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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发展报告2011:诉讼案件呈现增长趋势

时间:2023-12-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这样的年均增长率显然只是这一个因素造成的,并不能反映刑事案件数量增长的一般状况。

中国法律发展报告2011:诉讼案件呈现增长趋势

一、越来越多的诉讼的趋势

1.总量分析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法院所受理的一审、二审、再审各类案件的数量已经由1978年的61.3万件上升到2009年的746.2万件,增长了11.2倍;其中刑事案件由29.5万件增长到87.2万件,增长1.9倍,民事案件从31.8万件增长到643.6万件,增长19.2倍,行政案件由1987年的六千多件增长到2009年的15.4万件,增长23.7倍。各类案件中刑事案件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小,由1978年的48%下降到2009年的11.7%;民事案件的比例越来越大,由51.9%上升到86.2%;行政案件虽然增长很快,但份额很小,由1987年的0.3%上升到2009年的2.1%(参见表0—1)。

2.刑事案件分析

1987年到2009年法院所受理的刑事一审案件从28.9万件增长到76.8万件,其中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从1.2万件增长到8.7万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案件从5 473件增长到2.5万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案件由1.0万件增长到18万件,侵犯财产权利罪案件由14.3万件增长到33.6万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案件由2.3万件增长到13.4万件。1987年各类罪名一审案件的数量从多到少依次是侵犯财产权利罪案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案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案件、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案件;2009年这一顺序基本不变,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的比例超过妨害公共管理秩序罪案件的比例。案件数量年增长率最高的犯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为9.4%,增长率最低的是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年增长率为2.9%(参见表0—2及本报告第一章)。

表0—1 中国各类案件收案数量和比例(1978年/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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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历年《中国法律年鉴》司法统计的数据,并据此计算。

①刑事案件年均增长率计算不包括1979年数字,该年由于平反冤假错案,再审案件大量增加,造成刑事案件的收案数量由前一年的29.5万增加到138.3万,增长3.69倍。如果加上该年的增长率则会极大提高年均增长率,为13.1%,甚至超过民事案件的年均增长率。但这样的年均增长率显然只是这一个因素造成的,并不能反映刑事案件数量增长的一般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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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0—1 中国各类案件收案的数量(1978—2009年)

表0—2 刑事一审各类案件数量和比例变化(1987年/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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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到2009年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数由89万件增长到558万件,增长5.26倍,刑事发案率由每10万人口89.6,上升到419.1,增长3.68倍,其中杀人、伤害、抢劫、强奸四种暴力犯罪立案数量由8.4万件增长到50.4万件,增长4.99倍;盗窃、诈骗犯罪立案数量由76.3万件增长到427万件,增长4.60倍。目前,暴力犯罪所占比例为9.0%,盗窃、诈骗犯罪所占比例为76.5%。其中占比例最大的犯罪1981年依次是盗窃、强奸、抢劫、伤害、诈骗、杀人;2009年的顺序为盗窃、诈骗、抢劫、伤害、强奸、杀人。这种变化说明我国犯罪的结构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与经济利益相关的犯罪已经占据主要地位(参见表0—3及本报告第三章)。改革开放以来增长最快的犯罪依次是诈骗、抢劫、伤害、盗窃、杀人、强奸。

表0—3 公安机关暴力犯罪和盗窃欺诈犯罪立案数量和比例变化(1981年/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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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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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审查批准、决定逮捕案件1988年为42.2万人,2009年为95.8万人,增长1.27倍,年均增长率为3.8%;提起公诉案件1988年为26.3万人,2009年为116.9万人,增长3.45倍,年均增长率为10.2%(参见表0—4及本报告第二章)。

表0—4 检察机关审查批准、决定逮捕案件和提起公诉案件数量变化(1988年/2009年)   单位:人(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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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事案件分析

1978年到2010年民事一审案件收案数量由30万件增长到609万件,民事案件诉讼率由每10万人口31.5增长到435.6,其中婚姻家庭继承案件由21.9万件增长到142.3万件,所占比例由73%下降到23%,合同案件由3 232件增长到322.3万件,所占比例由1%增长到53%,权属侵权案件从4.4万件增长到144.5万件,所占比例由15%增长到24%。1978年家事案件所占比例最大,权属侵权案件次之,合同案件最小;2010年合同案件所占比例最大,权属侵权案件次之,家事案件最小;合同案件数量增长996.1倍,家事案件增长5.5倍,权属侵权案件增长31.6倍(参见表0—5及本报告第一章)。

表0—5 民事一审各类案件数量和比例变化(1978年/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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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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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政案件分析

1988年到2010年行政一审案件收案数量由8 573件增长到12.9万件,治安、城建和资源案件是其中占比例最大的三类案件,治安案件由3 385件增长到1.05万件,所占比例由39.5%下降到8.2%,城建案件由1993年的2 038件增长到2.5万件,所占比例由7.3%上升到19.3%,资源案件由2002年的1.3万件增长到23.2万件,所占比例由16.7%上升到18%。目前占比例最大的行政案件是城建案件,其次是资源案件,再次是治安案件。治安案件年增长率为7%,城建案件为17.9%,资源案件为7.4%。(参见表0—6及本报告第一章)

表0—6 行政一审各类案件数量和比例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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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到2009年公安机关所受理的治安案件由111.6万件增长到1 175.2万件,每10万人口治安案件发案率由104.6上升到882.7,其中扰乱工作、公共秩序,寻衅滋事,殴打他人,盗窃,诈骗,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违反居民身份证管理八种治安案件由95.3万件增长到747.1万件,所占比例由85.4%下降到63.5%。其中殴打他人和盗窃所占比例最大;年增长率最大的是违反居民身份证管理,为25.5%,最小的是寻衅滋事和卖淫嫖娼,为4.5%(参见表0—7及本报告第三章)。

表0—7 公安机关所受理的各类治安案件的数量和比例变化(1986年/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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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寻衅滋事案件从1991年起,所占比例为当年治安案件的比例;

2.违反居民身份证管理案件2005年以后不再统计,所占比例为占当年治安案件的比例;

3.1986年八种治安案件数不包括寻衅滋事案件;

4.2009年八种治安案件数不包括违反居民身份证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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