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华夏民族的统一
华夏民族要统一,这已成为战国时期不可逆转的历史大趋势。这个伟大的历史使命出人意料地落到了秦国身上。
秦为什么能完成统一华夏民族的伟大历史使命呢?公元前395年,秦孝公重用卫国人商鞅实行变法改革。商鞅变法的内容是大家所熟悉的,在这里笔者主要从秦吸收、继承和发展周文化方面来考察。一方面,商鞅“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实行编户制和“连坐法”;“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从而“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废除了世卿世禄制;并“集小都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79]县,古称邦畿千里之地为县,后亦称王畿内都邑为县,其后诸侯境内之地亦称县。春秋时期,作为地方行政区划最初只是设置在边地,并封给有军功之臣,所以晋国赵简子说:“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80]秦推行县制,不仅吸收、继承了周文化的传统,由于其作为法令在全国推行,就春秋以来出现的县制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从而大大发展了周文化。更重要的是秦实行编户制,“连坐法”,废除世卿世禄制度,推行县制这一系列变法,对西周以来一直存在着的氏族血缘关系是摧毁性的打击,从而为华夏民族的统一提供了地域关系的基础。
另一方面,商鞅“修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又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宣布“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平斗桶权衡丈尺”。[81]秦这样奖励耕织,奖励个体小农经济,正是对周文化重农思想的继承;废井田,开阡陌虽然是对井田制的否定,但却是对正在各诸侯国中兴起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的肯定和发展。秦在经济上的这一系列措施,既继承了周文化,又发展了周文化。这也正是秦国商鞅变法,比单纯“要在疆兵”[82]的楚国吴起变法彻底、高明和伟大之处。[83]而统一度量衡是大大有利于加强民族共同体内部的经济联系性的。无疑,这些经济上的变法措施对华夏民族的统一,在共同经济生活方面是有着特殊意义的。
这样,秦对周文化的继承,特别是其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对周文化创造性的发展,使之后来居上,无论在政治上、军事上,还是经济上、文化上,都赶到了历史前列。秦不仅打败了韩、赵、魏三国,夺得了魏在河西的全部土地,而且不断向西、向南、向北扩张,先后兼并了周围一些侯国和少数部落、部族或民族,增置了黔中郡、巫郡、南郡、南阳郡、三川郡、上党郡、太原郡等,成为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强的国家。昔日西方落后的戎族小国,一跃而成了完成华夏民族统一伟大历史使命的承担者。
挑起完成统一大业重担的是秦始皇。从公元前230年灭韩,到公元前221年灭齐,秦始皇用10年的时间统一了六国,结束了长期以来诸侯割据纷争的状态,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空前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秦王朝,这对中国历史的发展是有深远影响和重大意义的。仅就民族形成问题来说,秦王朝的建立,是华夏民族统一的标志。自春秋以来涌起的民族大融合的潮流,历经近五个半世纪,终于以华夏民族的统一而告结束。
秦始皇凭借其手中掌握的封建中央集权的国家机器,从政治到经济,从地域到语言文字,从思想意识到文化生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统一华夏民族。
秦始皇所有的措施,完全是借助于封建中央集权国家的权威进行的。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没有秦统一的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建立,华夏民族的发展很可能会走上西欧或阿拉伯的道路。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说秦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的建立,对华夏民族各支系的统一,以及对华夏民族从雏型到定型发育过程的完成,都是有决定作用的。我们甚至可以说,没有秦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的建立,也就没有华夏民族的统一,也就没有华夏民族定型的完成,更没有汉民族的形成。
华夏民族经过五个半世纪的风雨,开始屹立在世界的东方。
(二)汉民族在“大一统”中形成
历史总是多层次、多侧面、立体式地呈现在人们面前。当秦始皇以其赫赫大功,彪炳于中国历史和汉民族发展史之际,带给人民的却是繁役重赋,苛法酷刑,饥饿与死亡,社会的各种矛盾迅速地交汇而激化,强大一时的秦王朝统一后仅15年,即在陈胜、吴广领导的农民大起义的狂飙之中土崩瓦解,继之而起的是继承“秦制”的汉王朝。华夏民族在这个历史的急骤转变过程中,也随之发展、转化,形成为汉民族。“汉承秦制”,从汉民族形成的意义上来说,可以认为是汉民族完全继承,并发展了华夏民族的历史传统和民族特征。(www.xing528.com)
华夏民族是如何发展、转化为汉民族的呢?
汉承秦制,汉王朝完全继承了秦王朝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政体,并根据其巩固统治的需要而大大发展了中央集权制。这种“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不仅大大强化了汉王朝的国家机器,也大大强化了汉民族的统一性。
中央集权的秦王朝虽然覆灭于农民战争的洪流之中,但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经过农民战争风暴的洗礼,在汉王朝“大一统”思想的指导下,反而更加强大。特别是汉武帝“兼文武,席卷四海”[84],在政治、经济、文化上加强中央集权国家的一系列措施,使“海内一统”[85],华夏民族迅速完成了从华夏民族向汉民族的发展和转化。
在政治上,公元前106年,汉武帝创设了刺史制度,把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域,叫13州部。每部派一名刺史,巡行监察郡国,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此其一。其二,实行“编户齐民”[86],户口簿上登记了居民的年龄、性别、亲属关系以及土地财产等情况,并规定:非经政府允许,人民不得任意迁徙。使国家直接控制民户。其三,实行“削藩”,逐步剥夺各诸侯王国的部分土地,归中央直接统辖。在这个过程中,汉景帝还以果断的行动,于公元前145年一举平定了“七国之乱”,把各诸侯王国的行政权和官吏任免权收归中央,侯国的独立地位被取消了。汉武帝时,为了进一步削弱侯国割据势力,还于公元前127年颁布了“推恩令”:诸侯王除以嫡长子继承王位以外,可以推恩把自己的部分封地分给子弟,由皇帝制定封号,于是由郡统辖的,只能衣食租税的小侯国越来越多,而诸侯王国的封地却越来越小。后又颁布“左官律”和“附益阿党之法”,限制诸侯王结党营私,进一步限制了诸侯王政治势力的发展,并以种种借口夺爵或废除侯王,使侯国的数目也越来越少。显然,这些政治上的措施,从民族形成的意义上来说,都有利于民族内部团结的加强,有利于民族共同地域的稳定。
在经济上,实行均输法和平准法。公元前110年,由大司农桑弘羊建议,汉武帝颁布均输法和平准法。均输法即由均输官掌管各地输京物品的买卖和运输。它的推行,消除了郡国运输“往来烦杂,物多苦恶,或不偿其费”[87]的现象,有利于各地经济联系。平准法即在京师设平准官,统一调剂运输和平抑物价,“贵则卖之,贱则买之”[88]。这样,以京师为中心,建立起了规模巨大的全国范围的商业网,商品流通借助于中央集权国家的政治力量而大大发展。另外,又统一和稳定币制。汉初,因为“秦半两”太重,使用不便,允许私铸一种轻而小的“荚钱”,结果使铜钱轻重不一,造成货币混乱。公元前113年,汉武帝整顿了币制,把铸币权收归中央,并宣布销废郡国铸造的各种铜钱,颁行名为“三官钱”的五铢钱。因其质好量足,轻重合宜,适合于当时社会经济的需要,自汉至隋700多年间,虽中经南北朝之钱制混乱,但隋时仍以五铢钱统一全国的币制。显然,汉武帝的这些措施,对于民族共同体来说,都是有利于加强汉民族内部的经济联系性,有利于汉民族共同经济生活的统一和稳定的。
在文化上,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使“‘春秋’大一统”之义成为汉王朝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使儒学取得了统治地位。这对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影响极大。
“‘春秋’大一统”之义成为中央集权国家的理论基础,不仅有力地推动了国家统一历史主流的前进,也是维系汉民族长期稳定的思想纽带。中央集权的大一统思想是孔子的政治理想,他说:“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89]在这里,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孔子所主张的大一统,只是要求天子治天下,诸侯治本国。但是这种中央集权的大一统思想的萌芽却是有进步意义的。董仲舒继承并发挥了“大一统”的思想,他在汉武帝策问贤良文学时说:“‘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90]在这里,他宣称《春秋》提出的大一统思想,是谁也不可违抗的最高原则,是天地之常道,古今之通义。他的所谓“大一统”,就是损抑诸侯,一统于天子,并使四海“来臣”。于是,在孔子的旗帜下,他把儒家各派和“百家”学说在《春秋公羊》的名义下统一起来了,如他把儒家汤武革命、天命靡常的学说与阴阳五行家的五德终始学统一了起来,把儒家的仁义与黄老刑名之学统一了起来,把儒家与墨家的义利学统一了起来,把孟子的性善说与荀子的性恶说统一了起来。这种以孔子儒学为脊梁的“百家”学说的统一体,既为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基础,也为华夏民族向汉民族发展、转化为统一和稳定的民族共同体奠定了思想基础。
“三纲”“五常”封建伦理观念的建立,“人伦”关系的系统化和理论化,使儒学成了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血肉部分。孔子经典性地提出了关于“仁”的道德伦理学说,认为人与人之间要相爱,“仁”的标准是“礼”。关于“仁”和“礼”,可以用孔子自己讲的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91]。董仲舒则根据孔子的仁义道德伦理思想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纲常,又进一步发挥,系统地提出了“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思想体系。他认为“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92]。在天道之下,“贵贱有等,衣服有别,朝廷有位,乡党有序,则民有所让而民不敢争”[93]。董仲舒又吸收韩非子的学说,提出如同天地阴阳一样,由天的意志决定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即“三纲”。而维护和调整“三纲”的永恒不变的道德原则就是“仁、义、礼、智、信”,即五常”。在此基础上,构成了维护整个封建制度的四大权力:神权、政权、族权、夫权。无须多言,董仲舒所提出和建立的这一整套封建的“人伦”道德观念,对中国社会的消极影响乃至反动作用是人们共知的。但是,我们也必须充分估计到这种人伦”道德观念,对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和发展的无孔不入的深远影响。
这种影响和作用特别集中地表现在“孝”上。汉代把“孝”看成是各种道德的根本,确立了“以孝治天下”的方针,使“孝”通过政治的、思想的、教育的、伦理的、艺术的、礼仪的种种渠道。渗透到汉代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和各个层次,使孝”在社会各个角落有形或无形地发生着巨大的作用,“得万国之欢心”“得百姓之欢心”“得人之欢心”[94],从而使儒学成为汉民族的心理素质的血肉部分。
汉王朝,特别是汉武帝时使“海内一统”的种种措施的实施,都表明汉王朝时中央集权国家更集中、更强大,使“大一统”成了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华夏民族就是在这种“海内为一”[95]的“大一统”中完成了向汉民族的发展和转化,从此以后,汉民族以世界上最大、最古老民族的英姿,高耸于世界民族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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