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
2009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政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严格实施各项行政许可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积极推进化工园区和化工集中区域规划建设工作
近年来,特别是2009年,积极推进化工园区和化工集中区域规划建设工作,全省各市陆续建立完善了一批化工园区和化工集中区域,为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打下了基础。截至2009年底,全省有12个市已经建立了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域,园区数量为43个,面积合计782平方公里,已经入驻企业491家。与2008年底相比,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域)数量、面积、入驻企业数均增加了2倍以上。
(二)基本完成不符合行政规划和安全距离不足化工企业的搬迁改造工作
切实加强对不符合行政规划和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抓紧搬迁改造。各级安监部门每月调度一次搬迁进度,及时向省、市政府领导通报工作进展,促进企业搬迁。全省2009年初统计有72家需搬迁的化工企业,到2009年底已有69家完成搬迁,搬迁率为96%,其余3家企业已经制订搬迁计划,正在搬迁。
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备案工作
(一)以延期换证为契机,淘汰不具备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2009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延期换证,为此,省安监局下发文件,召开会议,强调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条件,提出了工作原则。提前动手,主动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及时提出许可证延期换证申请,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按照规定,对企业提出的申请严格把关,落实企业和评价机构的责任,对于安全评价和现场审查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认真进行整改。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申请的,一律注销其许可证。目前,全省首轮发证企业延期换证工作已经按时圆满完成。
截至2009年底,全省累计发放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319个(其中2009年新增41个),累计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413个(其中2009年注销233个)。全省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906家,数量减少31%。
(二)抓好制度落实,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管理
2009年,我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首轮换证工作基本结束。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分级负责,认真做好甲种经营许可证和乙种经营许可证的审查发证,严把现场审查关,确保材料齐全完整,各环节工作规范有序。对于逾期不申报的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注销。截至2009年底,全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14627家,其中市局发证10620家,省局发证4007家。同时,阻隔防爆技术得到进一步推广应用,全省累计有161家加油站完成阻隔防爆技术改造工作。
(三)重视装置本质安全,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管
省安监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8号令和《辽宁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审查严格,程序规范,工作细致。在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对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时,认真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问题和隐患下达执法文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通过严格的审查,真正起到了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把关的作用。
2009年,全省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共办理377个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和备案事项509项,其中设立安全审查134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04项,试生产方案备案65项,安全设施竣工验收143项,批准实施简易程序63项。(www.xing528.com)
(四)齐抓共管,圆满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登记工作
省安监局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查工作中,将危险化学品登记作为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促进了登记工作的开展。省化学品登记中心加强了登记单位上报材料审查,对未完成登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分工到市,落实到人,耐心宣传,具体指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登记工作。全省现有应登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901家,已全部完成登记工作。全省登记化学品种类1670种,其中,剧毒化学品52种。
(五)分级负责,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备案工作
为做好2009年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证和备案证明换证工作,规范全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秩序,省安监局印发了文件,对换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安监部门分级负责,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和经营许可及备案证明的颁发和换证工作,同时按时上报报表。截至2009年底,我省共有879家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取得许可证和备案证明。2009年新颁发生产备案5个,经营备案67个,注销生产备案17个,经营备案162个,生产备案证明应换107家,已换97家,经营许可和备案证明应换478家,已换403家。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省安监局积极推广“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现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危化处(科)都确立了以处(科)长为系统运行负责人、易制毒安全监管人员为系统操作负责人的工作网络。系统数据录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三、对企业监督检查情况
(一)督促企业对危险工艺进行自动控制改造,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2009年,省安监局要求各级安监部门认真排查,初步掌握了涉及15种危险化工工艺企业和装置的基本情况,同时要求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应当实现自动控制,对于尚未实现自动控制的,企业应当加大安全投入,尽快实施自动化改造。2009年,全省共有26家企业的30套装置完成了自控改造。目前,全省共有197家企业的330套装置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已经达到自控要求的有95家企业的193套装置,分别占总数的49%和58%。
(二)依法开展安全评价,加强对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监管
近年来,我省许多市根据本地实际,针对本地重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加强监管,要求企业进行安全评价,并督促企业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了安全生产水平。
(三)制定方案,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监督检查活动
2009年,省安监局制定印发了《辽宁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了“三项行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监管提出了工作要求,针对不同类型企业明确了工作任务。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监管力度,开展了持续的安全检查活动。
为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许多市制定了检查计划,按照计划开展检查活动。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进行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存在重大问题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于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政府予以关闭。据统计,2009年,我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共实施检查19050人次,查出隐患9411项,完成隐患整改9354项,共计投入整改资金19397万元;下达执法文书4260份,罚款111万元,责令123家企业停产停业整顿,依法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生产经营单位131家。
(四)寓服务于监管之中,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监管要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同时,安监部门主动为企业服务,帮助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受到企业的好评。对于较为复杂的隐患整改,安全监管部门积极进行协调,组织专家进行研讨论证,保证了隐患整改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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