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综艺节目属不属于电视艺术?目前在电视理论界是颇有争议的。持电视综艺节目是电视艺术论者认为:“电视文艺作为一个新型的艺术品种,它综合了歌、舞、绘画、文学、诗歌、戏剧、影视各门艺术之长,以声画结合的艺术形式把观众吸引到电视屏幕前。截至目前,电视文艺似乎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但它作为一门充满生命力的、新兴的艺术已经诞生了,它的文化品位正影响着屏幕前大量观众的审美情趣。”持电视综艺节目不属于电视艺术论者认为:“演播室加工的舞台艺术节目,在声、光、色、时空形态、画面造型等方面,都经过了电视艺术的二度创作,较多地运用了电视艺术的表现功能和电视特点,但仍介乎本意的电视艺术和舞台艺术之间,故而严格地说,也不能算作纯粹的电视艺术。”
事实上,这两种似乎对立的观点都各自有其一定的道理:前者是就广义的电视艺术而言;后者针对狭义的电视艺术而论。电视综艺节目虽然不如电视文学、电视剧、电视艺术片的艺术创造性那么鲜明、突出,似乎只是一种舞台演出的转播,但它毕竟经过了电视的二度创作,它已不再是原有的舞台文艺演出的形态。所以,从科学的意义上讲,电视综艺节目应属于亚艺术形态,是电视屏幕上的亚艺术。所谓亚艺术,指的是仅次于艺术的一种艺术形态。既然如此,电视综艺节目当然也应包括在本书的论述和探讨范围之内。
电视综艺节目在我国电视艺术的百花园里,可谓奇葩朵朵,争妍斗芳。它已逐渐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样式和风格,日渐确立了自己的地位和价值,在人们的文化娱乐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和作用。(www.xing528.com)
1987年5月,我国举办了首届电视文艺“星光杯”评奖,这是对全国电视文艺节目创作成就的一次大检阅。其中获一等奖的《歌声的启示》、《西部畅想曲》、《刻刀下的黑与白》,无论是在题材的选择、主题的开掘,还是在形式的创新、技巧的运用等方面,都显现出相当的艺术功力。
1989年10月,中央电视台举办了“庆祝建国40周年专题文艺节目展播”,共收到全国各地电视台送来的电视文艺节目53部,播出46部,真可谓百花荟萃,好戏连台。其中获一等奖的作品有:《中国风》、《黄河一方土》、《土地·人·乐园》、《一方山水养一方人》、《在那遥远的地方》。它们或兼容文艺、纪实、新闻、专题、政论于一炉,或博采姐妹艺术的样式或长处,完成自身的艺术创造,或着力于电视艺术规律和手段的开掘,创造出了不少新的艺术形式,呈现了婀娜多姿、各具情态、异彩纷呈、各领风骚的欣欣向荣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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