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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国民法研究方法及知识转型

时间:2026-01-27 理论教育 对我是小斗 版权反馈
【摘要】:§3研究方法晚近以来,社会科学对法学的渗透逐渐加强,也开始出现一些交叉学科的研究成果。而迄今为止,虽然甚少见到中国民法学者在这方面的系统研究问世,且实证方法在中国法学研究中的引入为时不长,但也已经积累了一些初步的经验。这也为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就现代中国民法的知识转型问题进行知识社会学的考察奠定了基础。

§3 研究方法

晚近以来,社会科学对法学的渗透逐渐加强,也开始出现一些交叉学科的研究成果。这些尝试为通过运用包括知识社会学在内的社会科学方法研究这段民法知识转型的历史提供了借鉴。而迄今为止,虽然甚少见到中国民法学者在这方面的系统研究问世,且实证方法在中国法学研究中的引入为时不长,但也已经积累了一些初步的经验。这也为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就现代中国民法的知识转型问题进行知识社会学的考察奠定了基础。

之所以采用实证研究方法,是因为要寻找基于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的形而上研究的知识生成之根无比困难,这样将不可避免导致我们的研究遭遇“明希豪森困境”[1],而要走出这种困境,采用实证研究方法无疑是一条可以依赖的道路。

除了实证研究方法以外,本书的主要研究方法还包括:

第一,知识社会学的方法,例如分析不同的民法知识传统与代表它们的民法学者群体及社会进程之间的关联。(https://www.xing528.com)

第二,诊释学的方法,如通过分析学者的知识结构和知识背景,发现其理解民法问题的前见,以及他们是如何在前见的支配下形成问题并解决问题。

【注释】

[1]此即阿列克西批判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而借助于《明希豪森男爵的奇遇》中一则故事(该男爵有一次旅行不慎掉进一个泥潭,四周旁无所依,于是用力抓住自己的头发把自己从泥潭中拉了出来)提出的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之三重困境:第一,无穷地递归(无限掉退),以至无法确立任何论证的根基;第二,在相互支持的论点(论据)之间进行循环论证;第三,在某个主观选择的点上断然终止论证过程,例如通过宗教信条、政治意识形态或其他方式的“教义”来结束论证的链条。引自罗伯特·阿列克西《法律论证理论——作为法律证立理论的理性论辩理论》之代译序《走出“明希豪森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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