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内心体验,在我们的心灵深处似乎有一个可以给我们提出告诫、做出暗示和预感、提供信息,并指引我们前进的内部声音,在神经科学关于意识的研究中,把它称为大脑中的“小矮人”。尽管它不是一个有形的物质实体,但它对我们每个人的心理生活却具有重要意义。默特尔·希尔瑞曾于1980年通过实证研究划分了这种内部心声的三种范畴。
第一种,这种内部的声音是作为自我的一个分离的部分而被体验到的。显然,这种声音还没有达到超个人水平,因为它是人格中被分裂出来的一部分,充其量只能属于“子人格”(subpersonality)的范畴,是人的意识自我正常变化的一个方面。
第二种,这种内部的声音具有对话的特点,它为个体的成长提供必要的指导。这种自我的声音具有超个人的意味,因为它是以超个人自我的原型为表现形式的。当一个人在生活中遇到问题时,就会主动地进行这种内部对话,从自己的心灵深处获得人生启迪,从而做出正确选择。
第三种,这种内部的声音是在朝向更高级的自我开放,甚至在超越更高级自我的渠道中被体验到的。在超个人心理学对沉思的研究中,这个境界是只有经常进行沉思训练的人才能达到的,甚至可以说比超个人境界还要超越。
从超个人心理学研究的角度来看,只有第二种内部的声音是属于其研究范畴的。第一种层次太低,还没有达到超个人体验的水平,第三种则超越了当前超个人心理学的研究范畴。
不仅内部的声音与超个人体验有一定联系,直觉也是超个人体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谓直觉(intuition),是指“不经过复杂的逻辑思维过程而直接迅速地认知事物的思维”(林崇德、杨治良、黄希庭,2003,p.1687)。但是,超个人心理学的研究发现,在个体的自我发展中,每个人都要经历不同的发展阶段,各个发展阶段都有其特有的直觉表现形式。在这个意义上说,直觉的类型并不是单一的,而是有多种不同的表现形式,而且每种形式包含着一个不同的自我概念。
(1)儿童的自我。这是在儿童心理发展的早期阶段出现的一种意识水平。在这个阶段,儿童把幻想和现实混为一谈。他们的幻想常常是生动而富有情绪色彩的。这里就包含着很多直觉的成分。在现实生活中,幼小的儿童可能并不知道某一事物究竟是什么,但却很有觉察力,知道某件事情究竟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例如,当婴儿哭泣的时候,一些幼小的儿童就能迅速感悟到这个婴儿想要表达的意思。还有些儿童在游戏、绘画、搭建积木、写字中表现出他们的一些直觉体验。由于在这一阶段,儿童很少有来自社会的各种禁忌,其直觉的表现力是相当强烈的。就是一些富有创造力的成年人也常常通过使自己退回到这个阶段,有意识地通过降低来自成人社会的障碍,表现出更多的孩子气,从而使自己产生儿童阶段的直觉感受。(www.xing528.com)
(2)魔幻般的自我。这个阶段的直觉是用来对付孤独和分离,防止恐惧和焦虑的。在一些原始部落或类似于宗教仪式的活动中,人常常会产生某种直觉,似乎在仪式活动中,个体和某个人或某个群体恢复或建立了联系,能够进行心灵的对话。这种直觉在比较亲密的家庭成员中经常会发生。例如,一个人可能会直觉地感受到家人的恐惧或焦虑,因此竭力想前去帮助,在行为上表现得有些迷乱。用迷信的观点来说,就是所谓的“魔鬼附体”。实际上,这是人的一种直觉表现形式。
(3)具有实用价值的自我。这个时候的直觉主要是通过个体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而产生的,因为运用直觉可以使人解决某个问题,从而获得社会的赞许或奖励。有时人们把直觉看作是向潜意识的退行,这种退行是为意识自我服务的。有时人们又把它看作是一种精神的、敏感的或不同寻常的技能。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把直觉视为服务人类社会的一种心理能力。例如,在科学发现中,有很多科学家就是通过直觉来解决他们苦思冥想而不得其解的问题的。后来,人们开发了很多产生直觉的技术手段,认为直觉具有社会应用价值,并且是一种可以通过学习获得的心理技能。
(4)自主性的自我。此时的直觉是自我核心的一种表达方式,因为直觉和自我获得了完全认同或达到了同一性,“我就是我的直觉”。虽然这种直觉仍然保留着问题解决的痕迹,但已开始向自发的超个人直觉转变,或者说这种直觉就位于以前自我的日常世界和超个人世界之间的边界上。有时它还带有消极的意味,因为很多现代人常常认为这都是些“老掉牙”的东西。不过,这样的直觉却是独立的,具有一定创造性。维尔伯(Wilber,K.)认为,这是一种“视觉逻辑”,自我在产生直觉时运用的是象征和意象。当然,在运用这种直觉的时候也需要一定的技巧,这些技巧常常是自我创造的,或运用特殊的方式把它们从现有的材料中发掘出来。因此,这种直觉常常是与情境密切联系的,是个人随情境而即兴发挥的。
(5)超个人自我。在这个阶段,直觉不是产生于自我,而是从一种内部或外部的体验中自发产生的,并且成为我们与他人联系的主要方式。例如,可以把它当作欲望、冥想、原型、神灵之类的概念来加以理解。此时人的心灵向这些资源开放,并受其指导,从而使人直觉地感受到自己应该向哪个方向走。因此,自我的主要目的不是致力于问题的解决,而是选择今后发展的方向,使自己的存在更有价值,表现的是一种灵魂的开放。
(6)直觉的自我。这是自我发展的最后阶段,此时的个体已完全和他人(或他物)相认同,甚至成为一体,这有点类似于我国道家学说倡导的“天人合一”思想。这个阶段主要是通过沉思或祈祷实现的。此时个体完全沉浸在直觉的世界之中,“我就是直觉。我对解决问题并不感兴趣,我甚至看不到任何问题”。在超个人心理学看来,这是一种大彻大悟或完全超脱的最高境界,即便是超个人心理学家也常常感到难以达到。但是,这个理想的境界对人的自我发展和心灵的健康成长是有建设性意义的。
这种分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阐明为什么在直觉问题上人们会有这么多的争议。简单地说,这是由于人们对直觉产生时的意识自我的发展水平没有正确的区分和认识。劳恩对这种分类做了进一步的归纳整理,他把儿童的自我和魔幻般的自我视为前个人阶段的直觉,把具有实用价值的自我和自主性的自我视为个人阶段的直觉,把超个人自我和直觉的自我视为超个人阶段的直觉。由此可见,超个人心理学认为自己研究的是处在自我发展最高阶段的人,是最健康的、具有超越精神的自我,它比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价值和潜能的实现还要高远,意义更加重大,因此也是人生追求的精神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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