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慧军
一、泽州县农村社会管理面临的形势以及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原则
就我县而言,县情主要呈现三大特点:一是农业大县,全县耕地面积72.5万亩,人均耕地面积达到1.37亩,90%以上的人口为农业人口,是国家级商品粮生产基地和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二是人口大县,截至7月25日,全县总人口492919人,人口规模在全市各县区排名前列;三是资源大县,全县矿产资源丰富,尤其是巴公、下村、川底、南村、金村等乡镇,煤炭企业、钢铁企业和其他大型企业较多,经济发展较快。
近年来,随着我县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安机关的社会管理形势也相应地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是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增大。一方面是来自河南、四川、云南等外省市以及本省长治、临汾、运城的外来人员,另一方面是我县部分偏远山区的大量剩余农业劳动力,这两方面人员不断地涌向巴公、金村、下村、川底等经济状况较好和大型企业较多的地方寻找就业机会,暂住人口大量增加,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管理的难度不断增大。二是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难度加大。当前我县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城郊结合部的开发、拆迁、改造、建设,以及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发生采煤塌陷、环境污染、占地补偿等问题引发了更多的社会矛盾和纠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由于此类问题涉及到政府职能部门和农村群众,解决过程较为复杂,真正达到完全化解的程度有很大难度。三是打击防范违法犯罪的难度加大。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随着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不断加大,诱发、滋生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大量存在。我县除巴公、下村、川底等煤矿企业较多,就业机会充足的乡镇外,其他乡镇的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老人和孩子成为留守居民,使得治保会,义务巡防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功能大幅弱化。还有,由于我县环绕市区的区位特点,一些犯罪分子在城区居住,到我县作案,增加了打击犯罪的难度。加之犯罪智能化、组织化明显提高,新型犯罪增多,犯罪问题日益复杂,防范控制、查处侦破难度大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
针对我县县情和农村社会管理的新情况,我局在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中坚持了两大原则:一是因地制宜原则。农村社会管理不同于城市社会管理,城市人口密集,农村由于地域广,人口分布就较城市要分散得多。以我县柳树口、山河、南岭等偏远乡镇为例,每个乡镇至少有5个以上的村庄到派出所需要一个小时以上的车程,导致人口管理、治安防范以及矛盾纠纷排查等社会管理工作需要投入更多的警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因此,农村社会管理重在因地制宜,要真正研究出并建立起适应农村特点的社会管理模式。二是以民为本原则。对于公安机关来说,所有社会管理的过程都是在与群众打交道,都是做群众工作的过程,我局社会管理工作面对的群体是广大农村群众,在现有条件下,农村群众的整体素质和法律意识都较城市居民还有一定差距,因此,公安机关进行社会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民为本的原则,从广大农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在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群众路线的方式、民主的方式、服务的方式,通过平等的对话、沟通、协商、协调等办法做好群众工作,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才能把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作用发挥起来,力量凝聚起来,真正让社会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我局在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有益探索和实践
(一)突出农村特色警务,促进社会管理触角前移
一是在偏远乡村建设“篷式警务室”和“背包警务点”,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我县南岭、柳树口、李寨等偏远乡镇警力不足、经济较差,修建固定警务室,从警力、经费等各方面都很难落实。针对此种情况,将这三个乡镇划分为一类,每个乡镇分成6个区域,每周一至周六,派出所民警按照一天一个区域的模式,定期携带自制的“篷式简易警务室”轮流到各区域为群众办证办户、调解纠纷、答疑解惑。同时,为片警每人准备了一个背包,放置急救药品、警民联系卡、安全防范宣传单、工作日志和已办理的身份证等必需品,利用随“篷式警务室”下乡的时机,到周边村庄设立“背包警务点”,为不便出行的群众提供送证、救助等各项服务。“篷式警务室”和“背包警务点”建立以来,已经为辖区80多个村庄、500名群众提供办户办证等服务800余次,现场调解纠纷30余起,提供救助15次,这一新型农村警务模式受到了广大偏远山区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广泛好评。
二是在企业密集地设立企业警务室,牢牢掌握企业治安主动权。针对巴公、金村、下村、大阳等乡镇大型企业较多、治安状况复杂的特殊情况,我局先后设立了福盛钢铁厂警务室、国投热电警务室、珏山警务室、大阳煤矿警务室等一批企业警务室,依托兰花林业有限公司的成立,在柳树口镇建立了全市首家林业警务室。警务室民警立足企业实际,调研绘制了分类齐全、规范有效的重点人员、重点部位管理平面图和企业方位图,有效控制了企业内部治安状况,并为他们提供了更加优质的管理和服务。企业警务室设立以来,共处理治安案件10余起,调解治安纠纷20余件,为我县大型企业的安全生产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三是开通QQ、博客等网上警务室,不断拓展管理宣传服务范围。互联网的出现,让各类信息迅即甚至呈几何级数传播,信息开放状态下的社会管理方式难度极大,为积极适应信息化、网络化社会带来的新挑战、新机遇,下村、巴公等经济条件较好、互联网络覆盖范围较大的乡镇派出所依托现代化科技手段,率先在互联网上开通了以“QQ警务室”“博客警务室”等网上警务平台,群众足不出户便可进行网上报警求助、咨询治安防范知识、提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投诉或提供意见建议。民警对网民提出的疑问及时跟帖解答,或直接与群众视频“面对面”交流,有效地缩短了警民距离,密切了警民关系。网上警务室开通以来,共接到群众报警求助30余次,为群众提供公安业务咨询50余次,开展网上治安防范宣传12次。
(二)突出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实现人口管理无缝隙
一是制度保障,确保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全部登记管理到位。严格执行《山西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全市公安机关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制度》等规定,根据我县实际出台了《泽州县公安局出租房屋分层次管理办法(试行)》,确保了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有据可依。各派出所依托农村警务室和农村企业治保组织,充分发挥暂住人口协管员的作用,按照派出所责任区划分,挨村逐户进行“过筛子”式的调查,今年以来共登记流动人口2万余人次,暂住人口8740人,登记出租房屋总数2417户。(www.xing528.com)
二是落实责任,确保暂住人口全部发证、出租房屋全部建档。为每个派出所配备2名暂住人口协管员,确定由暂住人口协管员专门负责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对辖区所有登记在册的暂住人口发放暂住证,加强对暂住人口的身份管理,对出租房屋建立包括房主姓名、承租人资料、房屋方位图等信息的档案,暂住证发放率和出租房屋建档率全部达到了100%。
三是信息化管理,确保随时掌握流动人口信息变化。在一些流动人口聚居地选择素质较高,法律意识较强,有凝聚力的流动人员组建起信息员队伍,通过信息员的及时反馈,派出所可以在第一时间掌握流动人口的信息资料。同时,民警将工作中采集到的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随时录入山西省公安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并与在逃人员信息进行比对,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全部录网,全部比对,确保对流动人口有迹可寻,有据可查。
四是强化宣传,确保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依法管理。采用“送法上门”的办法,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对《治安管理处罚法》、《暂住证申领办法》、《出租房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增强用人单位、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业主的法治意识,引导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时继续完善预约代办制度,主动为企业、群众办证办事,特别是对存在欠薪等劳务纠纷的暂住人口,主动协调务工单位及时解决,有效消除治安隐患。
(三)突出调解的运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推行“三级四部”调解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三级”是指纠纷现场调解、警务室调解和派出所调解三级调解。现场调解主要是由掌握纠纷初始阶段的民警充分发挥介入及时、现场证据充足、案件当事人矛盾未进一步激化的优势,主动对矛盾进行现场调解。警务室调解是充分发挥警务室触角扎根基层的优势,分别派驻一名社区警务经验丰富、语言表达能力强的老民警和一名熟悉辖区治安状况、在当地有较高威信的老协勤作为专职调解员,对一些分歧较大、调解时间较长的案件进行事后调解。派出所调解是在派出所警务室对纠纷由来已久、积怨甚深、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矛盾进行调解。“四部”是指针对疑难案件,特别是涉及多部门的纠纷,派出所主动邀请乡政府、村委会和工商、国土、劳动等与矛盾双方密切相关的其中一部门进行四部门联动调解。派出所视情况邀请司法助理、乡政府包片干部和主要领导进行调解,增强调解的公信力。村委会成员充分发挥自身了解案件始末、熟悉当事人性格的优势,为调解小组提供充足的原始资料。工商、国土、劳动等单位通过专业的法律认定、出具鉴定文书等方式,增强调解工作权威性和说服力。派出所负责对以上单位进行协调,并通过法律手段控制调解与处罚的具体使用,增强调解效果。
二是设立人性化调解室,增强服务和调解效果。为提高调解成功率,我局充分利用执法规范化建设“七室”改造的有利契机,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在17个派出所和交警大队全部建成了一间高标准的调解室,充分考虑了灯光的强弱、桌椅的形状和摆放、室内标语的选用对调解的影响,同时对调解民警的语言行为等进行了严格细致的规定,营造了和谐温馨的调解氛围。
三是启动流动调解室,延伸调解范围。我们针对巴公、大东沟、下村等乡镇治安形势复杂,矛盾纠纷较多的实际,将派出所内一辆汽车改造成流动调解室,配备调解桌、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必要设备,民警只需携带《调解协议书》就可以随时深入辖区边远村庄为群众调解纠纷,消除矛盾,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了群众好评。
(四)突出警民关系建设,将民警工作评判权交给群众
一是实行“三评三议”,将工作评判权交给群众。自评、警议在单位:派出所每周一定期召开“评、议”工作会,每名民警分别就自己上周工作进行自我评价,“晒出”不足,“亮出”经验。自评完毕后,全所民警针对存在的问题集中讨论,肯定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全所整体工作提升。警评、民议在村企:责任区民警以月为周期,逐个到辖区内的村庄和企业汇报自己一个月以来的工作成绩和治安状况,由村民和企业职工评价民警工作,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所评、众议在全镇:派出所每季度组织全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企干部、群众代表等相关人员召开一次全镇治安评议工作会,对全所和民警个人一季度以来的工作分别进行汇报,由全体群众代表进行集体评议。
二是开展“换位体验”活动,赢得群众理解支持。我局各派出所依托社会大课堂,将角色转换和体验作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有效载体,每月开展一次“当一天群众”的换位体验、换位思考活动,组织全所民警到辖区各村庄、企业,与群众一起深入田间地头作农活、拉家常、话治安。民警在与群众共同劳动的过程中,体验了他们的艰辛和不易,也通过群众了解了更多的民意民愿、熟悉了辖区治安状况。同时,他们邀请群众代表走进派出所当一天民警,亲身体验民警办证办户、接警处警、调解案件等日常警务工作,进一步获得群众的理解、认同和支持。
三是打造“五大五小”惠民工程,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我局从打击、防范、服务、调解等多方面入手,认真打造了“五大五小”惠民工程,积极推进民生警务,进一步改善了警民关系,赢得了群众支持。大巡逻防范小案件:以派出所为基础,以警务室为纽带和桥梁,以农村治保会为辅助,认真开展春季大巡逻行动,严防各类影响民生的小案件。大走访解决小诉求:结合公安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组织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走进企业和村庄访民情,听民意,解决群众的小诉求,回应群众新期待。大排查排除小隐患:组织各单位开展了大排查活动,切实消除各类隐患。定期对KTV、洗浴等娱乐场所进行全面清查,严防各类案件发生。大调解化解小纠纷:牢固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理念,开展“大调解行动”,主动协调政府、村委,积极化解一批矛盾纠纷,赢针群众支持。大形象彰显小关怀:开展“送上小关怀,树立大形象”的活动,做到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困必扶,在送上人民警察关怀的同时,树立泽州公安良好形象。
(作者系泽州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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