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的出现和募兵制的萌芽
在乡遂制度盛行的时代,只有国人才有当兵的权利和义务。这种兵役制度的基础在春秋中后期迅速地走向崩溃了。当时宗法制度日渐衰落,国人的地位升降无常,这就影响到旧的军事制度的正常运行。此时,各大国在新占领区设县立官,在灭族的大夫领地实行郡县制,从而大大扩大了国君的直接统治区。这些地区建立了新的军赋征收体系,因而产生了有别于乡遂区划的兵役征召方式,开始出现郡县征兵制度。新的兵役制度使晋国和楚国的兵力大为增强,就晋国而言,公元前550年,晋“赵胜帅东阳之师”追击齐军,公元前520年籍谈所“帅九州之戎及焦、瑕、温、原之师”护送天子入王城,均显示出这种晋军是一支具有相当实力的军队。楚国启疆曾估计晋国这种部队拥有近5000乘兵车,除其中一部分在战争时期随大军出征外,大部分担当国内留守任务。这标志着国君直属部队的作战能力已大大增强了。楚国的郡县征兵制度创建较早,申、息之师在公元前635年即已初露锋芒:它敢于承担戍守商密的重任,与秦晋伐若呔军相对抗。以后又驰援蔡国抵御入侵的晋军,使晋军不战而退。楚灭陈、蔡后置二县,与东西二不羹同为千乘之赋的大县。这些县所征之兵,在楚国贵族的内部斗争中,曾使公子比和公子弃疾拥兵入国,夺得王位。由此可见,楚国郡县征兵制度形成的武装力量,不亚于贵族子弟和国人组成的大军,是强楚与晋争霸的重要军事力量之一。(www.xing528.com)
春秋晚期还出现了养士之风,晋国的栾盈以施舍的方式使很多武士云集在他的门下,组成战斗力很强的武装集团,其中就有力士督戎,勇士州绰、邢蒯那样勇冠三军的人物,使得国人害怕,执政者畏惧。这实际上就是通过招募的方式组建起来的有特殊战斗技能的武装小团体,似乎可以视为募兵的最初萌芽。吴越更养有经过专门训练的武士,吴王阖庐的五百力士,三千力趾,越王勾践的八千死士,也是这么一类人。吴越的这种特种部队,在战争中发挥着冲锋陷阵的作用,曾为吴越两国在春秋末年的争霸事业效过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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