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纪录片是指运用新闻镜头,真实地记录社会生活,客观地反映生活中的真人、真事、真情、真景,着重展现生活原生态,排斥虚构和扮演的新闻性电视节目形态。
电视纪录片的创作有哪些最基本的创作原则值得遵循、注意呢?
(一)多重品格的真实
电视纪实作品当然要真实,电视纪录片更要真实。它要求把“真实”两个字牢牢写在作品中,要真实地反映社会生活。如何理解这个“真实”,目前创作界和理论界人士的认识有些偏差。事实上,这个“真实”并不等同于生活本身的真实,它是一种多重品格的真实。
1.化作影像形象的真实
电视纪录片的真实,是无假定意义的真实,但它并不等同于生活本身的真实。这种“真实”是什么样的真实呢?它已经化成影像形象的真实。世界上有部很著名的、被认为非常真实地记录生活的片子,就是日本的《望儿五岁》。据说是一个日本的青年大学生要毕业了,要拍毕业作品,她听说东京有一对盲人夫妇要生小孩,觉得难以想象,一对盲人怎么把孩子生下来,把他养大?她怀着极大的好奇心,在夫妇俩没有生孩子之前就把摄像机支在他们家,从生孩子开始就做记录,一直在他们家待了五年,直到这个孩子长到五岁,这就是《望儿五岁》。一年一年这么记录,被认为非常真实。试想,就像《望儿五岁》如此真实的片子,它果真像生活本身一样真实吗?根本不可能。如果要是像生活本身一样的真实的话,这种片子就要去看五年,根本不可能。它是60分钟,60分钟让我们去看五年。而且一台摄像机只能记录一个角度,根本无法全方位地、多角度地反映生活。
2.创作者重新组合后的真实
电视纪录片是创作者重新编辑、组合的,而且有的片子编辑、组合的痕迹非常明显。因为纪录片是一种纪实的艺术,是创作者重新编辑、组合之后成片的。甚至于,通过创作者对生活重新组合的本身可以判断其创作水平的高低,艺术功底的深浅。如孙增田拍《最后的山神》用了两年时间,四下大兴安岭,但是我们看到他这个完成片,表现的就是一年,春夏秋冬四季,写鄂伦春族一位老萨满的生存状况。我们看的是一年,其实他拍了两年,他可以把去年春天拍的放在今年春天里面,把去年冬天拍的放到今年冬天里面,经过重新编辑、组合,他没有让我们看两年,看的是一年,足够了。陈晓卿拍摄《龙脊》,他是从4月插秧拍到8月收获,记录了广西龙脊山小寨村红瑶人的生活状态。他也进行了重新编辑、组合,在每一个月之后插一组红瑶的民歌。民歌起到间离作用,他没有完全按照生活的流程去展现生活。所以说,凡是这种纪实性的作品都是被创作者重新编辑、组合之后的真实,并不是生活本身的真实。
3.具有审美价值的真实(www.xing528.com)
因为纪实作品、纪录片也是一种美,它们体现的是一种纪实的美。既然体现的是一种纪实的美,就要通过美去净化、陶冶观众的心灵和情操,创作者同样有对美的追求。也就是说,纪录片同样应该拍得很美。如孙增田的《最后的山神》,拍得很漂亮、很美;还有祝丽华的《壁画后面的故事》,记录一位患癌症青年最后几个月的生命历程,同样拍得很美。多次壁画出现用的是一种意象性的表现手段。最后骨灰撒向大海,父母双双跪地,拍得很漂亮。所以说,电视纪录片的真实应该是一种具有审美价值的真实。
(二)主体意识的淡化
电视纪录片主要是用事实征服观众,是“以事信人”的片子。所以拍摄纪录片,强调在屏幕上客观地再现生活。生活是什么样,就要用摄像机镜头如实地记录下来。不要把纪录片拍得太雕琢、太粉饰,那就失去了真实性。“再现”这个概念就是告诉观众,生活就是这样。藏北这家人,他们的生活就是这样;龙脊山的红瑶人,他们的生活就是这样;大兴安岭最后一个老萨满,他的生活就是这样。创作者把生活再现在屏幕上,观众看了事实之后,作分析、判断,得出他自己的结论,这是纪实的价值。因此,电视纪录片创作者的主体意识要尽量淡化、回避。纪实作品不能喋喋不休地、滔滔不绝地说,把自己的观念强加给观众,那记录还有什么价值和意义啊?过去拍摄的纪实作品往往是先把一个思想确定,然后搜集材料,证明自己的观点正确。这种先入为主的片子,观众就说是“声音画面两张皮”。纪录片的价值和意义就在于它在屏幕上给我们客观地再现真实的生活。电影理论家巴赞说:“纪录镜头,摆脱了我们对客体的习惯看法和偏见,清除了我们蒙在客体上的精神的锈斑,唯有这种冷眼旁观的镜头才能还原世界真实的面貌,才能够引起我们的注意,从而激起我们的眷恋。”这段话深刻地揭示了纪录镜头的价值和意义。我们为什么要拍纪录片?就因为纪录镜头摆脱了我们对客体的习惯看法和偏见。
所以,拍摄电视纪录片,创作者的主体意识要尽量淡化、回避,要有意识地遮、隐、掩、藏。其实,纪实作品有没有创作者的思想和观点?当然有。但是,创作者的思想是逐步渗透的。渗透在哪儿呢?渗透在创作者整体的艺术构思里,渗透在全部艺术表现中。拍摄纪录片,创作者的主观思想一定要遮、隐、掩、藏,不能太直白、说教,不能把主体意识表现得过于明显。
(三)形声一体化的结构
现在拍摄纪录片,不仅要记录生活中的画面,而且要记录生活中的声音,采用声画一体、形声一体的结构。声音都是一次过的。画面呢,实在不行还可以补拍,甚至还可以摆拍。但是声音没法补,没法摆。说声音再来一遍,绝不是原来那种情感,也不是原来那种语气,更不是原来那种腔调,没法补,声音都是一次过的。所以我们要记录的是一个形声一体化的世界。
播音和解说,如果从语言形态来说,来源于广播。因为广播是一种声音的艺术,它只诉诸听众的听觉,看不到形象,所以它要求声音一定要规范、标准。但对于电视来说,观众可以看到形象,如果还是用非常规范、标准的声音跟观众说话,观众就会觉得有隔膜,没法接受。而且播音也好,解说也罢,这种广播的声音,创作者是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也就是站在智者的立场在发言,观众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而对于电视来说,观众可以看到形象,而且主要是通过形象来传递思想、表达感情——摄像机把主持人的特写镜头近距离地推到观众面前,他跟观众面对面地进行交流,所以主持人绝不等同于播音员和解说者。为什么电视要走主持人化的道路?主持人不再是生活当中的智者,而是生活中的常人形象,跟我们一样,是生活中的普通人。这种生活中的常人形象,他的语言形态应该发生变化,应该是生活化的、日常化的、个性化的语言。这样就增强了电视观众的主动参与的意识,克服了广播那种被动的接受,变成了主动的参与。
电视纪录片的确有它自己的声音:主持人的声音,产生与观众面对面交流的视听效果;同期声,展现的是当事人的现身说法,增强作品的可信性;现场声,达到在屏幕上再现生活的审美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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