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真实,创造性的诠释
(一)如何理解真实
电视纪录片的质的规定性,自然是“真实”,也就是电视屏幕上非虚构的节目形态。但是,如何认识“真实”,却一直是纪录片创作的争议焦点。其实,这“真实”,绝对不等同于生活本身的真实。纪录片的“真实”是一种多重品格的真实。
首先,这种真实是化作影像形象的真实。
我们在电视屏幕上看到的不是物质的现实生活本身,而是物质的影像,是一个“假定”的世界。在电视屏幕上是看不到现实生活本身的。
其次,这种真实是创作者重新编辑后的真实。
电视纪录片作为电视作品,展现的并不是物质的真实世界,而是创作者根据自己创作观念的需要,重新加以编辑、组合而成的一个“假定”的世界。
再次,这种真实是一种再造时空的真实。
电视纪录片绝非是生活自然时空的屏幕再现,而是创作者根据作品要表达的思想感情,将生活自然时空重新加以编辑而构成的再造时空。
最后,这种真实是具有审美价值的真实。
电视纪录片创作者在进行作品构筑时都进行了审美选择,也就是将那些不美的事物加以剔除,将那些美的事物加以保留和强化。
所谓真实,主要是指真人、真事、真情、真景四个要素。事实上,没有人能做到原始的、客观的真实。纪录片里的真实,是创作者通过某个视角所观察到的,打上了创作者自己主观印记的真实。因此,完全等同于现实生活的真实是不存在的。
由此可知,电视纪录片的“真实”,是创造性真实,而非生活本身的真实。
(二)电视的创造潜能
过去,我们对电视的认识一般只停留在信息记录传播功能上,其实,电视还有一个重要的功能,那就是电视的创造潜能。
1.镜头的创造潜能
纪录片创作者充分运用和调度镜头进入创造境界。这其中包括景别(远景、全景、中景、近景、特写)、角度(仰拍、俯拍、斜拍、垂直拍摄、水平拍摄)、运动(推、拉、摇、移、跟、甩等)。这里,充满了创造的潜能。
2.编辑的创造潜能
纪录片是创作者重新编辑、组合的影像世界。根据作品思想感情的表达,可以选择时间结构、空间结构、蒙太奇组接等编辑方式,展现一个全新的世界。
3.电子技术的创造潜能
电视纪录片是与先进的电子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创作者必须很好地把握、运用电子技术在电视作品中的特殊创作潜能,诸如电脑绘画技术、视频特技、多层制作、数码特技、三维动画特技等,开拓自己的创作空间。
4.传统艺术的吸纳
电视纪录片从传统艺术中借鉴了许多有价值的表述方式参与创作,包括文学中的文学性、戏剧中的戏剧性、电影中的蒙太奇、音乐中的旋律性、舞蹈中的节奏性、绘画中的色彩性等。正是这些传统艺术的介入,丰富了电视纪录片的创作手段。
电视的这种创造潜能构成了电视纪录片的物质基础。所以电视纪录片与其说是在真实地记录生活,不如说是在真实地创造生活——被创作者创造之后的生活。恰如西方现代著名作家埃德·施莱特所说:“世界存在着,仅仅复制世界,毫无意义。”
(三)纪录片历史回顾
台湾纪录片学者李道明说:“纪录片一般是指用个人观点去诠释世界的,以实有事物为拍摄对象,经过艺术处理的影片。”[2]英国著名纪录片学者格里尔逊说:“纪录片是对真实创造性的诠释。”[3]所以,纪录片的历史,与其说是一部“记录”的历史,不如说是一部“创造”的历史。
我们不妨对纪录片做些历史的回顾。
纪录片的开山之作——美国纪录片大师罗伯特·弗拉哈迪于1921年拍摄的《北方的纳努克》,记录了北极的爱斯基摩人的生活。其中就运用了搬演的方式:特意请纳努克凿冰打鱼,冰天雪地中寻找食物;重修冰屋,由于室内光线黑暗,妨碍拍摄又拆掉一半;在屋外的寒风中,重新摆拍了一家人早晨起床的场面。弗拉哈迪说:“我尽可能地试图通过搬演的手法,记录下这些人的活动影像资料,旨在使人们看到他们区别于其他人的人类光芒。”
世界著名纪录片导演、日本的市冈康子于1985年拍摄的《裸族最后的大酋长》,记录了印度尼西亚版图内新几内亚岛上的达达尼族的酋长制生活。整部作品是由大酋长维落梅里亲自解说。其中,由他的大儿子扮演大酋长的青年时代,由其二儿子扮演其少年时代,而且全部搬演了过去的战争和祭祀场面。有评论家说:“这部人类学纪录片真实地描写了裸族独特的生活状态,并努力提示他们为什么那样生活。”
(四)创作理念的回顾
历史的经验证明:电视纪录片的创作,与其说创造性是电视纪录片创作理念的异化,不如说它是电视纪录片创作理念的回归。
这种创造性主要体现为:
搬演——与事实再现相对应,重现一个有意味的场景或事件,但不再具有真实生活第一现场的特征。其目的是强化叙事因素的真实。
扮演——利用演员扮演人物,进行往日生活的表演。扮演者表演的内容必须以过去发生的真实事件为基础。虚构与非虚构在这里形成了最后的分界线。其目的是强化人物的真实再现。
摆拍——历史情境已经流逝,根据历史与时代的情境重新加以摆布、设计和安排,重新进行拍摄,具有白描、虚拟化的特征。
补拍——事情已经过去,但作品仍需要重新加以表现,于是依据特定的环境、场景再重新进行拍摄,以再现当时的具体情景。
模拟——利用电视特技手段,将生活中某些不可或缺的细节加以重新模拟、再现。这种象征性的手法可以使生活显得更真实。
三维动画——利用电脑制图的高科技手段,将历史事件和场景更形象、立体地加以真实表现。
真实再现——采用以上诸多手法,将过往的历史人物、事件或情境重新再现于作品中。真实再现不能过于强化其趣味性,而忽视其再现的还原功能。
然而,这样一些创作手法,在后来纪录片的发展进程中,却被视为违背生活真实而加以否定,在纪录片创作中都被认为是犯忌的。(www.xing528.com)
(五)对“真实”的片面崇拜
1992年,中央电视台研究室组织全国近百名专家、学者历时一年多,经过北京、舟山、宜昌三次研讨会,最后形成文献《中国电视专题节目界定》,对电视纪录片作出了这样的理论界定:“电视纪录片,是以摄像和摄影手段,对政治、经济、文化、历史事件等作比较系统完整的纪实报道,并给人以一定的审美享受的电视作品。它要求直接从现实生活取材,拍摄真人真事,不允许虚构、扮演,其基本报道手法是采访的摄像或摄影,即在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中,用等、抢、挑或追随采撷的摄录方法,记录真实环境、真实时间里发生的真人真事,在保证叙事报道整体真实的同时,要求细节真实。真实是纪录片存在的基础,也是它最可贵的价值所在。正是物质现实复原的真实,才使纪录片有着它永恒的魅力。”[4]
这种论述反映出20世纪90年代人们对电视纪录片的基本认识,其中重点强调的是:
1.不允许虚构和扮演;
2.记录真实环境和真实时间;
3.要求细节真实;
4.“物质现实复原”的真实。
一句话,就是特别强调“真实”,甚至是生活本身的真实。
纪录片理论的发展,经历了从对“真实”的绝对崇拜到对“真实”的认真反省,人们这才认识到“真实”是在创作中建构出来的。这种建构主要体现为摄像机和创作者介入现实的过程和影响,这是我们必须关注的重要课题。
(六)纪录片理念的异化
时至今日,电视纪录片的创作理念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主要体现为近些年出版的三位传媒博士的两部有关纪录片的学术著作中。一部是胡智锋博士、江逐浪博士合著的《“真相”与“造像”——电视真实再现探秘》[5],它从理论上肯定了记录过去时空、历史时空的手法“真实再现”,颠覆了记录真实时间、要求细节真实的传统观念。另一部是刘洁博士的《纪录片的虚构——一种影像的表意》[6],它正面地提出了“虚构”理论,颠覆了“不允许虚构和扮演”、“物质现实复原”的传统观念。这两部有关纪录片的理论著作,无疑开拓了电视纪录片的全新的理论空间。
其实,真实再现也好,虚构也罢,并非为了将纪录片拍得更虚假,而是为了将纪录片拍得更真实。巴赞和克拉考尔的“真实电影”的理论,特别强调记录物质现实的客观真实性。而事实上,任何对客观的纪录,都不可能由客观自身完成,其中必有纪录主体的参与。仅仅对现实摹写不是艺术,艺术存在于创作者主体的取舍和诠释之中。
(七)“读图”的历史进程
如果科学地总结人类“读图”的历史,大体经历三个时期,即写真时期、仿真时期、创真时期。
1.写真时期
写真时期也就是绘画艺术时期。
写真是指绘画艺术家用手“复写”现实,当然它不能完全再现客观物质世界的每一个细节,只能抓住事物的特征加以描绘和表现。
传统艺术——绘画艺术,停留在写真时代。
2.仿真时期
仿真时期也就是影视摄像时期。
仿真,也就是仿照现实,即模仿现实中真实的人或物。影视艺术家借助摄影机、摄像机,极其逼真地再现客观世界的表象,实现“物质的复原”。
当代艺术——影视艺术,停留在仿真时代。
3.创真时期
创真时期也就是数字绘画时期。
创真,创作者不必选择特定的原型物加以模拟,只需凭借电子笔,自行创作出生活中根本不存在的物像。这种虚拟影像并不像仿真物像那样自然逼真。虽是“无中生有”,却要“像真有其物一样”。生成的图像是现实中不存在的物体,但又像真有其物一样,这样的图像则为“创真”艺术。这种“创真”图像本身将赋予“真实”以全新的革命意义。
俗话说“眼见为实”,此时变成了“眼见为实又不为实”:为实者,如同真实也;不为实者,现实中不存在也。它变成了一种实不实、虚不虚的视像。这种创真图像将彻底颠覆并瓦解人类一切有关“真实”的传统理念,创建对“真实”的全新认知。
未来艺术——数字艺术,将出现在创真时代。
贝拉·巴拉兹在《电影美学》中说:“凡是银幕上的东西,都必须首先具体存在过。”[7]这种传统的“影像本体论”认为:影像是以客观存在的现实为基础的。数字艺术生成后,展现在人们面前的“真实”影像,不再必须是“物质现实的复原”。尼葛洛庞帝说:“虚拟现实,能使人造事物像真实事物一样逼真,甚至比真实事物还要逼真。”[8]《阿甘正传》中阿甘与已故肯尼迪总统握手、说话,《侏罗纪公园》中的恐龙,《金刚》中的黑猩猩金刚,《故宫》中两个消失的大水缸……都是数字艺术创造出的真实。但此真实与彼真实的难分难解,使人们不得不把“眼见为实”当做一个远去的神话——物质世界,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客观“真实”。
(八)当代纪录片理性界定
综上所述,我们是否可以给予当代电视纪录片以全新的理性界定:以真实的记录生活为主,必要时进行适当的扮演和搬演的真实再现,甚或意象性的虚构,完成对真实创造性的诠释。《红楼梦》中有句话说得好:“真作假时真亦假,假作真时假亦真。”这句话,是否也可以使我们对电视纪录片真实性的认识,有些全新的理解呢?
【注释】
[1]罗伯特·C.艾伦、道格拉斯·戈梅里:《电影史:理论与实践》,美国麦克格鲁—希尔出版公司1985年版。
[2]转引自http://www.cdaa.com.cn/xues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470
[3]〔英〕格里尔逊:《纪录片的重要原则》,单万里主编,《纪录电影文献》,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版。
[4]臧树青主编:《中国电视专题节目界定》,东方出版社1996年1月版。
[5]胡智锋、江逐浪:《“真相”与“造像”——电视真实再现探秘》,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6年版。
[6]刘洁:《纪录片的虚构——一种影像的表意》,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7]〔匈〕贝拉·巴拉兹:《电影美学》,中国电影出版社2003年版。
[8]〔美〕尼葛洛庞帝:《数字化生存》,胡泳等译,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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