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社科类社团实行分级管理体制,主要是按照行政区划分设置。既有全国性(中央级)的,又有省(直辖市、自治区)级的、地市级的,更有县(市、区)一级的基层社团。各级社科类社团在法律上各自独立,不存在隶属关系,各自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但在业务上,上一级社科类社团对下一级有指导关系。
从中央、省、市、县社科类社团分布情况来看,是呈金字塔状态,越往下社科类社团数量越庞大。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5年年底,在国家民政部登记的国家级社科类社团有557个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民政部门登记的省级社科类社团有4842个,地市(含县区)级社科类社团有63240个③。国家级与地方社科类社团主要集中在高等院校、党校、社科院、党政机关之中,此外,还有一部分社会人创办的不同类型的社科类社团。各省的社科类社团发展规模与该省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市场经济发育程度、社会科学的强与弱密切相关,其占社会组织总数的比例不尽相同,大体在20%—30%之间④。
从中央和地方社科类社团运行情况看,国家级社科类社团与地方社科类社团功能、作用大体相同,只是管理方式不同。国家级社科类社团分别归口各自的业务主管部门,地方社科类社团则在归口各业务主管部门的同时,按行业统一归口到各级社科联,成为社科联团体或直属会员。社科联作为各社科类社团的联合性组织,一方面与各社科类社团加强工作联系,为学术繁荣搭建平台;一方面按照党和政府的要求,对其进行行业管理,规范各社科类社团行为。(www.xing528.com)
从社科类社团类别划分情况看,划分类型方法不一。按学科划分的社团,分为基础学科、应用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类社团;按组织结构划分的社团,分为社会自然人发起成立的社团、企事业法人发起成立的社团、离退休老同志创办的社团;按性质划分的社团,分为官办社团、民办社团、半官半民社团;按运行方式划分的社团,分为学术型社团、部门组织型社团(隶属党政机关)、专业型社团、社会运作型社团。我们比较倾向于按运行方式划分社团类型,这样划分有利于对社科类社团实行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据分析统计,各省社科类社团类型分布各异,从总体情况看,学术型社团占社科类社团总数的63%,部门组织型社团占23%,专业型社团占12%,社会运作型社团占2%⑤。不同类型社团在组织结构、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功能作用、资金运筹、自身建设等方面有着明显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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