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影视制作立项、投资、评奖工作,总体上是健康有序的,形成了一套较为严谨的管理制度。但随着社会发展,以往的经验办法存在着历史局限性,一些规章制度已不适应实际需要,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部门权力过于集中、电视剧制作市场化程度不高、合作项目监管机制不健全、文艺晚会宏观调控不到位等,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电视剧制作立项投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部门权力过于集中
文艺中心影视部,主要负责全台电视剧合作拍摄和播出安排。多年来,影视部制作播出了一批优秀电视剧作品,为满足观众收视需求,繁荣屏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影视部集电视剧购买、制作、审查、播出于一体,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经营管理体制,造成权力过于集中,不利于引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这是当前中央电视台影视制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急需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
2.影视制作市场化程度不高
电视剧是中国市场化最早也较为成熟的文化产业。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作为台属事业单位,制作经费由台全额拨款,生产的剧目,无论质量优劣、成本高低,都要在台内安排播出。这种既无投资市场风险压力,又无销售市场竞争动力的制播不分体制,很难使剧中心在激烈的电视剧市场竞争中做强做大。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虽然是企业化经营,但所属某些电视剧制作部门,生产的剧目一旦市场销售前景不好,都希望中央电视台购买包播。这种观念和体制,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中央电视台电视剧制作的市场化进程。
中央电视台电视剧制作投资模式,基本上沿用的是直接拨款方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电视剧制作的投资方式和渠道,应当是多种多样。作为国家电视台,中央电视台必须根据党和国家的宣传任务,制作一部分指令性电视剧。对这部分剧目投资,可尝试招标、合资参股、银行贷款等方式运作。剧中心和文艺中心影视部,主要根据台拨款多少,决定剧目生产规模。由于资金使用过程中的个别环节监管不严,或透明度不高,容易滋生某些不正之风。
3.合作项目监管评估机制不到位(www.xing528.com)
文艺中心影视部电视剧制作合作项目,基本上采取的是把剧目和资金交由合作方负责的方式,资金使用监管的力度不够,项目监管评估机制不完善,有些剧目出现合作方对主创人员把握不当,剧目送审修改较大,生产周期过长,出现预算超支等现象。
(二)文艺晚会立项投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1.晚会制作立项投资宏观调控机制不健全
中央电视台承办文艺晚会的单位很多。文艺中心、海外中心、广告经济信息中心、体育中心、青少中心以及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等都不同程度地参与。由于宏观调控漏洞,一些演出机构和演员钻空子的现象时有发生。
2.合办晚会财务监管比较困难
合办晚会分两种情况:(1)外单位负责全部投资在北京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文艺晚会。中央电视台只派编导对晚会内容负责,资金使用由合办单位自行控制。(2)外单位负责筹资与中央电视台在外地联合制作的文艺晚会。外单位在当地筹集的资金难以进入中央电视台帐号,造成财务监管困难。
(三)影视评奖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内评奖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国家奖、政府奖、部门奖和社团奖界线不清,重复设奖、重复评奖现象严重,相当数量的奖项缺乏权威性。中央电视台参加的54项国内评奖中,仅新闻奖就多达36项。个别单位设奖过多,如中国记协设奖10个、中广学会设奖9个。过多过滥的评奖项目,不仅增加了参评单位的经济成本和工作负担,也使评奖失去了权威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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