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的调研报告
陈改玲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要的国家医药卫生改革政策,对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量供应和合理使用,改革医疗机构“以药补医”的机制,减轻群众用药费用负担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9部委2009年8月18日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根据我市实际,从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12月份,分三批在83个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2251个村卫生室全部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日前,针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市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取得的主要成效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级党委政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截止目前,这项工作进展顺利,运行平稳,成效初显。
(一)群众就医费用显著降低。
根据省卫生厅、市政府医改方案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要求,我市2010年4月1日第一批安排了城区、高平;第二批7月份部署了阳城、沁水开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2011年1月我市对第三批泽州、陵川两县启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目前我市83个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2251个村卫生室全部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后,截止2011年12月份,全市83家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到位金额累计837.74万元,向配送企业回款累计3412.09万元。平均配备使用品种数(基本药物233种,补充药物142种),次均门急诊费用同比下降4.0%,次均住院费用同比增长1.0%,门急诊诊疗人次同比增长10.03%,次均门急诊药品费用同比下降4.24%,次均住院药品费用同比下降2.42%。从12月份报表数据显示,基本药物价格大幅下降,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贵问题,群众看病就医积极,社会反映良好。
(二)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2011年和2012年我市分三次对全市83家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生人数1486名全部进行了基本药物处方集培训。县卫生局认真组织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加强基本药物制度业务学习,购买了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下发到各基层医疗机构,做到医务人员人手一份。涉及乡镇卫生院院长、分管院长、临床、药剂、财务、新农合管理人员,提高了基层医务人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素质和能力。
(三)药品招投标管理更加完善规范。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各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基本药物招标管理规定,不断健全完善各种招标管理制度,并狠抓药品质量监测。我市从2010年确定了有资质的符合条件的8家配送企业分别与各县签定了配送合同。实行统一配送、统一管理。2011年12月启动了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保证了此项制度高效有序运转。
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主要困难
(一)基药配送制度有待改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乡镇卫生院运营中存在的“以药养医”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药品采购过程中,部分低价中标网上采购药品难以得到保障供应,出现缺货现象。有的配送商24小时内送达的规定没有完全执行,部分用量小的药品不能及时配送,致使补充药物不及时,或借口无货不与配送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临床正常用药。(www.xing528.com)
(二)医务人员和患者用药习惯有待改变。目前,按照上级要求,我市实施的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共有516种,基本满足了农村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需要。但从实际临床应用情况看,由于长期以来我市基层医务人员和患者形成的不良用药习惯,使首选和推广使用基本药物遭遇阻力。
(三)专科医院临床用药受到影响。我市部分乡镇卫生院由于发展规模较大或开展特色专科治疗,如肿瘤、眼科、骨伤、痔瘘等中心卫生院专科所需药品品种较多,用药差异大,而且很多特效药物没有列入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加之有些康复治疗患者受药品品种限制,只能到县级以上医院治疗,给群众带来了不便。
(四)培训、监管尚欠到位,用药水平有待提高。为确保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卫生部出台了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要求医疗机构加强合理用药管理,规范临床医师用药行为。但在调研中发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使用基本药物的培训、指导、监管工作做得还不够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缺少专门的机构开展合理用药分析、处方点评等工作,不能及时对用药情况进行评估和评价。不少医务人员由于长期以来受以药养医的驱使,习惯于抗生素滥用,思想和业务适应不了实施基本药物以后的新情况,用药习惯一下子难以改变,感到放不开手脚,甚至认为无药可用。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仍然把输液作为主要的诊疗手段。从运行情况看,门急诊次均费用降幅参差不齐,悬殊较大。部分群众对基本药物也存在认识误区,认为基本药物是便宜药,效果不好,不少患者甚至主动要求输液、使用抗生素。
三、进一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建议和意见为进一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实现人人享有低成本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提出以下建议和意见。
(一)加强宣传引导和考核监管,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医患互信,普及合理用药常识,提高群众对基本药物制度的认知度和对基本药物的信赖度,改变用药观念。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和科学用药的指导与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切实改变用药习惯。要加强用药监管,建立基本药物使用和合理用药监测考核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分析和处方点评,切实降低输液和抗生素的使用率。进一步提高合理用药水平,降低次均诊疗费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二)规范采购配送机制,提高基本药物保障水平。针对部分药品价格虚高和价低利薄药品难以买到的问题,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建议调整招标采购政策,规范采购机制,使采购过程透明运作、阳光运行,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供应及时,维护群众利益。完善采购信息平台功能,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即时了解配送企业基本药物的品种、数量,提高采购的成功率。加强配送环节监管,建立配送企业诚信档案,淘汰更换服务不到位的违约企业,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用药不受影响。
(三)完善财政补偿政策,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财政、卫生部门要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人数上升、医务人员增加、运行成本提高的新情况进行认真调研,完善补偿政策,发挥财政基本保障作用,以保证医务人员的合理收入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行。建立和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以服务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进行考核,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要按照省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绩效工资政策,尽快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
(四)重视基层基础建设,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后病人大幅度增加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调研,按照最基本的人员配备需求,逐步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对人员进行适当调剂及新进人员重点倾斜,使医务人员的配备相对均衡。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重视最基本的仪器设备的添置和维护,改善医疗条件,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确保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有人做事。
(五)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机制。在部分服务人口多、地理位置特殊(如巴公、北留、嘉峰)、业务能力强的基层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服务水平和开展业务的需求,探讨基本药物的供应品种和机制,以确保医疗工作的开展。
(六)妥善处理实施基药前的药品。针对之前不在基药范围内的下架药品,要认真登记、妥善处理、合理过渡,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
(作者系晋城市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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