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数字新媒体的特点
以数字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为基础的数字新媒体在技术和传播上都具有其鲜明的特点。
1.数字新媒体的技术特点
数字新媒体技术的主要特征是它的消解力量,数字新媒体正在消解信息发布者与接收者的界限,正在消解电视、广播、报纸、通信等传统媒体之间的界限,正在消解国家与国家之间、社群之间、产业之间的界限。
数字媒体制作技术的发展与普及,正在引发内容制作方式变革。今天的数字媒体技术已经能提供优质、简便的数字媒体制作与传播平台。各种数字摄录像机、数码录音笔等信息获取设备,各种数字媒体制作、处理软件,各种光盘、硬盘、磁带、优盘等大容量数字媒体信息的存储工具,以及各种网络技术和流媒体技术等数字媒体信息的传播手段,在不断提升和丰富数字媒体内容制作与发布的途径与水平的同时,使得数字媒体信息的制作和传播已经不再是诸如电视台、出版社和网站等专业部门的专利,而是每个爱好者都可以自己制作和发布相应的数字媒体作品。
数字媒体传播和存储技术的广泛应用也使得数字新媒体的信息传播的服务形式日趋多样化、多元化和个性化。电信网、计算机网和广播网等数字媒体传播平台,由于技术的相互融合,使得它们都不同程度具备了原来电信网的点对点对称交换传输方式、广播网的点对面传输方式和计算机网络多点对多点的传输方式的优点。正是这种技术上的融合使得数字化电信网、广播网和计算机网络成为数字新媒体运营的技术基础。
数字新媒体技术给信息传播方式带来了深刻的变革。从信息传播方式的角度看,数字媒体技术就是多媒体技术,其综合处理文本、图形、图像、视频和音频等多种表述媒体信息,并使其建立逻辑链接,集成为一个具有交互性的信息系统技术。因此,从信息传播角度看,数字媒体技术具有如下基本特征。一是多媒体化,即数字媒体的信息表示的多媒体,即多种媒体协同表示内容信息,既可以用文本、音频等媒体来表示,也可用图像、图形、视频和动画等媒体来表示。二是集成性,数字媒体能使多种不同形式的表述媒体综合起来,共同表示某个内容,并能根据传播的需要由接收者集中控制各种表示媒体的演示方式,从而有利于取得更佳的传播效果。三是交互性,数字媒体所具有的人与机的双向实时信息流通性能,即信息在信息发布者和接收者之间的双向流动,数字媒体系统不仅向受者呈现各种表示传播内容的多媒体信息,而且也能够接收接收者反馈的各种类型的信息,更重要的是能对来自接收者的反馈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以确定下一步向接收者呈现信息的内容和方式。四是超链接性,数字媒体的信息通过超链接技术,而以媒体对象为单位按一定的逻辑关系组织成一个具有非线性、网络化特征的结构化信息体系。媒体对象既可以是文本文件或其中的诸如字符、句子等文本对象,也可以是多媒体文件或其中的多媒体对象,如一幅图片、一段声音或影片等。超链接是指文件中的对象(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之间或者文件中的对象与其他文件之间相互链接在一起的信息组织方式。(www.xing528.com)
2.数字新媒体的传播特点
目前,数字媒体服务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数字电视、直播卫星电视、数字有线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数字展示、手机短信与彩信、手机游戏、手机电视、网上即时通讯、虚拟社区、博客、播客、搜索引擎、门户网站、数字出版和数字广告等。相信随着数字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和服务的拓展,还会涌现出更多、更新的数字新媒体服务,并且这些服务的融合、交叉将是数字新媒体服务发展的主旋律,高共享度和高交互性是数字新媒体服务的显著特点。
数字新媒体变革了传统的信息传播方式,产生一系列新的信息传播方式。数字传播技术的广泛、深入的应用正逐渐改变广泛传播与被动接受的格局。今天,各类广播系统的数字化改造使得大众传播正从“广播”走向“窄播”,甚至是“专播”。例如,数字广播电视正从原来的单一“广播”服务,发展为既有“广播”又有“窄播”、“专播”的多种服务共存并重的传播媒体。“广播”是面向广大未知的、不确定的受众进行大量的信息复制性传播,即“大众传播”。传统意义上的大众传播都是“广播”,它的传播对象是所有人。“广播”的最大优势是受众面宽泛,影响力巨大。但却无法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多方面、多层面的信息需求,特别是不能做到有选择地满足特定时间和环境下特定人群的特定需要。“窄播”也称“小众传媒”或“分众传媒”,是相对于“广播”而言的一种新的传播形式。“窄播”是大众传媒根据某些特定受众人群的需要进行的特定内容的有针对性的传播,它的传播对象是特定的人群。基于数字传播技术发展起来的诸如移动数字电视、手机电视、楼宇电视、数字告示等数字媒体服务都是进行窄播的理想平台。数字窄播的主要功能是提供个性化信息服务。作为一种针对专门目标群体播放特定信息的媒体,窄播已经被广泛地应用于机场的航班到达通知系统、社区的安全警示告示系统、学校的教学及研讨会议通知系统、交通管理部门的路况通知告示系统、股票以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信息发布系统、集团公司内部培训系统等。
互动性是数字化大众传播的另一显著的特征。互动性是以数字媒体系统的交互性技术为基础的。互动是一个侧重于传播学意义的概念,互动性是指发布者、接收者双方基于数字新媒体交互性而进行的诸如问答、讨论等意见交流、思想沟通和意义的社会建构过程。可见,大众传播的“分众化”只是提供了更适合某类接收者的信息内容,而“交互性”和“互动性”则使接收者对信息内容更有选择权和自主权,甚至给接收者参与内容制作的机会,更重要的是通过发布者、接收者双方的互动,以及接收者与接收者之间的互动能共同决定内容。
接收者地位的变化也是数字新媒体最显著的传播特点。媒体的发展经历了精英媒体、大众媒体和个人媒体三个阶段。精英媒体时代,信息由少数人生产,少数人消费;大众媒体时代,信息由少数人生产,多数人消费;个人媒体时代,信息由多数人生产,多数人消费,生产和消费界限模糊。个人媒体完全以个人为中心,是个人性和社会性之间的博弈,是真正的点对点的传播方式。个人媒体只能是数字新媒体时代的产物,时兴的博客和播客都是典型的个人媒体,也集中体现了数字新媒体的传播特征,即接收者和传播的界限模糊,发布者和接收者双方都拥有绝对的自主权。在个人媒体时代,个人就是媒体,人人都是媒体,是所有人面向所有人进行传播。因此,每个人都既是受者,也是传者,拥有对传播内容、传播方式和传播时间的自主权。数字新媒体传播的网络化、交互性,使得信息发布者和接收者的角色极易转换。如今,一个人通过发送手机短信、撰写博客日志、发起网络群聊,就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对任何人进行全民传播,突破传统主流媒体的话语权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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