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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伦理学的性质-网络伦理

时间:2023-12-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其次,它属于应用伦理学的范围。随着人们对互联网络的认同和对由此产生的伦理学问题进行缜密的思考,网络伦理学的内容将会逐渐丰富起来,其主要的规范也会在不断完善之中。网络伦理学已经具备一般伦理学的道德要素。这都为网络伦理学提供了丰富的素材,也正是网络伦理学得以存在的基础。

网络伦理学的性质-网络伦理

2.3.2 网络伦理学的性质

网络伦理学主要表现为如下性质:

(1)网络伦理学同传统伦理学相比,其特点可以用新的、应用性的、开放的系统这三个特点来概括。首先,它是一门崭新的学科。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生活已经成为现代生活的一部分,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产生新的人际关系道德关系,客观上给这门学科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其次,它属于应用伦理学的范围。根据伦理学的划分,它既不是描述性的,也不是元伦理学,它的目的就是建立现代互联网络上的道德规范,因而属于应用伦理学。再次,现代网络社会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虽然具有新的特点,但是毕竟是最近数年间发生的事情,各种现象以及其各自的特点并没有充分暴露出来。随着人们对互联网络的认同和对由此产生的伦理学问题进行缜密的思考,网络伦理学的内容将会逐渐丰富起来,其主要的规范也会在不断完善之中。因而要想建立一门反映网络社会道德现实的网络伦理,必须采取开放的态度进行客观的、公正的、科学的研究。这是为什么说这门学科是开放的系统的原因。(www.xing528.com)

(2)网络伦理学已经具备一般伦理学的道德要素。 从纯伦理学的角度看,网络伦理学已经拥有了自己独特的道德要素。一方面,网络道德意识。同传统伦理学的道德意识相比较,网络社会中的道德意识显然更加淡漠,人性也趋于自然,而交往更是较少受社会因素的影响,并且摒弃了现实社会强加给人的各种限制。换言之,一进入网络,一切都不同了,心灵得到释放,获得自由,人最大限度地去实现自己,成为自己。其特点是自律性及其要求增加,凸显个人修养和学识的重要性。另一方面,网络道德关系。这种关系具有不确定性、简单性和互动性。这是网络社会在伦理学上提出的新问题。即人们之间可以没有现实中的交往,但是他们仍然可以拥有友谊爱情以及信任、帮助等。当然,这种关系也可能维持的时间很短,但是应当承认,这种关系更多直接性,更少功利性。它也许克服了人们由于现实社会的各种压力而被迫放弃的各种交往关系。

(3)网络道德活动。这些新型的道德活动有其特有的一面:独特性、多样性、随机性、目的性。网络提供的是虚拟的空间,这种新型的空间发展了许多新型的活动。比如聊天(Chat)、发帖子(Post)、电邮(Mail)、上/下载(Upload/Download)、网络攻击(Attack)等。而且随机性的交往增多。在这些活动中,人们的交往均具有鲜明的目的性。例如,交友网站的增多,各种聊天工具的普及等。网络提供的即时通信功能和匿名功能使人们的交往活动不必考虑空间距离和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因而活动又具有直接任意性。这都为网络伦理学提供了丰富的素材,也正是网络伦理学得以存在的基础。 综上所述,网络伦理学已经具备了构建完整体系的基础。本书试图从构建其完整的框架入手,论述与此相关的范畴和意义,为最终建立一门新兴的学科作出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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