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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法律取利,轻松赢收益

时间:2023-12-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灵活利用法律,为自己带来利益犹太人之所以重视守信守约,之所以虔诚,之所以一丝不苟地崇拜上帝,就是因为犹太集体智慧早就在个体不知不觉安排好了。法律权利不但能约束自己,同时也能约束他人,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也就是说在他们善于守约的同时,正在积极为自己谋取最大好处的利益,不管实现利益目标是不合法或是违反契约规定,他们同样能做到假借法律或契约之形式,而行非法或非约之实务。

自用法律取利,轻松赢收益

灵活利用法律,为自己带来利益

犹太人之所以重视守信守约,之所以虔诚,之所以一丝不苟地崇拜上帝,就是因为犹太集体智慧早就在个体不知不觉安排好了。每个人都应该遵循着自己该尽的义务及享有的权利。在这样有序的状态下,每个人以自己不贪不争不偷的方法最终获得的成果,较之每个人都以自己贪婪争抢偷窃的方式最终获得成果,肯定要大得多、方便得多、愉快得多。法律权利不但能约束自己,同时也能约束他人,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

你一定要遵守法律,但你同样可以利用法律规则。一旦做得到位,你就能够收获大利。

对于视金钱为上帝的犹太商人而言,在2000多年的激烈商战角逐中,以其智慧,创造性地积累了通过法律和契约达到自己利益目标的经验。也就是说在他们善于守约的同时,正在积极为自己谋取最大好处的利益,不管实现利益目标是不合法或是违反契约规定,他们同样能做到假借法律或契约之形式,而行非法或非约之实务。

1971年8月16日,美国总统尼克松发表了保护美元的声明,精明的犹太金融家和商人立刻意识到,美国政府此举是针对于美国有巨大贸易顺差日本。犹太人又从情报中获悉,美国与日本就此问题曾多次谈判。一切的迹象表明:日元将要升值。更令人吃惊的是,这个结论不是在尼克松发表声明后而是在半年前得出的。

众多的犹太金融家和商人根据准确的分析结论,在别人尚未觉察之时,开展一场大规模的“卖”钱活动,把大量美元卖给日本。据日本财政部调查报告,1970年8月,日本外汇储备额仅有35亿美元,而1979年10月起,外汇储备额以每月2亿美元的增加速度在上升。这与日本出口贸易发展有关,当时日本的晶体管收音机、彩色电视机及汽车生意十分兴隆。但美国犹太人已经开始向日本出“卖”美元了。到1971年2月,日本外汇储备额增加的幅度更大,先是每月3亿美元,到5月份竟达5亿美元,当时日本政府还蒙在鼓里,其新闻界还把本国储备外汇的迅速增加宣传为“日本人勤劳节俭的结果”,似乎日本各界人士尚未发现这种反常现象是美国犹太人“卖”钱到日本的结果。

在尼克松总统发表声明的1971年8月前后,美国犹太人卖美元的活动几乎到了疯狂的程度,仅8月份的一个月,日本的外汇储备额就增加了46亿美元,而日本战后25年间总储量仅35亿美元。

1971年8月下旬,也就是尼克松总统发表声明10天后,日本政府才发现外汇储备剧增的原因。尽管立刻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但一切都已晚了。美国犹太人预料的事情发生了:日元大幅度升值。日本此时的外汇储备已达到129亿美元。后来日本金融界算了笔账,美国犹太人在这段时间拿出1美元,便可买到360日元(当时汇率);日元升值后,1美元只能买308日元。也就是说,日本人从美国犹太人手里每买进1美元,便亏掉52日元,犹太人却赚了52日元。在这几个月的“卖”钱贸易中,日本亏掉6000多亿日元(折合美元20多亿),而美国犹太人即赚了20多亿美元。(www.xing528.com)

日本有严格的外汇管理制度,犹太人想靠在外汇市场上搞投机活动是根本不可能的,而美国犹太人如此异常的大举动,日本人为何迟迟未发现?犹太人又是如何得手的呢?

这就是有“守法民族”之称的犹太民族利用法律的高超之处,这恐怕也只有受过“专业熏陶”的犹太民族才能表演此法。

从1971年10月起,日本外汇储备额以每月2亿美元的增加速度在上升,而这正是日本的晶体管电子及汽车出口贸易十分兴隆的结果,这个增加速度是很正常的。

在日本自己看来,日本的外汇预付制度是非常严密的,但犹太人却看到了这些东西:根据此项条例,对于已签订出口合同的厂商,政府提前付给外汇,以资鼓励;同时,该条例中还有一条规定,即允许解除合同。

犹太人正是利用外汇预付和解除合同这一手段,堂而皇之地将美元卖进了实行封锁的日本外汇市场。

美国犹太人采取的方法事实上很简单,他们先与日本出口商签订贸易合同,充分利用外汇预付款的规定,将美元折算成日元,付给日本商人。这时犹太人还谈不上赚钱。然后等待时机,等到日元升值,再以解除合同方式,让日本商人再把日元折算成美元还给他们。这一进一出两次折算,利用日元升值的差价,便可以稳赚大钱。

巧用法律规则赚钱是犹太人外汇买卖的绝活。作为“契约之民”的犹太人,总是在遵守契约的前提下,凭着自己的智慧和谋略极为理性地赚取金钱。虽然法律条文是为限制行动而存在的,但若精研法律条文,巧妙用“法”,也会有所收获,在这方面,何不学一学精明的犹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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