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等法律和规章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安全发展”为指导原则,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单位应根据生产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单位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一、防火、防爆、防化基本知识
(一)防火基本知识
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重视消防工作:
第一,各单位消防工作应指定专门领导负责,制订结合本单位实际的防火工作计划。组建基本消防队伍,绘制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
第二,消防器材管理要由保卫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第三,明确防火责任区,将防火工作切实落实到车间、班组,做到防火安全人人有责,处处有人管。
第四,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杜绝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并在安全台账上作记录。
发生火灾时应有效地组织灭火,正确使用灭火器具,应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发现起火时应先判明起火的部位,燃烧的物质,将情况迅速报警。
第二,在报警的同时,消防队到达前,灭火人员可以采取断开电源,加强冷却、筑堤堵截、撤离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等办法控制火势发展。根据起火物品、采取相应的灭火用具用品。
第三,起火现场必须有人统一指挥,防止混乱,灭火中应注意防止中毒,倒塌、坠落等伤亡事故。
第四,灭火时注意观察起火的部位、物质、蔓延方向等,灭火后要注意保护好现场的痕迹和遗留物品,以便查明起火原因,便于分析事故。
1.常用灭火方法 常用的灭火方法有四种:窒息法、冷却法、隔离法、化学抑制法。
(1)窒息法:隔绝空气,使助燃气体(如氧)与燃烧物分开,就可停止燃烧。
(2)冷却法:降低燃烧物质的温度,当降到燃点以下,就停止燃烧。
(3)隔离法:将燃烧物质与未燃烧物质分开,使火势孤立,不致蔓延。
(4)化学抑制法:采用含氟、氯、溴等化学剂,使链式反应中断,燃烧即停止。
2.常用防火用具用品
(1)液态灭火物质——水。水具有显著的冷却作用,热容量大,水蒸发时能大量吸收热量,水蒸气既可冲淡燃烧区的可燃气体浓度,又能阻止氧气进入燃烧区,当空气中水蒸气达30%以上就能灭火。水可以扑灭任何建筑物和一般物质(如棉织物,部分水溶性或水浸润的化学物质)的火灾。但禁用水扑灭以下火灾:
①遇水燃烧爆炸的物质,如金属钾、钠、镁、铝、过氧化物、电石、浓硫酸、熔融状的盐。
②带电设备的火灾,因水能导电。
(2)固态灭火物质。固体物质有黄沙、泥土,它可以用来扑灭小量易燃液体和某些不宜用火扑灭的化学物品的火灾,但禁止用它来扑灭镁合金火灾,因为黄沙的主要成分二氧化硅与燃烧着的镁反应能放出大量的热,反而促进镁燃烧。另外,用湿棉被、湿麻袋扑灭初起的火灾也有效。
3.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1)泡沫灭火器。普通泡沫灭火器用硫酸铝和碳酸氢钠溶液、发泡剂配制生成二氧化碳泡沫,可以用来扑灭汽油、煤油、油漆等易燃物的火灾。但不能扑救带电电器火灾;因其有污迹存留,不能扑救精密仪器仪表及贵重物品;因其与忌水性物质接触后燃烧,不能扑救忌水性物品产生的火灾。
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如下:
①灭火器置于干燥、阴凉、容易看到、易取下的地方。
②经常疏通喷嘴,防止堵塞。1~2年换一次配剂,对筒壳进行水压试验。
③使用灭火器时,要离开胸前20cm以上,以防喷嘴堵塞,筒内压力过大,发生筒体爆炸伤人。扑灭火源应从外围到中间。不要同其他灭火液体一起使用,否则会失去作用。
(2)“1211”化学液体灭火器。“1211”是一种(CF2ClBr)二氟一氯一溴甲烷。常温为液体状态,易于汽化。无色、无刺激性气味,对金属无腐蚀作用。“1211”灭火器适用于扑灭油类、易燃液体、气体及电器设备,精密仪器等初起火灾,不宜用于扑救活泼金属、金属有机化合物,硼烷等物质引起的火灾。可在图书馆,文物、资料档案室,精密仪器室配备。
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空气中含有“1211”,当浓度低于4%时,比较安全;超过5%~10%时,能引起人体中毒。注意掌握灭火时间不宜过长,避开气体、有毒物质接近人体。
(3)化学干粉灭火器。干粉灭火剂无毒、不易变质,对人畜无害、对容器无腐蚀,易长期保存使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火灾时,手提灭火器,撕去灭火器头上的铅封,拔去保险销,一手握住胶管,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另一手按下压把,干粉即可喷出灭火。喷粉要由近及远,向前平推,左右横扫,不使火焰窜回。喷粉不要直接冲击油面,以防飞溅,造成灭火困难。
4.人身着火时应采取的措施
(1)迅速设法脱掉已着火的衣帽或把衣服撕碎扔掉。
(2)来不及脱衣,可就地打滚灭火或跳入附近的水塘、小河中。
(3)用湿麻袋、毯子包裹着火者。
(二)防爆基本知识
当物质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燃烧反应,燃烧产生巨大的热量与气体,气体受高热作用猛烈膨胀,造成压力波,具有极大的冲压力,这个现象就是爆炸。爆炸也有三个条件:可燃物、助燃物和具有一定温度(如火源、火焰、火花、高温的灼热物)。
燃烧与爆炸的区别在于氧化速度不同,决定氧化速度的重要因素是在点火前可燃物质与助燃气体(物质)是否混合均匀。例如,汽油在闭口容器里能爆炸;又如煤块可以安全地燃烧,而煤尘却能爆炸。
爆炸按物态区分,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气体、蒸气爆炸,雾滴爆炸,粉尘、纤维爆炸,炸药爆炸。
前三种是可燃物质与空气或氧均匀混合后才能爆炸,称为分散相爆炸,第四种是不需与空气混合的固体或半液体的爆炸,又称凝聚相爆炸。
1.防止汽油混合气体爆炸的预防措施
(1)消除一切火种,禁止接近火源。
(2)安装防爆设备,如防爆灯、防爆开关。
(3)采取通风措施,降低温度。
(4)消除静电,使用无火花工具,如铜锤、木槌等。
(5)严禁用墩布(尤其是化纤布)浸泡油拖地,禁止用锯末拌汽油擦地,以免摩擦产生静电引起火灾。
(1)要经常维护和检查管道、阀门和容器,发现有漏气处要及时修理。
(2)在屋内当嗅到液化石油气味,严禁点火、合电闸开关,应及时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3)装在车上的气瓶要妥善地加以固定,防止气瓶跳动或滚动;汽车运气瓶一般应横向旋转,头部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4)装卸气瓶要轻装轻卸,防止抛装,滑放或滚动。
(5)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
(6)易燃品,油脂和沾油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装运。(www.xing528.com)
(7)车上禁止烟火,运输可燃有毒气体瓶时,车上应备灭火器和防毒用具。
(8)两种介质相互接触能引起剧烈反应的气瓶不应同车装运。
(9)留有余压,不得将氧气用尽。
(10)开气应缓慢。
(11)定期(每三年)作技术检验,超期未检的气瓶停止使用。
(12)应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不得火烧或用铁器敲打。
(三)防化基本知识
1.危险化学品中毒、污染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 目前采取的主要措施是替代、变更工艺、隔离、通风、个体防护和保持卫生。
(1)替代。控制、预防化学品危害最理想的方法是不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的化学品,但这很难做到,通常的做法是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品替代有毒、有害的化学品,选用可燃化学品替代易燃化学品。例如,甲苯替代喷漆和除漆用的苯,用脂肪族烃替代胶水或黏合剂中的芳烃等。
(2)变更工艺。虽然替代是控制化学品危害的首选方案,但是目前可供选择的替代品很有限,特别是因技术和经济方面的原因,不可避免地要生产、使用有害化学品。这时可通过变更工艺消除或降低化学品危害。如以往从乙炔制乙醛,采用汞做催化剂,现在发展以乙烯为原料,通过氧化或氯化制乙醛,不需用汞做催化剂。通过变更工艺,彻底消除了汞害。
(3)隔离。隔离就是通过封闭、设置屏障等措施,避免作业人员直接暴露于有害环境中。最常用的隔离方法是将生产或使用的设备完全封闭起来,使工人在操作中不接触化学品。
隔离操作是另一种常用的隔离方法,简单来说,就是把生产设备与操作室隔离开。最简单的形式就是把生产设备的管线阀门、电控开关放在与生产地点完全隔开的操作室内。
(4)通风。通风是控制作业场所中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最有效的措施。借助于有效的通风,使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浓度低于安全浓度,保证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5)个体防护。当作业场所中有害化学品的浓度超标时,从业人员就必须使用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个体防护用品既不能降低作业场所中有害化学品的浓度,也不能消除作业场所的有害化学品,而只是一道阻止有害物进入人体的屏障。防护用品本身的失效就意味着保护屏障的消失,因此个体防护不能被视为控制危害的主要手段,而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性措施。同时,工作现场应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防护用品主要有头部防护器具、呼吸防护器具、眼防护器具、身体防护用品、手足防护用品等。
(6)保持卫生。包括保持作业场所清洁和作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两个方面。经常清洗作业场所,对废物、溢出物加以适当处置,保持作业场所清洁,也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化学品危害。作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有害物附着在皮肤上,防止有害物通过皮肤渗入体内。
2.发生危险化学品中毒、污染事故的处理
(1)应急处理:
①发生危险时,将有关人员安排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②应急处理人员应佩戴自给呼吸器,穿防毒服。
③从上风处进入现场。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④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同时喷稀释中和液。
⑤对受污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和防护。泄漏容器要妥善处理。
(2)急救措施:
①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流动清水冲洗。
②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及时就医。
③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有保护措施的人工呼吸,及时就医。
二、安全操作知识
(1)上岗时,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工作着装。
(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了解场地、环境情况。
(3)各项操作要认真严格执行岗位操作标准。
(4)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切断电源,并挂上警告牌。
(5)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应采用安全、正确的方法立即对触电者进行解救。
三、安全用电、用气(汽)知识
(一)电气设备的防火
(1)电气设备应做到防雨、防潮,挂有防触电标志,避免漏电事故。
(2)检查电气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
(3)了解应检查的电气设备的具体状况后,再进行具体检查,检查时禁止用手触摸,用相应的电气经试验确认是否有电,再进行工作。
(4)检查高压电气设备时,检修人员与裸导体应保持1.8m以上的安全距离。同时应停电检修的必须停电检修,防止发生触电和烧毁试验仪表事故。
(二)确保各种设备安全运行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故障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进行更新和改造。
(三)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四、职业健康
(一)职业健康管理
(1)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
(2)单位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3)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订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4)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5)企业应对现场急救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二)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
(1)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2)单位应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3)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照GBZ158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三)职业危害申报
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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