成本,忽视社会责任,往往导致事故的发生。

四、建立系统工作机制,促使“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一)解决好当前安全生产监管“两个主体责任”体制和体系存在的问题。一是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理顺监管主体权责,解决好职能分工,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二是坚持安全就是生产力,安全就是效益,实现有安全保障发展的基本观点,正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和面临的现实问题,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注重建立“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安全生产阶段性行为纳入日常工作。三是完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机制。细化各级政府的安全专项资金及不同企业安全专项资金的落实要求。

(二)政府履行好监管责任。各级政府应持续不断地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在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方面,通过推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条块结合,层层明确各级、各责任单位的监管职责,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的全覆盖。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建设的作用,政府应主要从制度和监管两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制订中长期、短期安全生产规划,制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将安全生产中长期和短期任务纳入综合目标考核指标;二是建立分工合作,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能。由各级政府组织协调,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分工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行政审批的第一要素,真正建立起多管齐下的安全监管组织体系;三是贯彻落实各项制度,确保监管体系运行有效。安全生产巡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检查台账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督查通报制度、隐患督查制度和奖惩制度等,都是确保监管体系运行实效,其关键在于落实,执行是最有效的措施。

(三)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建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增强社会责任。中央反复强调以人为本,在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省市主要领导也反复强调,“要使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更有幸福感”。人是最宝贵的社会资源,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强调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强调关注生命,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保证每一个老百姓、每一个工人的生命安全。企业是集体劳动场所,是否安全是人的行为和生产条件的综合结果。企业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应真正确立安全就是财富,安全就是幸福的观点。一切生产和工作以人为本,以安全为天。要为职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对事故中的遇难者家属和伤残职工予以必要的经济赔偿;二是企业和员工都应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增强安全生产自律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事事注意安全,齐心协力确保安全的氛围。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只有全体员工自警、自律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增强了,安全生产才有可靠的基础;三是充分保证安全资金的有效投入。企业践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综合治理”的方针,其关键是要保证安全资金的有效投入,确立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做到资金安排以安全为首,时间安排以安全为先,精力安排以安全为重,人员安排以安全为需;四是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企业应当按照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导下,紧密结合本企业及其所属行业、所在地区的特点,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原则,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创新安全生产理念,改进安全管理方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五是制度规范行为,制度规范生产,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将安全意识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将安全生产的措施都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流程的各个环节中。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重大危险源,要心中有数,逐一治理;六是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企业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其作业场所和各项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器材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用科技来支撑安全生产;七是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要制订切合企业实际的应急预案,细化步骤,责任到人。发生事故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伤亡和损失。

(作者系晋城市安监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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