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意识与主体性
曾德雄
现代化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这个观点现在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认可。人的现代化的说法并不新鲜,且不说五四先贤关于这个问题的摇旗呐喊,在80年代中期的文化热中,也有很多人提出过这个问题,不过当时的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在诸如人的受教育程度、对于新知识、新学科的掌握上。时光转瞬到了90年代末期,人的现代化重又受到关注,这次人们的思考似乎进了一步,提出了人的主体性问题。这就已经相当接近了。
但到底什么是人的主体性呢?有一位学者为了说明中国人的主体性的进步,说现在中国人个个都想当老板。这个事实或许是不错的,但个个都想当老板是不是就显示了主体性呢?在法国,愿当老板的人比愿找份工作的人少得多,而且想当老板的人都是没有当过老板的。〔6〕莫非法国人的主体性还不如我们?这很容易让我们想起我们的一些很可笑的举动,比如说漂流热。有几个外国人想来漂流长江,很是激起了一些人的义愤:中国的长江,凭什么让外国人先漂?于是漂流热就兴起来了,并且表现出更大的激情。是不是我们发现了生命在挑战自然时的乐趣?看来并非如此:那些外国人走了,我们这里的漂流热也跟着消逝了。但我们的这个德性并没有改变,比如前不久还在折腾的“飞黄”闹剧,不过这其中的“爱国”激情又加进了商业方面的考虑,但这也正符合中国人一向的行为习惯。我敢保证,如果现在的社会时髦或“潮流”是憎恨老板,我相信中国人也会个个都憎恨老板的,而学者同样也可以从中得出中国人的主体性方面的好结论。
袁伟时教授早年就呼吁过“从根救起”。的确,中国的问题就出在中国人的“根”上:我们从来不曾有过主体性。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志在人格的培养和塑造,但这个培养和塑造的过程恰恰是一个“非人化”的过程。最高统治者借助“天命论”成了凌驾于万众之上的神,芸芸大众则拜服于这个神的宝座之下,成了臣民。这样的格局通过礼来规范、固定,终于导致中国的礼治社会的形成。如果说现代社会的核心是“法”,那么中国传统社会的核心就是“礼”。
礼的实质是什么呢?从我们每个人的生存情状来看,中国人一出生,就被认定是作为角色而不是人的存在。这样的角色,我们先是无从知晓,后是无从拒绝。每个人都是诸多角色的混合物,而每一个角色都相应的有一套规范。比如说,一个人,是男人,儿子,父亲,丈夫,朋友,官员,上司,下属,等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实际是一种角色之间的关系,在一个特定的关系场里边,一个人就只能是适合于这个关系场的角色,他必须遵循这个角色的规范,不可稍有厝越,否则的话,就如孔子所说:“是可忍,孰不可忍?”一个人会置身于许多不同的关系场,他就相应地要变换许多不同的角色。对于许多不同的角色的规范和遵守这些规范的要求,就构成了礼的内容。(“礼”还涉及许多“学理”的内容,论证礼的合理性,但这已超出本文的范围。)由于每个人都会充当许多不同的角色,而每个角色都必须加以规范,这不可避免地导致礼仪的繁杂多样。
礼服从于一个最终的目的:和(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是对礼的规范以及服从于这样的规范所导致的理想结果的最形象的表述。而这个表述也恰恰显示了每个人只是一种角色存在的事实除非他不与任何人发生关系,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儒学的功用正在于为这样的事实提供本体论的论证,使之具有某种必然性;而统治者为着维护统治权力的需要,又将其意识形态化,不许稍有违反。久而久之,中国人终于不再是人,而成为了一个又一个的角色。
作为角色的存在使中国人形成深厚的角色意识。细分之下,角色意识包括两个内容:角色期待与角色认定。角色期待指涉的对象是自己,它的意思是,在某个关系场中,一个人希望从对方那里获得自己所期望的角色认定。与此相应,角色认定指涉的对象是对方,意指在某个关系场中,一个人对于对方的角色评判。角色期待和角色认定同时存在于双方,并且同时发生作用,其最终目的是确立自己在这个特定关系场中的角色地位,以决定角色规范的选择。角色实际上就意味着尊卑高下,一如礼的功用在于“别长幼,定尊卑,序人伦”。如果角色之间存在着事实上的高低之分,那么这个关系场就会很容易达至和谐,比如老爷和奴才。所以对于中国人来说,最容易的是做一个尊贵者或低贱者。做一个尊贵者既可以因为其尊贵而居傲,也可以为获得道义的美名而慈祥。而低贱者的屈从或兼恭又因为这样的角色安排而心安理得。或许正因为可以达致这样的“放心”,做老爷和做奴才的愿望,是同等热切地存在于中国人的心中的。但不幸的是,更多的人既做不成老爷,又当不成奴才,也就是说,在这样的关系场中,角色之间并不存在明显的高低之分。这样的关系场就不可避免地趋于紧张和动荡。为了在关系场中占据有利的位置,角色期待是不可少的。同时,为了防止对方在角色地位上超出自己,对对方的角色认定就一定会是否定性的。角色期待与角色认定之间的这种相互拒斥,正好可以解释中国人之间的紧张。中国人即便是在国外,也不愿意与中国人打交道。〔7〕为什么呢?因为同样的传统文化的熏陶,使中国人在一起,就只会建立基于角色的关系场,而要来个高低之判。倘若真的是“出乎其类,拔乎其萃”的天纵英才,固然可以一偿所愿,站居令人足以自得的角色地位。但不幸的是大家都属于芸芸众生,于是角色之间的暗中较劲就不可避免。如果有别种选择,人们是不会进入这样的关系场的。当人被认定为角色时,人的生命的权利就已经被消弭。一个人面临的是角色赋予的诸多规范,如果在某个特定的场合他违背了这样的规范,那么他就被看作失去了作为这个角色的资格,他的从肉体上被消灭就成为顺理成章。而对于众多的消灭者来说,他们对这个生命的毁灭也不以为忤,因为在他们看来,自己毁掉的只不过是个角色,且是个不符合某种规范的角色。假如这样的规范被认定具有某种道义的崇高性,那么他们的毁灭行为也相应地是正当的、理直气壮的。当这种规范的道义崇高性程度越高,毁灭违背了规范的角色就越获得充分的理由。因为角色本身的外在赋予性的特征(角色认定),如果人成了一个角色,他的生命就更加没有保障了。类似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和前苏联的“古拉格群岛”那样视生命如草芥的情形,从“人被认定为某种角色”的角度去观察,的确是很有合理性的。相反,我们倒是很难想象当人被认定为角色时人的生命居然还能受到尊重。角色意识是如此地深入人心,以至在中国,角色甚至成了衡量、评判人的终极标准。鲁迅曾说,面子“是中国人的精神纲领”,〔8〕他还说过,中国人决不肯“用性命来换真理”,〔9〕但中国人却肯用性命来换面子。所谓面子,正是角色期待得到了满足。当人丢了面子,也就是说,当人们的角色期待没有得到满足,或者说,他人对自己的角色认定与自己对自己的角色期待有出入,只要条件许可只要所面对的不是一个强势者,中国人是很有可能拼命的。这种流风余绪依然深潜于我们的头脑,我们看到许多的中国人会很尽心地做某件事,但目的似乎并不在那件事本身,而在其外获得某种期望中的角色认定。当这个目的达到以后,事件就没有继续的必要了。比如说漂流热,这里,漂流这个事件只具有手段或工具的意义,目的是满足“中国人”这样一个角色期待。当外国人离去,“中国人”的角色已不存在的时候,漂流热也跟着烟消云散,人们一下子就忘了先前的豪情。这在那些功利性不会立竿见影的事件中,体现得尤为显明,如中国人之于科学、艺术、宗教、哲学的态度。这些东西恰好体现了人之为人的根本精神,而中国人也从没有养成真正虔诚于某种精神的心智。(www.xing528.com)
当我们被限定为角色时,就意味着我们失去了人的权利;失去了人的权利,还谈什么主体性呢?没有人的主体性,还谈什么现代化呢?
文章来源:“八面来风”网站。
【注释】
〔6〕陈家琪:《在国外的日子里,有所思》,湖南文艺出版社,1998年出版。
〔7〕陈跃红:《国人似贼?》,《东方文化》,1999年第五期。
〔8〕鲁迅:《说“面子”》,《且介亭杂文》。
〔9〕鲁迅:《我之贞烈观》,《新青年》第5卷第2号。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