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科学技术哲学,除了能在理论上给科学技术学提供坚实的哲学基础外,还具有如下重要的现实意义。
1.研究科学技术哲学的现实意义
在20世纪与21世纪之交,一场新的科技革命正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展开。这场新科技革命不仅极大地提高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而且引起了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深刻变化,给人类带来了福音。但与此同时,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应用,也继续产生了一些负面效应,诸如人口爆炸、环境污染、生态危机、资源短缺等全球性问题,严重威胁着人类在地球上的生存与发展。科学技术的大规模发展已不再单纯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象征,而亦是对人类、对自然的威胁。究其问题的实质在于人类一直把地球和自然看成利用、征服和主宰的对象,大肆地掠夺和索取,破坏和毁灭了地球和自然,导致人将被连根拔起和存在的逐步丧失,导致日益加剧的存在遗弃和存在遗忘。因此,重新确立存在的根基,成为哲学的一项紧迫任务。
科学技术哲学所要表达的正是现时代人类渴望回归家园的呼声和要求。它强调人不是存在者的主宰,而是存在者的看护者;人类只有彻底消除自己对自然的支配欲、索取欲、榨取欲和虐待欲等根深蒂固的意识,人道地对待自然,并把人的解放与自然的解放联系起来,使人对自然的统治走向对自然的解放,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克服当前所面临的生存危机。
(2)研究科学技术哲学,有助于“两种文化”的融通
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这“两种文化”的分裂与冲突由来已久。早在20世纪50年代末,英国著名学者C·P·斯诺就在《两种文化与科学革命》一书中指出,“两种文化”的分裂在英国是十分普遍的现象,它还存在于整个西方社会。他发现,从事科学文化的人(科学家)与从事人文文化的人(如文学家)之间,在知识、心理状况及道德方面很少有共同性,他们之间几乎完全没有相互交往。他说,整个西方社会的精神生活日益分裂为两个极端:“一极是文学知识分子,另一极是科学家,特别是最有代表性的物理学家。两者之间存在着互不理解的鸿沟——有时(特别是在年轻人中间)还互相憎恨和厌恶。”例如,人文学者常对那些没读过莎士比亚作品的科学家嗤之以鼻,认为那是没有文化的表现;而典型的科学家——物理学家认为自己所探讨的物理科学无论在智力深度、复杂性或说明方式方面,都是人类心灵最漂亮、最奇妙的杰作,但非科学家对物理学大厦即使想了解也不可能,至多只能达到粗浅的水平。自19世纪中叶以来,科学与人文两种文化之争成为人类文化争论的焦点。特别是20世纪末,爆发了史无前例、席卷全球的“科学大战”。争论背后本质的冲突,即是科学与人文的分裂及其带来的矛盾。
科学与人的冲突与融合正是科学技术哲学探讨的基本问题之一。它分析发生在科学主义与反科学思潮中的科学与人文的争论以及后现代视野中的科学与人文的冲突,论述科学与人文的对立统一关系,阐明两者融合的必要性、内在根据、现实基础和基本途径;提出要使科学在推进人类文明建设的过程中显现更大的价值,须用人文文化对科学文化加以补充和调节,实现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并协共进。
(3)研究科学技术哲学,对现代化建设具有积极的作用
我国正处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时期,在世界范围内,又处于各国经济竞争、综合国力竞争、科学技术竞争之际,发展科学技术事业,将在根本上决定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一个民族要想登上科学的最高峰,毕竟是不能离开理论思维的。”(33)“然而对于现今的自然科学来说,辩证法恰好是最重要的思维形式”(34)。研究科学技术哲学不仅有助于认识和把握当代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内在的深刻联系,协调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推动科学技术、社会、经济、文化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融入社会,而且有助于认识当代科学技术与世界现代化进程的关系,为实施我国科教兴国与可持续发展战略服务,对于我国正在进行的现代化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
研究科学技术哲学,可以为制定科学技术方针、政策,规划科学技术发展,领导和管理科学技术工作,改革科学技术体制;为协调人和自然的关系,协调科学、技术、经济、社会的平衡发展等提供科学基础。
(4)研究科学技术哲学,有利于提高哲学素养,确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研究科学技术哲学,有助于加深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的正确性早已为科学发展所确证。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马克思主义往往被误解为单纯的政治理论,有些人甚至怀疑它的科学性。科学技术哲学作为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科学技术观和方法论,是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研究科学技术哲学有利于克服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偏见,使人们深刻领悟到马克思主义是对包括自然科学在内的人类以往一切知识的科学概括和总结,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是科学的世界观,唯物辩证法是自然科学发展中最先进的方法论。
不仅如此,科学技术哲学还通过对科学技术领域的西方思潮诸如唯科学主义、反科学思潮、后现代主义、技术决定论、社会建构论等的批判性考察,能有效地帮助人们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分析和鉴别,增强观察问题、分析社会思潮的能力,提高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理论水平。
(5)有利于达到知识结构的多元化,实施通识教育
A·爱因斯坦有句名言:“用专业知识教育人是不够的。通过专业教育,他可以成为一种有用的机器,但是不能成为一个和谐发展的人。”(35)人的一生所学的课程由少到多,由多到专,这是完全必要的。但是,不少人缺乏整体观,有时从“专”中走不出来,陷入思想狭隘的境地。这种被人描述为“I型”的知识结构不尽合理的状况,很不适应现代科学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科学技术哲学借助于科学、技术和哲学把自然与社会联结起来,形成自然、科学、技术、哲学、社会和自然的大循环的联结方式,以广阔的知识背景和宏观的构思为人们展示自然和人类文明协调发展的辩证法,为人们认识自然和社会文化提供崭新的视角与理论,填补人们知识面的不足,引导人们在孤立的知识块之间织起联系之网,形成一幅较为完整的自然、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的辩证图景。
通过研究,能够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活跃思想,跳出专业知识的狭小天地,加深从整体上对自然界、科学、技术和社会的本质、特点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从而使自己的知识结构由“I型”过渡到所谓的“T型”(复合型),达到知识结构的多元化。
(6)有利于培养科学精神,提高创新能力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难以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一般说来,有创新能力的人,必须具备创新意识,有对创新性机理的认识和理解,有创新的知识基础和思维方法,有从事创新性实践的积极性等几个条件,而这几个条件又是同科学精神紧密关联着的。创新能力的产生,不仅需要具有高深渊博的知识和优良的科学方法,而且要有高尚的思想情操和科学精神。研究科学技术哲学,有助于培养科学精神,提高创新能力。科学技术哲学指出,科学精神是近400年来自然科学发展所形成的一系列优良传统,是科学作为文化形态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科学精神的核心是求实和崇尚理性,既要求人们既要严谨治学、尊重事实、勤于实践,又要善于思考、勇于探索、敢于创新。
(7)有利于提高道德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
科学技术作为人类的一种实践活动,不仅关涉到从事科学活动的人,而且也涉及从事科学技术活动的人与社会的关系。科学技术不只是纯粹地研究事实、理论和方法,从事科学技术活动的人在科学技术研究目标的选择和科学成果的应用上都存在着善恶问题。因此,科学技术与人、与社会之间存在着伦理道德关系。
科学技术哲学告诉我们,从事科学技术活动的人作为社会的一个成员,在伦理价值上是不可能中立的,应对其研究成果的应用及其社会后果负有道德责任;虽然没有权力最终决定科学成果怎样被利用,但是有责任把掌握的科学用于为人类的利益服务,努力促进科学的善用而防止科学的滥用;科学发展离不开人文关怀,要通过发展科学增进与追求人类的幸福,并根据科学技术应造福于人类福利的准则,同各式各样滥用科学技术的行为作斗争。
历史上一些著名科学家拒绝参加原子弹和氢弹的研制,以及反对使用核武器、生物武器的呼吁,还有对环境污染和生态危机的高度重视等,都充分体现了科学家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科学家置身于社会,其道德责任是抑恶扬善。A·爱因斯坦说得好:“如果想使自己一生的工作有益于人类,那么,只懂得应用科学本身是不够的。关心人的本身,应当始终成为一切技术上奋斗的主要目标;关心怎样组织人的劳动和产品分配这样一些尚未解决的重大问题,用以保证我们科学思想的成果造福于人类,而不致成为祸害。”(36)
2.科学技术哲学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1)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科学技术哲学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理论联系实际,是研究科学技术哲学的首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科学技术哲学所要联系的实际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一是要联系科学技术的发展实际,分别结合各门科学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和研究方法,结合它们的思想发展史以及重大发现史、发明史,运用案例分析法,提炼和阐发科学技术哲学的基本思想,特别是着力从哲学上探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的新进展,给予正确的哲学解释;二是要结合自然科学同技术和社会发展的关系,尤其要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相结合,着力从宏观方面分析和解决社会实践中所提出的重大问题;三是要联系科技领域中西方哲学与社会思潮的实际,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予以批判性的评析。
由于科学技术哲学是在马克思主义与科学技术的结合中产生、发展的,它涉及哲学、自然科学、技术、社会科学等广阔的知识领域,并把自然、科学、技术和社会联结起来,所以,在科学技术哲学的研究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哲学史、科学史、技术史,从中了解科学技术哲学形成的思想渊源、科学依据、社会历史条件、在人类世界观和方法论上的变革,从而把握它的发展趋势。
哲学史、科学史和技术史是人类认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继承“马克思的事业,就应当辩证地探讨人类思想、科学和技术的历史”(37)。科学技术哲学的许多原理,都是科学技术发展史上检验过的真理。离开了科学史与技术史,科学技术哲学的观点和原理便会成为空洞的,甚至会变成为僵死不变的教条。正如著名科学哲学家I·拉卡托斯所言:“没有科学史的科学哲学是空洞的;没有科学哲学的科学史是盲目的。”(38)
(3)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
即在研究科学技术哲学的过程中,注意融入中国文化,努力实现中西贯通。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考察科学技术哲学基本理论的核心范畴之源流中,尽可能结合中国文化的有关成果;二是在与西方文化的比较中,梳理中国文化与现代科学的内在联系,领悟中国传统文化对于现代科学技术的重要价值。科学史表明,早在20世纪初,那些推动现代科学革命的学术巨擘如A·爱因斯坦、N·H·D·玻尔、W·K·海森堡等,就已敏锐地发现并深信东方传统哲学思想与现代科学思想之间的一致性与本质联系。
最著名的如N·H·D·玻尔应用中国“太极图”的阴阳思想表征量子力学的互补原理,认为“我们在这里面临着人类地位所固有和令人难忘地表现在古代中国哲学中的一些互补关系;那种哲学提醒我们,在生存的伟大戏剧中,我们自己既是观众又是演员”(39)。
20世纪后半叶迅速兴起的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耗散结构理论、协同学、超循环论、突变论、混沌理论、分形理论等,无不集中表现了现代的有机整体观念的特征。这些现代前沿科学理论从不同的角度和视域所描述的有机整体的方法论,是与中国的有机整体自然观相一致的。如耗散结构理论的创始人I·普里戈金就指出,耗散结构理论对于自然界的描述非常接近中国的关于自然界中的自组织与和谐的传统观点,认为只有把“西方的传统(带着它对实验和定量表述的强调)与中国的传统(带着它那自发的、自组织的世界观)”(40)结合起来,才能适应当代科学发展的整体化趋势。
事实上,现代科学技术不只是在古希腊和古典力学传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越来越多的学者正在反思西方传统思维模式而向东方文化,特别是中国文化,寻求哲学智慧和新的思维方法。
(4)从西方科学技术哲学家吸收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科学技术哲学的研究领域大体上和当今西方学术界研究的自然哲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等相当。在这些方面,各国有重大理论成就的科学技术哲学家,发表过不少有价值的意见和著作。
在自然哲学方面:有H·柏格森的《创造进化论》,M·石里克的《自然哲学》,M·玻恩的《关于因果性和机遇的自然哲学》,R·G·柯林武德的《自然的观念》,E·拉兹洛的《用系统的观点看世界》和《进化——广义综合理论》,J·L·莫诺的《偶然性与必然性——略论生物学的自然哲学》,L·V·贝塔朗菲的《一般系论》,N·维纳的《控制论》,H·哈肯的《协同学:大自然构成的奥秘》,M·艾根的《超循环论》,E·詹奇的《自组织的宇宙观》,I·普里戈金的《从存在到演化》、《从混沌到有序》、《探索复杂性》、《确定性的终结》,H·萨克塞的《生态哲学》,H·罗尔斯顿的《环境伦理学》等。
在科学哲学方面:有H·赖辛巴赫的《科学哲学的兴起》,R·卡尔纳普的《科学哲学导论》,H·庞加莱的《科学与假说》和《科学与方法》,K·R·波普尔的《科学发现的逻辑》和《猜想与反驳》,W·V·O·奎因的《从逻辑观点看》,N·R·汉森的《发现的模式》,T·S·库恩的《科学革命的结构》,I·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P·K·费耶阿本德的《反对方法》,L·劳丹的《进步及其问题》,E·内格尔的《科学的结构》,C·G·亨普尔的《自然科学的哲学》,A·F·查尔默斯的《科学究竟是什么》,D·夏皮尔的《理由与求知》,M·W·瓦托夫斯基的《科学思想的概念基础》等。
在技术哲学方面:有E·卡普的《技术哲学纲要》,M·德索尔的《技术文化》、《技术哲学》,J·奥特加的《对技术的沉思》,J·埃吕尔的《技术社会》,L·芒福德的《技术与文明》和《机器与神话》,M·海德格尔的《技术的追问》,L·温纳的《自主的技术》,H·萨克塞的《技术人类学》,F·拉普的《技术哲学导论》,A·佩斯的《技术与文化》,C·米切姆的《技术哲学概论》,B·斯蒂格勒的《技术与时间》,W·G·文森蒂的《工程师知道一些什么,以及他们是怎样知道的》,J·C·皮特的《技术思考:技术哲学的基础》和《技术哲学研究的新方向》,P·K·克罗斯和A·梅耶思的《技术哲学中的经验转向》等。
在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方面:有R·K·默顿的《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和《科学社会学》,J·D·贝尔纳的《科学的社会功能》和《历史上的科学》,D·普赖斯的《巴比伦以来的科学》和《小科学、大科学》,J·B·科恩的《科学中的革命》,G·霍尔顿的《科学与反科学》,J·加斯顿的《科学的社会运行》,B·巴伯的《科学与社会秩序》,D·贝尔的《后工业社会的来临》,A·托夫勒的《第三次浪潮》,B·巴恩斯的《科学知识与社会学理论》,M·马尔凯的《科学与知识社会学》,D·迈肯齐和J·瓦杰克曼的《技术的社会形成》,W·E·比耶克与T·P·休斯和T·J·平奇的《技术系统的社会建构》,W·E·比耶克和J·劳的《技术形成/建构社会》等。
西方自然哲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和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等各派学者的哲学观点和具体论点尽管有许多可争议和应批评的地方,但其中不少人从哲学、逻辑、语言、社会学等各种角度对科学技术作了缜密的、有价值的研究,有些人还明显地受到马克思主义观点的不同程度和不同方面的影响。因此,对这些成果在马克思主义基础上加以科学的分析和吸取,有助于丰富科学技术哲学的思想内容。(www.xing528.com)
科学技术哲学绝不是一个封闭体系,而是一个向科学技术与社会的新发展、科学技术家的新思想敞开大门,并通过科学的研究、自由的讨论和实事求是的批评不断吸取新成果,以丰富和发展自己的开放体系。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91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32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4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72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94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98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597页。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07页。
(9)B.Hessen.The Social and Economic Roots of Newton摧s “Principia”.In N.Bukharin et al,Science at the Crossroads,London :Frank Cass & Co.,1971,p.151~212.
(10)罗伯特·金·默顿:《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6页。
(11)J·D·贝尔纳:《科学的社会功能》,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28页。
(12)详见本书第十五章第四节“科学的社会建构:科学知识的社会性”。
(13)详见本书第十六章第二节“一种新型的技术社会学:技术的社会形成论”。
(14)Wiebe E.Bijker,Thomas P.Hughes and Trevor J.Pinch (eds).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Technological Systems : New Directions in the Sociology and History of Technology.Cambridge,MA :MIT Press,1987.
(15)Wiebe E.Bijker and John Law ( eds).Shaping Technology/Building Society : Studies in Sociotechnical Change.Cambridge,MA :MIT Press,1992.
(16)S.Jasanoff,G.E.Markie,J.C.Peterson and T.Pinch (eds).Handbook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tudies.London :Sage.1995,p.xiv.中译本盛晓明等译:《科学技术论手册》,北京理工大学2004年版,“导论”第3页。
(17)L.Winner.On the Foundations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tudies.Science,Technology & Society : Curriculum Newsletter of the Lehigh University STS Program & Technology Studies Resource Center,1986,53 :7.
(18)S.Jasnoff,G.E.Markie,J.C.Peterson and T.Pinch (eds).Handbook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tudies.London :Sage.1995.
(19)陈其荣:“《科学技术与辩证法》的S& TS导向及其意义”,《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4年第3期,第8~9页。
(20)曾国屏:“论走向科学技术学”,《科学学研究》2003年第1期,第1~7页;张明国:“从‘科学技术哲学’到‘科学技术学’”,《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3年第1期,第5~12页。
(21)郭贵春、成素梅、马惠娣:“如何理解和翻译‘science and technology studies’”,《自然辩证法通讯》2004年第1期,第104~107页。
(22)作为“自然界的辩证法”之意义上的“自然辩证法”,是由杜林在1865年出版的《自然辩证法:科学和哲学的新的逻辑基础》( Natürliche Dialektik,Neue Logische Grundlegungen der Wissenschaf t und Philosophie)一书中率先提出来的。但在杜林的书中,“自然辩证法”的德文是“natürliche dialektik”,而恩格斯却用自己创制的“naturdialektik”这一复合词来指称“自然辩证法”(参见俞吾金:《从康德到马克思》,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8~53页)。事实上,不仅在德语的表述上,而且在内容和观点上,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与杜林的“自然辩证法”都有重大的区别。
(23)马克思就曾经把恩格斯撰写的《自然辩证法》称为“关于自然哲学的著作”(《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29页)。
(24)陈其荣:“当代自然辩证法的新范式:科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哲学》(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2001年第4期,第2~10页。
(2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9页。
(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08页。
(27)许良英、范岱年编译:《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292、305页。
(28)胡塞尔:《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147页。
(29)M·W·瓦托夫斯基:《科学思想的概念基础——科学哲学导论》,求实出版社1982年版,第16页。
(3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375页。
(31)同上书,第372页。
(32)B·巴伯:《科学的社会秩序》,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100页。
(3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5页。
(3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4页。
(35)许良英、范岱年编译:《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310页。
(36)许良英、范岱年编译:《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73页。
(37)《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22页。
(38)伊姆雷·拉卡托斯:《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版,第129页。
(39)N·玻尔:《原子论与自然的描述》,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19页。
(40)伊·普里戈金、伊·斯唐热:《从混沌到有序——人与自然的新对话》,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版,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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