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利用政策发财
众所周知,犹太商人具有良好的法律素质,他们不但严于守法,而且还非常善于守法。在2000多年的商业实践中,他们不但恪守了“契约之民”的民族教条,而且还积累了大量利用法律的手段和通过契约达到自己目的的经验。
70年代初,经过战后全体日本人25年的辛勤工作,日本的外汇储备只有35亿美元。但是,1968年前后,由于日本经济的调整增长和贸易顺差,日元日渐升值,美元日显疲软,因而日本的外汇储备飞速地增加。从1970年10月份开始,日本的外汇储备飞快向上爬升,1971年8月就达到125亿。最后总储备额竟达到了150亿美元,前后时间还不到一年。对此,日本政界、新闻界,还有商界中大多数人,都陶醉于良好的自我感觉中:“这是日本人勤劳的象征,这是日本人勤奋工作的结果。”在日本人得意的同时,却不知隐藏着怎样的危机。
在日本人还没有反应过来时,犹太人却在偷笑。因为他们知道,日元的升值是迟早的事情,只要日本的外汇储备超过100亿美元,这个时机就会来临。这个美日汇率的大幅变化,也许是20世纪中最后一个发大财的机会。所以,犹太人甚至向银行贷款来向日本抛售美元。对于犹太人的动作,反应迟钝的日本政府一直没有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国会只知道辩论这些流入日本的外汇会不会对日本经济造成破坏。一些人振振有词地说道:“外国人搞投资,绝对赚不了钱,即使赚了钱,也要纳税。”殊不知,犹太人虽然从不偷税漏税,但根本没有办法向日本政府纳税。日本人自认为自己有严格的外汇管理制度,外国人想靠在外汇市场上搞买空卖空式的投机是不可能的。虽然日本政治家的算盘没有全错,但是他们却没有想到,在他们眼里周详严密的外汇制度,在犹太人眼里,却有一个大漏洞,这就是当时的《外汇预付制度》。在对待外汇制度方面,日本人远远没有犹太人那样精于盘算。
根据该《外汇预付制度》规定,对于已签订出口合同的厂商,政府将提前付给外汇,以资鼓励。但是这个制度有个缺陷,那就是必须允许退货。犹太人正是盯上了日本的“提前付外汇”和“退货”这两点。这样,犹太人先与日本出口商签订合同,将美元卖给日本,然后耐心等待,等到日元升值,再以退货的方式将美元买回来,一卖一买,利用日元升值造成的差价,就可以稳赚大钱。当日本政府的外汇储备达到129亿美元时,才如梦初醒,意识到这种状况的危险,然后才停止“外汇预付”,不过,还留了一个尾巴,允许每天成交1万美元。最后,等外汇储备达到150亿美元时,日本政府只好宣布日元升值,由360日元兑换1美元提高到308日元兑换1美元。就这样,犹太人狠狠地赚了一笔。在短短几个月内,日本政府则共损失了8亿美元。而这笔钱大多都是被犹太人以这种方式赚走了。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本来日本的《外汇预付制度》是为了促进日本企业开展外贸的。接到国外订单,尽早拿到外汇就可以及时进口所需的原料,确保按期交货;企业拿到预付款还可以减少资金占用。允许退货,也是交易场上的常例,本身并不是什么大的漏洞,除非是在日元升值的情况下。犹太人就是想钻原来并不是漏洞的漏洞,那就是利用日本的法律,可惜日本政府开始并没有察觉,结果损失惨重。
追求最大利益是人的天性。想要获取财富,我们不但要遵守政策,用法律法规来保证我们的经济行为,还要灵活利用政策,给我们带来财富。在这方面,犹太人总是把这一策略运用到登峰造极的程度,犹太富翁赫希男爵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www.xing528.com)
1868年,土耳其政府准备建造一条从维也纳路经保加利亚到君士坦丁堡的铁路。这条铁路全长2500多公里,而且沿途地形复杂。土耳其政府通过预算,给出预计的平地造价为4万美元 公里,山区造价为5万美元 公里。
犹太富翁赫希男爵决定投标修建这条铁路,并且同土耳其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该协议规定:该铁路由赫希男爵出资修建,铁路沿线的矿产森林资源由赫希开采,该铁路竣工后,由土耳其政府租用,租期为99年,年支付租金2800美元 公里,铁路劳动者又另缴纳年营运费为1600美元 公里,合计每年可收回投资11%。铁路营运后,每公里铁路收入超过4400美元租金部分,将由三家分成:经营者得50%,政府得30%,赫希得20%。经过周密策划后,在铁路修建前,赫希先说服土耳其政府发行债券,由他经营。赫希以26美元的价格买进一批面值80美元的债券,转手以36美元的价格抛售给公众,仅凭借发行债券,就使赫希男爵大大赚了一笔。
在工程开工后的两年内,赫希男爵共完成了500公里的干线,其中400公里已投入营运,另外的660公里也在动工兴建之中。正在此时,由于铁路伸入俄国的势力范围,遭到了俄国政府的强烈反对。这样,土耳其被迫取消了整个线路中耗资最多、风险最大的1200公里铁路。而原来土耳其政府同赫希的协议中之所以给予他如此优惠的条件,这段铁路是很重要的因素。现在协议依旧,而最难建造的地段却取消了,岂不明摆着让赫希发财吗?据说俄国的反对,首先是由于赫希的调唆,赫希给了他们一笔好处;对于土耳其政府的政要,每人也获得200万美元的馈赠。这就是土耳其铁路的官员之所以能够就范的原因,完全是赫希暗中疏通关系的结果。
维也纳到君士坦丁堡的铁路终于竣工后,土耳其政府又向赫希买下这条铁路。据估算,赫希在这笔大生意中共获得3200万美元。这当然也是贿赂政府官员的结果,其中一大半利润都用于贿赂官员了。
赫希的成功,正是在合同中动手脚的威力。犹太人一贯主张要守法挣钱,不能越规,不能去挣不能要的钱。因此在犹太人的经商观念中,他们一方面守,另一方面又善于合理地利用法律为他们服务。
法律只能在一定范围内是公正的。但是它是由人来制定的,并且随着事物的发展在不断地改进。所以,在法律内部一定存在着漏洞。精明的商人,就是利用法律的漏洞,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去发财致富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