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 星期五
今天同学聚会,大家见面自然要谈自己初涉职场的情况。李飞和张大鹏两人凑到一起“侃大山”,谈起了各自的“秘书经”。李飞对单位领导比较满意,工作也感到顺心。而大鹏却对单位领导一肚子意见,感到领导没把他放在眼里,很少接受他的建议。比如,有次为一件事,他向领导提了七八次意见,不仅不管用,领导还说他太幼稚。他感到在这样固执己见的领导手下工作太没劲了,想调动一下工作。
李飞听了大鹏的话后说,“我看你确实是太幼稚,缺乏自知之明。”大鹏听了十分吃惊和不解,“你这位老朋友怎么也说这种话,一点也不同情我?”李飞说:“我这样说正是同情你。你的毛病就出在这里,你总是希望别人理解你,同情你,可你理解不理解领导?同情不同情领导?你以为自己什么都行,凡事都想说上几句。当然,说得对的,领导是应采纳,但有时说得对的,领导也不一定采纳。为什么?因为各人看问题的方法、角度不同。尤其是领导,作为一个方面的负责人,他要从一个方面的全局考虑。你提的意见可能是对的,但在全局看并不一定能行得通,因此领导就不一定采纳,这都是正常的,有什么值得生气的呢?从这点看,你确实还太幼稚。”(www.xing528.com)
听了李飞的这番话,大鹏觉得有道理,就说:“那我以后不再提什么意见和建议了。”李飞说:“那倒也不是。我的方法是事不过三。只要不是大是大非、性命攸关的原则性问题,一个意见最多提三次就可以了。提出三次领导还不采纳,说明领导有自己的考虑。即便某个问题处理不妥,领导也是会负责的。自己提了三次意见,从职责上说已经尽职了,也算心安了。这个办法你不妨试一试。”
在一旁听着两人的对话,我觉得李飞的话很有道理。我们是秘书,都是给领导当参谋的,既然是“参与谋划”,所提意见就有采纳与不采纳两种可能。不能光想着自己行,自己的意见一定会被采纳,不采纳就不高兴。对领导是这样,同事之间也应该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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