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电视小说的艺术价值和社会意义

电视小说的艺术价值和社会意义

时间:2023-12-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一时期可称之为电视小说的确立期。究其原因,无非是电视制作单位尚未充分认识电视小说的艺术价值和社会意义,电视理论界也还没有充分认识电视小说的美学特征和审美功能。事实上,电视小说在提高民族文化素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所起到的作用,要远远超过戏剧性的电视文艺节目。因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并大力提倡电视小说节目的建设。

电视小说的艺术价值和社会意义

三、电视小说

研究一种文化现象,科学的方法是首先厘清其诞生、发展以及逐步成熟的过程,了解它的来龙去脉。对电视小说的探讨也不例外,我们还是要从研究它的发展历史入手。

(一)电视小说的发展轨迹

1.“故事表演”时期

早在1964年,北京电视台少儿部便将著名作家管桦的著名小说《小英雄雨来》搬上了电视屏幕,当时是以儿童剧中的“故事表演”这一形式出现的。为什么要选择这篇作品搬上屏幕?除去它具有强烈的文学性,宜于屏幕表现之外,还因为它被收录了小学语文课本,这样做可以给少年儿童提供一个形象化的文学教材。因此,“故事表演”《小英雄雨来》可以被视为屏幕上最早出现的电视小说,是电视对文学的较早介入,或者说是文学介入电视的开始。

“故事表演”《小英雄雨来》,虽然只是电视小说的雏形,但它却提供了许多东西值得思考。首先,它绝对忠实于原著,实质上只是“带图像的小说”,原作中的全部文学语言都通过新的声画艺术充分地展现在屏幕上,因此文学性极强;其次,将小说体现为屏幕形象,不可避免地要增添演员的表演,由于演员的出现,表演的运用,又使得电视小说具有了某种戏剧的因素,故而一开始就与戏剧结下了不解之缘,被列入了“儿童剧”的范畴,此后,当电视剧这种艺术形式大规模地发展起来之后,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人们将电视小说划归“电视剧”之列;再次,电视小说的产生,促使当代最先进的电子技术与文学作品之间产生了密切的联系,为普及古今中外的文学名著发挥了特殊的艺术功能。这一时期可称之为电视小说的雏形期。

2.“文学宝库”时期

文革”以后,为了将少年儿童从“文化的荒漠”中解救出来,通过真、善、美的文学作品,陶冶他们的精神和情操,从1978年开始,中央电视台少儿部设立了“文学宝库”这一专栏,将中外文学名著搬上屏幕,循着过去的传统,进一步制作电视小说,先后播出了安徒生的《卖火柴的小女孩》,鲁迅的《故乡》、《孔乙己》,莫里兹·日格蒙德的《七个铜板》,格林兄弟的《白雪公主》等十几部作品。这种新的电视小说样式,深受广大电视观众特别是少年儿童的欢迎。从此,电视小说开始在屏幕上站稳了脚跟。

综观此时期的电视小说,大致体现了如下的特征:首先,电视小说选材的着眼点,主要是依据文学的审美价值,而“文学宝库”这一观念的出现,就先天地说明了它是文学而非他物;其次,努力在保持文学的原有风貌、特征和艺术基调上下工夫,形象地体现出作家本人的创作个性和独特风格;再次,此时的电视小说开始进一步显现其作为电视文学的艺术特征,而电视剧化的艺术倾向得以进一步克服。这一时期可以称之为电视小说的成长期。

3.“电视小说”时期

正式在电视屏幕上明确提出“电视小说”这一概念的,应该说是江苏电视台。他们于1984年左右开始先后制作并播出了欧·亨利的《最后一片叶子》、斯蒂芬·茨威格的《看不见的珍藏》,以及当代题材的电视小说《小巷通向大街》、《零点归来》等,在电视屏幕上鲜明地树起了“电视小说”的旗帜。至此,电视屏幕上增添了一个新的艺术品种。不仅如此,江苏电视台还制作出了“电视散文”屠格涅夫的《门槛》,“电视诗”《古诗三首》,以及“电视报告文学”《生·死·爱》、《专业户外传》等,在整个电视文学领域中,辛苦地耕耘,艰难地开拓。

此时的“电视小说”给创作者提供了更多值得认真总结的经验。首先,电视小说的取材范围进一步扩大,它不仅选取文学史上的名著,而且开始以文学家的眼光,将当代小说搬上屏幕,使得电视小说具有了鲜明的当代意识;其次,在将小说搬上屏幕的时候,更加注重它的屏幕化,也就是努力将文学小说移植为具有鲜明声画艺术特征的、独立的电视文学样式——电视小说;再次,除中央电视台、江苏电视台之外,其他电视台也开始制作电视小说,如《故土》、《遗落在湖畔》、《破命》等,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使得“电视小说”园地初具规模。这一时期可称之为电视小说的确立期。

电视小说,从雏形期到成长期再到确立期,应该说已经走过了一段漫长的道路。但是,从电视小说的整体考察,它实际上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它的成就和影响远远不及新兴的电视艺术样式——电视剧。究其原因,无非是电视制作单位尚未充分认识电视小说的艺术价值社会意义,电视理论界也还没有充分认识电视小说的美学特征和审美功能。事实上,电视小说在提高民族文化素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所起到的作用,要远远超过戏剧性的电视文艺节目。因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并大力提倡电视小说节目的建设。

(二)什么是电视小说

在对电视小说的发展历史进行考察之后,我们对电视小说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但是,究竟什么是电视小说,我们还需进一步探讨,将其提升到理性的高度。

“电视小说”在它自身的发展轨迹中,有着两个鲜明的属性:一是文学属性,一是戏剧属性。前者,将其划作“电视文学”的范畴;后者,又将其纳入“电视剧”的领域。这样就产生了一个必须予以解决的问题:电视小说与电视剧的差别究竟在哪里?只有寻出它们之间的鲜明差异,才能揭示电视小说的本质及其特征。

电视剧,许多是根据小说改编而来的,小说甚至成为目前电视剧的主要题材来源。这是因为文学创作在反映社会生活的深度和广度上,在塑造人物形象的丰满和深刻上,在揭示人生本质的细腻和深邃上,都远远走在电视剧本身创作的前面。我国优秀的电视剧目,如《四世同堂》、《新星》、《寻找回来的世界》、《凯旋在子夜》、《红楼梦》、《围城》、《三国演义》等,几乎无一例外都是根据小说改编而来的。但是,这种改编,不是简单的移植,而是将“小说”改编成“戏”。改编者只是将原小说的内容作为一种素材,依据电视剧艺术的基本规律和要求(重视矛盾冲突,讲究故事情节,注意悬念设置等),重新加以安排和组织。也就是说,改编者的着眼点是原小说的戏剧性,而非原小说的文学性。通过这种改编,体现在屏幕上的电视剧所给予观众的主要是“戏”的吸引力,而非“文学”的感染力。所以,尽管电视剧来源于小说,但已基本丧失了作为文学作品本体的文学性。

电视小说虽然也来源于小说,但它几乎不存在改编的问题,而是将原小说的本体形态(文学形态)转化为电视小说的特殊形态(屏幕形态)而已。也就是说,它不是从文学到戏剧的改编,而是从文学到文学的形态转换。有鉴于此,它要求电视小说必须忠实于原著。这种忠实,不是一般的忠实,它不仅需要忠实于原作的思想、结构、情节、风格,甚至需要忠实于原作的语言表达方式。这是因为,电视小说的根本目的是要将观众带入文学的氛围,置于文学意境之中,从而感受到如读小说一样的文学审美趣味。(www.xing528.com)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两者之间的差异,我们不妨将电视小说与电视剧做一直接的比较。茅盾的小说“农村三部曲”——《春蚕》、《秋收》、《残冬》,现在根据戏剧的模式被改编成了电视剧,但它主要强化了原作中的矛盾冲突和故事情节,而消退了原作中浓厚的文学性,诸如意境的创造、气氛的烘托、环境的渲染、哲理的阐发、诗化的抒情等。如果将“农村三部曲”制作成电视小说,那将会全部保留并努力体现小说的文学风貌和艺术风格。鉴于这种明显的差异,我们甚至可以说:根据小说改编的电视剧,作家在原小说中所表现的“自我”已被大大地削弱了,而代之以改编者,特别是导演的创作意图,使它完全变成了“导演的艺术”;而根据小说制作的电视小说,作家在原小说中体现的“自我”被顽强地保留着,因为它的制作目的就是通过屏幕的特殊形态,使作家的“自我”得以更形象的体现。正因为如此,人们才将电视剧称为“导演的艺术”,而电视小说却仍然是作家创作的“作家文学”。

当代小说《小巷通向大街》曾由上海电视台改编成电视剧,江苏电视台制作成电视小说。前者,着眼于突出故事情节,全部由人物的对白所构成,故而带有强烈的戏剧性;后者,专注于表现文学风貌,主要语言由旁白加以表现,故而保留了原作中浓厚的文学性。一篇作品,两种形态,对比之下,泾渭分明。

总之,根据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只是将原小说作为一种反映生活的素材,经过编导者对生活的认识,重新加以改编而成,因此,它仍然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直接反映;根据小说制作的电视小说,其目的是向观众介绍文学作品,因此需将小说原封不动地搬上屏幕,它所反映的仍然是文学作品本身,所以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间接反映。如果说电视剧是对社会生活的再现的话,那么电视小说则是文学作品的再现。故而,电视剧直接对社会生活负责,而电视小说则直接对文学作品本身负责。

当我们对电视剧与电视小说做过比较,并考察了它们的差异之后,我们就可以最终回答什么是电视小说了。

所谓电视小说,指通过特殊的屏幕造型手段,将以文字为传播手段的小说,转化为具有声画艺术特质的屏幕作品,具有浓郁的文学氛围,保留小说创作风貌,给观众以文学审美情趣的电视文学样式。

(三)电视小说的创作

当我们考察了电视小说的发展历史,并认识了什么是电视小说之后,我们就可以进一步探讨电视小说的创作特征了。

1.追求文学的审美价值

电视小说具有强烈的文学性,它是一种小说的电视化,或者说是电视化了的小说。因此,它努力保持原有的文学风貌,带有鲜明的文学审美特征。首先,这种文学性要求体现出原作的内部构成因素,忠实于原作所提供的社会环境、自然氛围、结构布局、情节处理、人物性格以及语言表达方式。而这一切都应是充分小说化、作家化的。其次,这种文学性必须体现、渗透在电视小说的声画艺术构成之中;画面要具有绘画性、可读性;声音要体现深蕴含蓄的艺术风格,能够揭示人物的心理活动,以及调动观众的丰富想象力。再有,通过象征、比喻、夸张、双关、含蓄等文学修辞方法及其综合艺术处理,将观众带入文学的、诗化的意境和氛围之中,感受文学的艺术魅力。

2.文学语言的屏幕再现

电视小说使用的语言,其中包括叙述语言和人物语言,仍然是原作中文学语言的再现,也就是说,是将文学语言直接搬上屏幕。文学,本来是“语言的艺术”,它运用语言的媒介塑造人物形象,反映社会生活,表达作家的思想感情。现在虽将小说搬上了屏幕,转化成为电视小说,即从语言艺术转化为屏幕艺术,但为了保持其浓厚的文学性,则必须保持文学的基本构成元素——语言。正是这种文学语言的屏幕化,才保持了电视小说的基本文学属性,以及作家的基本创作风貌。

3环境场景的假定性

电视小说并非电视剧。电视剧要求真实反映社会生活,因此它要求环境场景的绝对真实,其中包括历史环境、社会环境以及自然环境的真实性。即使是室内搭景,也要求跟真实的生活场景一样。电视小说要求反映的是“文学真实”,它可以运用画外音、文学语言去描写,通过观众的想象,在脑海里造成环境场景的景象。所以,它允许创造环境场景时的某种假定性。如果处理得好,则可以将观众思维的关注点从对真实场景的欣赏中自然引入作家所创造的文学意境的感受之中。总之,电视小说环境场景的假定性,反而能够增强它的文学性。

4.电视屏幕的具象性

电视小说毕竟不是文学小说,而是电视的小说。这就是说,并不是一切文学小说都可以被改编成电视小说。电视小说要选择那些适合于屏幕表现,能够构成鲜明屏幕形象的作品搬上屏幕。而在搬上屏幕的时候,更应调动一切电视艺术手段,充分发挥声音和画面的表现力。电视艺术本来就是声画艺术,其中,就声音系统来说,主要有人声语言和音响:人声中又包括画外音和人物对白;音响中又包括音乐、音响。就画面系统来说,主要包括写实画面和表意画面。只有将原小说形象地融汇在这两大系统之中,才能将文学的小说真正转化为电视的小说,并以一种全新的艺术样式出现在屏幕上。

总之,只有真正把握了电视小说的艺术特征,方能循着它的艺术规律,创作出真正优秀的电视小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