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增强用地保障能力 推进全市城镇化建设
赵晓华
一、晋城市城镇化建设的现状及目标任务
(一)有关城镇化的概念
城镇化是指社会生产力在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基础上,在经济结构、人居环境、人口素质等领域,由传统农业经济向现代化城镇经济、由传统农村文明向现代城镇文明转变的过程;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涉及到产业的转型、新产业的成长、人口、资本等经济要素聚集方式的变迁或创新、城乡社会结构的全面调整,其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
城镇化率通常指在一定时点上的城区和镇区常住人口(不论户籍、居住半年以上)占全部常住总人口的比重。除了逢国家人口普查年份依普查数据计算外,其他年份以前次人口普查的得到的城镇化率为基础,以每年变更的城镇区域为总体,在规定的时点(11月1日零时),通过人口与城镇化抽样结果进行推算。
(二)城镇化建设现状
根据2011年8月26日《政府工作报告》,目前全市城镇化率已达到5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00年以来,全市城镇化率由34.2%增加到了51%,年均增长1.86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8个百分点。
我市城镇化建设现状表现为:城镇化率迅速提升;经济实力不断增强,非农产业比重不断加大;农业劳动力不断向非农产业转移,城乡就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强劲,城镇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同时,反映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城镇化率还比较低;城镇化的质量不高,还存在浅度城镇化问题;煤炭产业一枝独秀,支撑城镇化发展的工业化水平较低;各方面政策和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推动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
(三)城镇化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定位
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特色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和《政府工作报告》,我市特色城镇化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转型发展为抓手,以减少农民、惠及农民为目标,按照中心城市、县城、重点镇、新农村四位一体的战略和现代性、功能性、安全性和宜居性的要求,在加快发展速度的同时,不断提高城镇化发展的质量,着力打造“一核、一圈、六大城镇群”的城镇框架体系,把晋城建成山西东南部的一个区域中心城市,建成山西连接南北、沟通东西、集物流、商贸、旅游于一体的重要门户城市,建设山西乃至中部地区最具发展活力,最有竞争实力,最富人文魅力,方便、温馨、开放、现代的宜居之城、活力之城、幸福之城。到2015年,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57%以上,到2020年力争使全市城镇人口达到15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5%。
城镇化建设土地利用规划情况。为切实保障和促进全市城镇化建设,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市、县规划充分考虑了城镇化建设的土地利用问题。根据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新增用地指标24570亩,土地利用规划确定规模78.16Km2,其中:允许建设区65.33Km2,有条件建设区12.83Km2;县城规划新增用地指标9860亩,其中:高平市4726亩,阳城3122亩,沁水796亩,陵川1216亩;13个重点乡镇规划新增用地指标3885亩。除了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外,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充分考虑了“十二五”规划期间“一区六园”建设用地指标,南村新兴产业工业园、泽州巴公装备制造工业园、高平西部焦化工业园、北留-周村煤电化工业园、沁水新能源产业工业园、阳城芹池现代煤化工工业园共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6371亩,划定有条件建设区27.07Km2。从规划来看,基本满足了城镇发展用地需求。
二、晋城市城镇化建设中的用地难题和成因分析
(一)一些城镇发展规划缺乏科学性
在追求经济快速发展和GDP增长影响下,一些城镇在制订规划时,存在盲目性,缺乏科学论证,具体表现在:规划区域空间过大,与土地利用规划不相衔接;产业项目占地贪大求多,做不到节约集约利用;城镇建设目标任务大,但没有切实可行的资金保障和产业投入支持。这就造成规划过于超前,但很难落实,对土地的管理利用产生很多矛盾和问题,最终制约城镇化的建设。
(二)用地指标紧缺,用地保障压力大
长期以来,资源供需矛盾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存在,步入“十二五”和转型跨越发展新的阶段,供需矛盾表现更为突出,特别是用地计划指标十分紧张。近年来,每年国家下达的指标,省调控60%,下达到各市的仅40%,下达我市的指标大体在三、四千亩,满足一条公路的用地都不够。2011年下达我市的耕地指标仅1950亩,重点工程一个项目就可能用完了,而全市2011年重点工程项目有169项。在这种情况下,市、县将有限的年度指标优先用于了国家、省、市重点工程,能用在城镇建设方面的指标所剩甚少,因此,用计划指标解决城镇化建设用地十分困难。
(三)土地粗放利用,浪费现象严重
我市历史上形成许多浪费土地,土地利用的节约集约水平普遍较低。近年来,城市、城镇、农村外延扩张较快,内涵挖潜、盘活存量抓了一些局部的探索实践,但全面推进的力度还不够大,“空心村”很多,农村人均建设用地面积普遍在150m2以上,粗放利用问题突出。同时,在特色城镇化建设中,一些地方搞建设、上项目规划不科学,用地贪大求多,不切合地区实际,建设项目不集约用地,又形成了新的粗放浪费。
(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到位(www.xing528.com)
城镇化建设和农村土地问题紧密联系,我市人均耕地仅1.37亩,低于全国、全省水平,受自然地理、农民思想、政策措施等条件限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较慢,农村土地流转长期起不了步,农业生产不能实现规模化、现代化,农民收入得不到提高,农民依赖耕地程度高,制约农民入城。同时,一些农村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彻底解决,特别是前几年土地置换后的复垦没有落实到位,对土地置换办法的有效实施和耕地保护都产生了很大影响。
(五)城中村拆迁改造困难
城中村改造是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扩大城市发展空间、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提升城市品位的有效途径。从2003年开始,我市就积极进行了尝试,先后实施了市区黄华街西区城中村改造、阳城县滨河东路改造、北石店城市化改造、陵川县古陵路旧城改造等工程,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形成了一套成熟经验。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中村改造的成本不断加大,拆迁改造的投资不断增大,群众诉求较高,拆迁改造中一些社会问题与前几年相比更多,推进困难,一些地方实施城中村改造的积极性不高,这一节约集约用地的途径在实施中也存在很大困难。
三、对策与思考
(一)科学制定城镇发展规划
规划是城镇化建设的总纲,是政府引导和调控城乡发展和建设的重要手段,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必须突出规划的龙头地位,所以,首先要制定科学的城镇发展规划。重点是要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规划与现状的关系。城镇规划要充分考虑发展现状、发展潜力,综合评估规划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避免盲目做规划,不切合实际,缺乏操作性;也要避免估计不足、规划滞后,缺乏前瞻性,影响实施。二是统筹城乡一体的关系。注重城乡统筹和区域统筹,在“构建一核、一圈、六大城镇群的城镇体系”指导下,综合考虑到各区域城镇、农村的发展,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不能搞“一头热”。三是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紧密衔接。目前正在编制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旦发布实施,必须严格执行。城镇发展规划、园区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都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紧密衔接,合理安排建设项目用地布局。
(二)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是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权益为出发点,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拆旧地块优先复垦为耕地,新建地块优先满足拆旧区的居民安置,并预留必要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发展用地,节余的指标经批准可调剂给城镇和工业项目使用,是解决当前城镇发展建设用地紧张的有利政策和良好机遇。去年9月份,国土资源部批准我省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省,我市泽州、高平、阳城、沁水成为全省首批试点县,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今年每个试点项目区可解决500亩周转指标,各试点县如能顺利推进,就可以解决2000亩用地周转指标,这将极大地缓解城镇发展用地矛盾。具体到运作上,要抓好先行试点,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选择有一定资金保障能力的乡镇和拆迁难度小的地区先试先行,率先在规范增减挂钩方面形成经验和样板,然后再大范围推开。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不仅解决了城镇发展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还可以消灭不少空心村,大大提高土地利用率,而且促使农民向中心城镇大规模集中,促进城镇人口集中、产业积聚,同时,对拆旧区土地复垦整治,也促进耕地面积增加、质量提高,有利于实施规模化、产业化,建设现代化农业。
(三)坚持推进实施城中村改造
城中村改造是城市运营土地的重要手段,可以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提升城市品位、增加土地出让收益等多种效益,可谓一举多得。以市区黄华街西区城中村改造为例,实施完成后,改造区建筑密度由改造前的50%变为31%,容积率由0.6%提高到1.6%~1.8%,土地利用率提高了29%,取得了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城市环境改善、城市品位提升等多重效益。2009年市区又推开了北石店区城市化改造工程,改造面积8.65平方公里,涉及5个城中村、31个单位(企业),此项工程实施后,市区节约集约用地的成效更加明显,受到政府、社会各方面欢迎。
实践证明,城中村改造是解决城镇发展用地的有效途径。因此,各县、市要以北石店片区改造为示范,积极编制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整体改造规划,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在具体实施中,按照“政府监管、村为主体、自我改造、自求平衡”的要求,发挥村(居)委改造的主动性,调动群众参与改造的积极性,运营城市土地资产,对城中村统一规划,拆旧建新,以高代低,集约利用。土地实行拆建分离,除回迁安置用地外,一律公开出让,出让所得返还村组织,用于改造工程,这也能克服拆迁成本大、改造资金缺等现实困难,从而保证城中村改造的良性运转。
(四)盘活利用存量土地
以高平市为例。高平市对多年来由于产业结构调整和一批“五小”企业关停形成的闲置土地进行了全面调查,高平市政府先后出台了《高平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高平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高平市国有、城镇集体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办法》、等文件,对列入改制范围的企业,划拨土地由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组织出让,出让土地由改制企业的清算组委托国土部门进行处置。对职工补偿清算所需资金由政府在国土收益中支付,妥善解决职工身份置换、保险缴纳等问题,通过市场运作机制,盘活停产、半停产企业闲置土地,显化了国有资产,同时也为经济建设提供了用地。对一些有用地意向的企业和政府招商引资项目需使用土地的,国土部门提前介入,掌握项目用地规模、环境条件,积极引导他们使用闲置土地,并帮助他们解决遗留问题,完善用地手续,解决了项目用地的顾虑问题。截至2010年,高平市通过这种办法,共收购入库存量土地42宗2109亩,累计处置存量土地30宗1910亩。
高平市盘活闲置土地的办法在当前极具借鉴推广意义。在城镇发展进程中,各地如能参照高平做法,结合具体实际,积极运用好盘活利用闲置土地的办法,也能有效缓解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压力。同时,对历年批而未供土地的处置也要引起高度重视,可以通过换项目等办法加以使用,避免产生一边项目无地用、一边已批土地闲置的现象和问题。
(五)配套完善相关政策,统筹各方协调发展
城镇化建设是个系统工程,城镇化过程中涉及不少土地方面的政策需要进行完善。首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政策要尽快突破。随着城镇化的发展,更多的农村人口涌入城镇,随之而来的是土地耕种问题,耕地撂荒现象将日益严重,需要按照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思路,通过土地制度改革,实现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变,走企业化、规模化、技术化的发展道路,在发展现代农业的同时,更好的落实耕地保护基本国策;其次,城镇化过程中愈来愈严重的征地难、拆迁难,需要各级政府认真研究征地补偿、失地农民的安置等一系列问题;再如,城镇土地收益的分配问题也日益成为各地研究的课题;还有一些地方探讨和尝试的宅基地换房等政策,等等;我市城镇化进程中还有不少土地政策需进一步进行完善。此外,配套的资金、户籍、社会保障等诸多政策也需进一步完善和配套,才能真正形成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强大动力。
加快城镇化步伐,是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然趋势和迫切需要。围绕城镇化建设,需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方针政策,切实解决好土地供需问题。本文就土地资源的保障措施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思考,在工作中还需结合具体实践大胆探索、科学实践,以更好地推进城镇化建设,助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作者系晋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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