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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崛起:破解三农问题加速工城发展

时间:2023-12-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篇深入研究和破解“三农”问题,走出一条在农业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基础上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的路子促进中原崛起,全面建成惠及近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重点、难点和基础都在农业、农村和农民。河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之所以能够连续两年实现两位数增长,是在一系列扶持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政策的基础上取得的。

中原崛起:破解三农问题加速工城发展

第三篇 深入研究和破解“三农”问题,走出一条在农业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基础上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的路子

促进中原崛起,全面建成惠及近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重点、难点和基础都在农业、农村和农民。因此,解决“三农”问题,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然而,“三农”问题盘根错节,解决它,必须以工业化、城市化和推进农业现代化为途径,以市场化取向的制度创新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有利的宏观经济政策为扶持,通过城乡工业的合理分工、协调发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梯次递进,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实现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良性循环,从根本上破解“三农”问题。

一、河南“三农”问题的主要表现及其特殊性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一个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前途与命运的具有全局性的根本问题。“三农”问题对于作为农业大省、人口大省的河南而言,更为突出。

(一)河南“三农”问题的主要表现

河南作为农业大省,与全国的情形相似,河南也存在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城乡差距日趋扩大、农业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在产业结构上,第一产业比重偏高,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轻工业中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比例过大。农业没有形成区域优势,高效农业技术的推广也未普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大多数农民仍然处于小农生产水平,农业产出以粮食为主,农业附加值低,城乡差距不断拉大。“三农”问题尚未解决,“新三农”问题又接踵而至。

1.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大,城乡差距日趋扩大

近年来,河南省农民收入稳步增长。2005年,河南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870.58元,在上年较快增长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增加额为317.43元,增幅为12.4%,略低于上年14.2%的增速。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7.5%。在“十五”期间,河南农民人均纯收入虽然年均实际增长5.0%,但分别低于“八五”、“九五”时期1.9个和2.5个百分点,从全国来看,2005年河南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84.35元,仅居第19位,在中部六省中仅仅高于安徽省(2640.96元)。

河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之所以能够连续两年实现两位数增长,是在一系列扶持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政策的基础上取得的。虽然今后农民收入仍将保持一定的增长幅度,但随着农民增收环境和农民收入各相关构成部分的变化,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将进一步加大(见表3-1)。

表3-1         2005年河南农民人均纯收入构成

资料来源:《河南统计年鉴(2006)》。

(1)第一产业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平稳增长,但增幅回落,从长期来看,第一产业拉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潜力有限。

2005年,河南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在上年较快增长的基础上,取得了平稳增长的好势头,人均1913.66元,增加196.95元,增长12.5%,增幅比上年回落2.9个百分点。从产业看,第一产业人均纯收入1610.82元,增加159.02元,增长11.0%;第二、三产业人均纯收入均扭转了上年下滑趋势,分别增长11.0%和15.6%,达到80.67元和222.17元,但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之和仅为11.9%。农民从第一产业生产中获得的纯收入,依然是农民纯收入的重要来源,所占比例高达50.1%。也正因为农民家庭经营增收渠道过多依赖于第一产业,所以在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产量不会有太大的增长空间、价格却呈现走低态势的情况下,加上化肥农药、燃油等农资价格继续高位运行,第一产业的生产成本和市场风险双双增加,其继续承载农民持续增收主渠道任务的难度空前加大。

(2)工资性收入仍然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对农民增收的贡献份额达31.5%,但农村劳务输出收入增长势头明显减弱。

2005年,在河南农民人均纯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853.95元,比上年增加99.96元,增长11.3%,增幅比上年回落7.3个百分点,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为31.5%,比上年降低5.8个百分点。其中,从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收入为104.06元,增加13.74元,增长15.2%,增幅提高14.9个百分点,对农民增收的贡献份额为4.3%;在本地劳动得到的收入为309.73元,增加51.44元,增长20.0%,增幅与上年基本相当,对农民增收的贡献份额为16.2%;常住人口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为440.16元,增加34.78元,增长8.6%,增幅回落12.9个百分点,对农民增收的贡献份额为11.0%。由此可见,劳务输出收入增长势头明显减弱,农民工工资增长缓慢。与此同时,由于农民外出干的大多是苦脏累的活,技术含量低,收入少,即使加班加点,全年的收入也很低,有的雇主还故意拖欠,且工资收入的正常增长机制尚未形成。2005年,河南省农村劳务输出总量达到1557万人,继续保持全国第一,但全年劳务总收入只有730亿元,人均只有4688.5元。

(3)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免征农业税及补贴直接拉动农民纯收入增长3.1个百分点,但政策对农民收入的拉动作用将趋于弱化。

2005年,河南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农民家庭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两项合计人均102.98元,增加20.54元,增长24.9%。财产性收入人均35.85元,增加7.63元,增长33.4%;转移性收入人均67.13元,增加12.9元,增长23.8%。2005年,河南全面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税,河南省农民因此减负增收29.1亿元,再加上粮食生产直接补贴、购买大型农业机械补贴、水稻良种补贴等,河南省7300万农民实际直接得到实惠57亿元,人均78.1元,直接拉动农民纯收入增长3.1个百分点。但从长期看,政策对农民收入的拉动作用将减弱。因为,2005年起免除农业税直接拉动农民减负增收的利好因素自次年始即不复存在,换言之,对2005年农民增收起作用的财政转移支付中的增量部分,只有继续维持相应的增量,才能继续拉动农民增收相应程度,而这样的政策即便是处于工业化后期的财政实力比较雄厚的发达国家,也是不堪重负的,因此,各种补贴的增加空间也越来越有限。同时,新农村建设资金中也多用于支持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改善农村生活条件,这部分财政支出并不能直接增加农民收入。

在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的同时,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也在持续扩大,收入增长不平衡的问题仍很突出。

首先,地区间农民收入增长继续整体呈现北高南低态势。2005年,豫北的郑州、济源焦作农民人均纯收入位居三甲,分别为:4774元、3889元和3831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4.1%、14.5%和13.5%。豫南的信阳、驻马店等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则均在2900元以下。增长最多的郑州市农民人均增收达到591元,增长最少的周口市农民人均仅增收228元。18个省辖市的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低之比由2000年的1.60∶1扩大到2005年的2.10∶1,绝对差距从1097元扩大到2498元。

其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持续扩大,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2005年,河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667.97元,比上年增加963.07元,增长12.5%。城乡居民收入的增收额相差645.64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2000~2005年,河南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由最初的2780元扩大到5797元,差距增长了1倍多。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以农村居民收入为1)由2000年的2.4扩大到2005年的3.02,远远高于同期的江苏省(2.33)和山东省(2.73),在中部六省中,也高于湖北省(2.83)和江西省(2.75)。倘若考虑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并没有涵盖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种各样的实物性补贴,如医疗养老金保障、失业保险、最低生活费救济等,城乡居民收入实际差距可能还要更大。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影响,河南省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水平差距也在不断扩大,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差额由2000年的2514.88元扩大为2005年的4146.45元。2005年每个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消费支出水平仅相当于每个城镇居民的33.1%和31.3%。

2.农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

改革开放以来,河南省农业结构调整已取得了显著成效,农业总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已由1978年的85.7%下降至2004年的54.1%。2004年以来,河南省农业结构调整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继续狠抓建设全国重要的优质小麦生产和加工基地、建设全国重要的优质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两个重点,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2005年,优质小麦70%以上实现了集中连片种植,种植面积在30万亩以上的县有40多个。河南省各类畜禽养殖小区发展到2700多个,初步形成了从黄河滩奶牛、豫东奶牛、豫北肉牛、豫南水禽等为代表的区域化新格局,优势区域畜产品产量占河南省畜产品总量的50%以上。但是,应当承认,在不少地方,过去农业结构调整仍然是初步的、低层次的、阶段性的。农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之后,农业结构性矛盾日益显露出来,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同经济发展以及省内外、国内外市场的要求还很不适应。

农业生产结构仍不理想。2004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构成比例为54.1∶2.6∶37.7∶0.9,全国同期水平为50.4∶3.6∶33.3∶9.9,这说明河南种植业比重仍然偏大,虽然经过50多年的调整,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在种植业内部,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种植总面积的比例目前仍高达65.7∶34.3;畜牧业产值虽已突破千亿元大关,但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林业比重依然偏低;渔业生产上,可利用水面利用率低,产出率也低,仍有开发的潜力;各业区域化布局不明显,特色农业规模小,不少地方缺乏主导产品和支柱产业,专业化生产水平低,生产经营规模小。

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足。在农产品市场供需由以数量为主转向以质量和品种结构为主的过程中,农产品的市场选择性越来越强,竞争越来越激烈,特别是随着农业开放程度的加大,外资逐步深入到农业领域和国外农产品大量涌入国内市场,更进一步加剧了农产品市场的激烈竞争。在此背景下,农产品竞争力不仅体现在质量、品种以及标准化方面,更体现在农产品结构能否与社会有效需求充分对接上,体现在农产品生产、管理、销售的全过程中。一言以蔽之,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农产品拼的是市场竞争力。小麦、玉米、水稻、大豆等大宗农产品是河南的主要粮食作物,与国外先进国家的同类农产品相比,生产成本偏高。社会净收益的估计结果表明,目前,河南的小麦和玉米缺乏国际竞争力。以小麦进口为例,据测算,美国的小麦进入我国市场后扣除运费、关税、市场交易等费用,其每公斤小麦价格仍低于我国小麦市场价格0.10元左右。因此,从潜在比较优势看,贸易自由化将使河南省小麦、玉米、水稻的竞争力进一步下降。尽管2005年河南优质专用小麦面积占河南省麦播面积的比例已达54.3%,居全国第一位,但由于受传统的种植方式的影响,大多数农民忽视了土壤的结构、作物的需要,仅凭经验对农作物进行管理,结果造成不必要的投入,降低了小麦的市场竞争力。此外,截至2005年,虽然河南已建立国家、省、市、县4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581个,其中国家级69个、省级183个、市县级329个,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186个,涉及粮食、蔬菜、水果、畜禽、水产、花卉、林业等多个领域,但由于在农作物生产过程中标准化管理水平较低,执行标准不严格,并受环境的影响(主要是“三废”的影响),加之检测机构装备水平差,造成农产品、畜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含量超标,也制约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农业产业链条短,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率不高,农业比较效益低。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既是提高农产品质量的重要途径,又会提高农业的比较利益水平,甚至可变废为宝,提高农产品的综合利用率,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对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多样化需求。2005年,河南省粮食、肉类、乳品年加工能力分别达到3200万吨、390万吨、145万吨,分别比2000年增加900万吨、316万吨、134万吨。面粉挂面方便面、面制速冻食品、味精等总产量均居全国第一位。其中,河南生产的速冻食品国内市场占有率达60%,方便面国内占有率达25%,“双汇肉制品国内综合市场占有率达38%,火腿肠占国内市场份额的47%。但就总体而言,加工总量不足,精深加工程度较低,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河南尚有相当差距。目前,河南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仅为0.7∶1,全国水平为0.79∶1,发达国家则大都在3∶1。河南生产的食品仅占消费的25%,农产品加工程度只有45%,而发达国家这两个指标分别达到90%和80%。发达国家食品工业产值一般是农业产值的1.5~2倍乃至更高,中国却不到1/3,河南只有27.1%。一些边远山区由于交通不便、信息不灵,资源优势很难转化为产业优势,农民仍过着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生活,农产品加工转换率和商品率很低。

农村基础设施和物质技术条件总体水平还比较低,很难适应调整农业结构的需要。2005年,河南农村“六小工程”的投资规模和范围扩大,筹措资金3.02亿元,解决了淮河、海河流域965个重污染村的安全饮水问题,使220万人喝上了安全水,河南省完成农村公路投资61亿元,新建和改建2万公里,使5800个行政村出行条件得到有效改善。截至2005年年底,河南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2.5万公里,100%的乡镇通了油路,98.06%的行政村通了公路,99.96%的行政村通了电话,还有36.14%的行政村通了自来水。尽管如此,河南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依然欠账严重,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差距很大。目前,行政村通油路率为63.5%,还有近40%的行政村没有通油路,更不用说自然村了。而且前些年的农村公路大部分是等外路,建设标准较低,在今后几年都需要重新改造。过去修建的基本农田水利设施,由于标准不高,加上损坏严重,相当一部分已经失去使用价值。省内的淮干防洪标准不足十年一遇,多数平原河道防洪标准不足五年一遇。“十五”末期,河南省旱涝保收田和有效灌溉面积仅占耕地面积的53.9%和67.5%。自然灾害频繁,特别是旱、涝和病虫灾害基本上连年发生,农业抗灾减灾能力不足,部分地区水土流失严重。

3.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指专门从事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的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按社会化生产分工协作的要求组成的服务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农业市场化和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其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一个地方的市场化水平。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河南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较快发展,已初具规模。2004年,河南省共发展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4620个,拥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8473家,拥有资产总额58.1亿元,年实现收入23.9亿元,生产经营覆盖了大部分特色和优势农产品;河南省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总户数达183万户,占河南省农户总数的9.2%,加入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民户均纯收入达15000余元,比没有加入合作组织的农户收入高出近50%。然而,总的来看,河南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依然并不健全,农业信息体系、质量标准体系、农业执法体系不完善,科技贡献率和科技成果推广率均不足50%,农民组织化程度低,进入市场的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落后,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

服务内容不完善。偏重物资供应服务,科技、信息服务不足,体现在生产环节上则是偏重产中服务,产前、产后服务较薄弱,而且偏重单项服务,综合服务较差。目前,在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从事技术及信息服务的有3355个,占总数的39.59%,从事购销服务的有3442个,占总数的40.62%。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都起步于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然后逐渐向购销领域延伸,但是目前真正延伸到运销和加工领域的农民合作组织数量还很少,绝大多数属于生产服务型。不少服务组织出于对本部门、本单位经济利益考虑的角度,只经营或者提供可以为本部门、本单位带来较多经济利益的农用生产资料的供应服务,而对那些可以为农业生产者带来较高经济效益但对服务组织微利或无利的技术措施推广应用及技术经济信息搜集发布等服务,则很少提供或者干脆不提供。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育和某些农副产品供求关系的变化,这种重生产轻经营、重产中轻产前产后的服务组织体系已不能适应现代农业生产的要求。另外,由于体制僵化等多种原因,农技人员缺乏且流失现象较严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的提高。在美国,为农业服务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6%,而河南则不足5%,且服务功能由于资金不足等因素而难以正常发挥。

运行机制不健全。现有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为政府主导型,市场驱动力量还没有充分发挥。由于多以行政手段设立,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多数农业职能部门既有行政管理职能,又兼有服务职能,其运行机制也往往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从服务形式上看,这类服务组织也多使用行政手段,农业生产者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以及怎样生产,往往是靠行政命令,这就极易造成农业生产中的“一刀切”、“瞎指挥”,而不能反映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

组织体制不成熟。受经济发展水平、农民素质等内在因素和外部法律政策环境的制约,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整体发育水平还很低。在现有的8473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能人大户牵头兴办的合作组织3786个,占总数的44.7%;农村集体组织牵头领办的2345个,占27.7%;龙头企业牵头创办的1355个,占16%;由各涉农部门即由农技、农经、林业、兽医站、供销等部门领办的346个,占7.5%。这些合作组织中,有半数以上不是由农民发起的,在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乡党委书记和乡长直接挑头办合作组织的现象。成员的经济参与程度低,普遍不愿意入股或交会费,只想得到无偿服务,在许多合作组织中没有建立起稳定而紧密的利益关系,“按交易额返利”的利益分配机制还没有形成,目前农户只是集中在一起解决了一些技术和购销方面的难题,没有从合作组织得到应有的好处。此外,多数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还只是一种松散的买卖关系,企业与农户之间没有形成利益共同体,也没有“产+销”一体化经营;签订的合同缺乏履行保证机制,存在着价高时农民惜售、价低时企业违约压级压价、双方互不信任的现象,企业和农户获得的市场信息不足,市场营销渠道不畅,农产品增产不增收的现象普遍存在。

发展程度不平衡。已经发展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产业之间的分布不均匀,主要集中在市场化、规模化、专业化程度较高的蔬菜、瓜果、养殖等产业领域,在商品率较低的大宗农作物领域则十分少见。地区之间发展也不平衡,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的豫北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比较好,农民合作组织发展速度比较快,规范化程度也比较高。豫东和豫南地区则相对滞后。同时,政府推动也起到很大作用,凡是政府比较重视,支持比较得力,部门之间协调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地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势头就比较旺,如焦作、郑州等地;而在政府不作为或推动不力的地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速度就明显地比较慢,发展水平也比较低。

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尚不健全的同时,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文化、教育、医疗等方面较为薄弱,社会经济资源不足,文化娱乐场所更少。科教方面:2005年河南中小学(含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专任教师人数为87.14万人,占农业总人口的比重为1.14%;农业研究支出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008%;河南省农村文盲、半文盲占农村劳动力的比例仍达6.6%,科教投入和人均教育资源占有量严重不足。文化、体育、卫生方面:近年来河南省农村电视基本达到普及,但由于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建设不足,难以得到有效利用;体育设施明显减少;2005年河南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县为25个,参加合作医疗人口为1118万人,占河南省农业人口的14.6%,低于全国水平5.3个百分点,农村千人卫生技术人员数与城镇相差10倍左右,落后世界平均水平20年以上。社会保障方面:在原来存在的“五保户”制度基础上,建立农村五保供养新机制,2005年出台了五保供养最低不低于1000元的新标准政策,对农村特困户实施救助,105万特困群众按月按标准享受救济。但这种保障安排还是初级层次的,而且特困人口在河南省农村贫困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仅为15.4%,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还有153.1万人,初步解决温饱但还不稳定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为527.3万人,在农村社会保障建设滞后的情形下,这部分人口极易因出现灾害或疾病而立刻陷入贫困境地,同时也使得转移出去的农民不愿放弃附有社会保障功能色彩的土地,难以实现土地的规模经营。

4.农民工、失地农民、“空心村”——“新三农”问题不容忽视

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和冲击下,尤其是随着中国加入WTO以及越来越多的外资投资企业的进入,海外发达地区企业向中国转移、我国东部沿海企业向中西部转移的步伐越来越快,并由此深刻改变着我国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各个方面。作为位处承东启西的中部之中,河南在这场空前规模的产业转移浪潮中可谓得天独厚,从农业、工业到服务业,从城市到农村,无不感受着全球化所带来的脉动,而与此同时,河南乃至全国所面临的挑战也进入一个新阶段。

传统意义上的“三农”问题(农村、农业、农民问题),伴随着全球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快以及经济社会的加速转型,远远超越了总体上还局限于农村的范畴,变成多种问题和矛盾的交织体。农民工、失地农民、“空心村”问题在新的时空条件下应运而生,成为破解“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无法逾越的三个突出难题,在此,我们将其与传统意义上的“三农”问题相区别而称之为“新三农”问题。“新三农”问题其实是“三农”问题在新的发展阶段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是工业化、城镇化和全球化交织作用的产物,是城乡关系不断碰撞走向融合的“连接点”,也是社会矛盾和冲突的“热带”。“新三农”问题解决的好坏,不仅关乎“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而且关乎已深刻融入全球化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

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河南省是人口大省,也是劳动力资源大省和劳务输出大省。2005年,劳务输出大军达1557万人,其中省外输出占50%左右。针对农民工权益保障,河南省于2005年9月出台了全国首部专门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地方法规《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办法》,焦作市在全国首创农民工节日——从2006年起将每年的7月20日定为焦作市的“农民工节”,郑州市2006年9月向社会公布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在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为农民工提供公共服务、完善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等方面作出了“一揽子”安排部署。尽管农民工就业环境整体而言较以前有明显改善,而且近年来沿海等部分经济发达地区“民工荒”的出现,也推动了农民工权益的维护,但目前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工资偏低、拖欠严重,劳动条件差、工伤事故多,缺少技能培训、缺乏社会保障,居住难、子女上学难,部分地方农民外出务工手续成本费用偏高等。在欠薪问题上,虽然在省内务工工资拖欠现象一般能得到较好解决,但对省外务工则鞭长莫及,只能寄望于劳务输出地的努力,目前来看情况不容乐观,尤其是工伤事故理赔更是困难重重;在精神文化层面,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缺乏,调查显示,有近60%的农民工对目前自己的文化生活“不满意”或“很不满意”。由于落实不了居住权、子女受教育、医疗保障以及失业救济等待遇,有31.4%的务工者认为进城务工受到了歧视。

失地农民利益补偿机制尚不健全。在城市化加速进程中一个突出的特征就是大量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征用于非农化建设,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由此产生。据统计,2001~2004年,河南每年征占耕地20.4万亩,每年约有20万农民失去口粮田。而据预测,“十一五”期间,全国每年将新增被征地农民300万人。由于中国正处在新一轮的经济增长周期中,土地增值的收益成为最大的收益,而这块收益能否公正、公平地分配,成为失地农民的关注点,也往往是利益矛盾和冲突的焦点。对此,河南各地进行了不少探索,如洛阳失地农民可退休养老,焦作失地农民可入股创业,安阳失地农民可出租房屋。但随着土地征用进程的加快、失地农民的增多,一些地方政府征地与农民利益的紧张关系日益突出,加之在河南省各种已征占农村土地中,交通、水利、能源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所占比重较大,由于人均耕地本来就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如此规模的用地,更加剧了征地矛盾。在一些地方,因失地农民的利益补偿过低、缺少社会保障、再就业难以及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受阻等问题而引致的农民上访、与政府及建设单位发生冲突,已经成为阻碍城市化发展、破坏社会稳定的隐患。

“空心村”问题制约新农村建设。这里的“空心村”包含两个层次:其一,指在农民新建住宅过程中,由于村庄规划严重滞后、基础设施不配套等原因,新建住宅大部分集中在村庄外围尤其是公路沿线,而村庄内却存在大量空闲宅基地和闲置土地,这是一种地理意义上的“空心”;其二,指大批农民工的进城,而且都是文化素质相对较高的青壮年劳力,剩下的则基本都是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这是一种经济意义上的“空心”。对于前者,据测算,河南省闲置的“空心村”土地有250万~300万亩,如果在河南省开展“空心村”整治,腾出耕地150万亩,则按河南人均1.2亩耕地的现有标准计算,等于增加了120多万人的耕地。如果将腾出的耕地进行置换,不仅可解决河南省5年内建设用地指标,还可以节省耕地开垦费、有偿使用费150亿元。然而,由于涉及体制、资金等因素,“空心村”整治难度大。对于后者,虽然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大势所趋,但在目前同样不容乐观。因为,鼓励农民进城,不等于要“荒”了农村,更不能“空”了农村,如何对待经济意义上的“空心村”、多渠道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走城乡协调发展道路,成为一道现实的社会问题。而更多时候,往往是两种意义上的“空心村”交织并存的现象,这就加大了“空心村”整治的难度。

(二)河南“三农”问题的特殊性

拥有9768万人口的河南,是全国第一人口大省,也是典型的农业大省,“三农”问题一直是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中国粮仓”,河南既要负责自身的粮食安全,又要负责全国粮食的供求平衡;既要稳定农业生产,又要推动非农化进程;既要主要依靠自身力量来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又要补课工业化。从2005年起,千年“皇粮国税”在河南宣告终结。免除农业税,给农民带来了实惠,但与此同时,也给以农业税费为主要财政收入的大多数乡镇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1.农业人口比重大、绝对数多,农民综合素质低,这些问题与城镇化发展滞后交织导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缓慢

人口基数大、低增长率和高增长量长期并存、总体素质不高、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等问题,在全国其他省份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但对于河南而言,最典型之处在于农业人口基数大,农村富余劳动力数量巨大。

农民多,是河南的基本省情,也是最突出的矛盾,是河南在实施中原崛起战略中的最大羁绊。2005年年底,河南省农业人口总数仍有7643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高达78.2%;乡村人口有6774万人,占总人口的69.35%;农村劳动力4752万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有3139万人,占河南省总劳动力的55.44%,据测算,河南省农村富余劳动力约为2800万人,已转移1557万人,仍富余近1300万人。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现代化发展的情况,农业劳动力就业大约只占总劳动力就业的5%以下。因此,与发达国家相比,河南差距甚大,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艰巨性由此也可见一斑。

农民综合素质低,是导致农民发展能力弱的内在原因。首先,农民受教育程度偏低,文化科技素质低,意识差,难以及时接受一些适用技术和方法。2004年,河南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只有7.2年,相当于初中二年级,比城镇水平低2年以上,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4年。2005年,在河南省4752万农村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25.1%,初中文化程度的占61.2%,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的占12.6%,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0%;在河南省已转移的1557万农村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占1.13%,小学文化程度的占10.2%,初中文化程度的占74.8%,高中文化程度的占10.55%,中专文化程度的占2.36%,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0.95%。其次,法律意识淡薄,维权能力低。有些农民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不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或不懂得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思想观念一般比较保守。相当一部分农民观念陈旧,思想保守,传统的小农意识根深蒂固,存在“小富即安”心理,加之信息闭塞,市场意识淡薄,缺乏干大事、创大业的开拓进取精神,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都与现代社会生活要求相距较远。

由于农业比重大、农村人口多,农村劳动力自身增长速度超过农业生产发展需求能力,土地等农业资源短缺、所需劳动力有限,加之农业生产季节性特点以及技术进步、产业更替,分散狭小的农户家庭经营与客观上要求的适度规模经营矛盾突出,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突出。伴随着生产要素自由流动限制的逐步取消,在比较利益的推动下,农村富余劳动力从农业中转移出来成为大势所趋。然而,要使绝大多数农村人口转入城市和就业非农化,河南不仅面临着庞大的农村劳动力数量和城乡产业结构调整的双重挤压,还面临着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国际产业向中国转移、沿海产业向内地转移的新的挑战。目前,河南第三产业规模相对较小,吸纳的劳动力也比较少,2005年河南省农业就业份额仍高达55.44%,第三产业就业人员仅占就业总人数的22.5%,不仅低于30%左右的全国水平,更远低于70%的发达国家水平、50%的世界水平和40%的发展中国家水平。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以及我国加入WTO推动开放型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虽然催生了一些就业岗位,但也推动着城市产业进入剧烈的结构调整期,大量的传统产业被淘汰,新型产业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城市产业的市场化竞争日趋激烈,加上新型产业大多数是知识技术密集性产业,资本有机构成比较高,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不断下降,与此同时,城市本身新增劳动力也在逐年增加,因此,因综合素质低又缺乏技能培训而显得先天不足的进城农民,要找到自己的就业岗位就变得越来越不容易。近年来所谓的“民工荒”,也多因此而生,这对第一劳务输出大省的河南来说,既是利好,也是利差。

河南城镇化总体水平偏低,地区差异性明显。尽管“十五”期间河南城镇化发展速度比全国高0.67个百分点,比山西、湖北、湖南分别高1.25、4.47 和0.2个百分点,但2005年河南城市化率仍仅为30.7%,比全国城镇化水平43.0%低12.3个百分点,在中部六省列末位。从1980~2005年,河南省与全国的城镇化差距逐渐拉大,由1980年的相差5.37个百分点发展到1995年的相差11.85个百分点,然后逐渐缩小到1998年的9.61个百分点,再逐渐扩大到2003年的13.32个百分点,2004年和2005年小幅回落至12.8和12.3个百分点。在各地区中,城市化水平差异非常明显。城镇化水平最高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中原城市群和安阳、鹤壁、三门峡等地,其中郑州市的城镇化率最高,达到59.2%,城镇化水平低的地区集中在黄淮地区,主要包括商丘、周口、驻马店和信阳等市,其城镇化率低于河南省平均值(见表3-2)。

表3-2         2005年河南18个省辖市城镇化水平一览表

资料来源:《河南统计年鉴(2006)》。

2005年,河南省18个省辖市市区人均GDP为20095元,人均地方财政收入约1734元,人均拥有道路面积9.7平方米,每万城市人口拥有公交车辆7.8标台,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7.9平方米,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更不及沿海城市和经济较发达地区的水平。由于人均占有财富和享有公共资源少,城市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城市公共设施不足,城市自我发展、不断升级的空间有限,不少城市缺少大城市的要素聚集能力,产业层次较低,经济实力不强,综合竞争力弱,对周围地区要素的聚集力、带动力和辐射力不够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吸纳力较弱,由此也导致河南城镇化水平滞后于非农化水平。2005年,河南城镇化水平比河南省非农产业就业比重低13.86个百分点。

基于目前河南尚有近130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实际,考虑到技术进步、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村劳动力的自然增长等情况,按城镇化率每年提高1.5个百分点,到2020年实现中原崛起的奋斗目标,每年需要转移约10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这样,在人口基数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多、农民综合素质低、城市化和第三产业发展水平低等诸多不利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河南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难上加难。

2.河南作为“中国粮仓”,农业稳定增产的基础仍不牢固,结构性矛盾导致农业生产率偏低

2004年和2005年,河南省粮食总产量连续两年创历史新高,2005年河南省粮食总产量达到4582万吨,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近1/10,跨上了900亿斤的大台阶,位居全国第一。其中,小麦总产量2577.7万吨,占全国小麦总产量的27.3%,连续9年居全国第一位,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素有“中国粮仓”之称。尽管如此,河南农业稳定增产的基础仍不牢固。

耕地、水等自然资源短缺,且破坏严重,销蚀着农业生产能力。2005年,河南人均耕地面积1.11亩,低于1.40亩的全国平均水平,不到世界水平的1/3;人均水资源和耕地亩均水资源占有量分别为577立方米和470立方米,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4和1/3。由于建设用地的增加、水土流失沙化和环境污染的威胁,耕地、水资源总量和质量都呈现下降趋势。近年来,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以及不合理用地,河南省耕地每年被征占20万亩左右,且由于许多荒山丘陵没有被利用和绿化,植被覆盖率低,水土流失严重,据测算,河南省年土壤流失量1.2亿吨,折算流失氮、磷、钾养分100万吨,这不仅导致耕地质量退化,也加剧了洪涝灾害和干旱的发生。水资源不仅与人口、耕地严重失衡,而且利用率低,管理薄弱,水库灌区灌溉有效利用系数仅为0.5左右,井灌区也仅为0.7左右。因地下水过量超采,漏斗面积不断扩大,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加之农村工业污染以及农业生产过分依赖化肥、农药、地膜、除草剂等农业化学用品,一些地方地下水受到污染,且造成土壤酸化、板结,土壤质量下降,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的产出和食品安全。

农业科技水平不高,农村人才流失严重,且受多重因素影响,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受到抑制,农业发展后劲不足。由于农业生产比较利益低,出现了人才、资金由农业向工业、服务业等非农部门聚集,也出现了务农人员老龄化、素质低下等不利于农业发展的状况。当前农业科技投入不足,农产品品种单调和退化现象严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农业教育和服务水平低,农业科技第一线人员短缺,已成为河南农业现代化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在农村,平均每百个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达14.4人,高出全国4.86人;2005年,河南省农村劳动力中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6.3%;每万公顷耕地拥有农业科技人员32.85人,比全国少7.05人;河南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比全国低10个百分点。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由于转移出去的多是相对而言具有更高文化程度的青壮年农民,使得农村人才流失严重,农业生产缺乏相应较高的智力和劳力支持。在非农就业比较利益较高、农业补贴等政策性利好因素作用下降、农产品价格回落、农资价格上涨拉动生产成本增加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农民生产积极性受到抑制。

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据统计,河南旱灾平均三年一遇,其中大旱是五年一遇,涝灾发生的频率约80%。现行的农田水利工程,大多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修建的,大部分年久失修,陈旧老化,防洪抗旱能力不强,有些水库还危及下游的安全。2005年,河南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只有486.4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比重仅为67.5%;全国旱涝保收农田面积仅占耕地面积的53.9%,农业生产的丰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气候条件。这些使河南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下降,造成成灾面积不断扩大,严重制约着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2005年河南省受灾面积360.98万公顷,占总播种面积的25.9%,其中绝收面积67.53万公顷,占受灾面积的18.7%。

除农业结构性矛盾外,二元经济结构性矛盾导致农业生产率偏低的状况依然存在。作为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最大的结构性矛盾,二元经济结构性矛盾长期未得到根本性改变,造成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拥挤在狭小的土地上,农业劳动生产率难以提高。与此相适应,农村的第二、三产业发展缓慢,无法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使农民的就业领域窄小,造成了农村劳动力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使农村经济无法在产业结构调整中良性循环,促进整个经济发展的潜力不能充分释放出来。其在经济产值和就业人口数量上的直接体现就是,虽然农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下降,但与此同时,农业就业人口居高不下,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人地关系紧张,农产品质量和品种不适应市场需求。这种二元性,可以用农业与非农产业之间的比较劳动生产率指标来作较为直观的反映。

比较劳动生产率是指一个部门的收入比重(或产值比重)同劳动力比重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Pi=Yi/Li

其中,Pi表示第i部门的比较劳动生产率,Yi、Li分别表示第i部门的收入比重(或产值比重)和劳动力比重。

显然,一个部门的相对收入比重越高,劳动力相对比重越低,比较劳动生产率就越高。通过对河南农业部门与非农业部门的比较劳动生产率计算列出表3-3。由此表可见,河南农业与非农业之间在比较劳动生产率上有显著差异,产业之间的二元结构明显。

3.涉农改革滞后、政策不配套使“三农”问题进一步凸显

在2005年免征农业税后,河南省农村综合改革随之跟进,相继推行了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自2005年9月起,河南推开大规模的乡镇机构改革,河南省共撤并乡镇236个,减少乡镇行政事业机构3117个,分流人员17万余人,乡镇领导职数精减了30.4%;从2005年起,在河南省推开以“预算共编、账户统设、票据统管、集中收付”为核心内容的“乡财县管乡用”改革,通过实行“乡财县管”,强化乡镇收支管理监督,建立支出约束机制,将有限的财力优先用于保障乡镇最基本的支出需要上,在一定程度上堵住“乱进入、乱举债、乱花钱”的漏洞;从2006年起,河南将农村中小学预算内学生平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提高1倍,增补部分由省财政支付,新增的教育、文化、卫生事业财政支出中,有73%被用在了农村,截至2005年底,河南省已有619.6万农村中小学生享受到“两免一补”的惠泽,占河南省农村在校生人数的42.6%。此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各级供销社利润和上缴税费均有大幅度增长;农村信用社改革进展顺利,贷款占县及县以下贷款总量的85%以上,在支持农村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表3-3       河南农业与非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1996~2005年)

数据来源:《河南统计年鉴(2006)》。

但是,由于农村改革已向纵深发展,新困难和新问题也随之产生,改革难度空前加大,一些涉农改革滞后,加上政策不配套,使得“三农”问题进一步凸显。

乡镇机构改革成果尚需巩固,一些配套措施尚未及时跟进。在乡镇机构改革中,一些乡镇对撤村并镇、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精简优化教师队伍、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村级财务规范管理、完善“一事一议”筹资投劳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措施没有积极跟进,很多地方尚未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工作缺乏前瞻性;村组干部交叉任职等一些配套改革的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乡镇历史债务问题仍然严重,成为一道待解难题。据统计,乡镇机构改革前,河南省2100个乡镇负债总额95亿元,平均每个乡镇负债489万元,是负债乡镇当年一般预算收入总额的1.9倍,扣除债务后,每个乡镇净负债341.2万元;河南省90%以上的乡镇都有负债,其中负债1000万元以上的有179个。河南省乡级财政净负债达66.23亿元。河南省拖欠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离退休金累计约50亿元,欠发时间最长的达十几个月。虽经各级政府多方努力,截至2002年也只是偿还了1998~2000年之间的拖欠工资。免除农业税使得乡镇原来打算通过收取税费逐年偿还债务的计划落空,对于大多数以农业税费为主要财政收入的乡镇来说,乡镇债务已经无法偿还,而杜绝产生新的债务存在相当大的难度。

农村基层管理机制尚待改进,乡镇干部服务水平和能力亟待提升。乡镇机构改革不是要片面地削弱乡镇管理职能,而是要强化乡镇的公共服务职能和引导职能,尤其是对经济落后的贫困地区而言,更是如此。2005年,河南共有31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占河南省、县(市)总数的近1/3,所辖人口2343万,占河南省总人口的近1/4,主要分布在豫南大别山和桐柏山区、豫西伏牛山区、豫北太行山区、豫东黄河故道风沙盐碱区和沿淮低洼易涝灾害多发区以及沿黄低滩、泄洪区,这些地区基础差、底子薄、自然灾害频繁,农村经济水平一直处于后进位置。这些地区要脱贫致富,更需要在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进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方面,发挥乡镇政府的指导作用,以帮助农民解决“种什么”、“种多少”、“卖到哪”、“卖给谁”等问题,发挥各地的区域优势,拉长农业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科技含量,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然而,一些乡镇干部由于文化素质不高,缺乏服务农民的技术和能力,免除农业税后,更是不甚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能和定位,以至于感到无所适从。

乡村治理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投入机制尚未形成。由于缺乏完善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按税费改革政策规定,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必须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但是靠乡镇现有的财力难以在农村道路建设、用水用电、办学条件改善等方面投入大量资金,实现宽裕型小康目标任务艰巨,通过“一事一议”筹资投劳来兴办村级公益事业困难重重。农村文化娱乐设施缺乏,农村教育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脱节的现象尚未真正扭转。因教学设备、师资水平有限,农村教育质量普遍不高,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脱离农村实际的现象,无法完全适应“升学有望、致富有路、致富有术”的现实要求。

二、破解河南“三农”问题,必须走“三化”并举的路子

河南“三农”问题的主要表现是:农民增收困难,生活水平低;农业生产条件差,抗灾能力弱;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社会事业发展落后。破解河南“三农”问题,必须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加快推进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以先进适用技术推动农业现代化;必须以工业化思维改造传统农业,加快农业产业的工业化进程,以工业化促进农村经济的根本转型;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进一步提高城镇化水平,以城镇化促进城乡经济的融合互动,并通过工业化和城镇化实现大量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在“三化”并举的基础上,把握“新农村”建设的机遇,加强政策引导,积极推进河南农业综合改革,通过深化改革把农村经济纳入市场化和社会化的轨道,切实解决“三农”问题。

(一)立足“三农”抓“三农”,充分挖掘“三农”自身潜力,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五个统筹”以来,河南在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的同时,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不断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扶持力度。河南在全国率先全部免征农业税的同时,实施了粮食直补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十五”期间河南省农民累计减负增收达270亿元。2005年河南省财政各项支农支出达到263亿元,2006年有望超过300亿元。但是,从总体上看,河南城乡发展在诸多方面的差距仍然很大,而且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断扩大的趋势。仅从城乡居民收入情况来看,“十五”期间,河南城乡收入年均增速相差5.6个百分点。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8668元和2871元,分居全国第20位和第19位,中部6省的第4位和第5位,均处于中下游水平,城乡收入比由2000年的2.4扩大到3.0。因此,必须加快河南农业现代化进程,破解农民增收这一关键问题,提高农民消费水平。

农业现代化是用现代工业成果装备农业,用现代科技改造农业,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管理农业,用现代社会化服务体系服务农业,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农民,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也是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既是新阶段农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趋向,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河南省作为农业大省,要推动农业的现代化建设,就必须从农业内部实现全面突破,通过充分挖掘“三农”自身潜力,不断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彻底改善农业弱势地位,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1.以“两个基地”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河南省省长李成玉在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继续抓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国家优质小麦基地建设”,“积极推进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河南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要以此为切入点。

一方面,积极稳妥地扩大优质专用小麦种植面积,并通过优化河南省农业区域布局,引导优势农产品、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尽快形成河南优质专用小麦、专用玉米、棉花、双低油菜、苹果等优势农产品、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充分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建设优质温棚蔬菜瓜果生产区、花生和芝麻生产区、食用菌生产区、中药材生产区、花卉苗木生产区等。逐步使各种特色农产品全面实现区域化布局和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提高加工水平,创出一大批有市场竞争力的河南特色农产品品牌。在此基础上,加强粮食非农用途研究,抓好粮食加工转化和综合利用,延长粮食产业链,拓宽粮食增值空间,发展粮食经济。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构建河南农产品加工体系,逐步实现农产品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由传统加工工艺向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转变。

另一方面,加快优质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建设。重点实施黄河滩区绿色奶业示范带、中原肉牛肉羊产业带、京广沿线瘦肉型猪、豫北肉鸡、豫南水禽和人工种草养畜示范区等优势区域开发,加快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重点扶持畜产品生产和加工骨干企业,走“品牌+规模经营”之路,努力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建立健全畜禽防疫检疫体系,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程。积极推进水产品无公害养殖和特色养殖。

2.以构建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

按照“科学规划、分类指导、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思路,逐步建立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结构优化、高效精干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以此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并积极发展标准化农业。加大农作物和畜禽优良新品种、农业新技术的研究、引进和推广力度。推广组织培养、胚胎移植、配方施肥、节水节能等先进技术,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卫星遥感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加快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农业科技园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强农村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建立和推广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质量追溯、认证、标识和公示制度。加快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商标注册。推广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及安全卫生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此外,要按照“公益性、区域性、综合性、层次性”的原则,加快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公益性的农业技术推广经费,各级财政要给予保障。一般性技术推广工作和经营性服务项目,要通过兴办科技示范场、开展农资连锁经营、实行多种形式的技术承包等方式,逐步走向市场。同时,支持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专业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以多种形式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3.以发展龙头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包装和运销业,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使更多企业进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列,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积极发展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支持组建各类农产品行业协会,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形成一批辐射面广、吞吐量大的农产品物流中心。开拓农村市场,搞活农村流通,拓展农产品订单交易和网上交易。

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广泛吸收农民以资金、土地、劳动力等形式入股,与农户建立新型利益分配机制,逐步由以契约联结、服务联结为主向以资产、资本联结为主方向发展,形成更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和帮助农民由生产环节进入附加值较高、经济效益较好的加工、流通等环节,让农民从中得到实惠。构建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格局。

4.以农业信息体系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为重点,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农业信息体系。全面整合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华粮网、河南农业信息网、河南兴农网、河南畜牧业信息网等一批涉农网络的作用,建立省、市、县三级农业信息网络互联中心,构筑农业信息平台,实现河南与全国涉农部门乃至国际农产品市场的网络互联和数据共享,逐步形成现代化的信息收集、加工、传输系统。进一步加强农业信息资源的研究、开发和利用,培育和完善农业信息市场,提高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质量与效益。搞好各类农业科技信息的采集、分析、加工、发布,为“三农”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服务。搞好农业数据库建设,提高农业信息创新水平。组织实施好“金农工程”,扶持农户和企业加入信息网络。

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期货市场、集贸市场和其他经营设施建设。争取经过5年的努力,在河南省建立起以批发市场为龙头,以区域性专业市场为骨干,以市、县农产品专业市场为基础,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相结合、批发集中交易与直接销售相结合、电子交易和场内交易相结合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形成全国重要的农产品物流中心、价格形成中心和市场信息发布中心。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逐步完善流通领域的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大力发展农业中介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培育农村流通主体,提高农村流通组织化程度。以发展粮、棉、畜等优势农产品物流为突破口,引入现代物流理念,把河南建成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农产品现代物流中心,形成具有河南特色的优势农产品物流企业外销群体。积极发展连锁、超市、配送、电子商务及期货、拍卖等现代流通方式。鼓励支持连锁经营向农村市场延伸。建设物流配送体系,促进优质农资下乡进村和优质农产品进入国内外市场。深化供销社改革,加快还社于民的步伐,使其真正成为农村流通的重要渠道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力军。改善农产品流通环境,支持鲜活农产品运销,尽快建立快捷高效的绿色通道。

(二)跳出“三农”抓“三农”,以工业化促进农村经济的根本转型

随着河南工业化步伐的不断加快,河南省工农业发展差距不断扩大。“九五”时期河南工农业发展速度比为1.4,“十五”时期扩大到2.7。与全国和沿海地区相比,河南作为农业大省和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粮食供给相对充足,对工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较强。但河南工农业发展速度比不仅低于东部地区的江苏、浙江、山东和中部其他五省,而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也要看到,河南工农业生产还是一种在较低水平上的协调。从全员劳动生产率来看,2005年河南第一产业劳动生产率为5926元/人·年,低于全国的6664元/ 人·年,更低于江苏、浙江、广东、山东等沿海省份,与中部地区相比,也低于湖北、江西和湖南。因此,河南要使农村经济得到根本转型,必须以工业化思维发展农业,借用抓工业的办法来抓农业。

河南农村经济的发展要借鉴工业的组织形式培育市场主体,移植工业社会化生产方式组织农业生产,采用工业技术手段推动农产品加工,运用工业营销策略搞活农产品流通,引入工业融资方式增加农业投入,创新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思路和方式方法。这既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又有利于延伸农业产业化链条,扩大农业产业化成果,推进科教兴农战略并实现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农村工业化发展战略并不是要弱化农业作为基础产业的地位,而是要跳出“三农”抓“三农”,通过技术进步与发展教育等手段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进而改变传统农业的落后生产方式,为农业提供资金,消化农业过剩人口,并以市场为纽带建立农工贸一体化、经科教相结合的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

1.实现农产品的加工化,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通过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实现农产品的加工化,不断拓展农产品的新市场,实现农产品增值,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乡镇企业的发展,使城市工业化和农村工业化有机结合起来,大大地加快了工业化进程。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建设现代农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产业基础,是发展和繁荣农村经济的基本内容,也是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乡镇企业通过转移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补农建农和发展农产品加工贸易,促进现代农业的建设,可以极大地缓解河南人多地少的矛盾。农民增收中的很大一部分用于支农、建农,而且乡镇企业将部分利润直接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技术装备水平。乡镇企业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贸易,充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构建,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县域经济是农村经济的基本单元,乡镇企业的发展使河南县域经济脱离了仅仅依靠农业来推动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可以实现县域范围内三次产业全面发展的新格局。

以工业化方式发展农业生产,不断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适应变化的新环境。通过认真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推广无公害生产技术和优质品种,建设蔬菜、水产品等多种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全面提高河南农产品质量,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保持农业和农村良好的发展势头。通过实行规模化种养,增强农产品市场影响力。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建立规模化养殖区、花木种植区、食用菌种植区等。通过培育中介流通组织,增强农产品市场渗透力。培育发展各类民间流通组织,培训农民经纪人,建立销售办事处,使更多产品辐射至省外地区。通过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增强农产品市场升值力。建立粮食、蔬菜、畜禽、水产品等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加工转化农产品的产量和产品销售率。(www.xing528.com)

2.用现代工业改造和装备农业,实现规模化和企业化的生产经营

要用现代工业成果改造和装备农业,把工程、生物、农艺措施结合起来,把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融入现代农业之中,大力促进化肥、农药、灌溉、农用塑料、农用机械乃至设施农业、精准农业等领域的科技进步与创新,使农业机械化、电气化、工厂化的水平不断提高,推动农业产业大幅度升级和跨越式发展,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具体来说,一方面要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河南农机拥有量不大、农机化水平不高的问题尚未解决。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看,实现农业机械化比实现农业现代化一般早20~30年。推进农业机械化,要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关键环节的机械化,实施机耕、机播、机收和节水灌溉;要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环节机械化,促进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另一方面,要努力推进设施农业建设。应大力推广先进设施与技术的组装配套。在积极发展“塑料大棚”的同时,注重推广“日光温室”、“连栋温室”及遮阳网覆盖等设施,把现代工业技术设备充分运用于其中,包括机械设施及工程技术、计算机与自动控制技术、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还应不断扩大设施农业范围。不仅要搞好蔬菜、食用菌、花卉、林果等种植业的设施农业建设,而且要积极向猪、牛、羊、禽等养殖业延伸,以改善养殖环境和防疫条件,提高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

要促进农业分散经营的改变,依靠规模经营使农业走集约化道路。通过规模经营,促进专业分工,降低生产成本,获得规模效益。大力鼓励企业加大向农业的投资力度,优先支持有利于实现规模经营的现代农业技术,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行集成、开发和创新,积极推动企业化的农业生产方式,大量引入工厂化农业技术、设施农业高技术和高效优质的种植、养殖技术,通过大力支持企业加农户等规模化的生产经营方式,推动农业的现代化生产。

3.依据产业关联原则,围绕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营销,积极发展非农产业

产业具有较强的前向、后向或横向关联效应,产业关联度高,可形成较长的产业链和价值链,促进规模经济的发展。河南农村经济的根本转型,必须依据产业关联原则,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营销方面下工夫,积极发展非农产业。

一是积极发展以农副产品加工业为重点的第二产业。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合理调整与重新配置农副产品加工产业的城乡布局,推进农产品加工业上规模、上质量、上水平,实现农产品的增效增值。并通过发展农村工业,带动农村相关产业的发展,如包装、储藏、运输、通信等产业的发展。二是积极发展以现代物流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扶持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培育农民运销队伍、经纪人,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营销等服务;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建设,完善功能、提高水平;发展超市连锁配送、直销专卖、网上交易;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认证认定服务体系。三是突出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做大规模、增强实力、打响品牌、形成特色、提高市场竞争力上下工夫,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示范效应与带动作用。四是要充分利用河南交通方便,信息快捷,旅游资源丰富等有利条件,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旅游观光等非农产业。依靠非农部门在农村的扩张和发展,为农业产业化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障河南农业稳定发展,为农民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并且促进农村经济的壮大,积累资金,加快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三)统筹城乡抓“三农”,以城镇化促进城乡经济的融合互动

河南是全国乡村数量最多、农村人口数量最多的省份,也是农民收入水平较低的省份之一。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8%。河南“三农”问题的解决和小康社会的全面构建,关键是要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平等和谐的城乡经济关系。2005年,河南城镇化率为30.7%,而全国城镇化率已达到43.0%,河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2.3个百分点。河南的城镇化率不仅远远低于沿海发达省市,而且在中部地区也位居六省之末,比位居第5的安徽还低4.8个百分点。因此,要大力加快城镇化进程,以城镇化促进城乡经济的融合互动,建立起城乡之间有机的、内在的、紧密的联系。

1.统筹城乡关系,以城镇化促进城乡良性互动

统筹城乡关系主要是要处理好城乡区位、工农产业、城乡居民三个基本关系。要改变城乡区位关系中城市对农村的领导地位,避免城市发展无偿或低偿占用农村土地和其他资源的现象,维护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切身利益;通过城镇化,有效带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提高农民消费的商品化程度,扩大对住宅、工农业产品的需求;通过城镇化,改变传统的城乡社会分工格局,把过去集中到城市的非农产业不断扩散到农村中去,合理地配置生产要素,带动农村第三产业发展,为农民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优化农村经济结构,从根本上克服作为相对独立系统的城市领域与农村领域所必然产生的一系列矛盾;通过促进城镇化发展,改革户籍制度,以城镇化来转移滞留在农村、边际效率为零的农业劳动力,努力校正和缩小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之间的偏差,从而改善城乡居民关系,消除人为造成的市民和农民的身份差别,解决由此造成的农民和市民的不同待遇问题,使农民能够享受政府财政提供给城市居民的各种福利、劳保待遇,并能充分享受《宪法》规定的选举权、组织权。

通过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消除政策性障碍,促进乡镇企业向城镇工业园区集中,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镇集中,土地向专业大户和农业企业集中。既增强了城镇聚集功能和综合实力,又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综合经济效益。

2.统筹城乡要素,以城镇化协调城乡经济发展

长期以来,受公共产品供给政策的影响,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投入较大,相对比较齐全,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投入严重不足,城乡基础设施差距较大。从河南情况来看,河南农村基础设施极为落后。河南农村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持续下降,“十五”期间由期初的35.5%下降到19.4%,城镇投资比重达到80%以上。五年城镇基础设施投资累计高达4324.86亿元,相当于同期农村全部基础性投资的3.8倍。近几年,河南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但与沿海发达地区差距依然明显。“十五”期间河南累计农村投资总量仅相当于浙江的45.8%、江苏的49.2%、山东的50.1%,与河南将近7000万农村人口的总规模极不匹配。同时,对农业的投资与农业的总规模也极不匹配。2005年河南第一产业增加值占河南省的比重为17.9%,而第一产业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仅有3.8%,并且“十五”期间这一比重持续下降,比2000年下降了3.2个百分点,农业生产的基础性设施相当脆弱。由此可见,要协调城乡关系,关键是要把全部生产要素,包括土地、资本、劳动和管理等在工农产业间、城乡区位间、城乡居民间统筹配置。

统筹工农产业的要素配置。在土地使用上,工业用地应尽量少占用耕地,保持农业最基本生产资料——耕地面积的动态平衡。一是在资本投放上,要引导资本投向最紧缺的农业产业,作为政府要把对农业的投资与国民经济的增长或国家财政的增长联系起来,自觉地、经常性地增加农业投资。二是在劳动投放上,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农业劳动力严重过剩。河南城镇、乡村就业人员比重差距在全国范围最大,达到69.62%,而全国平均水平仅为31.10%,相差38.52个百分点。为此在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工业,提升工业结构的同时,不能忽视能够吸纳较多劳动力的劳动密集型工业,特别是要发展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三是在宏观管理上,要根据形势随时调整产业政策,通过调整工农产品比价等途径,扭转长期存在的“重工轻农”偏向。

统筹城乡区位的要素配置。城市化是一种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城市化进程的合理推进可给农村带来巨大的利益;反之,则可能给农村带来巨大的困难。在土地利用上,城市化过快会占用农村大量耕地,影响农业长期发展和农民长期利益;城市化过慢,农地增值缓慢,非农就业不足,也不利于农村发展。在资本投放上,在资本数量或国家财政总支出既定的条件下,投放城市建设的资本额增长过快,比重过大,就会减少对农村的投资,从而影响农村发展。在劳动投放上,城乡之间同样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城市化过程加快,会吸纳更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城市化滞后则会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反城市化则会使原来在城市工作的居民或农民从城市倒流回农村。在宏观管理上,对城乡社会的管理体制应该逐步统一,避免人为的分割。

统筹城乡居民要素配置。一方面要赋予农民对承包经营土地更大的权利,以土地财富的优势弥补其他物质财富上的劣势,并在城镇化过程中缩小城乡居民之间享受精神财富方面的差距;另一方面要取消不同身份的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消除具有农村户口的农民长期以来所受到的广泛歧视,消减由此导致的城乡居民间从事职业的差异以及地位和身份的差异,提高农民的待遇。

3.统筹城乡发展,以城镇化推动城乡经济融合

统筹城乡发展,首先要发挥城镇聚集经济的功能,以城镇为载体,整合第二、三产业,以城镇为桥梁纽带,构筑流通大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互融互动。把城镇化战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定位在聚合经济、活跃市场、完善功能、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上。在具体运作中,一是要自觉跳出“凭空造城,盲目建市”的误区,把夯实经济内涵作为城镇化的重中之重。在重点抓好县、镇工业园区,强化工业支撑的基础上,以县城为中心,以重点乡镇为支点,大力发展商贸流通、物流配送、房地产开发等第三产业服务。二是以改善人居环境、集聚人气为取向,完善城镇功能。通过创新经营城镇理念,多元筹集城建资金,集中对县、镇主要街道进行高标准改造,对环卫设施完善配套,启动实施绿化、亮化工程。三是突破体制障碍,引导农民入城,为农民弃农务工、进城落户开辟绿色通道。培植城镇产业,吸引劳动密集型乡镇企业和城市搬迁企业向城镇集中,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并按照市场经济的办法,吸引各方以多种形式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使之成为区域经济文化中心,以城镇的繁荣促进整个农村的繁荣。

城乡统筹不仅是经济问题,还涉及十分复杂的社会、政治问题。统筹城乡发展,不仅要处理好土地、资本、劳动和管理四大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问题,协调工农产业关系和城乡经济关系,还必须重视一些与经济问题密切关联的社会、政治因素。在教育方面,河南省农村高中仅有100多所,占河南省的15%,在校生人数仅占河南省的30%以上。要改变农村子女的义务教育主要由农民来负担的现象,使农民享有更加公平的受教育的权利,从而丰富农民的科技文化知识,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使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在卫生事业方面,河南省农村人口在总人口中占将近70%,乡镇卫生院仅有2000多所,仅占河南省卫生机构数的14.9%;病床数5万多张,占河南省的24.6%;卫生技术人员6.7万人,占河南省的58.6%。要通过激励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以及其他更加合理的措施,改变农民自身负担全部医疗费用的状况。在社会保障方面,2005年河南省城镇三项保险综合覆盖率已经达到85.1%,低于全国93.8%的平均水平,远低于东部发达省市,在中部地区也仅高于山西。而与城市相比,河南农村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任务还比较艰巨。2005年河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仅有53.28万,而广东省已达到125.43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仅占农村人口的0.8%,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3个百分点;河南省贫困户得到救济的仅有25.51万人次,农村社会福利救济费仅有5.6亿元,仅占河南省社会福利救济费的21%。因此,要通过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使更多的农民可以享受到和市民同样的社会待遇。要使农民老有所养,走出多子女更穷困的恶性循环。在城镇化过程中,平衡城乡建设费用,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农民的政治权利,让农民享有真正平等的政治权利,改变农民在政治上处于弱势群体的地位。

(四)把握“新农村”建设机遇,积极推进河南农业综合改革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概括为五个方面,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是系统性的、综合性的,目的在于全方位推进农村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而深化农村改革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措施,河南省要全面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重点的综合改革,要加快推进乡镇机构和管理体制改革,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以及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土地征用制度改革。

1.满足构建精干高效干部队伍的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

新农村建设要求尽快构建一支精干高效的基层干部队伍,以形成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力量。要在满足这一需要的过程中,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整合事业站所,精简机构人员,通过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来积极稳妥地推进河南乡镇机构改革,提高河南农村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自2005年9月起,河南推行了大规模的乡镇机构改革,河南省共撤并乡镇236个,分流人员17万余人。河南应该在这一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继续采取精简机构、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等有效措施,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通过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领导作用。

2.贯彻培育文明乡风的要求,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

通过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逐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为培育乡风文明的新农村提供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巩固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在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稳定增长方面,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的财政要更多地承担起责任。要加快改革农村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严格教师资格制度,精简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素质。从2006年起,河南把农村中小学预算内学生平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提高一倍,增补部分由省财政支付。河南新增的教育、文化、卫生事业财政支出中,有73%被用在了农村。河南应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省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能力,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普及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和高中学历教育,尽快实现农村免费义务教育。

3.按照建立“阳光财政”的要求,进一步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

通过合理配置有限财力,有重点、有步骤地支持新农村建设中的各项工作。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提高县乡财政的自我保障能力;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县乡财政的管理方式;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比重。在取消农业税后,必须确保财政困难县的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2005年以来,河南在全省推行以“预算共编、账户统设、票据统管、集中收付”为核心内容的“乡财县管乡用”改革。通过实行“乡财县管”,强化乡镇收支管理监督,建立支出约束机制,将有限的财力优先用于保障乡镇最基本的支出需要上,在一定程度上堵住“乱进入、乱举债、乱花钱”的漏洞。所谓“集中收付”就是将乡镇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财政收入纳入县国库。对属于清理清退范围的乡镇各类人员,不再供给经费。设置“账户统设”和“票据统管”两道关卡,从源头上制止乡镇“乱收费”。河南应在取得这些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改革河南省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

4.利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协调推进农村其他方面的改革

尽快建立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的有效机制,探索逐步化解旧债的具体办法;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引导农民开展自己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公益事业;深化国有农场的农业税费改革和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要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保障农村投入的新体制。通过金融等多方面的支持,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应继续加强和落实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不断加大对农业的信贷比重,增加农业投入。同时,尝试在农村推动一些金融创新。此外,地区中小银行的发展和小额信贷也是深化农村经济改革的重要部分,对增加农民收入有较大帮助。要积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富民安民的新体制。要借鉴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健全支持农民创业的政策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低保、社会救助等体系,健全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扩大医疗卫生覆盖面。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结合户籍制度的改革和农村城镇化的进程,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制度,让农户在土地承包期内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完善流转办法,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对于离土进城农民鼓励将原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有偿流转,使进城的农民可以彻底“离土离乡”,也让留在农村的农民能从土地上获得更多的收入。实现工业与农业、城镇与乡村发展的良性互动。

三、加快“三化”进程,强力破解河南“三农”问题

以稳定农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为出发点,以解决农民就业问题为核心,走“三化”并举的路子,强力破解河南“三农”问题。坚持农业现代化方向,确保农业稳定增产;采取综合措施,构筑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以工业化为指导,围绕农业上工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多元递进的城镇化战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强化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促进“三农”问题解决。

(一)坚持农业现代化方向,确保农业稳定增产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根本举措。确保农业稳定增产,必须积极主动地把发展农业的思路调整到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上来,把河南省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到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上来。以市场经济、因地制宜、区域优势和科技先导为原则,在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基础上,狠抓“两个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着力拓展农业领域,实施产业化经营,坚持可持续发展,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1.必须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按照国家制定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河南省优势农产品区域项目建设规划、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优化河南农业区域布局,打造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进一步提高主要农产品生产的集中度。

续建以优质小麦为主的优质粮食生产基地。从发挥区域优势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为契机,以发展优质专用小麦为重点,加强优质专用粮食基地建设,促进优势作物向优势地区集中,发挥粮食生产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益。在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要向24个粮食生产大县重点倾斜,着力提高良种扩繁供应能力、基础地力和产出能力、技术集成能力、综合防控和应急救灾能力、粮食加工转化和市场竞争能力,打造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

加强经济作物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在抓好小麦、玉米、高产高油大豆等粮食作物生产的同时,积极发展棉花、花生、双低油菜、优质芝麻等河南具有比较优势的大宗经济作物生产,积极培育蔬菜、花卉、食用菌、茶叶、中药材、蚕茧、瓜果等名优产品,加快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产业带,逐步使各种特色农产品全面实现区域化布局和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提高加工水平,创出一大批有市场竞争力的河南特色农产品品牌。

以提高畜产品质量为重点,大力推进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强良种引进和品种改良,积极发展草食型、节粮型畜牧业。重点实施黄河滩区绿色奶业示范带、中原肉牛肉羊产业带、京广沿线瘦肉型猪、豫北肉鸡、豫南水禽和人工种草养畜示范区等优势区域开发。加快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提高规模化、集约化水平。重点扶持畜产品生产和加工骨干企业,走“品牌+规模经营”之路,努力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建立健全畜禽防疫检疫体系,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程。积极推进水产品无公害养殖和特色养殖。

坚持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建设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用材林、名特优经济林、生态林。优先发展以纸浆材、人造板材为主的速生工业用材林,加快林纸、林板一体化进程。继续加快苹果、大枣、板栗、核桃等名特优干鲜果品和山英肉、辛夷、杜仲等木本药材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步伐,积极发展苗木花卉和森林旅游业。

2.必须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建设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农业稳定增产的重要途径。从河南看,就是要通过发展订单农业、标准化农业以及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和产业化经营,提供优质、高效、专用、绿色、安全的食品和其他农副产品,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农产品的加工转化率,把农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成优势产业。

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生产模式,推进农业创新。发展订单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一是发展订单农业,提高小麦订单履约率,积极发展棉花、玉米等农作物的订单生产。二是发展现代中药产业,以发展现代中药制造业为龙头,采用中药材GAP种植标准,培育区域性大宗绿色中药材种植基地。三是发展都市生态农业,搞好郑(州)汴(开封)洛(阳)等城市环城生态防护林建设,在郑州等中心城市建立都市生态农业基地。四是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和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建设许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及其他农业科技园区,走出一条适合河南省情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以深度开发为主,走集约经营的道路,积极推广和发展集约化农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广硬化渠道、地埋管道、喷灌、滴灌、渗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并紧密配合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土地产出率,促进节水灌溉的发展。改革传统耕作方法,发展保护性耕作,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引导农民多施农家肥,增加土壤有机质,努力培肥地力,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综合利用技术,推广秸秆还田和过腹还田,扩大秸秆气化试点。

3.必须加快农业科技创新

要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农业,用先进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方法经营农业,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为此,必须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研投入体系,形成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改善农业科研机构设施条件和装备水平。抓紧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要依托农业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开展农业重大技术攻关和应用研究,搞好农业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加快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的研究。要加大良种良法的培育和推广力度,继续实施“种子工程”、“畜禽水产良种工程”,搞好大宗农作物、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重点推广一批优质高产、节本增效的农业技术,加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认真组织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力度。

(二)采取综合措施,构筑农民增收长效机制

构筑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各项重农政策,从河南实际出发,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做好农村的各项工作,使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发展。

1.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政策,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

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落实河南免征农业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对农民购置大型农机具给予补贴等一系列政策,建立和完善扶持粮食生产的长效政策和机制,促进财政支农的体系化,保证已给农民的实惠不减少。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并进一步加大农民土地财产权的保护力度。建立健全对农业的支持与保护体系,增加支农资金投入,拓宽支农资金渠道,形成国家和省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向农村流动。财政要不断增加对“三农”的投入,确保支农资金增长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水平。充分发挥农村金融的支农作用,挖掘金融支农潜力,积极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对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投放范围和规模。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农业现代化建设资金,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具有竞争性的基础设施,保护其合法的投资利益。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扶持力度,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在落实政策过程中,既要防止大而化之、抓而不实,又要防止就事论事、不顾大局;既要防止政策梗阻和“棚架”,又要防止机械式的照搬照抄。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农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新鲜经验,及时调整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

2.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

进一步增加财政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各级政府要依法安排并落实对农业和农村的预算支出,严格执行预算,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按照统一规划、明确分工、统筹安排的要求,整合现有各项支农投资,集中财力,突出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运用税收、贴息、补助等多种经济杠杆,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和农村。建立健全农村教育投入机制,逐步实现九年制免费义务教育,同时,设立农民技术培训专项资金,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业科技及科研成果推广的投入。提高农业科技在国家科技投入中的比重,形成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农业科技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补贴机制。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投入。积极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加大农村公共卫生的投入,建立疾病防疫监控体系,防治农村地方病、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发生,加快解决农村改厕、改水、改灶问题,切实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业和农村的比例要保持稳定,并逐步提高。适当调整对农业和农村的投资结构,增加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农村水电、草场围栏“六小工程”,对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带动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发挥着积极作用,要进一步增加投资规模,充实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范围。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开展雨水集蓄、河渠整治、牧区水利、小流域治理、改水改厕和秸秆气化等各种小型设施建设。创新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集中力量抓好大江、大河和大湖治理等骨干工程建设和天然林保护工程、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生态综合治理等生态环境建设。

3.建立健全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增加外出务工收入

加强宣传引导,创造有利于劳务输出的舆论环境和政策环境。建立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用工信息、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建立和完善劳务输出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健全的工作体系;把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等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目标考核管理;加大规模劳务输出的宏观调控力度,重视联络和签订跨地区大规模的劳务协议,进一步加大境外就业市场的开发力度。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集中地建立党组织,加强对外出流动党员的管理,加强输入地和输出地的联系,发挥外建党组织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内引外联的桥梁作用。

进一步认真清理不利于农民进城就业的政策和法规,让进城农民工在孩子就学、户籍管理、订立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劳动权益和征收税费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逐步打破劳动力市场中存在的城乡、地区和体制分割现象,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政策和法制保障。加大劳动保障的监察执法力度,认真清理整顿用工市场,加强对民办中介机构的监管;从源头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完善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落实最低工资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克扣工资、随意延长工时、使用童工和劳动环境恶劣等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宽松的务工环境。

4.深化农村改革,为农民增收减负提供制度保障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化农村各项改革,消除影响农民增收减负的体制机制障碍。当前,深化农村各项改革的重点是:一要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建立调动基层发展的新体制。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通过精简机构、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等有效措施,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建设,实行“村财乡理”,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同时,积极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有效途径。二要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严格遵守对非农占地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明确界定政府土地征用权和征用范围。完善土地征用程序和补偿机制,提高补偿标准,改进分配办法,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并为他们提供社会保障。积极探索集体非农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途径和办法。三要积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富民安民的新体制。要借鉴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健全支持农民创业的政策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低保、社会救助等体系,健全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扩大医疗卫生覆盖面。

(三)以工业化为指导,围绕农业上工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工业化的过程就是农业和农民的比重不断降低的过程,就是“化”农民为市民、“化”传统农业为现代农业、“化”传统农业社会为工业社会的过程。实践证明,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点是工业化。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强化工业化意识,把工业的理念,尤其是市场观念、品牌意识、效益观念贯彻到“三农”工作中去,围绕农业上工业,以信息化带动农业现代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1.强化工业意识,以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

我们必须以工业化思维,以工业化的生产力形式和组织形式来经营农业,农业生产经营要向集约化、专业化、机械化发展,向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发展。要树立四种意识:一是市场意识。在稳定粮食总产量的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从“吃饭”农业走向市场农业。积极培育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解决好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二是标准意识。加大农业标准化建设力度,尽快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质量安全认证体系、信息服务体系,将农业生产的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的管理系统。三是品牌意识。有品牌才有市场竞争力,才有信誉。要把已有的农产品品牌保护好、发挥好,并高度重视新品牌的培育。四是资本运营意识。应用工业资本运营理念,吸引各种社会资本投资农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上市等方式,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吸引对农业的投资,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2.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加快农村工业化进程

农业产业化、农业现代化,本质上就是农业产业工业化。就河南目前大部分农村地区而言,工业化与农业产业化在内涵和目标上是基本一致的,农业产业工业化是整个工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工业化在农业领域的延伸、农业产业工业化是传统农业融入工业化进程的必然,农业现代化在当前阶段的突破口和重点环节在于农业产业工业化。

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工业化。要下大力气发展农业资源加工工业,开展农、林、畜产品的深加工、精加工和增值加工,建成比较发达的农产品加工体系,实现农业与工业、农村经济发展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有效连接和有机融合,形成加工工业依托农业又反哺农业、带动农业、提升农业的良性循环,促使农村经济结构由农业主导型向工业主导型转变。要围绕主导产品和主导产业,着眼于从生产到市场消费的全过程,用产业化的运行机制,逐步把处在同一产业链条上的农业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农户和种养、加工、销售诸环节作为企业的不同“车间”,实行工厂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企业化管理,形成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经营体系。要通过农产品多层次的加工转化增值,延长产业链条,使农民分享加工、流通环节的利润,提高农业比较效益。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龙头企业为骨干,以基地为依托,实行“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保证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有效衔接。同时深化农村劳动力的分工,使农民既可以在种养环节就业,也可以在加工、运输、销售和其他环节就业,要通过推进农业产业工业化,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扩大对农村劳动力的接纳,促进更多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进而促进农民职业分化。

3.发展块状经济,推进乡镇工业载体园区化

任何大小区域,其产业只有组成一个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的聚集体,才能最大限度地获得聚集效应。因此,既立足原有的产业基础,引导当地城乡企业聚集,又加大力度,吸引周边及县域外相同产业领域的企业在当地落户,形成特色块状经济带、经济区,壮大产业支撑,打造农村经济品牌。

工业园区是在科学规划前提下,有重点地选择生态地理条件、环境资源条件和市场条件适宜的区位,集中布局、集中管理和重点扶持工业发展的一种载体,工业载体园区化有利于改变工业弱小零散分布状况,形成相互配套的规模经济;有利于摆脱乡村或社区经济封闭状态对工业发展的制约;有利于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加快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有利于遏制农村环境污染的蔓延,为农业保护创造条件;有利于加强工业污染源集中控制并降低治污成本,减轻生态污染;有利于建设促进工业发展的公共工程,提高资源配置总体效率,等等。因此,我们要坚决地引导中小企业向小城镇、中心镇乃至中小城市的工业园区集中。要把工业园区营造成“政策洼地”和“服务高地”,使其快速聚集工业发展要素。

4.以信息化带动农业现代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信息技术是现代科学技术的核心,信息化作为先进的生产力,对推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农业信息化已成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它可以通过知识、信息技术的大量注入,使农业基础设施装备现代化、农业技术操作自动化、农业经营管理网络化。以信息化带动农业现代化,走出一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高度统一的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可以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换的步伐,缩小与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实现农业发展的新跨越。就目前来看,以信息化带动河南农业现代化的策略是:一要抓紧制定河南农业科技信息技术创新发展政策和实施规划;二要重点加强河南农业科技、教育和经济信息网络中心的建设,逐步推进和支持省、地、县、乡信息网络建设;三要选建实验基地,加强国际农业信息科学和技术的合作和交流,充分吸取发达国家的先进信息技术成果;四要加快培养农业信息化科技人才,形成一套促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新机制;五要特别关注增加乡镇企业的活力,以远程教育指导和产品信息在线交流等各种方式,尽快提高这批农村工业生产先行者的技术、管理、营销水平;六要以信息化支撑现代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工程,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先进技术向农业生产转移,进而全方位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向农业领域的渗透和应用,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

(四)实施多元递进的城镇化战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城镇化是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向非农产业、进入城镇的主要途径,并能通过要素聚集促进工业化的发展。富裕农民首先要减少农民。遵循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强力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突出郑州的龙头地位,重点发展中原城市群和其他中心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县城和有产业支撑的重点镇,大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持续、稳定向城市转移,强力破解“三农”问题。

1.突出重点,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

在区域布局上,优先发展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城市郊区及辐射区;在时间顺序上,优先发展县城、大城市卫星镇以及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有产业支撑的建制镇;在规模体系上,县城要发展为50万~100万人的中等城市,使之成为县域经济、文化中心,每个县(市)也应优先发展1~2个中心镇,使其规模达到20万人左右的小城市,成为区域产业集聚重要基地和专业市场的重要载体。按照上述思路,河南省城镇体系空间布局结构形态为“一群、五区、两带、两轴”。“一群”即中原城市群,以郑州为中心、洛阳为副中心,开封、新乡、焦作、许昌、平顶山、漯河、济源9市为地区中心城市,是河南省推进城镇化的重点区域。“五区”即除中原城市群外,将河南省的其他地区划分为5个城镇发展区,其中安阳、鹤壁、濮阳为豫北城镇发展区;三门峡为豫西城镇发展区;商丘、周口为豫东城镇发展区;信阳、驻马店为豫南城镇发展区;南阳为豫西南城镇发展区。“两带”即由东西向横穿河南省的陇海铁路、连霍高速公路、310国道复合而成的城镇带,以及由南北向纵穿河南省的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复合而成的城镇带共同构成的“十”字形城镇发展带。“两轴”由两条西北东南向的发展轴组成:一条是济源—洛阳—漯河—周口—阜阳线,另一条是312国道与宁西铁路复合而成的轴线。以此为依托,形成“跨区域的中心城市—区域性城市群—县城—中心镇—中心村”五个层次构成的城镇体系,使之规模结构组合有序,功能定位优势互补,空间布局科学合理,个性鲜明,整体协调,并融入更大范围的城镇体系格局之中。

2.加强大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第二、第三产业发展

河南城市基础设施严重滞后于城市经济发展,已成为制约大中城市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吸纳的重要因素。为此,要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多元化投资体制和市场化、企业化的城市基础设施经营体制,从根本上解决河南城镇化发展中长期存在的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

鼓励各市在加快发展过程中,立足当地实际,选择和培育主导产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壮大优势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拉长产业链条,促进产业聚集,形成支撑城市经济发展的产业体系。大中城市要从城市自身特点、区位条件出发,合理确定产业发展战略,选择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充分利用科技、信息、人才等聚集优势,大力发展现代制造业、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以及现代物流、金融、信息、文化、咨询等第三产业,促使产业结构升级,增加城市的就业容量。中小城市要围绕大城市和中心城市,依托市场多样性、多层次需求,发挥比较优势,走专业化发展道路,承接大城市的产业转移,拓展城市就业的空间。

认真总结园区建设、产业集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规划建设水平,整合、提升各类园区,对具有特色优势和发展潜力的园区要加大扶持力度,提升产业层次。破除阻碍生产要素聚集的体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制定鼓励产业聚集具体政策,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区域、优势产业、优势企业集中,企业向园区、开发区、产业带聚集。

3.积极发展小城镇,增强聚集功能

小城镇居于城之尾、乡之首,既具有农村某种优势,又能发挥城市的某些功能,可以作为联系大中城市和农村的纽带,以其逐步增强的辐射力和带动力,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繁荣农村经济。尤其是小城镇分布于广大农村之中,小城镇建设得越好,对周围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剩余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将比大中城市发挥更为直接的效应。小城镇建设要因地制宜,选择最佳模式,并推行非均衡择优发展战略,重点发展县城和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建制镇。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简化审批手续,增强管理的透明度,提高服务水平,降低进入成本,为各类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吸引劳动密集型乡镇企业和城市搬迁企业向城镇集中,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并按照市场经济的办法,吸引各方以多种形式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使之成为区域经济文化中心,以城镇的繁荣促进整个农村的繁荣。同时,要把保护耕地同城镇用地统筹起来考虑,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重视粮食安全,严禁盲目圈地、圈而不用,浪费土地资源。

4.推进制度创新,形成有利于城镇化发展的政策环境

强化制度创新,消除造成城乡分割的体制障碍、政策障碍,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向城镇转移的政策和服务体系。

继续深化现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注重处理好农民变为市民后的各项政策问题以及农民变为市民后的公平待遇,如低保、子女教育问题。做好调查研究,搞好政策配套和衔接工作;彻底清理地方和部门制定的限制农民进城打工的不合理政策,清理整顿对农民工的歧视性政策和各种收费,加强对农民转移的信息引导和就业培训,培育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提高农民转移的有序程度和效率,调动农民进城的积极性。同时进一步放宽科技人才、管理人才的入户政策,大力吸纳、引进高层次人才。以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积极鼓励科技移民、投资移民。

深化改革现有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体制,使之逐步与人口流动政策相匹配。积极调整就业政策,为农村劳动力创造平等的进城就业机会。加快建立以养老、失业和医疗为主体,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担,社会统筹与个人相结合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货币化进程,全面实行公积金制度,积极开放二、三级市场,建立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积极引导进城农民和外来人员购买城镇住房。

加大力度,推进城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银行和境外投资者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地区壁垒和所有制限制障碍,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参与城市公共事业建设和投资。

(五)强化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促进“三农”问题解决

“三农”问题千头万绪,关键在于必须紧紧地抓住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协调发展问题,遵循工业化与城镇化互动规律,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提高农民就业水平,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

1.“三农”问题的解决迫切要求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

“三农”问题的根源在于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的不协调。改革开放前30年中,河南城镇化进程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大量富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内部,农业隐蔽性失业严重。改革开放后农村工业化的发展,对促进河南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加速二元结构转换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但是由农村工业带动的富余劳动力转移并没有带来城镇化的相应发展,城镇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进程。2005年年底河南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2.6%,大大超过一般国家工业化中期的水平,而城镇化指标仅相当于工业化中期的底线,为30.65%。城镇化率与工业化率比值只有58.3%,远远低于140%~250%的合理区间。

“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工业,人为地割裂了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内在联系,造成了乡镇企业的自身局限。目前,河南乡镇企业中80%以上是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发展明显不足,导致农业富余劳动力出路狭窄。近年来,受有效需求不足和市场竞争加剧的双重影响,乡镇企业增长速度下降,亏损增加,有些退出市场,有些则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过早地走上了资本密集型发展道路,影响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

因此,必须强化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使工业化与城镇化在发展方式、发展手段、发展阶段和发展目标上相互协调,在互动中加速发展,这样才能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有效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不断解决“三农”问题。

2.科学把握工业化与城镇化的互动关系,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从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发展速度上看,主要有以下几种现实的组合关系:一是城镇化速度超过工业化速度的过度城镇化。在这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城镇就业不足、交通拥挤等各种“城市病”。二是城镇化发展速度滞后于工业化发展速度的滞后城镇化。在这种情况下,不仅城镇的集聚经济效益和规模经济效益得不到发挥,而且还引发了诸如工业乡土化、非农人口两栖化、城乡二元结构凝固化等一系列弊端。三是城镇化与工业化在发展速度上相协调的同步城镇化。在这种情况下,城镇人口的增长速度与工业化和人均国民收入的增长相一致,农村人口城镇化的数量与工业化所提供的城镇就业量大致平衡,城镇化的发展与农业所提供的剩余产品基本适应。

只有工业化与城镇化在发展方式、发展手段、发展阶段和发展目标上实现协调,工业化和城镇化才能在互动中实现加速发展,“三农”问题才能不断加快解决。鉴于河南城镇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的情况,我们必须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人口进入城市稳定就业并定居,构建新型的城乡关系。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逐步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经济分工明确、功能优势互补、空间布局合理、等级规模有序、结构体系协调、设施完善高效的城镇体系。

城镇化的发展又要依赖于工业化的进程。工业化决定城镇化,这是一条客观规律。因此,在加快城镇化发展的同时,也应加快工业化发展步伐,通过工业化增强城市的经济功能,使城市产业结构多元化、高度化,逐渐将制造业、服务业、高新技术等产业向城镇集聚,不断形成新的就业岗位,吸引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另外,各地必须因地制宜,围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农民增收,尽快培植县域或镇域新兴产业,做好眼前的文章,使农民切实能够从工业化、城镇化及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立即受益和直接受益,这对于解决当地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更具有现实性。

3.在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基础上,推进农业现代化

加快工业化、城镇化,推进农业现代化,三者之间存在自我循环演进又良性互动的关系,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其中工业化是主导,没有工业化,城镇化就缺乏产业支撑,没有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就缺乏先进的物质技术和现代管理手段;而没有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就缺乏有效载体和厚实的基础。经济发展规律和成功经验表明:工业化推动城镇化,城镇化带来了农业现代化,而农业现代化又有效解决了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注意处理好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关系,统筹城乡经济发展,以工带农、以城带乡,实现互动发展,即用工业化解决农业比重过大问题,用城镇化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出路问题,用农业现代化解决农业的效益问题。其发展的道路选择必然是:以增收为目标,以产业为支撑,充分利用资源禀赋,嫁接传统农业与现代工业,即用发展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农业,用先进适用工业产品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方法管理农业,在转化传统农业为现代农业的同时,实现产业聚集,提高农民的兼业水平,从而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要大力实施这“三化”并举,并不断提高这“三化”的水平,充实“三化”的内涵。只有这样,才能不断解决“三农”问题,即充分实现农民就业,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劳动条件、生存环境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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