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超个人心理学已经有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但是,很多人对其研究的概念,甚至对这个学派本身仍然有许多误解或模糊的看法。一些超个人心理学家通过各种方法力图对此加以澄清。这里着重评述其中某些比较重要的理论分歧以及超个人心理学家的一些看法。
1.关于超个人心理学与前个人心理学
在超个人心理学家看来,当代主流心理学基本上是一种“个人心理学”(personal psychology),因为它研究的主要是一些有限的、与意识自我和日常生活有关的心理现象。在心理学成为一门独立科学之前,心理学基本上是一门“前个人心理学”(prepersonal psychology),即我们通常所谓的某些前科学心理学。而超个人心理学自认为超越了当前个人心理学的研究范畴,这种超越是一种全面的超越,不仅包括研究的内容和范围,而且包括研究的方法和技术,以及对人的心理现象的完整认识。
但是,在现实社会中,总有一些人对超个人心理学产生各种误解。例如,相当数量的持个人心理学观点者,在心理学研究中倾向于研究日常的意识现象,研究具有共同规律性的心理活动,他们常常把那些与这种研究倾向不同的人视为非科学的,甚至是低劣的。那些认为心理现象只有意识和潜意识之分的人,认为超个人心理学主要是研究潜意识心理,因而基本上应属于前个人心理学的范畴。而那些把心理现象区分为理智和情绪的人,则把超个人心理学划归在情绪研究的领域内,并按照他们的理解对超个人心理学做出他们的理论判断。
实际上,持个人心理学观点的人采纳的是一种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观点。这种观点认为,A是A,A不是?,没有任何事物可以同时是A和?。因此,心理学就是研究日常规律性的意识心理现象,凡是处在这个研究范畴之外的任何心理学研究都是非理性的,甚至不能被视为心理学研究。显然,这是对超个人心理学和前个人心理学的一种混淆。在他们看来,前个人心理学主要指利用所谓巫术、魔法和少数原始民族部落的仪式等活动方式来治疗身体和心理疾病,甚至指导日常生活的一些迷信和宗教现象。而超个人心理学认为自己的研究超越了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在它看来,逻辑学的推论方式有很多种,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只是其中的一种选择,并不是唯一的、不变的思想法则。英国超个人心理学家劳恩(Rowan,1993,p.8)明确指出:“当我们从超个人心理学的立场来进行研究时,我们说A并不仅仅是A,如果A是A,它就决不会改变,这种说法是有意义的。正是因为A不仅仅是A,在它的内部才有改变的潜能。”尤其是对生活在大千世界中的活生生的人来说,如果把一个人看作是绝对一成不变的某个人,那显然是一种典型的机械论,是一种简单化、僵化的心理学观点。超个人心理学强调人的可变性,强调人的内在潜能的巨大力量,因而力图通过各种可能的心理学研究方法,充分发掘每个人的内在潜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人的价值。这才是对超个人心理学的正确理解。
2.关于超个人心理学与超人心理学
在西方心理学的理论体系中,有很多心理学的流派和观点,有些概念如果不认真分析,很可能会导致望文生义的错误理解。例如,对超个人心理学和超人(extrapersonal)心理学的混淆。早在20世纪80年代,一些超个人心理学家如维尔伯、格林夫妇、格罗夫等人就分析过这两个概念的区别。1993年,劳恩就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细致地区分了超个人心理学与超人心理学在研究内容上的区别(见表1-1)。
表1-1 超个人心理学与超人心理学研究内容的区别(www.xing528.com)
总之,超个人心理学的研究是在科学研究的范围内对一些奇特的心理现象进行研究和解释,而超人心理学则在很大程度上与心灵学或超心理学(parapsychology)有很多联系,因此,后者的很多研究是没有多少科学依据的,其中有很多伪科学的成分。当然,超个人心理学发展到今天,同样经历了一个从模糊不清的非科学研究向明确的科学研究发展的过程。例如,超个人心理学的早期启蒙者、瑞士分析心理学家荣格的集体潜意识概念中阐述的很多观点,实际上就包含这两种研究取向的内容。只是随着超个人心理学研究的日益深入,一些原本模糊不清的问题才逐渐得到清晰的科学研究和描述。
3.关于超个人心理学与宗教
超个人心理学与宗教的关系问题,一直是学术界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公正地说,超个人心理学的很多研究确实与宗教有密切的联系。就其早期思想的先驱者而言,就可以在诸如东方的宗教传统中找到,例如在佛教、伊斯兰教的泛神论神秘主义、道教、印度的吠陀经等宗教教义中,还可以在西方早期来自天主教和东正教的僧侣们的宗教实践中,在以爱默生、索罗、贵格会的宗教民主以及其他美国新教宗派为代表的超越主义运动中,甚至在荣格和詹姆斯等宗教心理学研究的先驱那里,都可以找到超个人心理学感兴趣并且一直在进行研究和探索的某些主题。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社会现象。恩格斯在研究宗教的本质时明确指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当人们感到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时,就会把自己的命运托付给各种神秘的力量,以寻求精神上的解脱。几千年来,人类社会形成了许多的宗教派别和形式,它们探讨的很多宗教现象在现代科学中也日益受到关注。超个人心理学重视研究宗教体验,例如,人在沉思(禅修)状态下产生的转换的意识状态,在举行宗教仪式时产生的幻觉和想象等。但是,不能因为超个人心理学研究这些宗教体验,就认为它也是一种宗教,因为它除了研究宗教体验(不是所有的宗教体验,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之外,还研究许多非宗教的超个人体验,这种体验可以使人产生与人类、生命、灵魂和宇宙的广阔领域相同一的精神境界。超个人心理学家法布里(Fabry,1980,p.81)对此做过明确表述:“要想保持或恢复健康,我们就必须考虑所有这三个方面。与身体及心理相似的精神,它是每个人的一部分,而不只是宗教倾向的一部分。弗兰克尔称之为“noos”的这个精神维度,包含着这种完全属于人类的属性,例如我们的意义意志、我们的目标倾向、我们的创造性、我们的想象力、我们的直觉、我们的信仰、我们对我们能成为什么样的人的看法、我们超越心理生理范畴的爱的能力、我们不受超我支配而倾听我们的良心的能力、我们的幽默感。它还包含着我们的自我分离或走出去观看我们自己的能力,以及我们的自我超越或到达我们所爱的人和我们所信奉的原因的能力。在这个精神领域,我们不是被驱使的;我们是驱使者,是做出决策的人。”
这个简要的说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澄清人们对超个人心理学思想的误解。尽管超个人心理学在研究中不可避免地涉及一些宗教问题,但它主要是从心理科学的角度,从个体精神的角度进行深刻思索和科学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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