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德的起源与本质
20世纪西方元伦理学的一个基本前提是“实然”(使用“是”的事实判断)和“应然”(使用“应该是”的价值判断)的区分。按照这一区分,伦理学只研究道德判断和伦理规则的“应然”。而道德的起源作为一个历史的或史前的事实,不属于伦理学研究的范围,而研究史前人类的考古学和人类学等学科只研究有遗物或田野调查证明的文化现象,道德和宗教等精神文化的起源是无实物证据可依的,因此史前研究也不关心道德起源这一事实。道德的起源和目的无疑是伦理学的根本问题,因而围绕这个问题,自古以来,伦理学家们便一直争论不休。这些争论纷纭复杂,以致依照不同根据,可有不同的分类或流派。今日我国伦理学者大多把这些争论分为客观主义起源论和主观主义起源论。客观主义起源论又可以分为“超自然起源说”与“自然起源说”以及“社会本能说”。超自然起源说亦即所谓的“神启说”,认为道德起源于上帝或神的启示。自然起源说认为道德总是以某种形式蕴涵于自然界而源于所谓的“自然法”。社会本能说也可以归于自然起源说,因为在它看来,道德起源于一切社会动物所具有的“社会本能”。主观主义道德起源论则主要是所谓的“良心说”,认为道德起源于人的良心。
诚然,我们不能说这种分类是错误的。但是,可以说,这种分类对于伦理学的研究是没有多大价值的。因为这种分类没有把握道德起源和目的之争的根本问题:道德的起源和目的究竟是自律的还是他律的?道德究竟源于自身、为了完善每个人的品德,还是源于道德之外的他物、为了增进每个人的利益?这是道德起源和目的之争的根本问题。因为这个问题是解决道德终极标准的前提,因而也是解决义务论和功利主义(伦理学最为重大的争论之一)之争的前提:如果道德是他律的,那么,道德终极标准就是道德之外的“功利”,就是“增进每个人的利益”,因而功利主义就是真理;如果道德是自律的,那么,道德终极标准就是道德自身,就是“道义”,就是“完善每个人的品德”,因而义务论就是真理。这样,道德起源和目的之自律和他律问题也就是一切道德规范所以此推出的前提。所以,康德(他认为道德起源和目的是自律的而非他律的)写道:“意志的自律是一切道德法则所依据的惟一原理,是与这些法则相符合的义务所依据的惟一原理。反之,任意选择一切的他律不但不是任何义务的基础,反而与义务原理,与意志的道德性,互相反对。”
可见,道德起源和目的之争的根本问题是:道德是自律的还是他律的?认为道德起源和目的是自律的流派,可以名之为“道德自律论”;反之,认为道德起源和目的是他律的流派,则可以名之为“道德他律论”。因此,道德他律论与道德自律论乃是伦理学关于道德起源和目的的基本流派。两派的理论无疑与功利主义和义务论如影随形,自古就已经存在。
2.道德与法律
道德他律论的最为根本的观点认为道德是一种必要恶。边沁说:每一则法律都是一种必要恶,“每一强制性法律都创造一种必要恶”,因为“所有惩罚都是伤害:所有惩罚,就其本身来说,都是恶。根据功利主义原则,如果它最终应当被认可,那只是因为它能够避免某种更大的恶”。如果说法律是一种必要恶,那么,道德也就同样是一种必要恶。因为一切法律规范,一般说来,同时也都是道德规范。如果说“不可偷盗”作为法律规范限制、约束、侵犯了偷盗者的自由和欲望,那么,它作为道德规范岂不也同样限制、约束、侵犯了偷盗者的自由和欲望吗?道德与法律都是对人的行为的规范、限制、约束,因而也就都是对人的某些自由和欲望的压抑、阻遏、侵犯,因而也就都是一种恶。道德是一种必要恶,意味着美德也是一种必要恶。因为如前所述,“美德”与“道德”是同一行为规范:只不过“道德”是外在规范,是未转化为个体内在心理的社会规范;而“美德”则是内在规范,是已经转化为个体内在心理的社会规范。
道德和美德既然与法律一样,是一种必要恶,那么,道德的起源和目的便只能是他律的,只能是为了道德之外的他物;而不可能是自律的,不可能是为了道德自身。换言之,道德不可能起源于道德自身,不可能为了完善每个人的品德,而只能起源于利益和幸福,只能是为了增进每个人的利益和幸福。所以,边沁写道,“一切法律所具有或一般应该具有的普遍目的,是增进社会的幸福总额”,“一般说来,道德可以定义为这么一种艺术:它指导人们的行为以产生利益相关者的最大可能量的幸福”。穆勒也一再说:“依据功利主义伦理学,增进幸福是美德的目的。”“幸福是道德的终点和目的”、“依据功利主义概念,美德是这样一种善,除了美德有助于取得快乐、特别是免除痛苦以外,人最初并没有追求美德的欲望和动机”。西季威克进而总结道:“许多功利主义论者都坚信,人们相互作为道德规范所规定的全部行为规范,实际上是——尽管部分是无意识地——作为达到人类或全部有感觉的存在物的普遍幸福的手段而被规定的;而且,按照功利主义论者更为流行的观点,无论这些规范的起源是什么,只有当奉行这些规则有助于普遍幸福时,它们才是正确的……这样一来,如果全部义务的目的都在于普遍幸福,那么看起来,我们便又被引导到作为最终目的而被绝对地规定的幸福概念,只不过现在所说的是普遍幸福而不是任何个人的私人幸福。”(www.xing528.com)
不难看出,一方面,道德与法一样,就其自身来说,不过是对人的行为的规范、限制、约束,是对人的某些欲望和自由的压抑、侵犯,因而是一种害和恶。就其结果和目的来说,却能够防止更大的害或恶(社会、经济活动、文化产业和人际交往的崩溃)和求得更大的利或善(社会、经济活动、文化产业和人际交往的存在发展),因而是净余额为善的恶,是必要的恶。另一方面,道德是法的基础,法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美德与道德一样,就其自身来说,不过是对拥有美德的人的某些欲望和自由的压抑、侵犯,因而是一种害和恶。但就其结果和目的来说,却能够使拥有美德的人防止更大的害或恶(社会和他人的唾弃、惩罚)即求得更大的利或善(社会和他人的赞许、赏誉),因而是净余额为善的恶,是必要的恶。这样,道德的起源与目的便不可能是自律的,不可能是为了道德和美德自身,不可能是为了完善每个人的品德;而只能是他律的,只能是为了保障道德之外的他物:为了保障社会的存在发展,最终是为了增进每个人的利益。
3.道德与科学技术
科学技术与道德之间是否存在着联系是学术界许多学者一直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有的学者认为两者之间是相互独立、界限分明的,没有任何关系。比如,科学家彭加勒就说过:“科学和道德从来也不能相遇,因为它们永远不会发生冲突。不可能有道德的科学,正如不可能有科学的道德一样。”然而,科学技术给社会带来的负面效应和某些科学家存在的道德问题却显示出了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冲突,使人们不得不去思索两者之间的联系问题。事实上,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之间关系问题的学者很多。例如,杜威反对把科学技术与道德割裂开来,他认为:科学的中心问题是关于事物本性的信仰和我们关于价值的信仰之间存在什么联系,对于科学技术和道德之间的关系问题也做了深入的分析。一般认为:科学技术是社会一切进步的根本动力,反过来受到社会思想意识形态特别是道德的制约,这与马克思主义的科技伦理观十分相似。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科学技术作为社会存在的客观因素,对生产力的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已经成为生产力本身十分重要的因素。事实上,历史上的每一次科学技术革命,都给整个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带来了深刻的影响。道德作为社会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生产关系决定,同样也受到科学技术革命广泛和深远的影响。我们认为,科学技术和道德之间具有内在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从整个人类文明史来看,科学技术和道德都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科学技术是试图揭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各种事物发展规律的物质性活动,其终极目标是为整个人类社会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提高人类的福利。
科学技术具有“善”的价值,而道德中也蕴涵“求真”的因子。现实生活中,道德不仅说明价值、规范和范畴的内容,而且渗透在人的具体行为中。一个人的行为不仅可以从道德上进行评价,而且可以从科学真理的角度去评价其行为的后果。比如,一个人要完成一件道德上要求他去做的事情,他要考虑采取什么方法、借助什么手段才能提高办事效率,并且符合真理价值,真与善在这里得到了统一。从这个意义上说,在人类实践活动中,科学技术包含着“善”,道德现象蕴涵着“真”,两者既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又是人类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科技进步是道德建设的物质基础,决定着道德建设的进步趋势。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不断地提高人们的道德认识,提升人们的价值观念,从而为道德建设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氛围。科技进步与道德建设之间的作用不是单一方向的,而是双向互动的,道德建设对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也起着重要的作用。概括地说,道德建设对科技进步的能动作用主要体现在支持、导向和制约三个方面。科技发展需要创新,道德发展也需要创新,创新是科技进步与道德建设的共同取向。为了进一步优化科学技术和伦理道德的关系,实现科技进步与道德建设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我们必须将其纳入国家创新机制这个大系统中。在这个大系统中,基于创新的共同取向,优化科技与道德的关系,促进科技进步与道德建设的协调发展,尽量避免冲突,就能使我们所构建的这个互动系统具有一种非加和性的整体功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综上所述,科学技术和道德具有内在统一性的根本原因是对真、善、美的共同追求求真、崇善、爱美,三者的统一,构成了自然与人伦的合一、知识和道德的融合、宇宙法则与治世规范的统一,它是人类文明的终极指向。中国文化和认识论以伦理文化和道德认识论为主要特征,而西方文化和认识论的主流则是科学文化和自然认识论,中西方文化和认识论的这种差异又主要表现为对人性、道德与科学技术的不同执着和追求。中国的伦理文化和道德认识论相对来说更重视以人性、道德为主要内容的人文领域,而对人文领域以外(如自然,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文领域以外的自然界实际上也常常被包括在人文领域中)的问题则相对忽视。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文化是人文文化,高张人文主义旗帜。在这里,“人文的”是与“自然的”而不是与“神学的”相对应而言的,因此,对科技道德的充分关注为我国文明建设所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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