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必然遭到惩罚
合同是用来约束买卖双方的行为的,它内在体现着诚信这种品质。如果违约,意味着自己背信弃义,这样会为大家所不齿。而且违约,也会带来一系列的后果,很难使自己在商场中立足。
犹太人对合同非常重视,也与他们信奉犹太教有关。犹太教有“契约之宗教”的称誉,旧约全书就被当做“神与以色列人的签约”。犹太教认为,“人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与神签订了存在的契约之缘”。犹太人相信此说,所以犹太人不毁约,一切买卖只笃信合同。相反,谁不履行合同,就会被认为违反了神意,犹太人绝不会允许的,一定会严格追究责任,毫不留情地提出索赔要求。
有这样一个故事:出口商比尔和犹太商人拉克签订了10000箱蘑菇罐头的合同。合同规定为每箱20罐,每罐100克。但出口商比尔在出货时,却装运了10000箱150克的蘑菇罐头。货物的重量显然比合同多了50%,犹太商人拉克看到这样的情况后,坚决不同意收货。出口商比尔甚至同意超出合同重量不收钱,但是拉克仍不同意,并要求索赔。无奈之下,比尔只好向拉克赔偿了10多万美元,并且将这些货物另外处理。
这件事情看起来,拉克似乎是不通情理,多给他货物他也不要。其实,事情不是那样简单。首先因为犹太人极为注重合同,犹太人可以说是“契约之民”。犹太人生意经的“精髓在于合同”。他们一旦签订合约,不管发生任何困难,也绝不毁约。当然他们也要求签约对方严格履行合同,不允许对合同不严谨和宽容。
而且犹太人精于经商,深谙国际贸易法规和国际惯例。他们懂得,合同的品质条件是一项重要条件。每罐100克是合同上明确规定的,而出口商交付的却是每罐150克,虽然重量多了50克,但卖方确实没有按合同规定的规格条件交货,是违反合同的。按国际惯例,犹太商人完全有权拒绝收货并提出索赔。
从这一事例可以看出犹太商人对商业合同的遵守是十分严格的,执行起来不打半点折扣。遵守契约,信守诺言,同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重要。有时,它就是你的生命。(https://www.xing528.com)
犹太人极少毁约,甚至在同有毁约习惯的民族的人做生意时,也很少毁约,这表明他们的守约与其他人并没有关系。反过来,对方即使尽了非同寻常的努力方得以履约,也得不到他们的特别称赞,因为履约本身始终是一件理所当然之事。既然犹太人一直履约,对方的履约又有什么特别之处呢?至于所付出的特别努力,那属于签约之前就应该考虑到的问题。
恰恰就是这样一种由文化起源和历史遭际培育成就的守法守约的价值观念、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使得犹太人在今日的法治世界中,又一次占据了先机。当许多民族只知放任个体智慧,理不出一个正常的、规范的市场来的时候,犹太人正在法制化的世界经济市场上如鱼得水,大发其财。
可见,重信守约的确会给我们带来种种好处。因为有了信誉就等于有了市场,拥有了市场就等于拥有了财富。
现在的生意场上,往往出现一些因彼此不相信而导致交易失败的例子。但是当世界各国商人在和犹太人交易时,总是最大限度上信任对方存有履约的诚意,也会严格要求自己。他们非常相信对方,同时也会对自己说,千万不要对犹太人失信,更不能毁约,这样才能获得与犹太人做生意的好机会。
合同是买卖的极为重要的要件,违反合同规定,对买卖双方会产生严重后果。犹太人深知其要害,故强调要守约。犹太人从来都不毁约,因为毁约要受惩罚。但他们却常常在不改变契约的前提下,巧妙地变通契约,为自己所用。因为在犹太人看来在商场上的关键问题不在于道德不道德,而在于合法不合法。这个道理,你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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