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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制作立项投资评奖机制改革思路

时间:2023-12-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改革的具体设想1.电视剧制作立项投资机制改革——改革影视部管理机制,实行管办分开、制播分离将文艺中心影视部电视剧制作职能和播出职能分开。这是推进中央电视台电视剧制作市场化改革的根本目标。

影视制作立项投资评奖机制改革思路

三、影视制作立项投资评奖机制改革思路

(一)改革的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遵循影视制作的规律和特点,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努力建立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经营管理新体制,努力建立有利于公平竞争、择优投资的影视制播新体制,努力建立有利于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标准的影视评奖新机制,努力建立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影视制作激励新机制,努力建成有利于公正、公开、透明的影视监管新机制。

(二)改革的基本思路

以推动影视繁荣为目的,以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重点,以实现影视制作投资主体、责任主体和利益主体逐步明晰为目标,以影视制作、采购、审查和播出科学分离为突破口,推进制作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创新、监管机制创新、评估体系创新和激励机制创新。从源头上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力求从管理结构上遏制腐败现象在影视制作领域的滋生和蔓延。

(三)改革的具体设想

1.电视剧制作立项投资机制改革

——改革影视部管理机制,实行管办分开、制播分离

文艺中心影视部电视剧制作职能和播出职能分开。影视部电视剧制作职能剥离后,主要承担全台电视剧采购市场信息汇总,剧目审查、购买、播出管理,宣传及宏观调控等职能。

管办分开后,中央电视台电视剧制作和播出,将形成供片商和播出商的新型关系。构建全新的电视剧审查评价、购片签约、营销推介、播出管理、质量评估、奖励约束、运行监管机制。

(1)构建新的审查评价机制

建立一个由台领导、总编室审片组、文艺中心、文艺中心影视部、广经中心广告部共同组成的电视剧审查评价机构,由文艺中心影视部和总编室审片组具体实施运行并制定详细操作办法,分门别类地对社会各供片商提供的剧目审查评估。

(2)构建新的购片签约机制

现片购买程序:首先,确定购买意向。购买电视剧的基本原则是频道播出需要和市场行情。其次,科学合理定价。定价的原则是互利互惠。既然进入市场,就是买卖关系。应以全台利益为最高标准,以最少投入获取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目的,同时也要考虑对方利益,让对方有利可图。第三,谈价签约。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基本价格,报台领导核准后,再与对方谈价。最后,按规定程序签订协议。

期片购买程序:要高度重视电视剧期片购买。市场上电视剧买卖,相当多的是买卖期货,即在确定剧本和主创人员后,由播出机构先预付订金,待片子拍完后,视质量决定最后价格。在目前的电视剧市场中,很多优秀作品都是采用这种方式运作。中央电视台要想获取优秀电视剧作品,必须引进这种方式。

重点片委托制作程序:经中央电视台编委会决定,为配合宣传工作而需要拍摄的重点电视剧,由台委托剧中心或总公司制作,并按台相关立项、策划、审查、播出规章进行管理。

(3)构建新的播出管理机制

实践证明,电视剧在不同频道和不同时间播出,收视效果大不一样。为确保电视剧播出安排科学合理,需要构建新的播出管理机制。电视剧播出安排要在服从中央宣传精神的同时,增加市场监测程序,随时了解市场及观众信息反馈,作为编排剧目参数,增强电视剧编排针对性。要增加市场营销程序,将播出宣传和广告营销相结合,制定和实施每季度、每月、每周、每天的营销宣传计划,使每一部剧目都能获得最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4)构建新的质量奖惩机制

为鼓励文艺中心影视部编辑人员选购优秀电视剧,要构建严格的质量评价制度,制定科学的奖惩制度。通过对剧目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收视率、观众满意度、广告收入等分项打分,对剧目播出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并与编辑人员工资效益挂钩,奖优罚劣,实现责、权、利统一。

(5)构建新的内部职能配置

由文艺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影视部制播分离具体操作办法。根据管办分开后影视部职能的变化,对现行机构进行改革,围绕电视剧规划、电视剧质量评估、电视剧招标、电视剧采购、电视剧市场信息收集等方面,设计新的影视部运行功能,报台批准后实施。

——推进剧中心、总公司机制改革,提高市场化程度(www.xing528.com)

(1)近期改革目标:构建全台电视剧制播新机制

以文艺中心影视部机制改革为契机,构建影视部、剧中心与总公司三者的新型关系。坚持扬长避短原则,通过制播分离,解决影视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权力过大问题。中央电视台电视剧制作,将形成文艺中心影视部、剧中心、国际电视总公司三足鼎立态势。

文艺中心影视部职能应转变为购片、宣传推广、播出安排,发挥人少多办事,花小钱办大事,社会联系广泛,择优录用、优质优价的已有优势;剧中心以完成台内重大题材、指令性任务为主,在台计划任务以外,可探索生产市场需要的剧目,资金自筹,选题自定,剧目完成后由台内首选,按市场规律运作;国际电视总公司电视剧生产应完全按市场化运作。剧目完成后,按台规定的统一购买标准,一视同仁,由台里首选,其余面向市场。通过优质优价,鼓励总公司为台生产更多更好的电视剧目,

三家制作单位分工明确,生产剧目去向清楚,责任界限明晰,可以保证中央电视台始终导向正确,始终有高质量、高水平的电视剧播出。通过内部分工与竞争,实现电视剧制作高质量、低成本、高效益的发展目标。

(2)远期改革目标:建立完全市场化的电视剧制作机制

通过企业化改革,使剧中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彻底进入市场。中央电视台作为电视剧消费者,通过公开交易,从电视剧市场直接购买质优价廉的剧目播出。既可购买台属部门制作的电视剧产品,也可购买社会制作公司生产的电视剧。购买电视剧的基本标准是:同等质量下,选择价格最合理的剧目;同等价格下,选择质量最优的剧目。这是推进中央电视台电视剧制作市场化改革的根本目标。

——完善监管机制,实现电视剧制作立项投资公正透明

(1)健全规章制度,实现疏堵结合。经过多年努力,中央电视台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随着时间的变化,一些规章制度需要补充完善,一些规章制度需要加大执行力度。总编室、财经办、监察室、文艺中心及相关部门,要抽调专门力量,对相关文件全面清理,过时的规章制度要废止;有漏洞的规章制度要堵住;执行不力的规章制度,要加大执行力度;推出、修订和完善《中央电视台影视制作立项管理办法》、《中央电视台影视制作投资管理办法》、《中央电视台影视制作资助管理办法》、《中央电视台影视制作审批管理办法》、《中央电视台节目评奖管理办法》、《中央电视台进口电视节目立项投资审批管理办法》等重要规章制度。

(2)建立评估机制,实现效能监察与严格自律相结合。目前,中央电视台电视剧制作播出数量呈不断增加趋势。总编室已将电视剧纳入综合考评范筹,实行末位淘汰制度。以观众满意度作为基本标准,对剧目的客观评价指标、主观评价指标和成本收入评价指标综合评价。对全台立项投资播出的电视剧实行跟踪动态管理,建立电视剧立项、投资、剧组主创班子选择、拍摄进度、节目播出、收视效果全流程的评估监管责任制。监察室将电视剧效能监察纳入干部职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范围。加强从业人员经常化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监察室、审计处发挥各自职能,严格效能监察和加强自律,使职工不能、不敢、不愿违规违纪,把中央电视台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建立定期联席通气会制度,实现宏观调控和微观搞活相结合。总编室组织牵头,会同文艺中心、文艺中心影视部、剧中心、总公司和广经中心广告部等相关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电视剧制作管理通气会,沟通信息、研究市场、科学编排、统一宣介,加强综合协调,避免题材撞车,调整生产进度,使全台电视剧制作播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

2.关于文艺晚会制作立项投资机制改革

文艺晚会机制改革的核心是:通过文艺晚会分类,实现量化管理;通过文艺晚会归口管理,实现总量控制;通过晚会质量评价,提高制作质量;通过加强文艺晚会资金特别是合办晚会资金监管力度,防范腐败现象发生。

(1)建立文艺晚会分类管理制度,实现晚会量化管理将全台文艺晚会分三类管理:

第一类为重大活动、节日宣传性晚会;第二类为社会性晚会;第三类为商业性晚会。对这三类晚会,要采取不同的管理政策和播出安排:第一类晚会原则上由中央电视台投资参与独办或合办,必须安排播出;第二类晚会,视情况或由中央电视台独办,或与相关单位合办,但要适当控制播出;第三类晚会,可通过市场化运作,明码标价,成为中央电视台经营收入新的增长点。

(2)实行晚会归口统一管理,优化全台晚会资源配置

总编室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管理措施,加强全台各类晚会统一管理。根据内宣和外宣分工,合理调配文艺中心和海外中心的晚会资源,避免相互间人力、设备、资金和时段的浪费。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下达、邀请中央电视台独办、合办的各类晚会,由主管中心提出意见后,报总编室协调,经严格审核并报主管台长批准后,交由相关部门实施。

总编室建立栏目年检制度,防止文艺栏目晚会化倾向。通过每年对全台栏目年度检验,对擅自改变栏目定位和节目形态的栏目,视情节轻重,报经台编委会批准予以处罚。各节目中心将加强栏目管理,凸显栏目定位。同类栏目要精办,办出特色。纠正和防止个别文艺栏目偏离自身定位及晚会化倾向。个别栏目如需改变自身定位,可通过正式渠道,报台编委会批准。

(3)实施文艺晚会末位淘汰制度,全面提高晚会质量

总编室根据文艺晚会的自身特点,制定晚会综合评价办法和末位淘汰制度。通过对各类晚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综合考察,建立晚会竞争机制。通过优胜劣汰,降低晚会制作成本,优化晚会类别结构,提高晚会质量,增强中央电视台晚会综合竞争能力。

3.关于影视评奖机制改革

鉴于国内评奖项目过多的实际情况,中央电视台将压缩参评奖项数量。对于各种社团奖,中央电视台原则上要从严掌握参评;对于各种部门奖,中央电视台可视具体奖项有选择地参评;对于各种国家奖,中央电视台要积极参评。

影视制作立项、投资、评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中央电视台应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及时研究,认真总结,不断完善改革措施,力争尽快建立一套符合中央电视台实际的,行之有效的影视制作立项、投资、评奖、审批、监督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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