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专业技术人员
一、技术职称系列
1.技术职称系列有技师系列、医师系列和研究系列。主系列是技师系列。视医院规模与任务配备适当数量的检验医师或研究人员。
2.技师职称包括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职称。
3.科室应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可包括以下内容:
(1)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经历的说明,仪器操作、项目报告、LIS权限的授权。
(2)国家、省有关部门要求取得的证书或执照。
(3)当前岗位职责的描述及能力评估的记录。
(4)继续教育的记录。
(5)工作经历。
(6)获奖励情况。
(7)健康情况(例如辨色力测试、免疫接种等)。
(8)意外或突发事件的记录。
4.检验科需定期对人员的技术能力进行评估,能力评估的内容包括:
(1)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考核。(www.xing528.com)
(2)实验操作能力的考核。
(3)检验结果的分析与判断的能力考核。
(4)质量控制知识与能力的考核。
(5)临床、患者沟通能力的考核。
形态学(如血细胞形态学和寄生虫学)检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需有相关专业形态学理论与技能培训记录及能力评估的记录。
5.检验科需在出现以下情况时对工作人员进行重新培训和评估技能:
(1)人员的职责发生改变。
(2)政策、过程、程序、技术更改。
(3)人员长时间离岗后。
二、行政管理系列
根据医院检验科的工作性质与任务进行二级管理方案,即分为科主任的一级管理和专业主管的二级管理。
1.科主任 是检验科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其本人可能是某一专业的专家或学科带头人;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有5年以上检验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实验室管理能力;有管理方面的继续教育学分,取得实验室管理培训合格证书。
2.专业主管 由科主任聘任,是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和质量管理者,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有3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有管理方面的继续教育学分,取得实验室管理培训合格证书。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