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护好职工权益工作要有创新的意识
《工会法》中明确指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能。将“维权”从工会四项职能中突出,在法律上确认了工会代表者、维护者的身份,揭示了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是工会积极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要充分体现维权的本质要求,必须不断改革创新。(www.xing528.com)
一是要进一步创新服务理念,始终把保持与职工群众的密切联系作为工会工作的生命线。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是工会工作的最大优势,这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扩大党的阶级基础的链条和环节,脱离职工群众是工会的最大危险。胡锦涛总书记说的“群众利益无小事”,突破了传统服务观念,是一种创新。工会干部在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时,都要心里装着职工群众、工作依靠职工群众、一切服务职工群众,使广大职工群众切实感到工会是自己的组织,工会工作才能真正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二是激发创新的激情。推进维护职工权益工作的创新,关键在于充分调动、积极保护基层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创造热情,尊重职工群众的首创精神,真正使他们成为创新的主体。各级工会组织要始终对维护职工权益工作多一分关注、多一分支持。三是要积极引导维护职工权益创新方面的工作。创新,既是一种创造,更是一种扬弃。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和指导,就可能会出现偏差。引导维护职工权益创新方面的工作,体现在方向的把握上。要审视其出发点是否体现了中央、上级组织和企业的要求,是否合规、合法,审视其落脚点是否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四是创新维护职工权益工作应紧扣工作主题。工会组织面临着一个永恒的主题就是始终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的贯彻落实,并不断探索贯彻落实这一方针的有效形式与途径,真正做到从源头上参与、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切实发挥出工会的作用。如何创新地表达和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利益,把党政关注的重点、社会反映的难点和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有机结合,需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分析。只有找准症结,才有可能寻找到突破口。五是创新维护职工权益工作应突出实效性。创新的目的在于推动工作,因此,实施的过程必须立足实践、联系实际、真抓实干。要以职工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来评判工作创新水平,工会组织要把职工群众的事情作为头等大事,认认真真、竭尽全力去做实、做细、做好。不论职工群众的事多么细小繁杂,都要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牵,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为大家办实事、办好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